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82~384

第三百八十二章

比起年幼的儿童,路易莎到底见过不少世面,她虽然笃信宗教,相信报应,相信神迹,但却不怎么信鬼。那脚步声听上去十分稳健,显然不可能是死骇或者星之病患者,路易莎几乎当场断定,在地下走动的,只可能是人。

路易莎把两个男孩之中较大的那个唤醒过来,嘱咐他照顾自己的义弟,随后,她擎着烛台,站起身来。

“求你别去!”小男孩抓住女人的裙角,用恳求的语气说,“我怕你会遇到不吉利的东西!”

“不要怕。首先,我相信这不是鬼魂。即便是,我也没什么好怕的,我又没有伤害过谁,这些鬼魂为什么要加害我呢?”

路易莎说着,将自己的裙角轻轻地从男孩手里拽出来,她拍了拍孩子的手,说:“我去去就回来。”

年纪较大的那个男孩比他的小伙伴镇定得多,他听了一忽儿,做出了和路易莎差不多的判断,随即,他从草垫子底下掏出一个帆布小包,塞给了女人。

“带着这个防身吧。”他说,“里面是我们干活的工具,有打火用的燧石,做标记的白粉,一把匕首,最重要的是,还有一点从圣标上偷出来的圣灰,这个能够抵御死骇。请您注意安全!”

不用解释,路易莎也能明白,所谓“干活”,指的大概是盗窃,对罪恶的忌讳令她犹豫了起来,片刻之后,她定了定神,皱着眉头接过了小包。

路易莎循着地面下的声音离开大厅,踅进了修道院一楼的走廊,在走廊尽头,脚步声骤然消失了。路易莎停了下来,趴在地上,仔仔细细地谛听,在这一片死气沉沉的阒寂之中,只能偶尔听到几声病人发着寒热时的呻吟和牙齿打颤的声响。

整栋建筑物笼罩在黯淡的月光中,给人一种阴森凄凉的印象,除了贞爱会的修道士和俗世信众们占用的斗室以外,所有房间的大门都敞开着,有些房间里睡着大厅容纳不下的病人,有些屋子里则堆满了杂物。路易莎沿着走廊,逐个查看着这些房间,一面观察、一面谛听,万籁阒寂之中,她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女人循声找过去,破败的地板在她的脚下吱嘎作响,在距离她不到十步远的地方,一声叹息一样的声音自一间堆满废旧桌椅的房间中传来。

路易莎打了个寒噤,她擎着烛台,照着墙壁的四周,房间的窗户破了个洞,风从那里灌进来,发出哭嚎一般的响动——原来这就是那声叹息的真面目。她长舒了一口气,笑着抚了抚胸口,禁不住觉得自己的恐惧实在荒唐可笑,正当她的神经轻松下来,预备转身离去的时刻,她脚下的地板坼裂开来,路易莎脚下踩空,落入了修道院地下的陷坑之中。

路易莎坠向地面,在她下落的途中,几道糟烂的木头横梁挡了她一下,陷坑有四、五米深,她却奇迹一般地只受了一些擦伤。她在地上躺了一会,待初时的惊骇和疼痛过去之后,她又爬了起来。

“有人吗?”她一面揉着跌肿了的手臂,一面喊道。

黑暗中传来的,只有她自己的回声。这个时间,贞爱会的人都已经睡下了,她在一条偏僻的回廊中,那些星之病患者离她很远,恐怕听不见她的呼救。路易莎捂着自己怦怦直跳的心脏,深吸了几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她想起那个十岁的男孩给了她一只小包,他说过包里有燧石。路易莎在地面上摸索着,终于找到了落在地上的蜡烛台,她打着燧石,点燃蜡烛,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四周。

她所在的地方正是修道院的地下墓穴,墓道是砖木结构的,木质的廊柱支撑着拱券,两侧的墙壁上砌着两排架子,架子上下共有三层,每一层都陈列着僧侣们的尸体,修道院地下干燥、阴凉的环境减缓了尸体的腐烂,那些穿着简朴的修道服的尸骨没有化为骷髅,而是作为干尸被保存了下来。他们脸上的表情栩栩如生,有的安详,有的痛苦,他们的时间被凝滞在了死亡的一刻,仿佛在向观察者诉说他们生前的一切。即便是路易莎这样问心无愧的人,也禁不住被眼前成堆的尸骨吓得僵住了。她打着哆嗦,嘴里念着安魂的祷文,沿着坑道向深处走去,大凡这样的修道院墓穴,除了做安置尸体之用,有时还要兼做逃生用的地道,路易莎猜测,这里也许有出口。

墓穴中很狭窄,架子的中间只留下了堪堪够两人并行的通道,空气中飘荡着一股腐败发霉的气味,这座墓穴恐怕有几十年无人拜访了,地上的尘土上不见半个脚印,天花板上的蛛网垂挂下来,像帘幕一样,几乎遮罩住了整条坑道。

路易莎从男孩交给她的小包里掏出白色的画粉,沾了一些在手上,她一面在柱子上做着标记,一面小心翼翼地前行。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在经过第五个拐角之后,她听见墙壁的上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路易莎愣住了,她感到一股冰凉的恐惧沿着脊骨蔓延上来,在这一片黑暗和荒芜之中,这样的声响显得格外异样,令人禁不住毛骨悚然。

她举起蜡烛,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望过去,在陈列着尸骨的架子上方,她看到了一扇铸铁气窗,一只苍白的手从气窗的缝隙间伸出来,打着颤,在墙上胡乱摸索。那只手很小,明显是属于孩子的,路易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猜想,也许这扇气窗通向外面,如果能够从那里钻出去,她就得救了。

想要摸到气窗的位置,必须要爬到架子的顶层。路易莎放下蜡烛台,把裙子系在腰间,作了一番心雄气壮的努力,一面在心里默念着安魂的经文,一面尽量避开尸骨,踩着架子的边缘,爬到了顶层,她握住那只手,轻声问道:“你是谁?”

这一天,正是朱利安被关押起来的那天。

听到女人的声音,朱利安也被吓坏了,一开始,他尖叫、哭喊着,发了疯一般想要把手缩回去,然而,路易莎温柔的嗓音和她持续不断的安抚,很快就让孩子镇定下来。从这位陌生妇女那里,朱利安得知自己正被关在星之病收容所里,一墙之隔,便是修道院的墓穴。这个认识令孩子感到一阵骨寒毛竖。

“你患了星之病吗?”路易莎问道,声音里流露着同情与关切。

“没有,太太,我向您发誓,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把我关起来……”孩子用哭泣的声音答道。

“他们是谁?”

“一群凶神恶煞的士兵,还有几名穿黑衣的修道士。”孩子抽抽噎噎地答道,“我的爷爷是做披肩买卖的,我们是路西斯人,两个礼拜以前刚刚到迦迪纳。今天上午,他们把我们捉了过来,我发誓我们都是规规矩矩的好人,我爷爷虽然吝啬,虽然脾气古怪,但是我们从来没做过任何坑害别人的事。太太,帮帮我吧!我害怕!”

听着朱利安的话,路易莎陷入了沉思。在今天下午,刚刚抵达收容所的时候,她见到过那些穿黑袍的修道士,听她的表弟米夏尔说,那些僧人来自坚信会,在贞爱会到来以前,一向是他们在管理着星之病收容所。哈格达蒙是个大嘴巴,他总喜欢向他敬爱的表姐显示自己的知识和权威,仿佛这样做可以让他因为信仰不及表姐坚定而受损伤的自尊得到满足,他滔滔不绝地泄露着坚信会的秘辛,作为贞爱会的首脑人物,他自然知道许多平民不了解的东西,由于深信表姐保守秘密的本事,哈格达蒙说了不少本不应为无关者听闻的事情。从表弟那里,路易莎得知了坚信会的名声,她知道这群人只是披了一层修道士的皮,私底下却既不敬奉神明的教谕,也不畏惧地狱的报应,他们是世俗君主的鹰犬,就连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们也对他们避若蛇蝎。他们最拿手的本事就是秘密羁押,那些被他们拘捕的人未见得犯过什么罪,然而,只要接到检举,只要有一丁点值得怀疑的事,他们就像猎犬闻见野兔的气味似的,一拥而上,将猎物逼入绝境,迫使他们招认任何犯过或没犯过的罪。

路易莎可以断定,这个孩子说的基本是实话,无论他的爷爷有没有做过什么,至少孩子对他们被拘捕的原因一无所知。况且,朱利安和他的祖父被关在星之病收容所,而不是被下在狱里,这更加使路易莎相信,坚信会羁押这对祖孙,恐怕既不合法,也没有任何言之成理的缘由,换言之,这个孩子是完全无辜的。自从女儿死后,路易莎空有一腔母爱,却爱无可施,她对受苦的孩子们怀着异常的关切,从而无法把朱利安扔下不管。

她握了握孩子的手,用安抚的声音说道:“放心吧,上天没有抛弃你,我会给你想办法的!但是,这里是星之病收容所,我不知道看守你的人会怎样对付你,现在,我只能给你一个忠告,鼓起勇气,心怀希望,并且一定要谨言慎行。对于他们给你的水和食物,你最好碰也不要碰,明天这个时间我还会来看你,给你带来一些吃的和喝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迟后天,我就能救你出去。”

说完这句话,路易莎翻了翻自己的围裙,从衣袋里面掏出一块面包干塞在孩子手里,她在朱利安手上吻了一下,说道:“明天见。”

随后,她利落地从架子上跳了下去。这个时候,一个营救孩子的计划已然在她的脑海中现出了雏形。

路易莎继续沿着墓道前行,期望能够找到出口,这不只是为她,也是为了那名被关在这里的孩子,然而,令她失望的是,当她走到墓穴深处,却发现这里的逃生门早已废弃,坑道的尽头被积水淹没了,圮毁的砖石坍塌下来,遮住了那扇通往外界的铁门。路易莎叹了一口气,沿着原路返回,想要看看是否能够找到别的出口,即在她经过自己落下来的地洞的时候,她惊讶地看到那两名患了星之病的穷孩子当中较大的那个,正在陷坑的下方焦急地踅来踅去,试图找到她的踪影。

“啊,好太太,您可算回来了。”男孩举着一块蜡烛头,当他看到路易莎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惊讶而又欣喜的神色,“您去了有两个钟点,我简直担心得要死。”

说着,他摇了摇一条自陷坑的上方垂下来的绳索,喊道:“卡布里昂,太太回来了。”——卡布里昂,是他的义弟的名字。

“亨利,她还好吗?”坑道上方传来年幼的孩子的声音。

那名年长一些的孩子,亨利,仔仔细细地把路易莎端详了一番,回话道:“六神保佑,只受了点擦伤。”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路易莎盯着这个男孩,惊奇地问。

“您走了半个钟头以后,卡布里昂哭了起来,生怕自己害您遭遇了不幸。”亨利一边扯着绳索,测试着它的结实程度,一边回答,“我们病得不算太重,有些力气,也能四处走动,我们找遍了修道院,终于在这间空屋子里看到了这个陷坑,陷坑边上的木头上勾着您裙子上的布料,当时,我就想‘糟糕,她一定掉下去了。’幸好我们过去干活儿的本事还没有荒疏,卡布里昂找来几条麻绳,我把它打上结,做成了一条软梯,拴在柱子上,下到了陷坑里来。这里是修道院的地下墓穴吧?您居然在这么个见鬼的地方呆了一个多钟头?您虽然是好人家的阔太太,但是胆子却比那些手上沾过人血的亡命徒还大!嘿,您可真是个角儿!”

第三百八十三章

男孩这些话,语气亲狎,并且还夹杂着大量的黑话,换了平时,路易莎听着一定不大得劲儿,但是眼下,处在这么一个荒凉阴森的环境中,能够听到人类的声音,哪怕是这么几句有失体面的话,路易莎也觉得万分欣慰。

她沉默着思索了一忽儿,突然握住孩子的手,问道:“你会开锁吗?”

亨利耸了耸肩膀。

“这有什么难的?我是老手了,您要开哪家的锁,尽管吩咐就是。”

在叮嘱卡布里昂看好软梯之后,路易莎牵着男孩的手,循着她一路上的记号,找到了朱利安的铁窗。

“你爬上去看看,能不能把那扇气窗打开。”路易莎指着高处的窗口,拍了拍孩子的肩膀。

男孩三两下爬上了架子,他浑不在意地踏着那些僧人的尸骨,有几块干枯的骨头被他踩了个粉碎,惹得路易莎在下面连连划着六芒星,向修道士的亡魂告罪。

“啊,原来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的小狱羔子,监狱的牢房是不够用了吗?你怎么被关在这儿?别怕,我这就把你弄出去,管你是犯了偷盗,还是揍了贵族少爷,反正你是我们的伙伴。”亨利朝朱利安的脸上瞧了一眼,一面自言自语,一面向气窗另一面的孩子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止住了小囚徒的惊呼。

对于眼前的状况,这个做惯溜门撬锁的营生的孩子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他甚至问都不问对面的男孩是谁,毕竟劫大狱的事,他也不是没干过。亨利蜷着身体,蹲在架子的顶层上,他的脚下踏着一具修道士的尸骨,干尸被他踩得咯咯作响,随着他的动作,一截残骸从架子上面掉落下来,坠在了路易莎脚下。她后退了两步,一边向尸骨忏罪,一边告诫男孩要礼敬死者。

亨利摆弄着锁眼,随随便便地说道:“没关系,这些只是一堆烂肉和死骨头而已,我们的师父可从来不怕这些玩意儿,他甚至还能在坟地捏着死人的大腿骨,一边敲着墓碑打拍子,一边唱歌。他也没遭什么报应,反而还飞黄腾达了,可见死人显灵纯属胡扯。”

路易莎念了句忏悔的经文,叹息道:“天哪,这真可怕!”

“师父说过,死人一点也不可怕,活人才害人呢!”

对于这位太太的感喟,亨利颇不以为然。

“不,我是说你们的师父真吓人,他大概是一名不得了的亡命徒吧?”想到这些孩子在可怕的罪恶中长大,路易莎禁不住起了一阵寒颤。

“亡命徒?才不呢!师父是安菲特里忒最棒的艺人,伊奥斯最漂亮的男子汉,他心肠可好了,他给那些连济贫院也不管的穷人看病,往往药到病除,却一文诊金都不收。他不只教我们开锁,带我们搞各种恶作剧,还教我们认字和辨识草药。我们和他相处的时间不长,听说他后来进宫里当差了,这就叫好人有好报。”

说着,男孩从架子上跳了下来,轻盈地落在了地上。

“不行。”他摇了摇头,下了断言,“这副锁样式太老,恐怕是旧索尔海姆式的,整个伊奥斯,我敢说只有我师父才有本事打开它。但是我想,这把锁的钥匙应当还在,过去,师父曾经带着我们偷了几家废弃的老修道院,我很熟悉这类地方的结构,墓穴兼做逃生密道,铁窗的那一面恐怕是曾经的惩戒室,在这里,气窗的样式是相同的,能打开祭器室气窗的钥匙,照样能打开这扇铁窗。”

听着亨利的话,路易莎陷入了思索,片刻之后,她答道:“我记得我的表弟,也就是贞爱会的副会长,腰间挂着一串修道院的钥匙,其中有一把小一些的……”

“没错,一定是它!”男孩叫道,他搓着双手,显出了一副跃跃欲试的神色,“您明天想办法把他骗到我身边来,我给您把钥匙偷来!”

“教谕中说过,不可偷盗。”

“事急从权嘛。”

“没关系,我能想办法把钥匙讨过来。”路易莎想了想,挺有把握地回答,她露出了一个笑容,又说,“如果实在不成的话,就要劳烦你了。”

“愿为您效劳。”孩子笑着,学着戏子谢幕的姿势鞠了一躬,这个礼行得像模像样,甚至勉强谈得上风度优雅,从他的姿态当中,隐约流露出了几分与路西斯王肖似的神采。随后,他转向气窗,向朱利安喊道,“兄弟,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你有救了!”

路易莎和这个名叫亨利的男孩没有食言,许下承诺后的第二个晚上,他们取来了钥匙,把朱利安救了出去。

在放朱利安离开收容所之前,路易莎要这个孩子换上了一套破旧的农家衣服,给他吃了些东西,并要他休息了几个钟点,临别时,路易莎对他千叮万嘱,劝他不要接近都城,也不要靠近那些官家的人。她给了朱利安二十几个铜板做盘缠,要他到收容所东面十几里外的村子等消息,村子里有一户正经人家经营的农场,几个礼拜以前曾经托请路易莎为他们寻觅一个可靠的孩子做牧童。路易莎吩咐朱利安到农场去,就说自己是曼格尔太太介绍来的,一旦收容所的事情了结,她就去农场接他。

“可是,我不会放牧呀……”朱利安抓着路易莎的衣角,眼里噙满了泪水,对于自己要离开这位好心的夫人,他的心里充满了不安。

“没关系,他们会教你。”路易莎抚摸着孩子的脸颊,为他擦去泪水,“你爷爷的事情,我会尽量想办法,如果有什么消息,我叫人去农场通知你。”

朱利安在熹微的晨光中离开了收容所,他频频回头,却不敢久留,一直以来,他小心翼翼地躲藏在农场中,和村子里的牧童混在一起,但是,十几天来,路易莎没有传来半点音讯。

孩子终于忍不住了。

在艾汀驾幸收容所这天,朱利安终于放弃了他赖以活命的谨慎,追上了路西斯王的御辇。他知道,迦迪纳的官兵不可信赖,但是作为路西斯人,他却对自己的国王抱着一种莫名的期待。

这便是朱利安在过去一年多之中的冒险经历,在前往收容所的路上,他将这些故事对路西斯王娓娓道来。

听完孩子的讲述,艾汀笑了起来。他从没想过,提喀竟然如此眷顾着他,为他送来了这样一份惊喜。

在摇摇晃晃的角兽车中,路西斯王说道:“首先,孩子,我感谢你对我的信任,你没有信错人,我会救出你的祖父。你说的大部分都是实话,作为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你的谨慎和隐瞒无可厚非,我不怪你,但是为了避免我们之间的误会,我想尽量把话说透。你说过,你和祖父的通行证是伪造的,上面写了两个常见的假名,那么,朱利安·达蒂尼就不可能是你的真名。不止如此,我还知道你真正的名字,你和你的祖父过去住在印索穆尼亚好孩童街十一号,你的祖父名叫卢卡斯·阿尔菲诺,你真正的名字,是朱诺·阿尔菲诺。对不对?”

国王用漫不经心的口气揭露的这件事实,令孩子愣住了。他抬起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艾汀,即使是一道闪电劈在他的眼前,他也不可能感到更加震惊了。片刻之后,他回过神来,用难以置信的腔调,结结巴巴地问道:“可是,可是您怎么会知道呢?”

“这很好猜,”路西斯王笑了起来,“首先,我和你的祖父是老交情了。十二岁以前,我就像被阿忒①附体了一样,耽溺于各种荒唐无聊的恶作剧,终日在印索穆尼亚城中闲逛,偷鸡摸狗、捻三惹四,拿人的窘态取乐。那时候,城中的许多三教九流都认得我,他们经常说,如果我不是王子的话,倒是一块做腊肉的上好材料——这么讲,你可能不大明白,所谓‘腊肉’就是路西斯的黑话中对绞刑犯的称呼,在咱们那里,犯人被吊死后,往往还要在绞刑架上挂两三个月,以儆效尤,王都地处干燥多风的戈壁地区,尸体被挂久了之后,就会变得像腊肉一样干巴巴的。总之,那时候,印索穆尼亚城中,几乎人人见了我都要大呼头痛。”

听到这里,阿斯卡涅仿佛想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一样,不禁莞尔,他插话道:“我相信你说的是实话,因为从你在神影岛上的表现来看,市民们对你的评价并不算言过其实。”

“即便我当了备修生,那些修道士也照旧把我当做上绞刑架的料,我记得以前有一位老教师,每当他用戒尺抽我的时候,他总说他要替绞刑吏省一些麻烦。”

“那是萨莱诺修士,他后来怎么样了?”

“死了,在你走了半年之后。算是寿终正寝,死得很安详,临终只留下一句‘Morior sum vel fui(我简直已经要死了)。’当我去给他盖上殓衾的时候,他突然又像拉撒路一样睁开眼睛,嘴唇翕动着,我以为他有什么正经事要交代,就把耳朵凑了过去,结果这位老学究又添上了一句‘Mori(死了),应该是Mori!这个动词应当这么变格!’”艾汀耸了耸肩膀,笑着说道,“愿六神保佑他的灵魂得到安息。幸好他及时抹去了人生中唯一的污点,挽回了自己的名誉。如果他在遗言中犯下什么语法错误的话,他的幽灵恐怕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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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忒:希腊神话中宙斯和厄里斯的女儿,主管恶作剧和报复。

第三百八十四章

从路西斯王的这些插科打诨的话中,阿斯卡涅可以看出,他的老朋友仍旧没有改变那种爱取笑的刻薄性子,他忍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

然而,艾汀丝毫没有反省的意思,他一面暗自欣赏着自己的俏皮话,一面继续对小流亡者说了下去:“总之,我和卢卡斯·阿尔菲诺的相识,也同样缘起于一场恶作剧。那是在差不多十二多年以前,当时,我把一名守财奴的财宝洗劫一空,虽然大部分钱币都被我分发给了贫户,但是箱子里却还剩下几枚价值不菲的戒指,这些东西不方便流通,我必须找个地方将它们变卖掉。我听说在好孩童街有一位做货币兑换的老商人兼营当铺生意,于是,我找上了你的祖父。

“他看了看我带来的戒指,给了一个极其吝啬的价格,我试图与他讨价,那些戒指加起来能够值十五枚金币,而他却只肯出一半的价钱。他却冷笑着问‘那么,您能证明这些戒指是您自己的吗?如果它们来路清白的话,我就按照15枚皮阿斯特的价格买下它们,如果不能,对于这七枚金币,您也应当满意。’我有些纳罕地问他‘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知道。’他答道,‘正因为我知道失主的损失会由国王陛下补上,收购这些戒指并不会给我惹来官非,我才敢与您交易。不然的话,我恐怕早就派人去喊警卫队了。’

“这一下,当时只有十岁的我彻底被噎得哑口无言了,只好接受了他迹近抢劫的低价。在拜访你的祖父以前,我走访了三、四家当铺,甚至还去过销赃的窝主家里,但是他们却说了一大套废话,毕恭毕敬地把我送了出去,最有意思的是,因为我的身份,就连销赃人都不敢接这笔生意,他们吓得噤若寒蝉,生怕我是拿着戒指来钓鱼的。然而,你的祖父却和这些人完全两样,他明知我的身份,也明知戒指的来历,但是他却早有过精明的计算,断定做成这笔生意不止能够大赚一笔,让他和王室的继承人攀上交情,并且也不会造成任何有损他声誉的风险。这个老家伙的胆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此以后,他的事务所就成了我在印索穆尼亚城里一个秘密的窠。

“我和老阿尔菲诺的密切来往,差不多只有两年功夫,每当我想要找个地方歇脚的时候,我就会跑到他那里去。长久以来,我看着他处理业务,知道他也兼做放贷的生意,作为一名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他的手里掌握着雄厚的资金,他利用同宗的教众之间的定期商业通讯网掌握着准确的金融信息,他投资了不少业务,并且从这些商业活动中分肥,从他那本复式账簿的记载来看,他的业务十分成功。在了解了这些事实的基础上,我开始把自己能够支配的零花钱放在他那里生利,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王之剑骑士团初具雏形,那时,团里的少年们还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多亏了卢卡斯·阿尔菲诺先生在投资方面的成功,我的这支野孩子军团才得到了充足的资金支援。

其后,我被送去了神影岛,中间有五年时间,我和老阿尔菲诺中断了联络。”

路西斯王讲述往事明显勾起了孩子的回忆,他那双浅蓝色的、清澈的眼睛被泪水糊住了。虽然这些事情差不多都是在他出生前发生的,但是,想起好孩童街上那座幽僻的大屋,想起自己和祖父在故乡度过的宁静的岁月,孩子的畏葸减弱了许多。回忆使他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他的心中不自觉地和路西斯王亲近了起来,但却仍然保持着尊敬的态度。

“陛下,我怎么从来没听爷爷提起过您呢?”片刻之后,他擦了擦眼睛,追问道。

“哦,别责怪你的祖父,”艾汀笑着答道,“这种谨慎的态度,正是我欣赏他的地方。他比一般商人更有修养,穿着举止上也十分低调。尽管是出于互惠互利,但是实际上,我必须承认他帮了我许多忙,而这些事情是谁也不知道的。如果不是老阿尔菲诺,而是换了一个人与王太子熟识,他一定会把这段关系拿出来四处大吹大擂,然而卢卡斯却不对任何人透露半点口风,他不看重虚荣,而是在乎实惠,所以我才能与他维持多年的交情。说起来,你的名字还是我取的,你出生的时候,我已经和老阿尔菲诺混熟了,当时,你的父母把穿着白色细麻小袍的婴儿抱出来给我看,要我帮忙想个名字。那时候,你的哭声很嘹亮,充满了蓬勃的生机,于是,我便拿远古蛮族神话中,那位庄严的天后的名字为你命了名。你的父母也是很好的人,虽然他们不像老阿尔菲诺那样精明,但是却胜在忠厚,可惜当我回到王都的时候,他们已经因为在旅行途中遭遇强盗而去世了。和你的脐带保存在一起的,应该还有一只祖母绿的手镯,那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它可以证明我所言非虚,不知道你见没见过?”

孩子点了点头。他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屈膝礼,但是国王却像对待一般孩子那样,亲昵的、毫无做作地揉了揉他的脑袋。

“等等。”车厢里传来了索莫纳斯困惑的声音。

话说到这个地步,即使是像王太弟殿下这样后知后觉的孩子也发现了有些地方不大对劲,他皱着眉毛,显出一副大惑不解的模样,问道:“兄长,你说他叫朱诺·阿尔菲诺,可这是女人的名字啊!”

“因为她就是个女孩儿。”艾汀说着,在索莫纳斯鼻梁上刮了一下。

索莫纳斯似乎一时还无法理解兄长的话,他不安地左顾右盼,频频望向那个刚刚结识的小流浪者,他看到那个孩子抓着自己的衣角,红着脸低下了头。这一下,索莫纳斯也不由自主地脸红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想到自己刚刚对一个女孩子动了粗,又想到自己按着对方胸口,将其仰面揿在地上时,手心里那种异样的、稍微有点柔软的触感,他只觉得自己的脸一阵阵的发烫,禁不住羞愧无地。

索莫纳斯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女的。要是我早知道的话,我一定不会揍你……”

说到一半,王太弟突然停住了,他反复思考着,复又觉得哪怕对方是伊奥斯头号美女,只要兄长一声令下,他恐怕也会毫不犹豫地动粗,他清了清喉咙,又更正道,“至少我大概会揍你揍得轻一些,也不会碰你的……你的……那个,胸肌……”

这段耿直得近乎愚钝的道歉,逗乐了车厢里的两位成年人,艾汀笑得前仰后合,简直快要倒不上气来,阿斯卡涅虽然并没有像他的朋友那样狂笑不止,但也明显憋笑憋得够呛。

在这一幕小景中,恐怕只有索莫纳斯越来越狼狈,他阢陧不安地转动着眼神,时不时瞅一瞅那名刚刚被证明是个姑娘的“男孩”,他为自己的笨拙而暗自难堪,又为在兄长面前丢了丑而生气,半晌之后,他恼羞成怒地抓了抓头发,嘀咕着埋怨道:“说到底,你为什么要穿男人的衣服呢……还把头发也剃了……这副鬼模样,谁能知道你是女人……”

“好了,索莫纳斯。”艾汀适时打断了王太弟的话,给这幕喜剧收了场,“这件事你可不能怪罪朱诺,要知道,一个女孩子想要在大陆上平安地旅行可不容易,那些太太小姐即便有骑士伴送,偶尔也免不得要扮一扮男装,更何况陪伴朱诺的,只有她年迈的祖父。朱诺,你愿意原谅王太弟的失礼吗?”

女孩连忙摇着头,摆了摆手表示自己完全不在意。

“那么,我想你们之间的疙瘩就算解开了,是吗?”说着,路西斯王把两个孩子的手拉到一起,强迫他们握了握,“索莫纳斯,别愁眉苦脸的,这可不是对待一位女士该有的礼节。”

王太弟握了握朱诺的手,浑身僵硬地在对方的手上吻了一下,又放开了她,行吻手礼时,索莫纳斯那硬板板的,毫无风度可言的姿态,简直就像是衙门里的官差在用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为老百姓的文件盖章。

当索莫纳斯坐回兄长身边的时候,艾汀在他耳边小声说道:“我的小弟弟,你这种煞风景的腔派,可讨不来太太小姐们的欢心,现在还好,但是再过几年,你恐怕就要在女士们那里遭遇惨败了。”

“不可能。”孩子斩钉截铁地反驳道。

“为什么?”艾汀挑了挑眉毛,他可看不出来,除去这张美丽的脸,他的小弟弟还有什么足以叱咤情场的倚仗。

“因为我压根就不会去讨好她们。我追求她们有什么用呢?聊也聊不来,打架也成不了对手。”索莫纳斯倔强地坚持道,他直直地望着艾汀,又添上了一句,“再说,我有你就够了。”

做兄长的苦笑着叹了口气,揉着孩子的头发,自言自语道:“唉,还是个孩子……”

前叙的这段故事发生在我们的主人公们赶往收容所的路上,了解了那个陌生孩子的经历,读者诸君想不不难猜到路西斯王导演那出骑马事故的原因。在这场看似意外的事件之后,艾汀和路易莎接上了线,只有通过这名好心的妇人,他才可能找到那条通往囚禁老阿尔菲诺的牢房的密道,他在字条中告诉路易莎,朱利安现在正处于路西斯王的保护下,并且恳请路易莎在午夜时分与自己见面。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79~381

第三百七十九章

拉库尔特城距离安菲特里忒不过一百里左右的路程,即便在死骇肆虐,行人只能在白昼间赶路的情况下,靠步行,旅人们也仅需两天即可到达首都,如果乘坐角兽车,则只需花费不过半天的工夫。大部分过路的旅人宁可直接前往安菲特里忒,而不愿意在这座乡里乡气的僻静小城耽搁,只有那些想要从市民的口袋里赚些盘缠的商人或艺人,才会在拉库尔特稍作盘桓。

城中只有一所旅店,长铁杆上的客栈招牌挂了几十年,早已锈迹斑斑,只能依稀辨出上面写着“光斑鱼旅店”。过路的客人没有别的选择,只得将就着在这里投宿。像那个时代的任何一座小城旅馆一样,光斑鱼的客房仅有寥寥两间,每间客房里都摆了好几张床,赶上海神节前的旺季,一张床上往往要躺两到三个旅行者,无论是男是女,互相认识与否,倒霉的旅客们都要被迫挤在同一张床上,在我们现代人的眼中,这固然显得不可思议,然而在当时,人们在生活中时时处处面临着危险,尤其在乡村和那些没有足够武装保护的小镇,无论是野兽、盗匪、兵祸,还是死骇,都时刻威胁着平民的生命,持之以恒的隐忧大患使人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共同意识。人们习惯了集体生活,很少独处,除了在城堡或治安良好的大城市中以外,人们几乎不知“隐私”为何物。乡下地方,就连在卧室,已婚夫妇也经常和他们的孩子同堂住宿,暂时留宿的客人也时常被安排在主人夫妇的房间中,由此产生的许多风流韵事甚至曾经被编成了讽刺故事,流传至今。

眼下正值海神节前夕,食物和住宿都涨了价,朱利安的祖父付给了旅店主人三倍费用,这才得以和他的孙子单独被安排在一张床上,这张床离其他的旅客们都很远,靠着墙角,临着窗口,窗户的底下是小旅馆荒凉的园子,庭院里种着几棵病恹恹的木槿,紧挨着窗口下面的地方是一口落满灰尘,被蛛网覆盖得严严实实的枯井。

我们在前叙的故事中曾经提到过,为了确保海神节祭典的安全,警卫队收缴了安菲特里忒城中所有可充作武器的物品,临近首都的拉库尔特城也同样如此,由于海禁未开,并且无法捕猎,旅馆只能提供相当单调的饮食,肉类只有咸鱼和腌肉,饮料则只有劣质的淡麦酒。客栈里处处龌里龌龊,桌巾上沾满油垢,床单上则被来来往往的旅客睡得发黑,有些地方还染着一些可疑的血污,跳蚤和老鼠更是躲不开的祸患。尽管这些描述看上去令人作呕,但这就是两千年前的真实状况,那个时候,有一位曾在迦迪纳四处旅行的修道士曾经在日记中写道:“在首都以外的地方,旅馆中肮脏不堪,平民们过着猪一样的生活。”

朱利安在印索穆尼亚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富贵日子,四处流浪的生活虽然令人疲惫,但是在那些教友的家中,祖孙俩也能受到热情、体面的接待,因此,可想而知,光斑鱼旅店对他来讲,显然不可能是个令人愉快的地方。

在抵达迦迪纳的那天,与他们一起下船的几名商人都在拉库尔特唯一的旅店中投宿,祖孙俩和他们被安排在同一间客房中,随着海神节的日子渐进,他们一个个离开了光斑鱼,朝着安菲特里忒趱奔。渐渐地,留在这所肮脏旅社里的,除了那名浅黄头发的药材商,就只剩下了他们祖孙。朱利安数着日子,期盼着海神节的到来,在那一天,所有人都会聚集到公国的首都,他想祖父也许会大发慈悲,带他去凑个热闹。

然而,海神节来了,又过去了,他们始终没有踏出光斑鱼旅店半步。祖父仍旧每天抱着那只宝贵的皮箱,他似乎是在等待什么消息。

海神节过后的第二天,前往安菲特里忒参观祭典的人沉浸在狂欢中,尚未返回拉库尔特,天选之王复活的消息仍未传到这座小城,就在这一天,朱利安遭遇了他为时不长的人生中第二次巨大的变故。

这一天的早晨,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闯进了这间旅店。当时,旅店里的客人只剩下了朱利安和他的祖父,——就连那名药草商,也在海神节的当天离开了。在祖父打开房门的那一刻,士兵们一齐扑向了这名老人,祖父疯狂地吼叫着,他被按在地上,拼命地挣扎,却完全无法摆脱那些孔武有力的军人。朱利安吓傻了,他一声不响地缩在墙角,脸色发青,半张着嘴唇,浑身止不住地颤抖。当那些士兵拿着木枷向他步步逼近的时候,孩子几乎丝毫没有抵抗地把手伸进了枷锁中。

他们被蒙上了头,带出了客房。当他们被押送着,穿过旅馆的厅堂时,朱利安听见有人问道:“这俩个人犯了什么案子,塞顿先生?”

这是旅馆老板的声音,来抓捕犯人的士兵中有他的熟人,从他平淡的语气来看,他似乎早已见惯了这种场面。

那个被问到的士兵随随便便地回答道:“都城来的吩咐,具体情况我可不知道,三月十号的那艘船上下来的客人只有他俩吗?”

“就剩下他们两个了。原本一共有七个人,其余的五个早就走了。”

“您这里可真是个抓人的好地方,”士兵大笑着说道,“如果您在供应饮食方面不那么吝啬,也许还能留住更多的客人,到时候我们的收获大概就不只这两人了。不过无所谓,至于跑掉的那几个家伙,我们迟早能抓住。”

“您不喝点什么吗?来杯茴香酒怎么样?”

“谢谢您!但还是改天吧,今天这趟活儿,我可不敢耽搁,队长在交代任务的时候,脸色阴沉得像要吃人。”士兵辞谢道。

这段简短的对话之后,士兵们把朱利安和祖父塞进了等在街上的一辆角兽车里。由于方才的搏斗,祖父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以至于不得不让人把他抬进去。到这个时候,朱利安起初的恐惧已然减淡了,于是他开始思索了起来。从前叙的故事中,读者诸君也许能够发现,这个孩子尽管童稚未退,但却并不欠缺观察力,从士兵和旅店主人的对话中,他隐约觉察出,这些士兵们的目的也许并不仅限于他们,如果这是一场误会的话,那么当事实澄清之后,官差也许很快就会释放他们。

朱利安坐在祖父身边,小声地在老人耳畔说出了这个结论。

沉吟了片刻之后,祖父摇了摇头,低声用索尔海姆语对他说道:“没有指望了,孩子,我很确定,这些人就是来找我们的……”

在朱利安来得及继续追问以前,士兵们的呵斥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在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得到交谈的机会。

角兽车不疾不徐地跑了一个多钟头,最终摇晃了一下,停了下来。朱利安和祖父被蒙着脸关进了一座地牢。祖孙俩被隔离开来,尽管老人低声下气地哀求,不愿让孩子离开他的身边,但是这些声泪俱下的央告却对押送他们的人毫无作用,无论他哭泣也好、贿赂也好,好话说尽,反正他们不为所动,只一个劲儿地拖着他往前走。

“闭嘴!你这信仰伪教的老狗!”朱利安听到押送他们的士兵这样骂着,将祖父越拖越远,随着老人的声音逐渐远去,消失,孩子彻底落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中。

朱利安给单独关在一间密不透风的土牢里,士兵们解开了他的枷锁,摘掉了他脑袋上的罩布,于是,他终于能够观察一下自己周围的环境了,他朝牢房的门口望去,看到三名身穿黑色长袍的修道士正站在那里,冷冰冰地盯着他,其中便有那名曾经在边境警卫室中和他们祖孙搭过话的僧侣,从他那副盛气凌人的姿态看来,他似乎是这群人的头目。随后,他向那些士兵们吩咐了几句,很快离开了。铁门关了起来,牢房陷入了咫尺难辨的黑暗,唯一的照明只有从铁门底下透进来的一丝昏黄的火光,厚重的大门和墙壁隔绝了外界一切的声响,牢房的四壁非常潮湿,这说明这间囚室也许在地面以下。

牢房阴森的环境足以让一名勇敢的成年人感到毛骨悚然,更遑论被关在这里的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朱利安摸索着墙壁,找到一处铺着干草的角落坐下。面对未知的危险,以及随时可能降临在他身上的暴力,孩子被吓傻了。他不知道祖父究竟做了什么,但是,那名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黑衣修道士引起了孩子的恐慌,僧人的出现让他回忆起了祖父曾经的告诫,朱利安的心中产生了新的忧虑,并且,那名士兵曾经把他的祖父称为“信仰伪教的老狗”,这句话让朱利安明白,也许他们是火神教徒的事情终于暴露了。他惶惶无措,脑子里一无所思,只知道蜷缩在角落里发抖。在这一刻,他想起了以前曾经听祖父讲过的,异教徒遭受酷刑的故事,拉肢台、吊笼、火刑架一类的东西在他幼小的头脑盘旋,虽然他并没有真正见过那些刑具,但是,惟其如此,从孩子那丰富的想象力中诞生的恐怖,才更加令人觳觫。人在忍受着巨大的恐惧的时候,经常会在无意识之间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行为,朱利安也是如此,他把双手压在身后,似乎想要用墙壁上冰冷的温度去给灼热的头脑降降温,他细瘦的手指头不自觉地在墙角抠挖,仿佛想要掘出一条通向自由的路。

土墙上有一块地方被老鼠蛀空了,朱利安的手指沿着洞穴探去,很快,他惊讶地发现在这片土墙的后面隐藏着一扇带栅栏的铁门,铁门也许曾经是一扇气窗,在通风口被废弃之后,牢房的建造者便在上面抹了一层灰泥盖住了它。老鼠们积年累月的蛀蚀破坏了潦草的遮掩,终于使这扇气窗暴露了出来。

朱利安扭过身子,趴在地上,透过气窗向外看去,却只看到了一片漆黑,这证明了他的猜测,气窗的另一侧大概是地道。孩子颤颤嗦嗦地向气窗外面伸出手,压低嗓门,悄声问道:“您好!有人吗?”

骤然传来的回声令孩子吓得打了个哆嗦,缩回了手,他回过头警惕地望了望土牢的大门,门外只有一片阒寂,朱利安思索了片刻,继而大着胆子认定,也许那些抓捕他们的人因为他是个孩子而放松了警惕,以至于几乎没有人看守他。

想及此节,朱利安冷静了下来,重又开始对付那扇小窗,他扒去盖在铁栅上的灰泥,让气窗全部露了出来。他摸了摸铁窗的四周,发现这扇栅栏虽然不大,但却足够一名不算太胖的成年人缩着身子通过,他摇撼着气窗,发现它纹丝不动,在铁栏的左侧边缘处,孩子摸到了一个钥匙孔。

孩子谨慎地坐直了身体,面向牢门监视着门外的动静,他一面把气窗掩在身后,一面从铁栏之间的缝隙里伸出手去,想要探明外面的地形,他摸到了一片潮湿的砖石,孩子反手向上摸索,当他把手臂伸长,完全从栏杆间探出去的时候,他的指尖触到了外侧的天花板——气窗的位置对于朱利安而言,是在墙壁的底部,但是,对于另一侧的地道来说,这扇铁窗似乎位于高处。

在这一天其余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人来看过这个孩子,朱利安缩在墙角,安静地等待着,他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候,在孤独之中,他只觉得度秒如年。每过一会儿,他就要把手伸出气窗外面摸索一番,期待着能够唤起别人的注意,他不知道外面是哪里,即便气窗的另一面是牢房也罢,有个人能一起说说话,也总好过孤零零地关在这里。

有一回,正当孩子在石墙上漫无目的地摸索之时,一只温暖的手握了上来。

“你是谁?”对面的人问道,那嗓音柔声细气,听起来明显是个女人。

第三百八十章

路易莎·曼格尔是一位寡妇。她的家庭在安菲特里忒城中经营羊毛买卖,是一户富裕的布尔乔亚,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妇女一样,她从未品尝过爱情的甘美,由于父母的安排,路易莎在十六岁的年纪上嫁了人,结婚对象是一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家族世代经营绸缎生意,和路易莎的家庭同属于纺织同业会。婚后头几年,路易莎接连生过三个孩子,但是,这三个幼小的生命全部没有活过一岁,便过早地夭折了。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少妇生下了她的第四个孩子,这是个女孩儿,出生不到一礼拜,便被诊断出严重的黄疸病,路易莎俾昼作夜、目不交睫地看护着虚弱的婴儿,母亲那深沉而广博的爱终于帮这个女孩儿度过了出生以来的第一次危机。孩子逐渐成长起来,路易莎没有像那些富裕家庭的太太一样雇佣奶妈,而是亲自看护、喂养这个孩子,望着年幼的女儿吸吮着乳房,把她的乳汁化作自己的生命,母亲的脸上微笑着,绽放出了爱的光辉。随着年纪渐长,女孩儿摆脱了萎黄的脸色,出落得娇嫩可爱,母亲终于可以带她到户外去了。丈夫的家族在郊外拥有一座小小的农庄,她们总是到那里消夏,路易莎和女儿坐在一棵橡树的下面,女孩时常用胖乎乎的手臂环着母亲的脖子,听她讲故事。古老的橡木枝叶扶疏,宛若硕大的华盖,阳光越过树木的缝隙,在孩子肥嫩的小脸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温柔的微风拂过草甸,四下里只有蚱蜢在吱吱鸣叫,一切喧嚣而又宁静,路易莎时常趁着孩子午睡,轻轻地亲吻她的小脸,那时候,她觉得,人生的一切幸福就在于此。

路易莎曾经步履平稳地走在这条平坦而笔直的道路上,她相信,她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在生命的尽头,等着她的将是在儿孙环绕下的平静死亡。然而,这样安稳而幸福的日子在三年以前戛然而止了,那一年,路易莎和她的丈夫照例带着孩子去乡村消夏,却没有想到,一场瘟疫正在村落间静悄悄地蔓延,她在这场灾祸中失去了丈夫和女儿。

望着女儿僵硬的尸体,可怜的母亲的心被撕碎了,她哭着亲吻孩子冰凉的小胳膊,她看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在临终的疼痛中挣扎,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这个时候,她只痛恨自己健壮的体质,她为什么不能和这个孩子一起染病呢?她为什么要孤单单地活下来呢?独个儿被抛在世上,她能干什么呢?或者说,她的生命是为了什么呢?就是为了哭一个个养不活的孩子吗?随着她生命中唯一的光明被死神夺去,她的生活彻底垮了。

死于星之病的人照例得不到安葬,那时的迦迪纳乡村还没有建起收容所,病人在家中咽气之后,教堂的人很快就会和士兵们一起上门,把死者运走。他们将尸体抛进一个公共墓穴中,草草念几句祷词,继而泼上松油,赶在日落前,将这些死者焚烧殆尽。

路易莎想要悼念这个孩子,然而,死去的女孩儿却连坟墓都没有。

在孩子死后的很长一段时期,路易莎的心曾经被绝望占据,她的眼泪早已干涸,她每天睁着眼睛,熬到晨曦祷的时分才能入睡,翌日,又在残忍的忧郁中醒来,她悲伤、愤怒,进而麻木,对人世感到灰心。结束这种行尸走肉一样的生活的,是一次偶遇,在为女儿举行一周年安魂弥撒的时候,她在教堂的外面遇到了一对母女。

母亲身负残疾,是个可怜的乞丐,她用自己唯一的财产——一张草垫,裹着孩子。女孩缩在垫子里,只有两条瘦伶伶的腿露在外面,几乎碎成布条的裙子下面露出一双肮脏的小脚,脚上挂着一双大得不合脚的木鞋。从身形看来,孩子至多只有两岁,和路易莎的女儿一样,患着黄疸病。小女孩身体上萎黄的肤色勾起了路易莎的回忆,她不由自主地对这对母女的不幸起了关切。

她在这对母女的身旁蹲下,轻声问道:“我能看看这个孩子吗?”

女乞丐呆愣愣地躺在那里,由于缺吃少穿,她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听见路易莎的话,她只是直瞪着眼睛,半张着干得开裂的嘴唇,保持着向前伸出双手的姿势,一动不动,偶尔缓缓地、机械地晃晃手,像是在乞求施舍和怜悯。

路易莎猜到,这名女人恐怕已经在教堂门口坐了许久了,在迦迪纳严苛的法律和宗教训诫下,人们一贯将乞丐一类的人视作无业游民,认为他们的贫穷和困苦是由于懒惰造成的,从而,那些一本正经、自诩虔诚仁慈的好市民们却很少对行乞者施以怜悯。在那时,许多穷人没有耕地,也没有本金去经营商业,他们大多靠打零工过活,工作一天,买一天的面包,今天有活做,日子就好过,明天没活做,便只好挨饿。如果一名穷人一朝得病,哪怕只是病倒一个礼拜,那么他也会很快落入贫困的窘境。在一些成规模的行业内,工匠和农户们尚且有同业会能够帮扶暂时失去劳动力的家庭,但是像那些打零工的,却没有这样的组织能够照顾他们。又穷又病的人们在变卖一切能够变卖的家什之后,就只剩下了一些连当铺都不收的破烂货,他们流落街头,靠行乞度日。从穷人到乞丐,只需要一场病,从乞丐到罪犯,则只需要一点诱惑。

路易莎原本也是那些恪守训诫、心肠冷硬的好市民中的一员,但是,她遭受的祸殃将她的心磨得软了,她明白,任何灾难都可能降临到任何人身上,那名女乞丐只是比她倒霉一些,她不幸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又不幸染上了病,失去了谋生的能力。

她叹了一口气,轻轻地揭开盖在小女孩身上的草垫,却看到孩子只是睁眼望着天空,一动不动,眼睛眨也不眨,甚至没有一丝呼吸。明显,这个孩子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苍蝇闻到了死亡的气息,早已开始肆无忌惮地在她的眼睛和嘴唇上产卵,她太安静,生前不呻吟,就连死亡也是静悄悄的,仿佛生怕让母亲难过。

女乞丐缓缓地低下头,见到女孩的脸,她大叫了一声,这样从干涸的喉咙中迸出的嘶吼简直无法形容。路易莎也有过孩子,她知道这是做母亲的从肺腑深处发出的猛烈的惨嚎。

路易莎一时间愣住了,女乞丐的哀声在她的心头萦回,激起凄切的回响,她沉默地蹲在地上,手放在死去的孩子额角上,一动不动。母亲一把从路易莎的怀里夺过了孩子,猛烈地挥着手,驱赶着蚊蝇,仿佛她相信,只要赶走了这些总是与死亡相随相伴的不祥昆虫,她的孩子就能活过来一样。她紧紧地搂着女儿,把干瘪的乳房凑到女孩嘴边,试图喂她吃奶,嘴里呶呶不休地念叨着:“……不可能……她没有死……我来暖暖她,让她吃几口东西,她一会儿就会醒过来的……”

可是,女乞丐饿了很多天,她的乳汁早已涸竭,贫瘠的乳房里挤不出半滴奶水。她一面锤击着胸口,一面用力掐着自己的乳房,但是那两口干枯的泉眼却没有如愿以偿地淌出甘露,她这样粗暴地对待自己,却似乎感受不到半点痛苦。

路易莎终于看不下去了,她用强壮的手掌扼住女人的手,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教堂门口的骚乱已经引来了不少旁观者,她知道再过不久,卫兵们就要来了。路易莎把自己的披肩盖在女人身上,为她阻隔旁观者的视线。

她凑到女人耳边,温柔地说道:“总得把孩子葬了啊,你跟我来,我为你安排一切。”

女乞丐陷入了疯狂之中,一无所思,只是茫然地摇着头,嘴里咕哝着:“葬了……可是用什么呢?……我什么也没有,总得有口小棺材啊……能当的都当了,还是喂不活这个孩子,上天为什么要把孩子赐给穷人呢……?天啊!天上的六神啊……你们看到了吗?这是个受过洗的孩子啊!可她却死得连条野兽也不如,一头饕餮瘪着肚子跑在路上,也总有好心的人扔给它一块面包,一个饥饿的穷人倒在路旁,却连个怜悯他的人也找不到!一口放得下两岁孩子的棺材,应该不费什么,对!我去赊账,去做妓女!这样就可以给她置一块坟地……我和她埋在一起,塞在一口棺材里……”女人说着疯话,发出了可怕的笑声,“……可是这样大的棺材就买不起了,即使做妓女,也买不起啊……”

这些疯话令人不忍听下去,路易莎的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惶惑地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刚刚死去的那些日子,她颤抖着握住女乞丐因为过度劳动而变了形的手,搂住她瘦骨嶙峋的肩膀,很久以来一直克制着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这两位母亲,尽管外貌大相径庭,然而,同样的悲哀将她们的心联系在了一起。

路易莎不顾仆人和佣工们的劝阻,将女乞丐带回了家中照顾,安葬了女孩之后,这位母亲看起来平静了许多,她的双脚残疾,不能行走,但是作为一名曾经相当灵巧的织工,却也能帮助路易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女乞丐沉默寡言,也刻苦耐劳,很快,路易莎家中的仆人们就改变了对她的成见,甚至开始喜爱她了。女乞丐一件一件地做着活儿,很快,她所做的工作便能够完全抵偿路易莎为她花费的金钱,甚至还有盈余。

女孩子下葬以后的第七个月,一天黄昏,路易莎从铺子里回来,却看到女乞丐在她自己的小屋中勒颈自尽了,她无法站立,摸不到房梁,于是便在门栓上系了条绳子。女人把她的头埋在一条草垫子里,这条垫子正是她的女儿生前所盖的那一条,在孩子下葬的时候,女乞丐曾经试图将这件唯一的财物塞进女儿的棺材,让它陪伴那个死去的孩子,但是这条脏兮兮的草垫却被装殓死者的工人无情地丢了出来——既然那位阔太太出钱为死孩子买了锦衾,谁还愿意要一张破草垫呢?女乞丐浑身僵硬地靠在门板上,度过了临终的时光,身上裹着草垫,这件纪念物上还残留着她挚爱的孩子的味道。

路易莎哭了一回,抑郁了一阵,又坚强了起来,有的时候,身体天生强健的人无论在精神,还是肉体上,都比他那些虚弱的同胞拥有更多力量。她像过去一样,经常坐在铺子的窗前,一面织毛活儿,一面望着车水马龙的街市,人们从窗前经过,有富人,也有穷人,有穿金戴银的贵族,也有衣衫褴褛的乞丐。以往,她只是一无所思地看着,对一切视而不见,而现在,她却头一遭发现,这座人烟炽盛、整洁体面的城市是如此无情、如此冰冷。

一阵狂飙将她头脑中的迷茫和悲哀廓清,她又开始生活了。

第三百八十一章

从那以后,行善取代了哀叹,成为了路易莎生活的一部分。她时常去拜访穷人和病人,给他们以照顾和救济,她自己的衣着很朴素,饮食上更加尽量俭省,她将自己的财产、心和精力都用在了受苦的人身上,对他们施以无私的爱情。她时常去探访监狱中的女囚,在那些堕落的灵魂之中激励向善的倾向,有些犯了罪的人并非生来就不可救药,他们有一种敏锐的本能,教他们能够认出真正高尚的心灵,在苦役监、济贫院、习艺所和教养院中,那些不幸落入深渊的人私底下将她称为“安慰人的天使”。

路易莎有一名远房表弟,他在十几岁的时候被家人送进了安菲特里忒本地的修院学校,后来,在前往神影岛进修过一段时期以后,这位见习修士又回到了迦迪纳的首都。在正式发愿投身宗教之后,经由亲戚的介绍,他进入了本地的慈善团体贞爱会担任初级干事,随后,这位年轻的修道士一路高升,成为了贞爱会的副会长,这名远房表弟就是艾汀与阿斯卡涅的老相识,米夏尔·哈格达蒙。

在这一年的海神节后,贞爱会接到了一项任务,迦迪纳大公派遣他们去照顾星之病收容所中的病人。以往这样的委派很难招募到人手,毕竟谁也不愿意冒着感染不治之症的风险,去看护一群注定要死的病人,然而这次,由于天选之王的现身为伊奥斯带来了希望,贞爱会招募到了30多名修道士和40多名俗世人世,他们志愿前往安菲特里忒城外的收容所。看护病人尚在其次,大部分的人不过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凑个热闹,近距离看一看路西斯王的模样。

在这群看护之中,路易莎和她带来的几名信女恐怕是个例外,在过去的两年之间,路易莎曾经多次请愿前往收容所看护病人,但却被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公国的宗主教堂曾经派遣过一些苦役犯去照顾患者,但是这些人也无一例外地染病死去了,从那以后,星之病收容所被彻底封闭,总有病人进去,却从来无人自那里出来。对于路易莎而言,这一次的公开招募机会难得,借着和哈格达蒙的亲属关系,她和她那些一起行善事的女伴们,一同加入了看护的行列。

贞爱会到达收容所的第一天,负责修缮建筑的工人们还没有抵达,这座废弃的修道院尚且呈现着一副圮毁破败的本相。对于那些抱着凑热闹的心思而来的人来讲,这一天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做的,他们在午后抵达收容所,这里房间不少,都是修道士们生活过的宿舍,房间大多很不成样子,要么就是挤满了病人,要么就是堆满了杂物,在简单地收拾出几间可供住宿的干净卧室之后,贞爱会带来的这些僧侣和看护们便睡下了,只留了两、三个人轮流值夜,一整天的奔波令他们力倦神疲,紧挨着星之病患者居住的危险也没能唤起他们的警醒。

其间,只有路易莎和她的女伴们记得去看了看那些病人。这些虔诚善良的妇女打来几桶清水,为患者们擦拭身体,撤掉他们身体底下染满秽物的麦秸,代之以洁净干燥的稻草和麻布床单,她们握着病人们枯瘦的手,安慰他们,鼓励他们,将他们从绝望中拯救出来。

夜阑人静的时分,路易莎的同伴们已然沉入了梦乡,只有她还强打着精神,睁着眼睛,像守护天使那样,擎着一支烛台,在病人的卧榻周围巡视。尽管修道院的大厅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但那些在这里受罪的人都没有睡,他们的眼睛本能地随着路易莎的身影转动,仿佛这位温柔的妇人是他们唯一的指望。路易莎看护过自己死去的女儿,看护过无数临终的病人,她知道,垂危之际,即便最坚强的人,心中也难免充满恐惧,孤身一人与死亡作斗争的滋味儿是不好受的,她时不时地去看一看这些病人,用温和的握手让他们心中的恐慌平静下来,用热烈的祷告增强他们心中的勇气。

在病人之中,两名男孩格外引起路易莎的关注,这是一对无父无母的孤儿,他们互称兄弟,却没有血缘关系。过去,路易莎曾经在码头区的穷窟里见过他们。他们就是被下层社会的三教九流称为“狱羔子”的那类流浪儿。这些孩子,生来和天使一样纯洁,生活却只给了他们坏的榜样。半年以前,路易莎去看望一名生病的老妇,在狭窄的街道中,这两个孩子与她劈面相逢,他们见她衣着体面,于是将她当成了误入贫民窟的肥羊,扒去了她的钱袋。然而,过了几天,在得知这是一位做慈善的太太之后,这两个孩子又找上门来,一脸羞愧地将钱袋还给了路易莎。钱袋中原本有两枚银币,现在却变成了一堆破破烂烂的铜板,那些铜板加起来,却刚好能够抵两枚银币的价值,也许那些银元已经被花用掉了,为了弥补失主的损失,孩子们想方设法用铜板凑足了数量。自那之后,路易莎一直记挂着这两个男孩,她曾经试图将他们送进育婴堂,那里却说这些孩子年纪太大了,然而,要进习艺所,他们却尚不够年龄。当路易莎终于找到一家愿意收留他们的教会时,这两个孩子却不见了。

当路易莎在星之病收容所见到这两名男孩的时候,她的眼睛里迸出了泪水,她终于知道了他们失踪的原因,她一面为他们遭受的痛苦而心疼不已,一面又为再次见到他们而喜不自禁。两个男孩患上了星之病,但却并不严重,他们还有救。

男孩们一个十岁,另一个只有七岁,他们横躺着,一起盖着一张破旧霉烂的草席子,听那大一点的孩子说,他们被带来这里时,原本带着一床旧棉被,但是收容所中那些高大的成年病人抢走了他们的铺盖,两个孩子只靠褴褛的衣衫御寒,夜间往往冻得发抖,眼下的这张破烂草垫,还是前一天从一名被搬上二楼的病人身上扯下来的。收容所几乎无人照管,坚信会的人只管焚烧死尸,却从不到病人中间来,对死骇的恐惧令病得较轻的患者不愿意睡在重病号中间,每当一个病人陷入弥留,那些尚能行动的轻症者便会忙不迭地将他移走,他们每天巡视两次,将断了气的人丢进后院的焚尸场。为了得到这张破草席,两个男孩自告奋勇搬走了那名垂死者,这名病人也是个孩子,从几个月前,他就被扔到了这间收容所中等死,病孩子被搬走的时候,他早已神志不清,浑身上下淌着黑色的脓血,明显已经活不成了。

“反正他也用不上它了……”十岁的男孩说道。他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栗色头发,语气听上去随便,可脸上却露出了几分羞愧胆怯的神色。

年纪较小的那个孩子病得更重一些,他发着寒热,在草垫子底下抖动着,萎靡地把自己瘦伶伶的小脸往义兄的胸膛上靠去,十岁的兄长大半个身体露在草垫子外面,他用席子把义弟裹到下巴颏,伸出两只冻得发青的胳膊搂着他,想要使年幼的孩子暖和一些。

黯淡的烛火照着这一幕引人怜悯的场面,路易莎脱下自己的大氅,盖在了两个孩子身上,她抚摸着他们的额头,和他们说着一些安慰的话。随着身体暖和起来,年长的那个孩子打了个哈欠,渐渐陷入了沉睡。

这时,年纪较小的那个孩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望着路易莎,认出了她。

“好太太,是你吗?”孩子张开毫无血色的嘴唇,轻轻地问道。

路易莎点了点头。

“睡吧,孩子,我守着你们,”女人一面轻轻抚摸着他们乱七八糟的头发,一面说道,“要不了多久,天选之王就要来了,他会把你们治好的。我亲眼见识过他的神迹,六神将祂们的力量赐予了这位善良的国王,他将驱逐一切黑暗,将伊奥斯大陆从灾厄中拯救出来。”

“天选之王能驱鬼吗……?”孩子将信将疑地听了一会儿,抬起他苍白、枯槁的脸,犹犹豫豫地问道。

“当然,万能的代行者可以驱散人心中的一切邪恶……”

“不,我不是说那种鬼,”孩子打断了路易莎,他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嗓门说,“我是说,地底下的鬼……”

这个时候,一阵夜风从破碎的窗户间灌了进来,摇曳不定的烛火照着病人们干瘦的、宛如骷髅一般的脸,孩子瞪着一双大眼睛,深陷在眼窝里的瞳孔中流露着恐惧的神色。

路易莎打了个寒颤,在她来得及追问之前,孩子又继续说道:“这几天,几乎每天晚上,我们都能听到地底下有人走来走去,哥哥说地下什么也没有,只有修道院的墓穴。那么,那一定是鬼!死去的修道士们来捉我了,我偷过东西,干了不少坏事,恐怕是要下地狱的。好太太,别让他们抓走我!”孩子的嗓音打着颤,牙齿咯咯作响,他用枯瘦的小手紧紧地捉着路易莎的裙摆,脸色比死人还要苍白。

听着这些话,就连路易莎这样天性坚强的人都禁不住汗毛倒竖,她有些勉强地笑了笑,握紧了孩子的手,柔声说道:“别怕,孩子,你不会下地狱的,过些天,等你治好了病,你就可以从这里出去了。你知道吗?我找到了一家愿意收留你们的教会,那些好神甫会教你们读书认字,让你们将来有个谋生的手段。想象一下这些,你的心里就能好受一点。这里根本没有鬼,一切都是你的错觉……”

就在这时,仿佛是要嘲弄路易莎的话似的,一阵缓慢而有节奏的脚步声从他们的脚下的地板底下响起,把女人和孩子吓得哆嗦起来。男孩轻呼一声,又飞快地捂上了嘴,他浑身颤抖着,缩在被子里,攥紧了路易莎的手。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77~378

第三百七十七章

朱利安和祖父在卡埃姆的富商家中耽了一段时期,两个月之后,他们乘上了前往迦迪纳的船。这是一艘普通的商船,它满载着香料、绸缎,以及小麦、牲畜一类的货物,从卡埃姆的港口起航,途径达斯卡南部的一些小型海港,经过短暂的停泊之后,驶往迦迪纳海岸。按照预定的航程,它应当在海神节前夕抵达目的地,那个时候,正赶上航行仪式和开海市集,因为严冬而停滞的航运贸易再度活跃起来,商人们将从各地聚集到安菲特里忒,期待能够收购一些紧俏的商品,或是售出货物,获得丰厚的回报。

同行的乘客大多数都是商贾或朝圣的游客,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品级较低的教士也搭上了这艘船。

商船在丝绸般平滑的海面上航行,穿过希吉拉海和奥拉若海,抵达了迦迪纳南部的一座名为拉库尔特的海滨小城,大部分人将在这里做短暂的停留之后,直接前往安菲特里忒,并在首都的港口登陆。然而,也有少数几名乘客选择在此处下船,对于那些只携带少量货物的行商而言,在安菲特里忒城外登陆是个更加经济的方案,这里的海关税卡收费较低,并且他们期待在首都西面的几座的村落和市镇中做成一些交易。

朱利安和祖父也在这里下了船,他们的通行证是由卡埃姆城的朋友准备的,上面写着两个平习易见的假名,乡村地区的边境检查远不如首都来得严格,靠着这张伪造的通行证,他们可以十拿九稳地通过这里的关卡,但是如果到了安菲特里忒,他们势必要面临更加严密的盘查。

由于临近海神节,安菲特里忒周边的几座市镇也加强了警戒。朱利安和祖父在拉库尔特下船,往日,这里只有寥寥数名警卫,而这一天,码头上却随时可以望见巡逻的士兵。从码头的栈桥到城镇之间只有一座浮桥,在这座桥的尽头连接着迦迪纳公国海岸要塞的前哨所。他们过了桥就要进入这个极度排斥火神教徒的国家,迦迪纳对伊夫利特神的信仰者而言,几乎等同于宗教裁判所。祖父紧紧地攥着朱利安的小手,尽量表现得从容不迫,混在那些同路的乘客之中,穿过了浮桥。

和他们一起在这一站下船的只有五名行商,他们背着货物,一言不发,对同行的人满怀戒备,边境城镇的治安毕竟比不上首都,此时已经到了暝色四合的时分,一旦出了哨所,在小城昏暗的街巷中,他们随时可能遭遇盗匪。朱利安和他的祖父挤在人群之中,走进了狭窄的警务室,这里是检验通关文书的地方。

祖父的紧张和恐惧传染给了朱利安,孩子惴惴不安地环顾着四周,他东张西望,期待找到一些值得注意的东西,分分神,缓解自己的慌乱。排在他们前面的有三名商贾,也许是哨所中严密的警戒措施缓解了他们对于财物安全的担忧,在等待检查的时候,那几名商人逐渐开始交谈起来,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之中,朱利安听出这些人大多是做胭脂或首饰生意的,在这个时节,妇女们通常要采买一些化妆用品,光鲜亮丽地穿扮起来,迎接海神节后的狂欢。他听着商人们的闲谈,转过头,朝身后望了望,相较于前面那三名商贾的聒噪,排在他们身后的两名旅客则显得有些沉默寡言。这两个人其中一名外貌年轻一些,被阳光晒得焦黄的脸上长着些雀斑,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他试图和通行的另一名旅客攀谈,而他的伙伴却像石像一样沉默,渐渐的,年轻人也失去了闲聊的雅兴,一面四处张望,一面吹起了口哨。那位寡言少语的旅客是个中年男人,穿着一身商人打扮,他生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前额光洁,额角高爽,这往往是头脑聪明的象征,男人的脸孔长得很严肃,下撇的嘴角、青白色皮色,让他看上去更像一名严肃的学者,而非亲切的商人。显然,这样一位面色阴沉的小贩恐怕不大会受到买家的青睐,他只背着很少量的货物,从他浑身散发的草药味道来看,这似乎是一名行走江湖的药材商。

警务室里的墙壁被泥炭炉子熏得发黑,墙上和地上到处都凝着油腻腻的污垢,沿着邋里邋遢的墙壁,摆着一排武器架,长戟和战锤在烛火的映照下闪着寒芒。一名军官坐在一张松木大桌子后面,在他的身后还坐着两名身穿黑袍的僧侣,十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分别把守着警务室的入口和出口。军官的面前摆着一本皮面子的登记簿,他用唾沫润了润手指,翻开被摸得发黑的登记簿,招手示意第一名旅客走上前来。

“姓名。”军官冷漠地问道。

商人面脸堆笑地递上通关文书,用充满了巴结意味的语气说明了自己的姓名、来历、此行的目的和行程,以及携带货品的价值。那份通关文书叠成两折,任何与税关官员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这份文件中往往夹带着一枚价值五分之一个皮阿斯特的银币。这枚大钱儿就是俗称的过路费,不过它不是上交给政府的,而是留给海关人员私人享用的,商人们送上适当的贿金,便可以在货物清单上尽情瞒报、少报,以逃避关税。这笔交易对官员和商人都有利,许多只能拿初级俸禄的官员指望着这笔外快来贴补家计,而商人们则借此压低贸易成本,攫取更多利润,在这之中,唯一受损的恐怕只有迦迪纳大公的国库。

按照惯例,官员会接过文书,不露声色地将贿金塞入掌心,收下了过路费以后,他们那严厉的面孔便会立刻变得亲切起来,眉间的皱纹也舒展开了,咄咄逼人的眼睛也眯缝了起来,金钱的味道能够堵住他们那只如同猎狗一样的鼻子,让它在搜索走私品的时候不再灵敏如昔。但是,在这一天,那名军官拿过文件,他的神情并不像平日收受贿赂时那样泰然自若,而是带着几分难以掩饰的忐忑,不安的心绪通过他的动作流露出来,他的手腕颤抖了一下,钱币从通关证里滚落下来,当啷一声落在了那张沾满墨水和油污的桌面上。

银币在桌子上转了几圈,在这个当口,警卫室里鸦雀无声,旅客们识趣地移开了目光,装出一副对于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的模样。

短暂的静默过后,那名军官重重地拍了下桌子,将那枚钱币抓在手里,气急败坏地向行贿的商人掷还了回去。

“你这是干什么?你!”军官怒喝道。

边境官员异乎寻常的举动将旅客们吓傻了,他们仿佛遇到田地的鹌鹑那样低下了头去,而那名行贿者的脸色涨得通红,惶惶无计地咕哝了几句不知所云的借口。

“混账!难道你当我是那种贪得无厌,枉顾王法的堕落官员吗?”军官厌烦地摆了摆手,止住商人的解释,他用恶狠狠的目光扫视着警务室里的旅客们,嚷道,“贿赂边境官员,光是这一点,就足够你们蹲上两年监牢!我劝各位不要耍花招,老老实实地如实回答问题。”

说着,他向守在门口的士兵做了个手势,命令道:“把这个碍眼的混账给我押下去,我敢打赌他一定藏着些见不得人的把戏!”

那名行贿的商人吓得浑身颤抖,预想到自己将要戴上六十斤的镣铐,一天只靠半磅黑面包生存,而且要这样熬上两年,他两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一滩骚臭的尿液沿着他的长筒绑腿靴流淌下来。他涕泪横流地央告着,直到那两名士兵将他拖出了警务室。

做完这一切之后,军官重又倒进了椅子里,他清了清喉咙,一本正经地发表了一些关于奉公守法的长篇大论,在说话的当儿,他时不时地用眼梢觑着坐在他斜后方的黑袍僧侣们,直到后者对他轻轻地摆了下手,他才如释重负地长舒了一口气,喊道:“下一个。”

见此,其他的旅客不禁面面相觑,排在那个倒霉蛋后面的两名商贾悄不做声地将早已夹在通关证里面的贿金收进了衣袋。

盘查进行得很仔细,军官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严厉神气,来来回回地查看着每一个过客的文件,每个人经受盘问的时间足足达到了一刻钟,就连他们的纽扣、手杖和外套的夹层都被检查过了。当然,那些携带贵重货物的商人们也无一例外地被克了重税。

就在商人们哭丧着脸被送出关卡的时候,排在祖孙俩后面的那名浅黄头发的旅客突然凑上前来,对朱利安的祖父悄声说道:“老先生,我在城里有些紧急事情,您能否通融一下,让我先过关呢?”

说着,他将一枚银币塞进了祖父的手里。

这个当口,朱利安的祖父也巴不得把事情拖延一下,现在天色已然完全落了黑,他知道,这些边检军官懒惰惯了,一向不大乐意在宵禁后继续办公,他指望着前面的几位先行者将这位官员的耐心磨一磨,好教他提不起兴致来盘问自己。

于是,祖父点了点头,欣然应允了陌生人的请求。

那名黄头发的客人越过祖孙俩,他手里拿着帽子,扯起嘴角,瞬间让他那张阴沉沉的面孔挂上一副惟妙惟肖的讨好神色,走到了军官的面前。

“塞巴斯蒂安·贝斯提亚向您致敬,先生。”陌生人躬身一礼,他从怀里掏出一沓文件,双手呈送给军官,“这是我的通关文书,请您垂阅。”

旅客彬彬有礼的态度成功地取悦了那位难缠的军官,他微笑着接过文件,就在这一刻,朱利安看到这名旅客把一枚金币掩藏在通关文书的底下,悄无声息地递到了军官的手心里。这枚金币粘在文件最后一页的背面,按照惯例,通关证的尾页将由边境官员存留。

这番手段远比先前那名商人来得巧妙并且牢靠,并且这笔价值不菲的贿金也远非那区区一枚银币可比,军官摸到了那枚皮阿斯特,他满意地笑了笑,随后又板起了脸,依然装着一副严肃的模样,正颜厉色地问了些问题,然而,他对物品的检查却多了几分敷衍了事,他仍旧东摸西看,耽误了不少时间,却不再对旅客大肆刁难。

朱利安望了望他的祖父,老人对他笑了笑,他拍了拍孩子的手,轻声说道:“放心吧。”

第三百七十八章

送走了那名黄头发的药材商,终于轮到了朱利安祖孙。祖父深鞠了一躬,毕恭毕敬地将通关文书送了上去。

“弗朗西斯科·达蒂尼,及其孙朱利安·达蒂尼。”军官一面念着文件上的姓名,一面来来回回地打量着祖孙二人。

朱利安内心怕得要死,他低着头,不敢看那名官员,直到对方念到他的名字时,他才哆嗦了一下,抬起了脑袋。军官脸上严肃的神情令他恐惧,孩子只看了一眼,又再次垂下了头去。

“你们要到哪儿去?”官员问道。

“先到拉库尔特,再去安菲特里忒。”

“你们是特伦斯人?”

“老爷说得没错,我们是卡埃姆人。”

“做什么的?”

“卖些围巾和绉纱一类女人用的小物件。趁着海神节,带孙子瞧个热闹,顺道做做生意。”祖父笑着回答道。

“箱子里是你们的货物吧?”军官向祖父手里的皮箱瞥了一眼,命令道,“拿几件商品让我看看。”

在这一刻,朱利安的畏惧到达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知道祖父的箱子里没有围巾和绉纱,而只有一叠叠的文件,和一袋袋的钱币。他战战兢兢地环顾着四周,警务室临着大海的方向有一扇巨大的窗户,为了让夜风吹散弥漫在房间中的臭气,窗户的护窗板打开着。

“如果出了事,我就拽着祖父,跳进大海,我们是能够游得到海岸的,只要抛下那些金币,谁也追不上我们。”朱利安如此盘算道。

就在孩子估量着这件冒失的行为有多大成功机会的时候,祖父已然打开了箱子,从里面掏出一大摞卷得整整齐齐的挑花围巾,他就像做惯了这一行的小贩那样,陪着笑脸,利落地摊开一条又一条披肩,说道:“这一条是上好的塔夫绸做的,正是眼下时新的面料,您看这亮眼的姜黄色,全新的货色,还没有人试过;您再看这一条,一等一的软缎子,雷斯塔伦的能工巧匠用金线绣的花边,边缘还缀了流苏,这样的货色,即便戴到阿卡迪亚宫里去,也不显得寒伧;再看这一条天蓝色的,这是用长绒羊身上最柔软的绒毛织成的,样式素雅,但行家一眼就能认出这是最上等的货色,冬天足够保暖,夏天披着也不至于闷热,这样的料子一码就要卖半个皮阿斯特……”

眼前的这一幕令朱利安瞪大了双眼,他一点也不记得这些花花绿绿的围巾是什么时候被塞进箱子的。

尽管祖父明显还在炫耀货色的兴头上,那名军官却早已失去了耐心。

“够了,老东西,我这里难道是集市吗?收起你的破烂货,赶紧给我滚蛋。”他不耐烦地踢了踢箱子,继而回到书桌前面,拿起笔,蘸上墨水,签上了名字。

在盖上印章之后,军官傲慢地把通关文件扔给了祖父,而这个时候,老人仍旧装着一副不慌不忙的模样,还在仔仔细细地叠着那些围巾,试图将宝贵的货物原样放回箱子里。

祖父捡起文件,连连鞠着躬,退出了警务室。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一名身穿黑袍的僧侣拦住了他的去路。

“赞美六神。”僧侣微微点了点头,问候道。

“永远赞美。”老人一面答礼,一面鞠了一躬。

黑袍僧侣伸出右手,和祖孙俩分别握了握手,他说:“愿六神保佑您旅途一路顺风。”

祖父牵着朱利安的手,走出警务室,穿过哨卡,他们竭力掩饰着急促的步伐,当他们终于将边境要塞远远地抛在身后的时候,老人和孩子同时长舒了一口气。

城市里漆黑一片,只有道路的交叉口燃着昏黄的夜灯,这些风灯被放置在雕着六神像或画着圣徒像的壁龛中,使走夜路的旅客们得以辨明方向。初春时节湿冷的夜气从四面八方漫上来,黑暗的夜空笼罩在他们头上,浮云被晚风驱赶着,逐渐消散,露出了一片缀满星子的天幕。夜风携来了海洋潮湿的气息,裹挟着草木的芬芳,拥塞着他们的肺叶。这个时候,宵禁的钟声已然响过,长街曲巷之中,大部分的人家早已熄灭了烛火,对于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平民而言,油蜡烛和火把是一笔不小的花费,白蜡烛更是只有富裕阶层才享用得起的奢侈品,对于这笔不必要的开销,一般平民自然能省就省,夜幕降临之后,白日里的喧嚣被寂静取代,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已经安然入梦。

时近睡前祷的时刻,城市中只有招留过路旅客的旅店还亮着烛光,烤肉和面包的香气从烟囱中升上来,飘送到了朱利安的鼻子边上。这一刻,孩子的心灵因为这令人愉快的味道而感到一阵紧缩,他深吸了一口气,踏了踏脚下坚实的土地,安下了心。

“爷爷,我饿了。”

孩子跟随着祖父,在迂曲的街巷中兜着圈子,他不知道他们将要去哪,然而,越来越浓郁的饭菜香气令他的胃口活跃了起来,脏腑间不断地咕咕作响。朱利安不愿意给老人添麻烦,在忍了好久之后,他终于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好孩子,再坚持一下,我们很快就要到了。”祖父捏了捏朱利安的小手,安慰道。

“我们还要住在教友家里吗?”

听到这话,祖父突然停了下来,他蹲下身子,直勾勾地望着孩子,攥住他的双肩,用严肃的口吻说道:“听着,孩子,我只嘱咐你这一次,你一定要记好了。在迦迪纳公国,我们找不到教友,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你是火神教徒。如果这件事泄露出去,足以了结了咱们的性命,这里不同于阿尔斯特和特伦斯,更加不同于路西斯,你犯下一次错误,我们就完了。你听懂了吗?”

老人的语气把孩子吓得呆住了,此时他们正处在一个路口,越过泥泞肮脏的石板街道,便是旅店明亮的窗口。在风灯的映照下,朱利安看到,祖父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峻厉的目光,然而,他知道,老人的内心里很害怕,搁在他肩膀上的那双苍老的手正在剧烈地发着抖。

朱利安咽了口唾液,缓慢地,但是郑重地点了点头。

“很好。如果有人向你问好,他说‘赞美六神。’,那么你应当怎么回答?”

孩子犹豫了片刻,继而低声答道:“永远赞美。”

“很好!”祖父揉了揉孩子的脑袋,语气柔和了下来,“一定要这么回答。孩子,自从王上遇害之后,路西斯兵荒马乱,我们这些可怜的扎加利失去了最后的庇护,为了活命,虚言应和几句算不得罪孽,伊夫利特神不会怪罪你的。你看,方才在警务室的时候,你的表现就很不自然,当那名僧侣向我们问候,你却不知道如何应付,这不好,我希望你下次能够机灵一点。”

“可是,修道士先生看起来挺和气的。”孩子有些不以为然地小声嘀咕道,“那名军官才凶呢……”

“闭嘴!”老人用恫吓的语气呵斥道,他把一根手指移到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你这个蠢孩子,你什么也不懂,那名军官凶?他才好对付呢!我在通关文书下面黏了一个皮阿斯特,你看,他马上就忙不迭地把我们打发掉了……”

朱利安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就像那名浅黄头发的先生一样?”

“你看到了?他也是这么干的?”老人摩挲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咕哝着,“这个人不简单,看来这是个老手,不是遭通缉的走私贩子,就是暗探,我们最好不要和他扯上关系。”随后,他继续对孩子说道,“总之,那些兵油子才不关心什么宗教争端,他们只信仰那些黄澄澄的闪着金光的小圆片儿,这群人受贿买,反倒容易对付。但是那名修道士就不一样了,鬼才知道他是个什么玩意儿。他和我们打招呼,实际上是想看我们如何应对,你还记得他还和我们握过手吗?那是为了检查我们的手上有没有烙印!刚刚你表现得太慌张,这可不怎么高明,所以这名见鬼的教士才检查了我们,只要说错一句话,我们现在就已经落进大牢里了。”

老人的恐吓让孩子浑身上下打起了哆嗦,他淌着冷汗,脸色变得惨白,眼睛里逐渐噙满了泪水。

祖父叹了一口气,不胜怜悯地摸了摸朱利安的脸颊。

“唉,亲爱的小乖乖,只要有半分指望,我也不愿意你陪着我遭这份罪,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留在印索穆尼亚,在僭逆者的盘剥下,我们只有死路一条,我们给剥夺了家园,不得不四处流浪,但是苦难快要到头了,相信我吧,孩子,只要再过十天,我一准儿让你过上从前的那种好日子,说不定比从前还要好上十倍也不止。”

祖父在夜幕之下说的这段话触及了孩子心中最酸楚的那根琴弦,处在眼下的境地中,孩子从来都不敢去回想往日的优裕生活,但是这些话又把那一段远去的回忆带了回来。朱利安没有把祖父的承诺当真,尽管他猜到祖父的箱子里有不少钱,但是他却也隐约明白,这些钱大概不属于他们,朱利安素性正直,他宁可受穷,也不愿意掠夺别人的财产。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75~376

第三百七十五章

在路西斯王和阿斯卡涅的温言哄劝以及王太弟的恐吓逼问之下(我们要诚实地说明一下,在事件中起主要作用的,恐怕是后者),那位自称名叫朱利安的孩子终于吞吞吐吐地说出了真相。为了将他的来历说清楚,请容我略过这个孩子断断续续、言不及义的讲话,将他的故事转述如下。

这个孩子是路西斯人,自幼成长于印索穆尼亚城中,他家境富庶,虽然没有到修道院中进学,但也在家庭教师的辅导下,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王国遭逢大难之际,趁着僭逆者尚未封锁都城,这个孩子的祖父很有先见之明地携家逃出了王都。在之前的一年之中,因为恐惧于随着战争和暴政而来的重税,许多富裕的布尔乔亚们都变卖了家产,将各种动产折成金币,带着自己的毕生积蓄流亡异乡,而这个孩子的家庭与其他流亡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是火神教徒。

当时的火神教分为两个主要流派,洁净派和扎加利派,前者严格地奉行教旨,自诩为旧索尔海姆时代的火神信仰最纯正的继承者,服务于东索尔海姆皇帝的圣火会和专为女性修道者而设立的永敬会便是洁净派中规模最大的两个修道团体,他们行烙印礼,严守节期,摒弃世俗享乐,洁净派奉为圭臬的原则是:世俗生活是万恶之源,更是持之以恒的苦难,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精神生活和彼世生活的都应当重于俗世,物质世界的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奉教者生存的唯一目的乃在于在炎神所统治的灵境中求得一席之地;而扎加利派则与洁净派的传统背道而驰,这一派是火神教文明传播到东大陆之后,与当地的蛮族文化结合后的产物,当初说服第一位蛮族首领皈依火神教的传教士扎加利,为这一支派奠定了基础,异教的节日和庆典被改头换面,加入火神教的节期中,旧的习俗和祷词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相较于顽固不化的洁净派教徒,扎加利教士和他的传教团更加务实,他们知道,唯有用这些温和的手段,才可能在短时期内说服那些粗鲁的蛮族改宗并且尽快适应新的宗教文化,对于扎加利和他的传教团而言,只要信徒们在祈祷时口中称颂的是伊夫利特的名字,那么,那些颂词和圣歌中哪怕带着几分异教色彩,也无伤大雅。因此,可以预料的是,扎加利派相较于他的同源教派,必定更加世俗化,而这一派的教徒们,也必定更加善于变通。

东索尔海姆帝国奉行洁净派的原则,他们敌视扎加利派,甚至胜过了敌视六神教会,对他们而言,扎加利派是异端,是叛教者,唯因其尚属于火神教,于是东帝国皇帝与圣火会为了维护自身的正统性,才将其视为死敌。准确来讲,这种敌对心态是在旧帝国毁灭之后,才逐渐产生的,而在旧帝国倾颓以前,自诩为正教的洁净派更多地将扎加利派视作粗鲁不文的蛮人而加以嘲笑,而非视之为不共戴天的叛徒和死敌。在旧帝国毁灭之后,几个世纪的动荡带来了力量的迁徙,在世俗方面,东帝国和蛮族王国们二分天下;在精神领域,洁净派、六神教会,和扎加利派三足鼎立,虽然最后一者人数不多,且向来被视作火神教支派,然而在利益和感情上,扎加利派却更加倾向于与六神教徒合作。长久生活在大帝国幻景之中的索尔海姆遗民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不确定的社会,开始感到焦虑和不安,这样的焦虑感滋生了严重的仇外情绪,他们将一切不属于其文化的异己视作仇敌,其中受敌视最深的即为扎加利派,和六神教徒之间的争端只能用战争的手段来解决,然而,洁净派却将自身与扎加利派之间的矛盾视作“家务事”,在东索尔海姆帝国境内四处林立的异端裁判所便是用以解决“家务事”的地方。因此,明明同属于火神教,但是在伊奥斯大陆上,东帝国却是扎加利教派的信徒避之不及的禁地。

相较于六神教徒的庞大人口,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虽然数量略少,但却遍布东大陆各地。在改宗皈依六神教的东大陆诸国中,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被视作异类。在特伦斯王国和阿尔斯特王国,留给一名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的,只有两种选择,如果要在此处生活,他们要么就皈依六神教,要么就要被迫缴纳一些特别的赋税,并且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没有市民权,并且被禁止拥有土地,在前述的两个国家内,他们不得传教以及举行宗教活动,这些国家也拒绝为火神教徒设立隐修院和神庙,因此,为了寻求灵魂的安宁,生活在阿尔斯特和特伦斯的火神教徒不得不每年至少前往路西斯一次,向扎加利派的火神庙捐赠财物,聆听神官的布道,忏悔一年间的罪过,以及行补赎礼,火神教徒的定期拜访为路西斯带来了可观的收益。迦迪纳公国也和阿尔斯特与特伦斯奉行同样的策略,原则上来讲,公国并不拒绝火神教徒,然而在实际操作方面,我们已经在法比安·罗森克勒的宗教裁判所中见识到了这位大公对火神教徒的残酷手段。

在东大陆上,唯一对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伸出橄榄枝的,只有路西斯王国。切拉姆家族身为旧帝国权贵及皇族后裔,一直奉行两面骑墙的做派,他们更加注重实际,而不是暧昧不明、无休无止的宗教争议,在这里,任何教派的信徒都可以不受伤害地维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并且不需要为此承担额外的赋税,正因如此,这个在荒凉的戈壁上建立起来的王国吸引力大量的异教徒在这里定居,其中既有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也有仍旧保持着各式各样的蛮族信仰的少数民族。在有的地方,非六神教徒的人数甚至比六神教徒还多,奇卡特里克领便是如此,那里因着临近通往库莱茵地区的大道,故而有许多火神教徒于此聚居。

东索尔海姆虔诚的火神教徒们对洁净派的信仰忠心耿耿,长期敌视与所谓的正教竞争的扎加利派,有些人甚至给自己豢养的牲畜取名为“扎加利”,以显示对异端的极度鄙视,然而,当宗教信仰与实际利益相抵触的时候,这些好教徒们也并非总是顽固不化、不知变通。虽然圣火会规定了东帝国的精神信仰和俗世生活的行为准则,但是就像任何宗教理想一样,它的原则和实践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东索尔海姆的贵族和神官们向来自以为是东大陆文明的中心,因为帝国悠久的历史而沾沾自喜,钻研神学、管理土地和压榨农奴远比经营商业更加受他们青睐,久而久之,帝国的贸易逐渐落到了平民和获释奴隶们的手中。下层民众们远不及他们的统治者那样,对宗教报以高度的热情和痴迷,他们虽则敬奉圣事,临到望弥撒的日子从不缺席,但这一切不过是为了求得良心上的安稳,通过定期的忏悔和对神庙的捐赠,他们得到了宗教方面的慰藉,这种慰藉使他们能够更加心安理得,甚至理直气壮地与异端们做生意。

在那个时候,一位生活在东索尔海姆的商人如果想要前往路西斯,无非只能通过两条路径,要么就从西雷尔提海岸乘船,经过路西斯湾的港口,进入王国境内,要么就是通过维纳斯河的内陆船运一路北上,至斯芙切丽地区,再经过一段陆路,进入王国西部,无论选择哪条路线,奇卡特里克城以及领地北部的几座港口城市,都是他们在踏足路西斯之后抵达的头一批巨型都市,这片位于王国西部边境的城市群流通着来自广阔世界的商品:路西斯南部的犀角、香料、棉花,东部的皮草、黄金、石蜡,北部的铜、琥珀和熏鱼;迦迪纳的羊毛、锡器和宝石;阿尔斯特的小麦、木材和麻布;特伦斯的丝绸和鱼子酱,除此之外,印索穆尼亚的工匠们用这些材料打造出的工艺品也广受欢迎。商人们云集于此,售出货物,同时,再次用异国的货品填补商船上的空余仓位,满载而归。商人有时赚钱,有时蚀本,但是,这些贸易城市,以及路西斯,通过售卖商业特许令和征收各种与贸易有关的税款,而获得了巨大的收益。

圣火会和平民对商业的态度截然不同,帝国统治者与东索尔海姆商人之间的关系一直飘忽不定,在和平时期,统治阶层默许商人们与异教徒之间的交易行为,而在帝国与东大陆诸国关系紧张的时候,一名商人也许会因为在奇卡特里克出售新月角兽、铁矿石和麻布一类的战争物资而惹上麻烦。贸易方面的纷繁变化彰显了俗世需求与宗教信仰、政局变幻之间的巨大矛盾,但是,受着巨额利润的引诱,东索尔海姆的商人从来不惮于铤而走险。

尽管商人们在做生意的时候甚少考虑到神明和道德,但是在那个时代,宗教作为文化的母体,构筑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名布尔乔亚在写给他的妻子的烹饪书中这样写道“将羊肉和香料放入热水中,在足够念完《告解圣事的准备》一书中的罪恶表的时间后,红焖羊肉便烹饪完成了。”(《告解圣事的准备》通常是神学院里那些立志献身宗教的学生们必修的读物,而在俗世教徒的家中经常也能见到这本大部头著作的身影,一般有过烹饪经验的人都知道,想要将红焖羊肉炖得软烂,至少需要一个钟头的工夫,由此可见,这本书中的罪恶表也确实够长的,的确,如果不把贪吃和赖床也归为罪孽的话,教徒的良心恐怕就太轻松了,而众所周知,信众的罪恶感和他对教堂的捐赠向来被放在同一架天平上,罪恶感重了,献金那边难免也要增加砝码);而就打招呼而言,当一名六神教徒向他的教内兄弟问好的时候,他会说:“赞美六神。”他的朋友则会回答:“永远赞美。”,但是这样约定俗成的问答在信仰截然不同的二者之间就不再通用了。作为多民族聚居的国家,在路西斯,一名六神教徒向火神教徒问好时仍然说“赞美六神。”而对方则可以回答“赞美伊夫利特。”这样的场景在路西斯早已司空见惯,人们对此习以为常,并不把它当做什么新鲜事,除了那些特别古板的宗教狂以外,也没有人会去和这种驴唇不对马嘴的问答作难。

但是,东索尔海姆人则不然,圣火会的教条长久笼罩着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对于任何带有异教色彩的语言,他们都表现得极度敏感,可以想象的是,对他们而言,和六神教徒打交道并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经历。于是,这些东索尔海姆商人便采取了某种折中策略,来平复自己在异教徒的土地上做生意引起的不安,他们选择了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作为贸易伙伴,他们将商品出售给生活在路西斯的火神教徒,并且从他们的手中购入货物。

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在东索尔海姆人和路西斯六神教徒之间担任了掮客的角色,他们通过这些交易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久而久之,和东帝国之间的私人贸易活动几乎被垄断在了扎加利派手中,东帝国商人鄙视他们,却又离不开他们。

路西斯境内的火神教徒成为了打开帝国贸易这座宝库的钥匙,数百年的积累令他们的手中掌握了巨大的财富。在那个时代,伊奥斯东大陆的人口中,六神教徒数量最多,其次是洁净派的火神教徒,无论在哪里,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都是少数民族,在阿尔斯特,如果一名火神教徒受到了六神教徒的勒索或抢劫,他甚至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来自统治者的限制和迫害使他们长久生活在不安之中,弱势的地位促使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内部产生了一种具有强烈凝聚力的民族意识,他们之间建立起了一张庞大的联络网,他们之中的成员如果需要出门旅行,为了预防盗匪,他甚至可以只携带很少量的盘缠,他知道在沿途的每一座城镇都住着哪些在教的兄弟,他只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便可以在同胞家中受到接待,如果他需要金钱,他也可以凭着担保票据,向富裕的同胞支取合理的金额,可以说,这种票据的承兑业务,便是早期银行业的雏形。每一名扎加利派宗族的族长家中都有一本厚厚的记录簿,他们互相之间完全清楚每一位成员的家族谱系以及其财产状况。

火神教徒在伊奥斯东大陆时不时面临改宗、驱逐,甚至死亡的命运,因为路西斯尊重扎加利派的“祖承法”,在不触犯王国法律的前提下,他们得以免受折磨,在这里笃行自己的传统信仰,因此,居住在大陆其他地区的扎加利派都倾向于将动产转移至路西斯的同宗处,委托其代为管理,如此一来,若是有朝一日厄运覆顶,即使他们被没收了牲畜和房屋,被迫逃离故乡,也不至于落入一文不名的窘境。

故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很充分的理由去推想,在路西斯的扎加利派火神教徒社区中,汇集了难以想象的巨大财富。而在前叙的故事中登场的这个孩子,正是来自于这样一个富可敌国的族群。

第三百七十六章

将近两年以来,这个孩子跟随着他的祖父,在伊奥斯大陆上四处流浪,他只知道他的祖父曾经非常富有,而至于他具体有多少财产,孩子却是不清楚的。

在朱利安尚在襁褓中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已经过世了,他由祖父教养长大,自幼住在印索穆尼亚城的繁华市区,在开始流亡生活以前,这个孩子几乎从来没有踏出过王都半步。他的家位于印索穆尼亚的好孩童街,是一座砖木结构的三层小楼,年深月久的雨水侵蚀让这栋小楼的外墙黯淡发黑,墙壁上爬满了藤蔓,门前两棵粗壮的刺槐遮盖着这栋建筑物,如果一名旅人只是心不在焉地路过这片街区,他几乎很难注意到这座房子。

房屋的一楼兼做事务所,穿过一间又暗又臭的穿堂,就是事务所的办公室。这间所谓的办公室其实不过是间简陋的屋子,中央有一张巨大的书桌,书桌后面摆着几只带锁的柜子,这里人来人往,久而久之,就连那些家具和护壁板也浸染上了访客们身上各式各样的气味。朱利安的祖父从不允许他到“事务所”来,偶有几次,孩子趴在门缝边,偷偷窥看祖父的工作,他看到许多人来向祖父寻求帮助,有的人穿着千补百衲的破衣服,有的人则打扮得珠光宝气,高傲地用手帕掩着口鼻,隔绝室内的臭气,祖父时而摆着一副讨好的神气应承,时而又愁眉苦脸地对求助人予以拒绝,有时他从那些带锁的柜子里取出票据,有时又从里面拿出宝石或银钱。每个月都会有几名固定的访客轮番造访,他们来的时候带着一只装满羊皮纸文书的包裹,走的时候则携着一只皮箱。事务所的四周沿着墙摆了几张长凳,椅子的皮垫早已被那些川流不息的访客们坐得发黑了,然而,从朱利安记事以来,祖父却从来没有改变过这间寒伧的屋子里的任何陈设。

祖父的午饭从来不和朱利安一起吃,平日里,佣人们耽在二楼,他们做好饭,便会送到事务所中去,而到了晚祷钟敲响的时候,事务所闭门谢客,祖父便会沿着狭窄的楼梯,走上二楼,和朱利安共进晚餐,这是一天之中,他唯一能够和祖父独处的时光。

这栋房子的外观毫不起眼,一层也同样处处透着漱隘,然而,和事务所的穷酸气不同,房屋的二层和三层堪称富丽堂皇,房间和走廊的四壁处处张挂着壁毯,地上撒着气味芬芳的绿植,名贵的花瓶中摆放着妍丽的鲜花,这些鲜花每日更换一次,单是这笔费用,每月就要花去半枚金币——印索穆尼亚位于干旱的里德戈壁,在这里,鲜花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家具上的雕刻是王都的工匠们匠心独运的佳作,椅面上包着产自雷斯塔伦的丝毛软垫,房屋里四季如春,每层楼都配有带烟囱的巨大壁炉。这栋房子的门脸尽管带有城市建筑特有的狭窄、寒酸的特征,然而它的纵深却很长,房屋下面藏着地窖和储藏室,除此之外,后院还有一口独立的水井。如果一名王公勋贵置身于这所房屋,他将不得不承认,显贵们花费巨资修建的华丽乡舍也就不过如此了。

朱利安在这栋房子中长大,他从来不知道祖父的生意具体是什么,祖父向来沉默寡言,对于他的营生,他更是讳莫如深。在一年九个月以前,朱利安刚满十一岁的时候,路西斯发生政变,那之后不久,祖父突然带他离开了印索穆尼亚。

从此以后,他们成了流浪者。

祖父告诉他,他们破产了,他们再也没有钱,一个铜板也没有,他们出走得很急,除了几件朴素的衣衫,几乎没有带什么行李,朱利安背着包裹,祖父则提着一只巨大的皮箱,他把那只箱子谨慎地抱在胸前,就连睡觉的时候,也要把它枕在脑袋下面。他们沉默地赶路,先后到访过库提斯、三子谷和奇卡特里克,随后,他们离开路西斯,前往阿尔斯特和特伦斯。一路上,他们在同宗派的教友家中受到接待,吃住几乎没有花费分文,有的时候甚至还能受到同胞们的周济。朱利安年纪轻轻,对世事毫无了解,那段时期以来,他所经受的那些前所未有的折腾让这个本就涉世不深的孩子变得越发惶惑。祖父似乎对很多事情心怀恐惧,他严肃地告诫朱利安,不要泄露真名,不要回答陌生人的搭讪,更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他们是火神教徒的事情,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早已废除了传统的烙印礼,没有那种印在手心上的醒目标记,对于他们而言,想要隐身于六神教徒的世界并不难。

自从离家的那一天起,他们在伊奥斯四处奔波、辗转,对于独自旅行的流浪者而言,人烟炽盛的大路一向是最好的选择,他们可以与别的旅人作伴,如果走得累了,遇到过路的农家角兽车,也可以搭一程,更何况,在大路附近,总能找到像样的市镇和村落,那时,这些在地图上能够找得到的大型集落已经逐渐被圣标法术覆盖住,在这里,旅行者能够安度夜晚。但是,朱利安的祖父似乎对大路心存恐惧,希望躲避陌生旅行者的耳目,他总是一言不发地拽着孩子的小手,避开大路,尽拣着野径走。在朱利安的记忆里,祖父在旅行的途中始终提心吊胆,他怀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恐惧,时常四处环顾,仿佛在警惕着什么人的追踪。过去,祖父是一位沉稳而又不失狡黠的人,然而,离家之后,他完全变了个样子,几乎像个神经质的疯子一样,祖父的异常行动更加深了朱利安的恐惧与不安,但是他却找不出任何言之成理的解释。

他们就这样缓慢地走走停停,漂泊了一年半以后,他们终于抵达了卡埃姆城,这也是他们在前往迦迪纳之前的最后一站。在那里,祖父带着朱利安拜访了一位朋友,同他们一样,这位朋友也是火神教徒,他的住宅位于城郊,周围环绕着僻静幽美的花园。东道主是一位鹤发老人,看上去似乎家累千金,他的住宅布置得美妙绝伦,所有面朝花园的窗户都被厚重的丝绒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的,这样避人耳目的措施令一路上心惊胆战的祖父终于松了一口气。

东道主把他们安顿在一间温馨的客房里,墙壁是雪白的花岗岩,家具上铺着带流苏的羊毛织毯。一路上提心吊胆的奔波早已耗尽了孩子的气力,待在舒适的房间中,明亮的烛光和壁炉中温暖的熊熊火焰令朱利安忘记了旅途中的劳顿,孩子的脑袋刚一沾到枕头,他就陷入了沉沉的睡眠。

夜半时分,一阵低语声将朱利安从舒适的困倦当中唤醒,他掀开沉重的眼皮,模模糊糊地看到他的祖父和他们的东道主坐在桌子前面。祖父的皮箱打开着,放在桌上,——这是从来不曾有的,在孩子的记忆中,长达数月的旅途里,老人一次也未曾打开过那只箱子,他就像恶龙守护财宝那样牢牢地把持着那只皮箱,从不将其中的东西拿来示人,对于这只箱子,孩子开初还感到十分好奇,但是时间久了,他也就放下了追根究底的欲望,毕竟祖父做事一向神秘,他隐瞒的事情太多,以至于朱利安早就对他的怪异行径习以为常了。

孩子屏住呼吸,眯着眼睛,不露声色地观察着祖父和他的朋友,两位老人谈话的声音很低,朱利安费尽全力去偷听,也只是朦朦胧胧地听到了几个诸如“利率”、“出售债权”、“王室份额”之类的只言片语。这一切都让朱利安感到越发困惑,他看到祖父从箱子里拿出了一张羊皮纸,而他们的东道主则交给了他几袋满满当当的金币。眼前的景象令朱利安惊讶地睁圆了眼睛,自从离开家以来,他们一直生活在流浪汉和乞丐之间,睡惯了鹅绒软垫的孩子不得不将就着缩在臭烘烘的马厩里过夜,他的祖父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们破产了,于是可想而知,这几袋金币在孩子的心中引起了何等的震惊。然而,更加令他愕然的是,东道主送上金币时,脸上并没有露出慷慨施舍时常有的洋洋得意,反而带着几分巴结讨好,而他的祖父接过那些钱币,一枚一枚地点数的时候,神色间也只有一片冷漠的平静,仿佛这些财宝本来就是属于他的。朱利安在讶异之际,发出了几声沉重的呼吸,这点声响引起了祖父的警惕,老人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将那些钱币飞速塞进了箱子,一下子合上了盖子。

祖父擎着蜡烛,轻手轻脚地走到朱利安床前。

“你醒着吗?孩子。”

朱利安装出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揉着眼睛,试探着说道:“爷爷,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们得到了一袋金币……”

老人把手指放在唇边,做个了噤声的手势。

“嘘。孩子,那只是一个梦罢了,我们这样的穷苦人怎么会有钱呢?没有了,再也不会有了。”说着,祖父阖上了朱利安的眼睛,“睡吧,孩子。”

这个夜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即便是几个月以后的那些恐怖的变故降临,也始终没能将这一天的印象从他的心里除去。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73~374

第三百七十三章

路西斯王的车队在午后抵达。

四月六日这一天,贞爱会的修士和他们带来的一众善男信女们从一大早就开始翘首以盼天选之王的临幸,在望眼欲穿地等待了半个白昼之后,收容所那要塞般高大坚固的墙垣外终于传来了一阵杂沓的车马声。米夏尔·哈格达蒙掸了掸袍服,向教士们和在俗的教众们做了个手势,将近八十号人沿着修道院大门前的砂石路,整整齐齐地站作两排。远处鸣响了号角,宣告迦迪纳大公和他尊贵的女婿已然进入了收容所的地界,亦即,圣标法术的包围圈内。

在关口处守门的是两位体格健硕的修士,他们各自手持一根棍棒——按照惯例,守门人手中的武器是用来驱赶凑热闹的老百姓的,通常为长戟,依据六神教会的规矩,圣职者不得持兵刃,于是在修道院或者教堂一类的城所,司阍者的长戟便被替换成了棍棒,然而,鉴于无人敢于接近星之病收容所,守门人这根棍子便彻底沦为了摆设。听到车马声,两位守门人像被马刺戳了一下似的,浑身打了个激灵,警醒了起来,他们吊起狼牙闸,敞开了大门,随后站在了大门的两侧,他们的举止仪态处处透着紧张,直挺挺、硬板板的身姿,甚至比他们手中的棍棒还要笔直,倒是满可以拿来给木匠充作矩尺。

不多时,路西斯王和同行的那些贵人们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道路的尽头。仪仗队由圣座骑士和迦迪纳的禁卫军骑士组成,他们骑在新月角兽背上,擎着罗森克勒家族、切拉姆家族,以及六神教会的旗帆走在最前列。号角奏起乐来,宣告君主们驾临的口号顺着仪仗队伍由后排向前列依次传去:“天选之王驾到!迦迪纳大公驾到!”——现在,已然没有人会再为路西斯王和迦迪纳大公孰者有资格在宴席上占据最高荣誉席而头疼不已了,任何生着眼睛和耳朵的人都心知肚明,至少在声望方面,艾汀·路西斯·切拉姆大大地占了岳父的上风,乃至于在通报名号的时候,路西斯王的名字也排在了前头。

听到这声号令,静候在收容所庭院中的迎驾队伍登时停下了喁喁私语,无论是教士还是俗众,纷纷将帽子拿在手中,低垂着脑袋,一躬到地。照理说,教士通常不须行俗礼,但是,面对着六神所遴选的先知王,卡提斯的规矩也不得不变通一下。

大队人马开了过来,一百名骑兵穿着锃亮的铠甲打前哨,五彩斑斓的翎羽在他们的帽盔上飘扬,银色的甲胄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将四周映得通亮。临到这个当口,路西斯王显然不方便再像之前一样,乘着角兽车,“摆那副贵妇人一样的姿态”——这句充满了歧视色彩的譬喻是阿尔斯特人的原话,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们至少对路西斯王的做派颇有微词,在一个尚武的世纪,封建主身为武装集团的领袖,其角色特点注定了他们将终身和战马密不可分,故而可以想见,路西斯王那种谋略家式的阴损狡猾,以及其所惯用的以外交和阴谋回避战争的策略,在当时并不受欢迎。总之,即使是为了作秀也罢,艾汀离开了舒适的角兽车,乘上了战马,梅里欧斯伯爵特别知情识趣地将自己的新月角兽赠送给国王乘用,而他本人,则毕恭毕敬地走在王上右侧,为他牵着辔头,临时充任路西斯王的马官。

实际上,向国王奉献坐骑的路西斯贵族不计其数,乌枚尔侯爵和梅里欧斯伯爵皆在其列,在此二者之间,艾汀赏脸接受了后者的献礼。一匹新月角兽看似只是小小不然的琐事,然而在权力场上,没有任何事情是单纯的。路西斯王将这个光荣赐给梅里欧斯,并不是因为他看上了后者那匹纯黑色的良驹,而是出于两方面的顾虑,一则,乌枚尔侯爵年岁太大,要这样一位年高德劭,辅佐过两朝的老将来为自己牵马,于情理上不大说得过去;其二,则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这些路西斯贵族眼下尽管同仇敌忾,然而其互相之间的关系,说穿了不过是一种有条件的和平,梅里欧斯和乌枚尔同为义军魁首,但是这两位重臣彼此却谈不上投缘。前任神巫曾经十分擅长一种名为“政治跷跷板”的游戏,在这方面,她的儿子也深谙其精髓。在海神节大宴以及新婚之夜的宴会上,艾汀和乌枚尔这位忠直的老臣谈得略嫌太久,也太过于投缘,以至于梅里欧斯一派的人觉得自己处处落在了对手后面,他们脸上那副悒郁寡欢的神气引起了国王的注意,艾汀眼光犀利,脑筋也转得很快,他尽管只在王太子时期,与这几位先生有过数面之缘,却在一瞬间判断出了贵族们之间的势力形势,于是,按照他那双方笼络的原则,他不得不找个借端,对梅里欧斯那方面好好弥补一下,以消除这一派人士那危险的怨气。

当梅里欧斯伯爵扶着国王乘上新月角兽的时候,他的朋党们虽然只是含蓄地笑着,却仍旧隐约露出了得意之色。

路西斯王身着一袭洁白的长袍,斗篷和外套的边缘处镶着白鼬的皮毛,衬着金线织成的锦缎饰带,各色宝石和黄金扣袢点缀其间,将这套素雅的装扮映衬得格外富丽堂皇。路西斯王身上的这些五花八门的装饰实际上大有讲究,饰带上绣着的火焰和太阳的形象代表切拉姆家族的旧索尔海姆帝国皇亲身份——路西斯王国作为东大陆上唯一不曾明确设立国教的政权,其君王一向惯于见风使舵,长久以来,他们既挂着旧时的姻亲关系遗留下来的纹章,又挂着近代以来的旗帆,根据需要,可以让这些标志轮番登场,以向拉拢或敌对的对象显示亲疏立场;同时,在那条美轮美奂的织带上,红蓝宝石拼成的鹤望兰及魂之花的形象也镶嵌在那里,象征着路西斯王室与弗勒雷家族的结合;镂刻成切拉姆家纹形状的黄金袢扣将斗篷的双襟系了起来,两条金色的流苏从扣子下方垂下来,绳结上缀着两颗钻石珠子,上面雕着独角兽的形象,佩戴钻石珠子的人具有某些崇高的特权,曾经,这种尊贵的饰物只有神巫才能够使用,它们通常缀在三重法冠的两侧,每颗珠子都是一件信物,所代表的权力等同于金质的神使就任纪念币。

附带一提,路西斯王在他的一生之中,一贯瞧不起那些不代表实权实利的浮华之物,他对这一类东西的评价是“花里胡哨,华而不实”,他也爱奢华的享受,但却并不视其为维持体面的必须,然而,他却明白,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对这类事物格外重视。贵族作为统治阶级,惯于豪奢,一位吝啬的国王并不能在他们的心中唤起敬意;而至于平民,艾汀含讥带讽地评骘道:“对于多数人而言,当他们抬起眼睛的时候,他们总期望能够看到一尊金镶玉裹、镶满钻石的神像,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把这东西当做明星,却全然不管它也许败絮其中,也很少想到那些花花绿绿的华贵玩意儿是用他们的血汗钱换来的。”天选之王这个行当,在某些时候,实质和戏子无异,只不过是位于社会金字塔顶端的戏子而已,艾汀深谙一切表演手段,在这种仪式性的庄严场合,他总是能够满足人们心中对天选之王的一切幻想,然而在私底下,他的吃穿用度却比一般富裕的布尔乔亚好不了多少。

国王手里握着缰绳,以一种潇洒自如的姿态坐在新月角兽背上,虽然路西斯王一向不喜爱比武或决斗一类的暴力实践,但是他的骑术和剑术却远较一般武士出色,在剑术一途上,他的膂力也许稀松平常,却往往能够出奇制胜,当然,前提是没有遇到真正的强敌;而至于他的骑术,我们说句公道话,则是真真正正的卓荦冠群,在整个路西斯,或者说在整个东大陆,他都可以挤进第一流骑手之列。这一天,艾汀没有戴帽子,他的头上只装饰着一顶金色的头环,它是依照路西斯国王头环的样式打造的,在不戴王冠的场合,这顶头环便代替了冠冕,用以象征王权。艾汀的头环只是仿制品,至于真货,恐怕正在被曼努埃尔顶在他那颗奸恶的脑袋上。炽烈的阳光直射下来,照耀着路西斯王长长的红色卷发,也照耀着他英俊的面容,青年国王那身圣职者一般的白色袍服和胯下的黑色战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也相得益彰。梅里欧斯伯爵慷慨地进献给君主的这头新月角兽,在整个伊奥斯都堪称赫赫有名,它是千里名驹的后裔,据说和东索尔海姆名将伯恩斯塔齐奥那匹性情酷烈的坐骑是同胎所生的兄弟。梅里欧斯伯爵花大价钱买下了这匹战马,专为这次迎候圣驾之用,他本打算将它献给索莫纳斯,毕竟加拉德亲王对猎鹰和战马的喜好是顶顶出名的,但是,海神节当日的遽变,令讨好王太弟的必要程度和紧迫程度大大降低了,于是这匹骏马便落入了艾汀的手中。

此时,由于队伍行进缓慢,加之砂石路两侧站满了贞爱会迎驾的人群,那匹年轻的新月角兽迈不开步子,不由得有些暴躁,它踱着前蹄,时不时地打着响鼻。艾汀苦笑着抚摸着新月角兽的脖颈,这头坐骑原本是万里挑一的名驹,没想到却错误地落到了一位几乎不可能上阵杀敌的主人手中,就连路西斯王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匹骏马恐怕是明珠暗投了。

即在此时,那头性情暴烈的新月角兽突然抬起前蹄,野性大发,梅里欧斯伯爵使尽全力拽着辔头,试图拉住它,却被曳倒在地,拖行了几步。发疯的坐骑喷着气,胡乱地在地上踩踏,梅里欧斯随时都可能被新月角兽踢得肠穿肚烂,他的脸色发白,这匹坐骑是他亲自献给王上的,如果国王因此发生事故,那么他将百口难辩,即便是被战马踩死,也远远好过背负弑君的嫌疑,他只犹豫了一瞬间,便下定决心,绝不放开辔头。此刻,路西斯王似乎看透了梅里欧斯的打算,他向这位临时马官大叫道:“松开手!”,与此同时,他挥起马鞭,向梅里欧斯的手背打去,受到这一惊吓,伯爵不由自主地撒开手,放松了辔头,这也救了他一命。路西斯王在新月角兽背上,匍匐着身体,奋力收紧缰绳,调转马头,避开了瘫坐在地上的梅里欧斯。

新月角兽不受控制地径直向着路旁迎驾的人群狂奔而去,路西斯王则狠狠地勒着坐骑的脖子,就在发疯的战马即将冲进人群的时候,它突然打了个趔趄,站住了。路西斯王安抚似的拍了拍新月角兽的脖子,从容地自马背上一跃而下,他对那几个呆愣愣地站在原地,吓得哑然失声的妇女们行了个半礼。

“夫人们,一切危险都过去了,希望我糟糕的骑术没有吓坏你们。”路西斯王微笑着说道。

他牵起其中一位女性的手,落下一吻,与此同时,他将一件东西塞进了对方的手心里。

第三百七十四章

发狂的新月角兽很快就被安抚住了,几名侍从将它牵到了马厩里,用蘸了香醋的手巾擦拭着它的鼻孔和身体,路西斯王看上去完全未受这场事故的影响,他表现得镇定自若,照旧和各国贵族们谈笑风生。相较于国王的冷静,那些来自路西斯的贵绅们则显得有几分惶惶无措,其中以梅里欧斯伯爵和他的朋友们尤甚,这位兰戈维塔地区的大领主提心吊胆,唯恐自己刚刚在新朝崭露头角,就犯下了不可挽回的失误,引起了国王的反感。梅里欧斯被巨大的恐惧折磨着,诚惶诚恐地走向艾汀,就像有一股沉重的力量将他压下去一般,他沉下双膝,跪在了国王面前。方才为了国王接受自己的献礼而洋洋得意的表情不见了,他脸色苍白,颤抖着嘴唇,用最卑微的态度和最恭顺的语言向路西斯王告罪。

“陛下,”伯爵带着谦卑和懊恼交织在一起的神气,说道,“刚刚我险些令路西斯失去有史以来最贤明的君主,我请求您治我的罪!”

艾汀早已预料到了这一出,然而此时他却像大受惊讶一般,后退了半步,瞪大了眼睛盯着前来请罪的梅里欧斯。

“梅里欧斯先生,您要我治您的罪,难道您做了什么触犯王法的事吗?”国王微笑着问道。

伯爵迟疑了片刻,继而断断续续、吞吞吐吐地回答道:“陛下,是我把那匹发狂的畜生献给了您……”

因为恐惧,梅里欧斯心烦意乱,乃至于这位出色的贵绅在言谈举止上大受影响,他总是战战兢兢,因此他那优雅的风度也随之大为减色了。

“您事先便知道它会突然野性大发吗?”

“不!”梅里欧斯急忙辩解道,“哪怕我有一星半点的先见之明,预见到方才的状况,我也不敢贸然将这头野兽供给陛下乘用!”

路西斯王大笑了起来。“既然如此,就请您站起来吧。我的裁决是,在这件事情上,您没有半点错处。我不会因为捕风捉影的猜忌和臆想就轻率地去给一位世袭贵族定罪。不如说,为了这头良驹,我还欠您一个人情,说实话,我并不讨厌桀骜的战马,比起温驯的弯月独角兽,我更加喜爱烈性坐骑。至于说您没有牵住辔头这一节,见鬼,作为马夫,您只是个临时凑数的新手嘛,为了这点小事指责您,就显得有些吹毛求疵了,更何况,刚刚是我命令您放手的,我宁可您做个不称职的马夫,也不愿您做个肠穿肚烂的忠臣,然而,在情急之下,我使用的手段却不大得宜,我向您挥了鞭子,为此,我需要请求您的谅解。”

说着,艾汀轻轻触碰了额头上的金环,礼貌而又不失尊严地向这位重臣表示了歉意和感谢。

梅里欧斯稍稍吃了一惊,他还记得先王那种毫不宽赦的凶横脾气,却没有想到阿历克塞陛下的儿子和他的父亲在性情上完全两样。方才他还怀着那种追悔莫及的心情反复回想着自己的失态,甚至预想到了自己万劫不复的结局,然而此刻,他缓缓地抬起头来,却看到路西斯王微笑着、和颜悦色地望着他,这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

梅里欧斯的愁容舒展开来,国王屈尊降贵的宽大袒护令他恢复了平静,他躬身一礼,答道:“陛下,您叫我原谅您,这恐怕不大容易做到。因为命令我原谅的人乃是路西斯王国立国以来最为智慧、最为仁慈的君主,他绝不会在法律范围之外做出任何伤害我的事,如果不是陛下那一鞭子,我恐怕早就已经被踏成肉泥了,所以说,您实际上救了我的命。”

听到这几句说得十分得体的恭维话,路西斯王拍了拍伯爵的肩膀,经过了两次催请,梅里欧斯终于站了起来,这位工于心计、处事圆滑的贵族头一遭真正对他的君主兴起了那种尊敬而又畏惧的感情。他恭顺地跟随在国王身后,在迦迪纳大公以及宗主教的引导下,迈入了修道院的大厅。

迎驾仪式上发生的这段插曲并没有过分扰乱这一天的安排。在过去的半个月之间,星之病收容所早已被修缮一新,为了迎接圣驾,大厅里到处都悬挂着富丽堂皇的帷幔和壁毯,空气中的腐臭一扫而空,马鞭草和各种鲜花的芬芳取而代之,以建筑物本身而言,这座修道院原本就修建得气势恢宏,只需稍加修整,便瞬间恢复了旧日的荣光,天花板上的壁画被重新涂抹上了妍丽的色彩,镶嵌在墙上的灯架被再次擦亮,并涂上了金漆,18盏灯架上托着巨型蜡烛,将大厅昏暗、高大的拱券照得通明,在这座原本用于宗教活动的大厅上首有一座小圣堂,那里矗立着六神像,在神像的脚下,张着一席华盖,下边罩着两张御座,御座的两侧则配备了几张稍矮一些的皮凳,这是给路西斯王和迦迪纳大公,以及来自各国的那些最重要的贵族们预备的,而至于其他等级较低的贵绅们则被安置在了大厅两侧的席位中。

待两位君主和他们的主要亲随入席坐定,迦迪纳大公的侍从长,亦即这一天活动的主要筹划者,走到御座旁,躬身行礼,奏明了为了当日的活动所做的种种安排,对于这一切,迦迪纳大公只是面带矜持的微笑,点了点头,毕竟他那位大名鼎鼎的女婿才是今天的主角;路西斯王和颜悦色地对侍从长予以嘉许,并且表示典仪可以立即开始。

国王说道:“善良的侍从长先生,虽然您体贴地建议我们暂作休憩,但是由于一路上热情的民众太多,他们的爱戴固然使这次行程充满愉快,然而我们却因此走得太慢,以至于时间被耽搁了许多,请即刻将那些可怜的病人们引进来吧,六神赋予了我治愈他们的力量,即便只是一小会儿,我却不能对他们的痛苦置之不理。”

侍从长得到了国王的恩准,他向守在大厅侧门的司阍人打了个手势,后者打开双扉大门,那里通向修道院一层的走廊,病人们被安置在走廊两侧的房间中。

此时,贞爱会的修士和信众们早已为患者擦洗了身体,梳理了头发,除净了他们身上的跳蚤和虱子,这些病人穿着整洁的白色麻布长袍,光着头颅,赤着双脚,缓缓地走到御座之下,跪倒在地。

关于这次的治疗仪式,古史家的著作中多有涉及,在与路西斯王同时代的神学家那里,这些编年史作者的记载的重要性与可信度几乎与六神教会的经典《创星记》以及《福音书》等量齐观,出于慎重起见,此处将按照原文转载节录。

当时在场的一位卡提斯的编年史作者写道——

“在邦纳斯海岸西部山麓的星之病收容所中,我们亲眼目睹了那些身患恶疾,遍体脓疮的病人簇拥在国王周围,求其触摸的景象:天选之王用他散发着金色光芒的双手抚触每一位病人,并且在空气中劈手划出六芒星的形象,为患者施以祝福。王太弟站在距离国王很近的地方,要求帮忙出力,使人群不致于过分挤靠国王。不过,天选之王对人们显示出内心的慷慨大度,他慈爱地将那些人人躲避的星之病患者拉到身边,用神迹治愈他们的疾患,以祝福涤净他们的罪孽。天选之王的母亲也曾热诚地施展过这种神圣的力量,这是六神赐予这些完美的神圣苗裔的恩泽。被治愈的病人摆脱了魔鬼施加在他们身上的诅咒,他们被国王迸出的威力所折服,匍匐在地上,腹部触地,以谦卑之至的姿态赞美着天选之王的名字,忏悔着毕生的罪衍。①”

而当时目睹了治疗仪式的另一名教士则在其写给教中兄弟的信中谈到——

“我想让你知道。对一位教士而言,服侍并敬拜天选之王是件神圣的事情,因为路西斯王是神圣的,他是神命之主……②”

这场治疗仪式之后,特伦斯的使臣在他呈送给国王的报告书中写道——

“路西斯王触摸星之病患者,以这样的方式解除了这些受诅咒者的痛苦,治愈了他们的恶疾。在场的每一位旁观者皆可充分证明传闻中所言非虚。”

当时的情形很快被传播开来,继海神节典仪之后,再一次将艾汀·路西斯·切拉姆的名望推向了巅峰,并且为“天选之王”这个称号提供了不容置疑的实证。

在这场治疗仪式上,随着每一位被治愈了的患者口唱赞歌,拜伏在地,梅里欧斯伯爵便要低声念上一句“六神在上”,这位刚刚被饶赦了的贵卿原本奉教并不虔诚,然而此时,他惊魂甫定,又即刻目睹了天选之王的神迹,正处于一种迷离惝怳,对君主崇敬得无以复加的状态中。而至于他的主要竞争对手乌枚尔侯爵,则是一位向来笃信宗教的老人,他低眉垂目地坐在国王的下手,神态谦卑温驯得宛如聆听布道的朝圣者。

多洛尔亲王一面望着艾汀治愈病患,一面也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在场每一位贵族的脸色,他看到,在巍巍神迹之下,就连那些最高傲的阿尔斯特人也垂下了头去,沉醉在了宗教引起的热烈情绪之中,而当他看到梅里欧斯伯爵和那些路西斯人的神情时,这位特伦斯王国的贵卿在他的亲随耳边说了这样一句话:“Varium et mutabile。”

这句话是索尔海姆语,用白话来解释,便是“反复无常”的意思。当然,这几个词并不是对梅里欧斯伯爵的评价,而是针对路西斯王的断语。在今天,这位国王宽宏大量地原宥了臣子的过失,并且展现出了一副休休有容的君子气度,此举极为有效地缓解了弥漫在路西斯贵族之间的那种提心吊胆的气氛,——自从海神节大宴之后,目睹了路西斯王如何将热安·罗森克勒推入地狱,路西斯人一直处于憱憱不安的心绪之中,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在王国内借着讨伐叛逆的名义多次挑起私斗,深究起来,几乎所有人都谈不上无辜,故而可以想见,他们其实更加欢迎不谙世事的索莫纳斯坐上王位,毕竟艾汀可不像他的弟弟那样容易糊弄,正当他们忐忑不安之际,路西斯王适时展现出的宽容就像一颗安神的药丸,止住了一部分贵族挂冠求去的意图。

多洛尔亲王对路西斯王的猜测确实有些道理,但却并不完全符合事情,准确地说,艾汀之所以毫无猜疑地宽恕了梅里欧斯伯爵,除开以上的考虑,大部分其实是因为他的天良不允许他错误地降罪于一位无辜者——他无比清楚,那场事故的始作俑者正是他自己。

在抚摸新月角兽的时候,艾汀悄无声息地用雷电魔法将它的颈子刺了一下,坐骑受了惊吓,于是野性大发。我们先前谈到过,路西斯王的骑术堪称一流,即便面对一匹发狂的战马,他也不至于跌下马背,甚至还能够游刃有余地控制它的方向。艾汀此番做作,无非是为了找个借端,将一张字条送到某位女士手中,此举要做得自然,不致于引人怀疑。作为一位君主,他和他的亲随们的一举一动始终被数百只眼睛注视着,于是,他决定,既然不能偷偷摸摸地行事,那么倒不如闹出些乱子来,趁机浑水摸鱼。

我们已经看到,路西斯王的目的达到了。至于引起说这些奇怪行径的缘由,恐怕还要从王太弟所抓获的那名可疑的小俘虏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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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段参考了12世纪法国神学家吉贝尔对路易六世治疗仪式的记叙,有改动。

②化用自12世纪末教士布卢瓦的彼得所留下的信件,有改动。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71~372

第三百七十一章

尽管同行的贵族们为了这个陌生男孩的身份好奇不已,争论不休,然而他们却不约而同地相信,路西斯王对那个小家伙的来历即便不能说了若指掌,至少也应当有些起码的了解。但是他们错了,实际上,对于艾汀而言,这个陡然出现在丛林间的孩子简直就像斯芬克斯一样神秘。他用令人哀怜的嗓音对路西斯王发出了吁请,艾汀几乎未及细想,便情不自禁地仓促应承了下来,对于男孩究竟是谁,来自何方,他心里连一点约莫谱儿也没有,只不过,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孩子并没有恶意,他决定相信自己的感觉。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自从坐上角兽车,那个放羊的男孩就缩在角落里,再也没说过半句话,于是,路西斯王决定亲自打破沉默的坚冰。

“朱……朱利安。”孩子吞吞吐吐地答道,说完这寥寥几个字眼之后,他就牢牢地闭上了嘴,他用畏畏葸葸的眼睛紧盯着路西斯王,神色中充满了戒备。

“你来自山脚下的村子吗?”艾汀把嗓音放得更加柔和了一些,试着让孩子定下心来。

然而,坐在蔼然可亲的路西斯王面前,那个孩子却变得愈发局促不安了,面对艾汀的问题,男孩只是点了点头,承认了对方的猜测,却没说一个字。

“你的父母呢?是村子里的人吗?”艾汀追问道,试图让孩子放下戒心。

这一次的尝试仍旧不大成功,男孩先是迟疑了片刻,又犹犹豫豫地点了点头。

见此,艾汀皱起了眉头,他望向阿斯卡涅,毫不意外地看到朋友和自己一样,眼中充满了疑惑,他意味深长地向金发青年摇了摇头,不露声色地交换了一个只有他们明白的眼风。

兄长和宗主教之间的一番小动作没有落入王太弟的眼中,陌生男孩异乎寻常的沉默激起了索莫纳斯的反感,原本他看对方吓得不轻,还能勉强忍耐这名俘虏的无礼,然而,孩子摆出的那副消极抵抗的模样终于叫他再也按捺不住怒火了。

“该死的,你的舌头是被魔鬼剪去了吗?”索莫纳斯怒斥男孩,他转向艾汀,气愤地嚷道,“兄长,我看这个无礼之徒简直十足的可疑,我不放心让他待在你身边,你的安全,抵得过这种脓包的性命一千条也不止!”

听到这番话,男孩哆嗦了一下,脸色变得苍白,他用凄惨的眼神望着路西斯王,结结巴巴地乞求道:“陛下,求您别把我赶走!收容所附近到处都是卫兵,我在那里徘徊了好几天,始终找不到机会溜进去,我没有别的法子,只能来求您开恩!”

艾汀怔愣了一瞬,再次和阿斯卡涅交换了一个眼神,他用温柔的目光安抚着抽抽噎噎的孩子,说道:“你到收容所去做什么呢?那里全是患上瘟疫的病人,难道你不怕吗?”

说到这里,他看到孩子脸上露出了一瞬间的迟疑,这说明他的请求并非出于某种鲁莽的、全然不顾一切的冲动,他懂得星之病收容所的危险性,然而,在下一刻,他又把恐惧遏制了下去,重又露出了坚定的神色。

见此,艾汀进一步追问道:“我猜,那里也许有你的家人,是不是?”

说着,他递上了一块手帕,给孩子擦净了眼泪,那个畏畏缩缩的孩子点了点头,终于再也承受不住重压,嚎啕大哭了起来。

艾汀叹了口气,趁着阿斯卡涅柔声安抚着那个孩子的当口,他重重地在索莫纳斯尊贵的脑袋上揉了两把,用责备的口吻说道:“索莫纳斯,你这样大发脾气,对朱利安来说是十分不公正的。我派你去,原本是想要消除他的不安,这一点,无论是那些我,还是那些高大魁梧、一脸煞气的圣座骑士都无能为力,没想到你却让恐惧的力量在他的心上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他现在这么六神无主,一句完整的话都答不上来,恐怕其中至少有一半都是你的功劳。朱利安的亲人被带去了星之病收容所,他个人的不幸使他忘记了应有的礼貌,这不足为怪。朱利安也许正忧心忡忡,暗暗忍受着痛苦,对于这种感受,你不是再清楚不过了吗?世上所有受过苦的人都是同胞,这并不因为你是王子,而他是放羊的孩子而有所不同。”

在索莫纳斯的记忆中,兄长几乎从没有在人前这样一本正经地教训过他,孩子自知做法不妥,禁不住羞愤难当,但又迸着一股傲气,不肯轻易承认。他攥紧了拳头,埋头曲项,一言不答,一股气直升上来,堵住了他的喉头。索莫纳斯心思敏感,他知道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无论是轻贱平民性命的那些,还是硬要那个男孩对路西斯王毕恭毕敬的那些,都是仗势欺人,是一向最令他看不起的行径,他并不是存心贬低那个孩子,他只是担忧兄长的安全,并且,他不得不承认的是,随着艾汀恢复原本高高在上的身份,安菲特里忒城堡里那些趾高气昂的贵族们登时改换了嘴脸,看着那些前倨后恭的小人,索莫纳斯难免有些大出一口恶气的痛快感。这些日子里,他总是忍不住向所有人炫耀自己的兄长,强要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对路西斯王奉若神明,为王室尊严复仇的畅快感汩没了他的谦和与谨慎,让他一时之间有些得意忘形了。

索莫纳斯几次想要强词夺理地辩解,但是又把话咽了下去,他沉着面孔,冷冰冰的脸色却掩饰不了骚动不宁的羞恶之心,沉默了片刻之后,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发梗的声音说道:“我错了,我应当道歉。”

说着,他向那个陌生男孩伸出手去,虽然姿态中透着些勉强,却终于把对方的手结结实实地握了一下。

男孩屏息凝神,不敢动弹,全然听凭王太弟的摆布,他怯生生地觑着索莫纳斯的脸色,看到对方虽则眉头紧锁,但是原先那种冰冷的倨傲却被扫荡一空了。

“我为自己毫无根据地责怪你向你道歉,”索莫纳斯板着一张脸,装着一副老气横秋的正经腔调说,“可是你的行为确实太过可疑了,如果你的家人患上了星之病,等他痊愈了,他自然就会回到你身边,你为什么非要擅自闯进收容所呢?”

这一回,朱利安没有继续一味地不做声,艾汀先前看得没错,对于这样一个犹如惊弓之鸟的孩子,成年人即便再和善,也难能取得他的信任,在这方面,索莫纳斯具有天然的优势,王太弟面容秀美,性情中又带着一股近乎鲁莽的直率,这样的脾气若是处在那些精明圆滑的人精里面,自然难免吃亏,但是面对着天真无邪的孩子们,索莫纳斯总是能够占尽便宜,因为再骄傲的孩子也会被他尊贵的血统征服,再挑剔的孩子也会被他端丽的容貌吸引,再羞涩的孩子也会被他毫无做作的坦诚打动,他不用花费很大力气,更不需要耍弄任何手段,却总是一下子就能抓住同龄人的心。

朱利安抿了抿嘴唇,迟疑了片刻,终于低声答道:“他们不会放我爷爷离开的,两个礼拜以前,我们被一群士兵和穿黑衣服的僧侣捉进了收容所,他们把我和爷爷分开关在两处,我想要见他一面,却不被允许。”

“穿黑衣服的人……,”艾汀自言自语道,他摩挲着下巴,脸上显出了沉思的神色,孩子的话使他的心中产生了疑窦,他禁不住暗忖道,“这听起来似乎是坚信会的杰作,若是安菲特里忒城外的话,就超出了卡尔多纳的管辖区。问题在于,收容星之病患者,并不是坚信会的本分,那么,他们在这件事上横插一杠究竟有何目的?并且,为了防止瘟疫的传播,任何患上星之病的人都不得离开收容所,如果这个孩子没说谎,那么,他被关进了收容所,但是又被放了出来,这背后恐怕大有蹊跷。”

他一面思索着,一面望了阿斯卡涅一眼,他看到好友的眼中也有着和他同样的疑虑,出于谨慎起见,艾汀向前探着身子,用半个肩膀将索莫纳斯挡在了背后,他无法确定朱利安是否染上过星之病,即便他可以轻易地治愈瘟疫,他也不愿意将索莫纳斯暴露在这种危险中。

艾汀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孩子,缓慢而清晰地说道:“孩子,我不得不指出你的话有些前后矛盾,你说你和祖父被关进了收容所,这就意味着你们患上了星之病,从你的话里,不难得出这个结论,但是你又说你被放了出来,请你解释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路西斯王威严的目光之下,孩子渐渐地垂下了眼睑,头也低了下去,他分明看到了风险,但是却无法逃避,想要拯救他和他的家人,除了铤而走险,相信眼前的这位君主以外,他别无他法。片刻之后,孩子用试探的口吻问道:“陛下,也就是说,对于收容所里发生的事,您一点也不知道,对吗?”

“说实话,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艾汀用温和而诚恳的声音回答道,“今天还是我头一遭前往安菲特里忒的收容所,对于那里的情况,我就像初生的婴儿一样一无所知。”

一时之间,被盘问的男孩心里惶惑不已,一个念头刚起来,又被另一个念头压了下去,终于,他打定了主意。男孩蓦地跪下去,双掌合十,脸上显出痛苦和哀求的表情,他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说道:“陛下,我请求,不,我乞求您的保护!求您救出我的爷爷,不要,——不要让那些黑衣服的修道士带走我!我根本就没有染病!不只是我,我的爷爷也从来不曾染上过星之病!我对神明发誓,我根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抓我们!”

“孩子,你且坐回去说话,角兽车还在山路上奔跑,你这样情绪激荡,一则,不大合时宜,二则,也难保不会碰破头,”说着,艾汀向阿斯卡涅投去了一道眼风,后者则扶起了朱利安,把他安置在了自己身侧,这个孩子那副忐忑不安的神情引起了路西斯王的关切,同时也激起了他的好奇,他又道,“我这次前往收容所,就是去治疗星之病患者的,如果你的祖父还活着,那么你们很快就可以团聚了。但是首先,我要搞明白一件事,你究竟是谁?”

第三百七十二章

听到这个问题,孩子愣住了,他胆怯地抬起眼睛,低声回答道:“我叫朱利安,是一名牧童。”

艾汀把手肘支在车窗上,托着面颊,对战战兢兢的男孩报以微笑。

“那么,你姓什么呢?就算你是个牧童,也总该有个家族吧?”

孩子楞了一下,开始暗暗埋怨自己的疏忽大意,对于这个问题,他没有准备过,男孩四下环顾,目光偶然扫过索莫纳斯腰间的短刀的时候,他心生一念,答道:“我姓格拉德。”

路西斯王大笑了起来:“‘剑’的索尔海姆语发音吗?你的家族祖上说不定是武士呢。那么,孩子,告诉我,Intelligisne linguam Solheimam(你懂索尔海姆语吗)?”

艾汀的询问一句接一句,且速度很快,他明显不想给这个孩子以思考的时间。先前的对话全部是用里德土话进行的,然而,在男孩刚刚把问题敷衍了过去,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路西斯王突然又用索尔海姆语抛出了最后这句话。

艾汀用仿佛能够穿透灵魂的目光注视着孩子,后者清楚地知道在回答国王的时候丝毫也不能迟疑,他摇了摇头,惟妙惟肖地装出了一副蠢笨无知的模样,答道:“不,陛下,我不会……”

一句话没有说完,男孩骤然意识到自己一脚踩进了路西斯王的陷阱,他仓皇失措地抬起眼睛,却看到艾汀正带着一副狡黠的微笑凝望着他。

“你说你是来向我寻求保护的,这不假,但是在其他的事情上,你却始终在闪烁其词。”艾汀审视着男孩,他的语气仍然十分亲切,但是却带着一种极为严肃的、发号施令的腔调,“你只有如实的说明情况,我们才能知道自己所面临的是什么样的状况。就连最蹩脚的医生,也知道要问清楚病情,才能对症下药。现在,我命令你告诉我,你究竟是谁?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路西斯王一面说着,一面用鹰隼一般锐利的目光盯住了男孩。

这个时候,星之病收容所已经做好了迎驾的准备。自从半个月以前,安菲特里忒城中贞爱会的修士和在俗的信众们便被派驻到了城郊的收容所中。与权势滔天且神秘莫测的坚信会不同,贞爱会只是一个致力于改善市民道德的苦修团体,并且也兼做收容看护贫困病人的工作,他们在城中管理着两家慈幼院、五家习艺所,以及一座医院。就像任何倡导清贫和纯洁的修会一样,团体中固然有些人堪称敬天信神的典范,但是也不乏一些浑水摸鱼的假虔诚之辈混迹其中。在安菲特里忒城中,他们对暗娼和卖唱的姑娘们穷追不舍,千方百计地将那些生活无着的风尘女子抓入牢狱,孜孜矻矻地劝说嫖客们改过自新,但是,若想要堵住一名贞爱会修士那张滔滔不绝的宣扬荣誉与道德的嘴倒也容易,只需要一名寻欢客慷慨大方的“捐赠”,亦或是一位美人的香吻就足够了。

对于这群头脑冬烘,愁眉不展的苦修者们,艾汀曾经这样调侃道:“这些道学家凭自己的品貌,无法在意中人心里唤起半点柔情,于是他们只好把自己无福消受的快活都当成了罪恶。他们用假虔诚的幕布遮罩着孤寂的生活,自己闷闷不乐,也不许别人快活,但是依我拙见,倘若真有眼睛不灵光的人瞧上了他们那副被苦修折磨得枯槁的尊容,那些贞爱会的先生女士们恐怕也未见得不乐意。”

路西斯王对贞爱会的评价虽然遣词上略嫌刻薄,却也并不算言过其实,贞爱会的副会长米夏尔·哈格达蒙,便是会中天字第一号的伪君子,恰巧此君也正是路西斯王和阿斯卡涅的旧日同窗。哈格达蒙自从那一次在早课上大出洋相之后,很快就离开了神影岛,凭着一身钻谋的本事,他在安菲特里忒城取得了有俸圣职,在教规极严的迦迪纳,向哈格达蒙这一流的道学先生大有销路,几年之内,他一方面凭借着富裕家族的荫蔽,另一方面也倚仗着自己逢迎吹拍、装模作样的本领,一路平步青云,终于成为了贞爱会的第二号人物。

半个月以前,哈格达蒙接到会长的命令,带着贞爱会的三十名修道士前往城外的星之病收容所,随行的还有四十几位从俗世教徒中招募而来的善男信女,他们此行的目的,乃在于照看病人,比起坚信会,作为慈善团体的贞爱会显然更胜任这项工作。安菲特里忒的星之病收容所已然设立半年有余,然而,这次却是头一遭有了看护,可想而知,所谓的“照看病人”实际上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种慈善之举,——因为天选之王和异国贵族们即将驾幸,于是迦迪纳大公为了维护自身仁善的美名和良好的声誉,不得不将破败荒凉的收容所修缮一新,并且安排一些人手充作护士,以便让这座实质上被遗弃的收容所看起来像家中规中矩的医院。

当贞爱会初次抵达星之病收容所的时候,这里只是一座破败荒废的修道院,周围被圣标法术的包围,以确保死骇无法进来,收容所中的病人也无法从这里逃脱。无论是安菲特里忒城中的居民,还是附近村镇或庄园中的百姓,只要有一点发病的迹象,便会不由分说地被卫兵扔到这里了事。这种苛酷的手段离人道主义相去甚远,但是它确实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疾病的蔓延。

收容所的围墙又高又大,两扇橡木大门发了霉,门上钉着密密麻麻的尖刺,越过这道门,还有一道狼牙闸隘口,比起收治病人的医院,这里更像关押罪人的监牢。庭院久已无人打理,在墙垣的笼罩下,显得阴沉而荒僻,越过一条荒草蔓生的路径,便可看到那修道院式的建筑物高大的外墙。墙砖上到处生满了青苔和藤蔓,从那支离破碎的窗户中,时不时传来声声呻吟,阵阵恶臭。

收容所的内部也十分荒凉,墙上光秃秃的,原本也许张挂着壁毯,如今这些美轮美奂的艺术品却早已被病人扯去,做了铺盖,墙面上到处印着雨水流过的痕迹,有些地方生满了霉斑,黏糊糊的墙面上还有鼻涕虫不时爬过,天花板上结满了蜘蛛网,花岗岩地面也同样圮毁不堪,变得凹凸不平,有些地方甚至陷落了下去,如果一个人擎着蜡烛台,站在这些坼裂处往下望,便可看见修道院底下的坑道,那里曾经是修士们的墓穴,修道院建成以来,历代的教士们都被葬在此处。

在这间阴森破败的建筑物中,生者和死者的界线模糊了起来,在修道院宽阔的大厅中躺满了病人,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人类的体味和排泄物的恶臭,那些患者们有的躺在原地,嘴里絮絮地念着祷文,睁着的眼睛里只有茫然无神的目光,有的患者则挣扎着爬上前来,伸出枯瘦的双手,向贞爱会中身穿灰色法衣的僧侣们乞求怜悯,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而言,“善终”等同于圣礼和忏悔,未及忏悔而死便意味着灵魂落入炼狱,意味着永生永世的受苦,尽管在致命的大灾难面前,教会早已放松了对人们道德意识的控制,宣布垂死者可以在极端情况下对任何人忏悔,但是人们仍旧对将罪恶带进坟墓充满了恐惧。天选之王复活的消息尚未传入与世隔绝的收容所,这些病人早已放弃了一切希望,他们坚信死神即将赢得最后的胜利,在这一刻之前,拯救自己的灵魂,便成为了他们唯一的,也是最为迫切的希求。

大厅中的景象如同地狱,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沿着逼仄的旋梯拾阶而上,飘荡在鼻子边上的臭气越来越浓,甚至达到了令人呕吐不止的地步,修道院的二层是用来安置垂毙者的场所。如果说一层的患者们还勉强有气力行动和说话,那么二层的患者们则早已与死尸无异。他们全身溃烂地躺在麦秸上,即便蚊蝇就落在眼球上,他们也一动不动。在他们的身体上,到处都呈现着奇怪的黑色肿块,有的甚至和象鸟蛋一般大小,疖疮和黑斑随着内出血在皮肤上蔓延,肿胀坏死的皮肤渗出鲜血和脓水,这些患者的身体下面淌满了带血的尿液和黑色的排泄物,其微弱地起伏着的胸膛,也许便是他们与尸体的唯一区别了。

在那个时代,占星术和医学尚未分家,饱学之士一致将这一次的瘟疫归咎于七年前的一次日食,那一天,太阳、月球与伊奥斯在一条线上交汇,并且,无独有偶的是,在日食当月,拉霸狄奥突发地震,并且引发了火山的小规模喷发。几千年以来,人们一向习惯于将瘟疫或者其他大大小小的灾难归罪于星座,这种广为流传的学说便是“星之病”这一名称的由来,虽然瘟疫被赋予了一个悦耳动听、富于幻想味道的名字,但是星之病患者的临终姿态却与美好完全无缘,往往人还未死,“死亡就已爬上了面庞”,——这是当时一位医生的记录,我们权且照此引述。

收容所的二层大厅中有一间向外突起的椭圆形凹室,这里原是厕所,在修道院尚未废弃的那些年月里,教士们的排泄物从凹室地面上的孔洞落入后院,和枯枝草叶堆在一起,发酵后充作厩肥,现在,这间凹室的地板被彻底砸穿,所有尸体从这里被抛向地面,死者层层叠叠,每天都可以看到新的尸堆。后院中设有一座焚化场,薪火常年不灭,每当新的死者产生,便会被拖到这里烧成灰烬。白日里死去的患者每天焚烧一次,若是病人在夜晚去世,尸体则必须在一个钟头内尽快烧毁,否则那些尸体将化作死骇,为活人带来灾难。

当米夏尔·哈格达蒙带着贞爱会的僧侣们到达收容所时,他们遇到了另一队人,那是一些身着黑色僧袍的修士,熟悉迦迪纳公国的人都知道,他们是坚信会的密探,在贞爱会接手收容所之前,这里一直处于坚信会的控制之下,他们不行救济,只管销毁尸体。那些黑袍僧人在修道院的后院焚烧着什么,那些东西被粗麻布包裹着,但是从它们的形体,哈格达蒙可以明确地辨出,那无疑是一具具人体。随着火焰包围住这些形体,刺鼻的焦臭味开始在空气里蔓延。哈格达蒙和他的人站在窗口望了片刻,有几次,他似乎看到那些人体抽搐了几下,他知趣地转开了眼睛,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坚信会只提出讯问,却从不回答问题。

在这一天之后,坚信会曾经数次在收容所出入,他们就像幽灵一样,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从哪里来的,同样也不知道他们在何时离去,这些黑袍僧人行迹诡秘,他们那可怕的名声,几乎令所有人都不敢窥探他们的行动,当然,这也只是“几乎”。

在追随贞爱会来到收容所的妇女之中,有一位三十几岁的寡妇,她在瘟疫中失去了丈夫和女儿,从此便把宗教当做了唯一的慰藉,同时,这名寡居的女人也是哈格达蒙的远房表姐。

贞爱会的副会长特别看得起自己的这位表姐,因为后者和他不同,哈格达蒙的信仰只是装模作样,只是用阴沉的脸相来掩饰平庸才智的权宜之计,为的只是在有生之年求得中央教廷里的一席之地。而他的这位表姐却是一位虔笃的信徒,哈格达蒙自幼便害怕这位表姐,这种畏惧羼杂着敬意,就像是一个自知有罪的人对待一位严厉的守护天使一般,哈格达蒙早已习惯了对表姐言听计从。在到达收容所的第二个晚上,这位寡妇向哈格达蒙借走了那把在修道院中各处通用的钥匙,翌日一早,又把它还了回来,对于个中缘由,女人却未作过多解释。这件事情令哈格达蒙心中起了骇人的疑团,甚至叫他几天几夜目不交睫,不得安寝,直到此事过去三天之后,收容所中彻底不见了坚信会的影迹,哈格达蒙才松了一口气,那群黑袍僧人消失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所幸没有找他麻烦。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69~370

第三百六十九章

话题被抛给了阿斯卡涅,听到自己的名字,一直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的金发青年转过头来,当问清楚艾汀和他的兄弟在谈论什么之后,他笑了笑,随后,讲了一个故事。

“一年以前,卡提斯的济贫所收容了一名差点死于饥饿的穷汉,此人名叫瓦尔。以前,他曾经做过小贩,在新菲涅斯塔拉宫前的广场上向朝圣者兜售圣像,生意不大,但是在糊口之余,也能勉勉强强地攒出一笔赀财。不幸的是,这名年轻人染上了赌博的毛病,他是个独身者,也没有其他亲属劝阻,不多时,就把家财输了个磬净。那时,无论是来朝圣的贵族、富商,还是各国的使者,一旦他们来到卡提斯,总是免不了去济贫院之类的地方行些善事以积攒德行,然而他们行善的方式——正如国王陛下所说,就是满处撒铜子儿。瓦尔并不是生来就受穷的,一开始,他迸着一口气,无论如何也不肯去捡那些布施,然而,时间长了,他也难免随波逐流起来。此人在济贫所住了两个月之后,阿尔斯特堡来了一名教士,说是有信要转交给瓦尔,原来,这位破产者有位远房亲戚,是阿尔斯特堡的一位富贾,亲戚举家死于星之病,因为没有其他继承人,于是偌大的遗产便落在了瓦尔头上。这名走了鸿运的穷汉欢天喜地地去继承遗产,他没有半个钱,就连路费,都是济贫所的几位修士给他凑出来的。临别之前,好心的穷修士们拍着瓦尔的肩膀,劝他不要忘记贫寒的日子,戒掉赌瘾,做个合格的教徒,而年轻人也涕泪横流地答应了。三个月之后,瓦尔再次现身,虽然名义上他此行是朝圣,但实际上却颇有些衣锦还乡的派头。这位昔日的流浪汉身着华服,口中说着感激之词,前来济贫所行赈济,而他表现美德的方式,则是高高在上地朝地上撒铜子儿。他面带嘲弄地瞅着那些爬在地上捡钱的人们,脸上的傲慢神情和当初那些周济他的富商、贵族一模一样。我想,他看着那些贫苦人,恐怕并没有察觉他们并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兄弟姐妹。”

阿斯卡涅由于心地仁慈,说起话来留有余地,而艾汀却没有那么客气。这位国王刻薄的言谈一向是出了名的,阿卡迪亚宫的人们背地里时常议论,艾汀·路西斯·切拉姆说出来的那些犀利的话扎在人心上,恐怕比骑士们的长剑还要刺人。

路西斯王冷笑着说道:“有些人去周济穷人,并不一定是当真觉得这些人可怜,这只是想要占别人上风罢了。其实这也没什么,我们不应当强求人的心地,只要他们的行为能够于人有益也就够了,但是问题就在于,这样漫天撒铜板并不真正解决贫困问题,反而叫接受施舍的人丢失了最后的一点尊严,这是万万要不得的,贫穷的人只是在经济上有些困难,只要救助得法,不多时他就能自立,而失去尊严的人却是精神上的瘫子,他们很难再站起来了。行善举也要顾及他人的体面,但是,在我们这里,贵族们尤其喜欢撒铜板,于是上行下效,人人都染上了模仿的毛病,装腔作势地想要扮出慷慨的贵人模样。作为社会上层的阶级,贵族的责任在于救济,而不是故作大方地施舍。有时候,慈悲和傲慢仅有一线之隔。”

索莫纳斯听着兄长的话,垂着脑袋,陷入了沉思。

“那么,如果一个人生活困顿,却断然拒绝这种侮辱性的救济的话,他要么就是极其自尊,要么就是抱着些别的目的。”索莫纳斯像自言自语一样低声嘀咕道,少顷,他抬起头来,对艾汀说,“刚才有一个孩子,其他牧童都在捡铜板的时候,他也凑了上来,他穿着千补百衲的衬衫,衣服比别的孩子破旧,可见他其实是这群牧童里面最穷苦的,但是他只是盯着我们的角兽车,却一个铜子儿也没有拿。”

在切拉姆兄弟说这些话的当儿,阿斯卡涅一直望着窗外,极为稀罕地显现出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气,此时,他突然开口问道:“索莫纳斯,你说的这个孩子,是不是长着一张白净的面庞,栗色头发,瘦伶伶的,约莫十一、二岁左右?”

“是的,难道你也注意到了?”索莫纳斯皱起了眉头,感到有些纳罕,如果阿斯卡涅也留意到了此事,这就说明那个孩子确实有几分可疑。

“这个孩子,”阿斯卡涅停顿了片刻,压低了嗓音说道,“自从在草场上打过照面之后,这个孩子一直跟着车队,他远远地缀在后面,若不是角兽车在山路上放缓了速度,我根本不可能发现他。现在,他就在我们的右后方大概五十码的地方。”

这个时候,车队已然把草原远远抛在了身后,大路蜿蜒着,盘绕着那道从布耶纳峡谷延伸过来的峰嶂,折入了一片茂密的树林。眼前的这条道路很宽,道路的中央被来来往往的大车轮子碾出了纵深的车辙,可以看得出来,过去这里曾是一条人烟炽盛的大路,然而如今,那些车辙里野草蔓生,有些部分已经快要被尘土填平了。

原本,这条山道是前往达斯卡南部地区的一条重要商道,翻过这座山,再越过一片平原,就到达了迦迪纳公国和特伦斯王国的交界处。尽管大宗货物主要依赖航海以及内陆水道运输,但是行商们则更加青睐陆运。这些商人在本地找不到足够的消费者,于是,他们不得不驱赶着货车,跋山涉水,从一个城镇走到另一个城镇,既带来时新的商品,又带来远方的新闻。在那个时代,许多人终其一生都不曾离开过自己出生的村庄,对于这些远离城市的人而言,四海为家的商贩和流浪艺人们成为了联系他们与外部世界的唯一纽带。商道一般沿着修道院、城镇以及城堡铺设,从一个定居点通到另一个定居点,途中时常经过大大小小的村庄,所有沿着商道旅行的人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舒适的接待。道路的形成既有人工的成分,又有自然的成分,与其说它们是人为铺设的,不如说是由那些旅行者们用自己的双脚踏出来的。但是,随着死骇再次在东大陆上肆虐,徒步旅行变成了一件极其危险的事,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的荒废,以及乡村地区的没落。

即便此时正值午后,金灿灿的阳光也难以刺穿由密密层层的枝叶织成的华盖,森林中笼罩着一片阴暗,越过那些橡木和椴树造就的迷宫,远远地可以望见一座村庄,除了偶尔的几声鸟鸣,四下里只能听到马蹄声和辘辘的车轮声,不再冒出袅袅炊烟的烟囱和寂静的屋舍无不表明,这座山村早已被居民们遗弃了。人们离开长久居住的村庄,虽然无奈,但却也是出于非常现实的考虑,一方面,这里远离城镇,更加没有圣标法术的守护,在死骇肆虐的年月,离群索居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另一方面,沿着大路望过去,道路尽头拐弯,也就是山崖顶上的地方,星之病收容所的屋顶已然清晰可见——没有任何人愿意住在距离瘟疫这么近的地方。

阿斯卡涅的话唤起了艾汀的警觉,他环顾四周,发现道路边上长着不少荆棘和藤蔓,处处透露着一股荒废的气息,可见,这里已经许久不曾像过去那样热闹了。

既然如此,那个孩子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来做什么呢?毫无疑问,迦迪纳人畏惧着这片森林,山崖上的收容所更加令他们避之不及,这个孩子独自到这里来,难道他不害怕吗?他们第一次遇到他的地方,还是在山脚下,角兽车在山路上跌绊起来,放缓了速度,男孩这才撵上了车队。四周方圆五里之内,除了星之病收容所,见不到半点人烟,最近的一座村子也在十几里之外,单凭一个十一、二岁男孩的脚力,他断然不可能在日落之前找到落脚的地方,那么,他这样不顾一切地追着他们,究竟是怀着什么目的呢?

这名年幼的跟踪者就像一个难以解决的谜题,引起了艾汀的好奇,路西斯王虽然看似玩世不恭、不拘小节,然而实际上,他却是一个极其谨慎的角色,只要感到事情有一点可疑之处,他的脑子就再也不肯休息了。他不露声色地观察了一忽儿,随即命令驭者停下了角兽车。

车队在道路中央徐徐停下,跟在后面的一众显贵不明就里地勒住坐骑,四处张望,新月角兽则打着响鼻,不安地踏着蹄子,发出嘶鸣。就在人们窃窃私议之际,路西斯王步下角兽车,怀里抱着他的弟弟,他带着一脸歉意让众人放心,并且推说是角兽车颠簸得太厉害,导致不习惯长距离旅行的王太弟泛起了恶心。——孩子那张苍白的小脸佐证了他的说辞,就连迦迪纳大公也没有犯疑心。

艾汀牵着索莫纳斯的手,向众人行了个半礼,他耸了耸肩膀,无奈地笑着辩解道:“有什么办法呢?加拉德亲王殿下脸皮娇嫩,他不愿意在诸位贵卿面前露出软弱的丑态。”

说着,他唤来洛德布罗克和古拉罗尔,带上三名圣座骑士,逐渐没入了树林。

当艾汀确信已经走得足够远,其他人再也望不见他们时,他压低了嗓门,对索莫纳斯问道:“索莫纳斯,你能捉住那个孩子吗?”

“当然,易如反掌。”索莫纳斯用长须豹一样的锐利眼神盯住了那个藏在树木间的男孩,后者见车队停了下来,吓了一跳,仓皇之间缩在了一棵橡树的后面。其实他藏得挺好,若不是索莫纳斯有一双在鹰猎中锻炼出来的眼睛,他断然不可能发现那个男孩。

“去把他带来见我,但是手段要温和一些。他一眼都不敢看我,显而易见,他八成很怕像我这样的成年人,但是刚刚他对你偷瞄了几眼,我想也许同龄人更容易取得他的信任。注意安全,我的命令可以放在一边,最重要的是,别让自己受伤。去吧。”

国王话音未落,索莫纳斯已经像鹰隼一样飞掠了出去,和他的兄长迥然相异,路西斯的第二王子在技击训练方面从不偷懒,凭借敏捷的身法,再加上那种和艾汀一脉相承的瞬间移动的本领,几乎一眨眼间,索莫纳斯就落在了目标人物的头顶上。

第三百七十章

在对于“温和”一词的诠释方面,索莫纳斯和他的兄长恐怕存在不小分歧,他一个翻身,从半空中直直地坠在了跟踪者的头上。

索莫纳斯飞起脚,结结实实地踹在了目标人物的肩膀上,随后,扼住男孩的脖子,将他狠狠地揿在了泥地里。

年幼的跟踪者被意料之外的遽变吓得脸色苍白,喉头发紧,半晌吐不出一个字来,但是当他看清自己的对手只不过是一个身材娇小的毛孩子以后,便不顾一切地反抗了起来。他推拒着索莫纳斯,双脚毫无章法地一阵蹬踹,虽然这个孩子明显比索莫纳斯年长几岁,但是他尽管竭尽全力地挣扎,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丝毫也无法撼动对方的桎梏。陌生男孩的反抗令索莫纳斯不耐烦了起来,他卡住对手的喉咙,将他的脑袋朝地上狠狠地砸了几下。男孩的脑袋撞上了坚硬的树根,从后脑传来的剧痛叫他一时间头晕眼花,那张白净秀气的脸都扭歪得变了模样。

这个时候,一把闪着寒芒的利刃抵在了他的脖子上,他听到那个蓝灰头发的男孩压低了嗓门,用阴沉沉的声音警告道:“别乱动,别出声。如果你胆敢吐出一个字,我就杀了你。”

尽管这番恫吓来自一个长得像女孩子一样漂亮娇小的男孩,但是,威胁者的那副冷酷的神气却叫人不由得毛骨悚然。被压在地上的孩子忙不迭地点了点头,用颤抖的嗓音回答道:“好,求您别杀我,我没有恶意,我发誓!”

男孩吓得浑身瘫软,他低声哀求着,抬起沾满泥土的小手,抓住了索莫纳斯宽大的袖口。

“站起来,脓包,路西斯的国王陛下想要见你。”索莫纳斯冷笑了一声,命令道,他扯了一下衣服,把自己的袖子从对方的手中挣脱了出来。俘虏那副恐惧的模样令他觉得又好笑又可怜,不用说,这种同情里包含着浓重的轻蔑成分。

男孩战战兢兢地爬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拿眼梢觑着索莫纳斯,不敢错开目光,他几乎是一寸一寸地缓慢地站直了身子,孩子一面揣摩着对方的意图,一面满怀疑虑地在索莫纳斯的示意下转过身去,迈开了步伐。

“把两手放在脑袋后面。”索莫纳斯冷冰冰地命令道。他用短剑抵着男孩的背心,在对方磨磨蹭蹭地挪了几步之后,他又不耐烦地补上了一句,“快点走,但是不要试图耍花招。”

这一切都落在了艾汀的眼里,他站在远处,仔细地观察着索莫纳斯,同时也在警惕着周围的动静。实际上,他派索莫纳斯前往,其目的乃在于探查对方的底细,如果这个陌生男孩的背后藏着什么阴谋——尽管他认为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那么,索莫纳斯的出现势必致使对方因为大意轻敌而露出马脚。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可以确定这位年幼的追踪者并不是任何圈套的一部分,这也和他一开始的判断基本相吻合。

他看见索莫纳斯粗暴地将对手摁倒在地,男孩起初还试图挣扎,但是仅仅少顷之后,他就彻底屈服了,并且变得像一只吓懵了的兔子一样乖顺,不用猜,他也知道索莫纳斯大概向对方说了什么。

初次见识到王太弟殿下的“外交手腕”,路西斯王不禁大为震惊。他派个同龄孩子过去,本来打着安抚对方的心思,却没有想到,结局适得其反,那名男孩本来就像头被猎犬围捕的野鹿一样仓皇,现在更加畏缩得如同一只惊弓之鸟。路西斯王一向对自己的识人之明颇为满意,然而,眼下他却为刚才的错误决定而深感后悔。

索莫纳斯押着自己人生中第一次抓获的俘虏,凯旋而归,一路上,他和男孩之间一句话也没说,他不屑于搭理这个胆怯的孩子,而对方也没有胆量向这名凶神恶煞一样的小殿下搭讪。对于自己将要面临的局面,年幼的俘虏做了不少想象,单是对方手下的一名孩子已然如此可骇,他很难设想,所谓的路西斯王将恐怖到何等地步。孩子怀着恐惧的心情向上苍祈祷,他栗栗危惧、魂飞胆丧,几乎已经预见到,自己马上就要被一头青面獠牙的魔鬼吞入腹中。

做了俘虏的孩子紧闭双目,默默地念了一段祷词,突然,他像自知死期将近的人那样,猛吸了一口气,带着些自暴自弃的鲁莽勇气睁开了眼睛,抬头仰望,令他惊讶的是,他没有看到什么令人觳觫的鬼物,只看到一名长相十分俊美的红发青年望着他,朝他露出了一个微笑。

“喂,脓包,现在站在你面前的就是路西斯王国尊贵的国王陛下。”索莫纳斯冷漠的声音从俘虏背后传来,随后,他又没好气地低声嘀咕了一句,“算你好运气,我哥哥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得到的。”

听到这话,男孩惊慌失措地环顾着四周,却哪里也找不到他想象中那个如狼似虎的魔怪,最后,他只能对满脸肃杀之气,持剑守在国王身旁的古拉罗尔行了一礼,在他初涉人世的天真脑袋里,那个面孔最威严、体格最壮硕的,自然身份最高。

见此,艾汀不由得纵声大笑,他伸出手,揉了揉小俘虏的脑袋,调侃道:“看来我应当为自己看起来不够气派向你致歉。抬起头来吧,孩子,我才是这名凶巴巴的小家伙的哥哥。”说着,他转向眉头紧锁的索莫纳斯,眨了眨眼睛,笑道,“也请加拉德亲王殿下把您手里那柄危险的家伙收起来吧。我保证,在这里我们用不着它。”

索莫纳斯利落地还剑入鞘,回到了艾汀身边,他得意洋洋地依偎着兄长,一方面,为了自己旗开得胜而感到欣喜;另一方面,也为了自己第一次有机会在艾汀面前展露身手而骄傲不已。

那陌生的孩子听见艾汀向他说话,栖栖遑遑地抬起头来,可是只敢大着胆子朝国王望了一眼,就再次低下了脑袋,他没有胆量堂而皇之地盯着艾汀端详,但是他却仍然情难自禁地屡次觑眼望向路西斯王,此前,他在头脑里做了无数的想象,却怎么也料不到路西斯王居然是一个如此普通的青年,当然,从审美的角度来看,这位红发青年身材健美,面容英隽,风度翩翩,优雅而又不失洒脱,样貌十足的出众,但是,他既不是一名十尺高的巨人,也没有生出三头六臂,更加没长着一张贝希摩斯一样青面獠牙的恐怖脸相。

男孩紧紧捏着手里的破毡帽,一躬到地。他已经从原先的恐惧当中镇定了下来,开始仔细地端详起国王的样貌,当他看到路西斯王的举止和神韵与他先前的想象截然不同时,男孩禁不住在惊讶之余陷入了思考,艾汀的面容看起来挺亲切,然而,即便是在路西斯王最随便的举止中,也流露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威严。陌生的男孩沉吟了一忽儿,继而,下定了决心赌一赌自己的运气,他深吸了一口气,直直地跪了下去,扑在艾汀的脚下,用哀求的语气喊道:“陛下,求您带我去山崖上的收容所!”

自打艾汀带着他的兄弟走进森林之后,已经过去了一刻钟的光景,所有人都开始等得心焦了,迦迪纳大公坐在马车里,心烦意乱,不时地转头望一望森林,向自己的侍从打探着林中的动静,而那些路西斯贵族们则心神不安地踱来踱去,费尽全力克制着亲自闯进森林的冲动。

正当众人快要按捺不住的时候,路西斯王不疾不徐地拨开树木的桠杈织就的屏障,回到了他们中间。随同他一起回来的,除了王太弟和那几名骑士之外,还有一个穿着百衲衣的陌生男孩。

国王笑了笑,为自己耽搁了行程向众人道歉,随后,他从容不迫地带着索莫纳斯和那个男孩步上了马车。

车队再次开拔,众多贵族禁不住面面相觑,对于那个陡然出现的孩子的来历,路西斯王未作任何说明,他始终维持着一副若无其事的态度,尽管人们心中充满了好奇,但是艾汀的态度造就了一种氛围,由于国王没有解释,因此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没有权利去追问。

梅里欧斯伯爵用胳膊碰了碰他的同伴,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希望陛下这回没有再给路西斯捡个王子回来。”

和他并骑而行的乌枚尔侯爵显然没有领悟到这句俏皮话的精髓,老贵族皱着眉头思索了片刻,一本正经地答道:“陛下时年二十二,那个孩子却明显起码有十一、二岁了,他这个年龄,若说是陛下的私生儿子,难免太大了些。”

听到这位老实人的回答,梅里欧斯暗自叹了口气,他和乌枚尔在性情上完全判若霄壤,若不是共同的利益和立场将他们撮合到了一起,他是绝不会选择和这名忠直的老臣做旅伴的。

对于这个谜题,各人有各人的看法。

“您瞧见那个男孩没有?”弗朗齐斯把脑袋从车窗外面收回来,挑了挑眉毛,向迦迪纳大公问道,“去的时候是七个人,回来的时候却变成了八个,我不信这其中没有任何奥妙。也许他们是约好了在这里碰头的,现在的问题就在于,那个小叫花子究竟是哪号人物。”

说完这句话,弗朗齐斯饶有深意地瞥了大公殿下一眼,他看到自己的老朋友脸色铁青地攥紧了拳头。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67~368

第三百六十七章

马车驶出城关,道路两侧的人潮骤然不见踪影,虽然在城郊的土路上,也有不少旅行者或者好凑热闹的农民等在那里,伸长了被阳光晒得发红的颈子,等着观看天选之王的车队,但是这些人站得疏疏落落的,终究不像城市里那些狂热的人群一样,常常冲进车队,把道路堵个水泄不通。

一条宽阔的、被车马轧得平平实实的大路在车队前面展布开来,道路两侧是无穷无尽的原野,这里是迦迪纳海岸西面的一片草场,土壤中掺着不少砂石,以至于高大的树木无法在此处孳息,没有了森林的遮挡,草地笔直地朝着南方铺开去,越过几片丘陵,蔓向远处的群山。都城的南部,大约五十里开外的地方,一面高耸入云的岩壁截断了海岸线,这片冈峦是从布耶纳峡谷附近的山脉延伸过来的,苍翠的林木攀在山麓上,形成了一片葱郁的森林,和山脚下的草场截然两番气象。

清晨时分刚刚下过一场急雨,现在,天色早已放晴,在广阔而濡湿的青草之间生着不少灌木,矢车菊和兰香芥一类的寻常野花已然开出蓓蕾,五彩斑斓的花苞点缀在青草间,被春天金色的阳光映得绚烂夺目,随着微风颤抖、摇曳。

在正午的骄阳下,被早晨的骤雨洗涤过的空气染上了几分燥热,携着草木的芬芳涌进车厢,索莫纳斯趴在车窗边上,大睁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兴奋地欣赏着郊野的美景。正如光芒万丈的夏日艳阳更适于里德北部戈壁,春季温柔娇媚的景致则与迦迪纳十分相宜,这里不同于被荒土和巉岩覆盖的路西斯,远处海滨如绢的波光,近处密密层层的草甸,一切都展示着生机与明丽。去年春季的时候,虽然迦迪纳大公为了让索莫纳斯排遣忧郁,也曾经为他安排了几次狩猎活动,但是那个时候,孩子沉浸在失去至亲的痛苦中,一心只想着复仇,他把狩猎活动纯粹当做训练马术和弓术的机会,眼里只有四处奔逃的猎物,对于这些令人沉醉的景致,他一眼都不曾留意。

艾汀微笑着,望着孩子兴致勃勃的侧脸,他一面信手帮索莫纳斯摘去挂在他头发上的花瓣和草叶,一面耐心地回答着弟弟层出不穷的问题。

孩子开初还竭力维持着一副严肃的模样,正襟危坐,待到一行人马驶出城关,或许是温暖的土地的气息抚触着他的心灵,孩子逐渐放松了神经,恢复了一名十岁儿童的本相。他的幼年是在阿卡迪亚宫的高墙里度过的,艾汀偶尔携着他在印索穆尼亚城的郊外游逛,里德北部的自然景象纵使谈不上赤地千里,环绕着王都的山林虽则壮阔,但是那里的情调终究是萧瑟的,远不如迦迪纳的田园风光来得引人沉醉。索莫纳斯事事好奇,一路上,他几乎把路边植物的名称问了个遍。

“是谁说我的小弟弟困而不学来着?”在满足了索莫纳斯在博物学方面的好奇心之后,艾汀转向他的朋友,调笑着说道,“阿斯卡涅,照我看,如果加拉德亲王殿下能够保持他对学问的热情,要不了多久,他在博物学方面的见识就会远远地超过你们卡提斯那些困坐在书阁里的饱学之士们。由此可见,第一要紧的不是死板的记诵,而是把学生带到图书馆外面,让他亲自接触自然的奥妙。”

然而,这个时候,艾汀谈话的对象却明显没有什么开玩笑的心思,阿斯卡涅知道使用神巫能力的代价,克拉丽丝在世的时候,他曾经跟随前任神巫,亲自走访过不少安置瘟疫感染者的医院。那段时期,星之病尚且没有沦为绝症,民间对于患者也不似现在一样避若蛇蝎,病人们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那时,阿斯卡涅记得,神巫在医治患者之后,总会有几天对访客避而不见,而当她再次现身于人前的时候,乍看上去,克拉丽丝一如往常地容光焕发,但是作为距离神巫最近的人,阿斯卡涅却在这位坚强的女性脸上看到了病弱的苍白。正因如此,当他听闻艾汀被赐予了和神巫相同的力量时,他最先的反应并不是欣喜,而是惊恐。作为教士,他庆幸伊奥斯的众生得救了,然而,作为艾汀的朋友,他却宁可得到路西斯王抛却六神所赋予他的使命,他不止一次想过,如果继承这种力量的不是艾汀就好了,他知道这个念头无比自私,迹近于罪孽,但是他却无法停止这么想。

艾汀知道朋友的心思,阿斯卡涅对这个问题一向避而不谈,但是,他们互相之间已然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尽管代行神巫之职的代价眼下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是艾汀却对于自己的前途早已做好了准备,二十二岁的他依然像当年那名十七岁就被死神烙上了印记的少年一样,洒脱、旷达,他打定了主意要一直坚持到再也无力为继的那一天。而在那个决定性的日子到来之前,作为路西斯的国王,他还有浩如星海的事情等着去完成,他可不打算把宝贵的精力浪费在哭哭啼啼地日坐愁城上面。

艾汀笑了笑,他话锋一转,和索莫纳斯讲起了迦迪纳的气候和产物,生动、风趣的讲述很快勾起了孩子对这些知识的兴趣,艾汀指着一只海鸟,说道:“这家伙是从路西斯北部来的,每当天气转冷的时候,它们就会成群结队地迁徙到南方,以前在神影岛上,偶尔也能见到它们的身影。我还记得它们曾经在执事修士的秃头上洒过一大滩鸟屎。”

说着,艾汀笑出了声来,随后,他又谈起了几次令他引以为傲的恶作剧,譬如在斋戒期间偷偷往捏好的面饼里塞鱼肉,亦或者在人家的日课经里夹进一段淫秽诗,——这后一件事是艾汀最为津津乐道的把戏,当时,备修生里来了一名惹人讨厌的小道学先生,这名学生比阿斯卡涅还大着几岁,几乎已经是个青年人了,他是从别的修院学校选送到神影岛的,他的前一位老师是执事修士的同窗,对其评价甚高,据说此君打小就立下宏志,要在神学一途上出人头地,他最大的本事即在于遵守规矩,尤其是,他不止自己循规蹈矩,也不允许其他人破坏戒律,在学生们对彼此小小不然的恶作剧相互庇护的时候,只有他主动站出来,向执事修士告密。在这一点上,此君与执事修士不谋而合,后者是那种注重良好的操行胜过才智的庸人,因为新学生的告密,那些素性淘气的孩子们挨了不知多少次鞭子。

作为恶作剧团伙的头目,艾汀讨厌透了这名心地卑劣、脑袋冬烘的年轻人,他不止一次威胁要教训教训他。对此,阿斯卡涅倒是无所谓,一来,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圣人,极少因为违反清规而受罚;其次,他为人谦逊,待人宽和,虽然他也不喜欢密探一流的人物,但是他总归觉得自己没有权力去惩治别人的劣行。

尽管阿斯卡涅三番五次劝说室友不要去招惹这位执事修士的宠儿,然而,在忍无可忍之后,艾汀还是下手了。

有一天清晨,做早课的时候,艾汀指了指那名小道学先生,挂着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对阿斯卡涅说:“你说,他真的理解以及相信经书上的内容吗?”

阿斯卡涅循着朋友的指示望过去,回答道:“对于别人的信仰,我不敢妄加评议,但是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他还是挺虔诚的。”

“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待到值周修士要求备修生领读经书,小道学果然迫不及待地主动要求由自己领头——这原本是成绩和操行最出色的学生的特权,但是小道学却总喜欢将炫耀的机会揽到自己身上。这个年轻人惯爱出风头,艾汀也认准了这一点,他知道小道学素来喜欢和阿斯卡涅较劲,总觉得金发少年夺去了属于他的荣耀。原本,每当小道学和阿斯卡涅争抢机会的时候,一贯豁达大度的艾汀就会变得斤斤计较起来,为了维护朋友的利益,他总是对小道学冷嘲热讽,当众让对方下不来台,但是这一下他却格外安静,甚至还对小道学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新学生假惺惺地露出了一个谦逊的笑容,他清了清嗓子,用平板的声音开始诵读早课。冗长的经文本就令人昏昏欲睡,再加上早课从凌晨时分就开始了,不少的孩子开始打起盹来,这一天,艾汀却一反旧态,没有心安理得地呼呼大睡,反之,他还三番五次地提醒周围的孩子们打起精神。

在早课进行了一刻钟之后,好戏开场了,小道学站在讲道台边上,把经书翻了一页,一开始,他诵读的内容还是那些说惯了的老生常谈,然而,当念到“教士当保持清贫”时,他突然话锋一转,念起了一首描写行乞修士的歪诗——:

“他既不恕罪,也不赦羞

因为他也许会看出妇女的情欲

但私下里并不以此为非

倒是会在她肚子中留下一粒种子

有时还一发两中。①”

这位小道学是沿着经书逐行念下去的,他不知道自己的祈祷书早就被艾汀做了手脚,直到念完这首歪诗,他这才恍然惊觉,阢陧不安地闭上了嘴。

听到这首言语粗俗的讽刺诗,阿斯卡涅忍不住羞得满脸通红,不消猜他也能想到这件好事是艾汀的杰作,金发少年用带着责备的目光瞥了室友一眼,他看到红发少年早已因为憋笑而浑身打颤。

笑过一阵之后,艾汀转过头来,对阿斯卡涅悄声说道:“你看,我早就说,这个假虔诚的小夫子只是依着书上那些陈腔滥调,一板一眼地照本宣科,而至于教谕的内容,一丝一毫都不曾钻进过他的脑袋。当然,任何东西想要凿进他脖子上的那颗榆木疙瘩一样死硬的玩意儿,也少不得要费一番功夫。”

随着路西斯王的讲述,阿斯卡涅也逐渐回忆起了这桩少年时代的荒唐事。

他打断了艾汀的大吹大擂,说:“可是,你可别忘了,紧跟着这件事情之后,你被罚了三天禁闭。在从反省室里放出来之后,你饿得两腿打晃,再也不像恶作剧刚刚得逞时那么得意洋洋了,可见这种缺德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再说,他又没碍着你什么。”

“他屡次坏我好事,这还在其次,最可憎的是,这个讨厌鬼总是别你的风头,还肆无忌惮地管你叫‘异端’。我看不过眼。”红发青年怡然自得地靠在铺了毛皮垫子的椅背上,微笑着答道。

“这有什么?就算人们当面不说,背后也少不得要非议我,我早就习惯了。像他这样正面与我为敌,至少还算光明正大。”

“阿斯卡涅,你把这叫做光明正大吗?”艾汀用不赞同的语气反问道,“他欺负你,只不过是看你那时没有地位,无法反击罢了。这可不叫光明正大,这叫做恃强凌弱,并且,一个人当面能够做出一分,背地里就能做出十分。谢天谢地,在那次大出洋相之后,这个讨厌鬼很快就溜之大吉了,我听说他是由迦迪纳这边的修道院选送来的,说不定你这次来访,还见过他。”

“也许吧。我早已经忘记他长什么样子了,只记得是个棕发黑眼的少年,即使他就站在我面前,我也不一定能够把他认出来。”阿斯卡涅笑了笑,回答道。

“我记得,这个讨厌鬼好像名叫米夏尔·哈格达蒙。说起来,贞爱会的副会长确乎也是叫这个名字。”说着,艾汀挥了挥手,像拂去一只苍蝇一般,将这个惹人厌恶的人物的回忆逐出了脑海,随后,谈锋又逐渐被引向了贞爱会这个修道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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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引用自十四世纪的一首讽刺诗。

第三百六十八章

正当前叙的谈话发生时,车队一路飞驰,驶过草原。

四月的天空呈现出明净的蔚蓝色,高天上,一层薄薄的云雾缓慢地移行,田野上绿草如茵,满目青翠,宽阔平坦的草场上偶尔能够见到几头绵羊,几个放牧的孩子手持鞭子,一面吆喝,一面驱赶着羊群,当他们看到大路上穿行而过的车队时,孩子们禁不住驻足观望。他们当然认不出车队旗帆上那些花花绿绿的纹章,但是,即便是这些成长在乡村中的牧童也知道,这一队浩浩荡荡的人马一定是来自都城的贵族老爷,他们把羊群聚拢起来,站在距离大路很远的地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令人目不暇接的华丽角兽车和神奇的骑士,他们脱下帽子,毕恭毕敬地低下头去,有几个孩子胆子比他们其他的同伴更大些,他们觑眼看着那几辆格外奢华的角兽车,窃窃私议,姿态中流露着难掩的兴奋和好奇。

角兽车跑得十分轻快,那些绿色的小丘,斑斓的野花,瑟瑟作响的灌木不断地被抛向身后。当车队经过牧童们所站立的圆丘时,骑在新月角兽背上的阿尔斯特人和路西斯人掏出一大把铜币,朝那些孩子们洒去——虽然在实践中,骑士往往是灾祸的制造者,但是在理想中,这一阶级却时常被要求具备慷慨大度与乐善好施的美德,当这些美德与他们的实际利益不冲突的时候,他们并不介意满足人们对于一名完美贵族的幻想,但是谈论荣誉的骑士,却随时会摇身一变,化为强盗或匪徒,这一切全看际遇而定。

钱币扔在地上,牧童们犹豫了片刻,便纷纷拥了过来,他们趴在地上,一面从茂盛的草丛中捡拾铜币,一面对那些施舍者们感恩戴德。

索莫纳斯望了望牧童们,又看了看那些乘在高头大马上倨傲而得意的贵族,随后,迅速地收回了目光。

“怎么?你讨厌这种事吗?”

艾汀把他的弟弟打量了一番,尽管索莫纳斯竭力不让自己的脸上露出厌恶的神色,但是兄长那双洞若观火的眼睛仍旧在他的举动中看出了不愉快的情绪。

角兽车缓缓地前行着,静默了一忽儿,索莫纳斯犹犹豫豫地点了点头。

“我讨厌这样。”他闭上了嘴,抿着双唇,仿佛在搜索枯肠以便找到一个恰切的词语,俄顷,他又补上了一句,“我觉得这样很下贱。”

说完这句话,孩子飞快地瞥了艾汀一眼,又转开了眼睛,他低着头,掩饰着自己的脸红。这个神经敏感的男孩每当看到什么令人羞耻的下流事的时候,总是免不得替别人尴尬、羞赧。

那些在草地上捡铜子儿的孩子们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在他四岁的时候,一名在阿卡迪亚宫当差的贵族侍从来奴隶区视察,当时正值傍晚,索莫纳斯已经跟随丽达回到了住所,趁着母亲去井边浆洗衣物的当儿,他溜了出去,这才撞见了这一幕。他看到许多奴隶的孩子朝着贵族侍从围了上去,这些年幼的儿童知道,每当这些贵人屈尊驾临,奴隶们多少总能捞到一些实惠。

施舍银钱给奴隶终归是不合规矩的,这名侍从用熏过香的手帕掩着鼻子,隔绝开那种飘荡在四周的恶臭,漫不经心地向自己的贴身男仆做了个手势,此时,后者正抱着一只包裹。

孩子们用发亮的眼睛盯着那只口袋,直到男仆打开它,傲慢地将一整袋五颜六色的糕饼撒在地上。奴隶儿童一拥而上,欢叫着抢夺那些滚落在泥泞里的糕点,有几个甚至为了争抢这点蝇头小惠而大打出手。

那时,年幼的索莫纳斯站在一旁,吮着手指,困惑不解地望着那群小奴隶。在一群欢闹的奴隶儿童之中,形影相吊的索莫纳斯显得格外落落寡合。贵族侍从和他的仆役注意到了这名孤僻的男孩,忽然,施舍糕点的男仆向他招呼道:“那边的野孩儿,你不来吗?”

这句话是用里德土话说的,索莫纳斯听懂了,他惶惶不安地望了望那名男仆和他的主人,向后退了半步,摇了摇头。幼年的王太弟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和那些小奴隶们既不相熟,后者也从来不乐意搭理这名出身可疑的私生子,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任何和贵人打交道的规矩。

见此,贵族侍从皱起眉头,流露出了不悦的情绪,这等人在宫廷里其实并不十分重要——一名真正身居要津的人并不会被侍从长派来巡视奴隶区,但是他们深信,自己对于一名卑贱的奴隶来讲,却毫无疑问宛如高高在上的星辰。他们装模作样,事事处处强调自己的重要性,因此,可以想见,来自一名奴隶男孩的拒绝可不会讨他们的欢心。他们深信奴隶和平民蠢如牛马,不懂什么叫做荣誉,索莫纳斯所展现出的自尊令他觉得自己受了冒犯。

贵人的眉头皱了起来,他向男仆吩咐了几句,后者则摆出一副煊赫的气势,声色俱厉地对索莫纳斯命令道:“过来!”

四岁的男孩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不知所措地左右看了看,挪着脚步,朝对方走了过去。

他走到贵人面前,停下了,男仆指了指地上的点心,说:“拿一个。”

孩子照办了。

他双手捧着那块沾满尘土的糕饼,抬起头,茫然地望着对方。

这个时候,贵族冷笑了一下,而他的仆人带着明显的刻毒的微笑,装出一副亲切的口吻,道:“吃吧。”

说完这句话,贵族和他的仆人站在一旁,挂着一幅看好戏的神情,定睛注视着孩子,默默地等待着。

周围人山人海,围着一圈士兵,远处则站着不少奴隶,几百只眼睛一齐盯着站在中央的男孩,最终,在僵持了片刻之后,索莫纳斯硬着头皮,将那块点心塞进了嘴里,糕饼就是一般的果仁面包,里面塞着葡萄干,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味,但是索莫纳斯却感到一股难言的恶心,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他和着口水,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那块面包,试图尽快结束这场折磨。

当他把最后一点面包塞进嘴里的时候,他记得,那名贵族和他的仆人笑了,他们甚至让他又捡了一些额外的点心,带回窝棚里。

索莫纳斯跪在地上,默默地捡拾着糕饼,他听见旁边的奴隶儿童低声咒骂道:“妈的,这个杂种倒是好运气。”

临了,他面红耳赤地带着两块面包跑走了,他听到自己的背后传来一阵哄笑,那名男仆用轻蔑的语气说道:“这个野孩子连道谢也不会!果然不能指望奴隶懂得什么人类的情操,我敢说,先前,他八成甚至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可以吃的!”

那天,索莫纳斯回到母亲的屋子里,趁着丽达不在,飞快地把面包藏在了泥炭炉里,用厚厚的煤灰盖了起来,他躲在角落中,尽量不去想那些糕饼,他的喉咙中起了一阵干呕,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后来,几年以后,再次想及此事,索莫纳斯对这桩回忆没有别的感情,只有鄙视,深深的、彻底的鄙视,甚至鄙视到了恶心的程度。他知道,那些贵族的施舍并不是怜悯或仁慈,他见过艾汀行善事,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慈悲,他的兄长即使在施舍的时候,也从不叫接受恩惠的人感到卑下或难堪,他知道,那些贵族的施舍并不是怜悯或仁慈,那只是为了拿贱民的低微和贪婪来尽情耍笑。

艾汀一点也不曾听索莫纳斯说起过这件事情,但是,他猜透了孩子的心思,他知道弟弟所说的“下贱”,并非指的是牧童,而是说,那些丢钱币的贵族用他们自以为慷慨的傲慢行为迫使别人变得下贱。他把孩子搂过来,吻了吻他的额头,问道:“如果换成你,你会怎么做?”

“我不知道。”索莫纳斯摇了摇头,“但是我一定不会把东西扔在地上,像招呼一头牲畜似的,叫人来捡。”

艾汀紧了紧搂在孩子肩膀上的手掌,用沉静的嗓音说道:“索莫纳斯,你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所在。我从来就没有看错,你和那些表面上俨乎其然,内心却冰冷空洞的人完全不一样,你心思敏感,总是能够迅速地嗅出虚伪的味道。我们的贵族们尽管把仁爱和慷慨奉为圭臬,但是大多数人的懿行也就仅限于向贫民们撒铜子儿。我们先不论这样是否得体,请你想象一下,如果你是这样一个捡着铜子儿长大的孩子,你会怎么样呢?”

索莫纳斯思索了少顷,脸上逐渐泛起了红晕。

他想起了自己丢弃面包之后的第二个礼拜,那时候,丽达身上的病症已然初露端倪,她再也不能承担像以前那样繁重的工作了。由于劳动量减少,母子二人的口粮也难以保障,丽达向分发餐食的小吏好言相求,才得到了两块黑面包,其中一个还算是佘给她的。母亲把较大的那块面饼给了孩子,自己慢吞吞地嚼着一块干巴巴的、小得可怜的黑麦面包,望着丽达疲惫的面庞,索莫纳斯忍不住悔恨不迭,他后悔自己因为怄气而把上周那两块糕饼丢掉,并且暗暗发誓,如果那名贵族再来布施,他一定要尽量央求他多给些食物。

沉默了一忽儿,索莫纳斯答道:“如果我捡着那些铜板长大,也许我一开始会因为要脸面而有所顾忌,但是看着旁人实实在在地受惠于这些施舍来的东西,我又会心生不甘。然后,再次逢到贵族的布施,我定然会厚着脸皮凑上去,尽量多捞些好处。到这,我离彻底堕落就不远了,与其那样,还不如死了的好。”

“到了这个地步,人是不会寻死的。”艾汀接过索莫纳斯的话,继续说,“久而久之,开初的羞耻、委屈和愤怒就变作了麻木,既然人为了一枚铜板,可以跪在地上连连叩谢,那么,为了一枚金币,要他用双膝爬一里地恐怕也使得。在这样的境况下,他一旦摆脱困境,进而甚至发迹,那么,他丧失的尊严和体面,也许会骤然化作凶狠和傲慢,一股脑地涌回来。教会开设了不少救济所,在这个问题上,阿斯卡涅大概比你我更有发言权。”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65~366

第三百六十五章

在艾汀新婚的那一天,索莫纳斯尽管辗转反侧、寝不安席,然而在他这样年纪的孩子身上,睡眠总是比忧愁更具力量,凌晨时分,无论索莫纳斯如何难过,他还是噙着眼泪睡着了。

孩子睡得很不安稳,在昏昏沉沉之间,他做了许多怪梦,有的时候,他梦见他的兄长还是五年前的模样,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过阿卡迪亚宫,那场政变从未发生,而至于迦迪纳,更加只是与他们无涉的、一个虚无缥缈的字眼儿;又有些时候,他梦见艾汀从不曾与菲雅订婚,当他询问兄长他的未婚妻去了哪儿的时候,艾汀则有些诧异地说压根儿就没有这号人;更多的时候,他在半梦半醒间,总觉得有人在房间里走动,他以为那是艾汀,继而蓦地睁开眼,坐了起来,却发现卧室里空无一人,只有窗口吹进来的夜风轻轻地拂动着他的床幔。

整整半夜,孩子看似睡了,然而他的灵魂却从未安歇过,这样神经质的状况实则格外常见。每当人们的生活中遭逢什么变故,无论是亲人的离世、朋友的远行、伴侣的分别,人在清醒的时候,哀叹过后,总是多多少少接受了事实,然而这是理智的事情,心灵却并不受头脑的羁轭,在潜意识里,人们总是希望这些变故从未发生过,乃至于便会生出种种离奇的幻想。譬如说,一位太太,她患了肺病的孩子在半夜骤然病故,她把孩子的眼睛阖上,为他穿上寿衣,差人去请了神甫和棺材匠,哭哭啼啼地闹了半宿之后,母亲也捱不住疲惫,趴在孩子的小床边上,陷入了沉眠。然而,在昏昏沉沉的当口,她却总觉得孩子的小手动了动,或者觉得孩子转过头来,唤她妈妈,做母亲的不胜惊喜地睁开眼,却只看到了一具小小的、僵硬冰冷的躯体。如此状况总是令人唏嘘。打这种比方也许并不十分恰当,索莫纳斯的痛苦虽然不一定及得上那位丧子的母亲,但是人心却并不是可以给人拿来比较的东西,悲伤、忧郁的心情是人类共通的。

待到第三时辰的钟声敲响的时刻,索莫纳斯终于从那些混混沌沌、缠杂不清的幻梦中醒了过来,他不是自己醒来的,而是他在睡得酣畅之际,迷迷糊糊地感觉到有人在搔他的痒。孩子打了个呵欠,揉着眼睛,翻了个身,打算继续去和修普诺斯相会,但是,即在此时,有人轻轻地捏住了他的鼻子。索莫纳斯骤然惊醒过来,他恼怒地睁开眼,打算看看是哪个狂妄之徒居然胆敢干犯路西斯王太弟的威严,当看到艾汀正坐在他的床边时,他几乎是跳着爬了起来,一头扎进了兄长的怀里。

“你来很久了吗?”索莫纳斯把脑袋埋在艾汀的胸膛上,闷声闷气地问道。

“晨祷钟敲响不久,我就来了。”

“那你为什么不喊醒我?”

索莫纳斯用抱怨的口吻说着,抬起头,看到兄长对他露出了一个微笑。

“因为你看起来睡得很熟,并且我猜你昨天晚上恐怕又闹着性子不肯睡。”

孩子被说中了心事,脸色登时变得通红,正待反驳,他那些强词夺理的辩解就被艾汀堵了回去。红发青年用手帕蘸了蘸摆在床头的清水,揩拭着索莫纳斯脸色干涸的泪痕,轻声说道:“瞧瞧你可爱的脸蛋成了什么样子?这张小猫一样花里胡哨的脸,不就是证据吗?好啦,承认自己失眠,这没什么可丢脸的。”

冰凉的湿手巾蹭在面颊上,让索莫纳斯起了一阵寒颤,他仰着一张被艾汀抹得扭歪的脸,盯着兄长,仔细地相看,从路西斯王那副力倦神疲的气色中,他看出,昨天对于兄长而言,恐怕也是个不眠之夜。

孩子冷冷地拂开艾汀的手,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声气,问道:“她呢?”

艾汀明知道孩子问的是谁,却若无其事地反问:“谁?”

“那个雌性铁……,”索莫纳斯本想说雌性铁巨人,但是临了又改了口,他停顿了片刻,抿抿嘴唇,终于无比艰难地吐出了下面的字眼,“你的王后。”

“睡得像头格尔拉一样。”这句回答完全没有半点虚假之处,想到菲雅那如同石炮弹砸在城墙上一样的鼾声,路西斯王禁不住轻声笑了出来。

菲雅尽管嫁入了路西斯王室,但是她头上的花冠却连一片叶子也没掉,艾汀的笑容没有包含任何不可告人的意思,然而,索莫纳斯素来性情敏感内向,好幻想,这张笑脸被他看在眼里,完全变了味道,难免叫他浮想联翩。孩子从没觉得艾汀的笑容如此令人烦躁。

兄弟之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这个时候,艾汀拉了拉床头的铃,守在卧室门外一直留意着动静的司阍打开了双扉大门,寝宫侍从躬身一礼,侧过身子退到一旁,随即,就像一出经过精心彩排的舞剧那样,仆役们井然有序地端着漱口水和洗脸的银盆,鱼贯而入。在人们伺候着王太弟洗漱的时候,索莫纳斯始终觉得不大自在,他时而和兄长交谈几句,但是仅止于一般性质的问候,语气也带着一种别扭的,却又不失礼貌的冷淡,显得不大自然。有的话梗在索莫纳斯的喉咙间,叫他坐立难安。半晌之后,当艾汀从仆役手中拿过刷子,为弟弟梳理那头睡得乱七八糟的蓝灰色长发时,索莫纳斯终于开口问道:“她怎么样?”

话甫一出口,索莫纳斯登时就后悔了,这个问题简直就像是拿着把尖刀在自己的创口里镟,他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一点也不想知道答案。

这当儿,仆役们被打发去为王太弟刷外套了,寝室里只有路西斯王和他的兄弟,本来,艾汀大可以向索莫纳斯从实招来,但是,一方面出于谨慎,另一方面,那种根深蒂固的恶作剧的本能也在驱使着他,于是,他答道:“她还挺可爱的。”

这个回答让索莫纳斯的脸色当即阴沉了下来,他像要甩开烦躁的心绪那样摇了摇头,静默了一忽儿,随即,装作漠不关心地轻声哼着一首歌。艾汀见他那句模棱两可的胡诌逗不出下文来,便索性吹着口哨,应和着索莫纳斯的哼唱,继续着梳头匠的工作。他的手在孩子的头发上轻柔地梳着,兄长的手指每次拂过索莫纳斯的头皮,都会在他的身上引起一阵颤栗。不一忽儿,索莫纳斯乱糟糟的头发就被梳拢起来,用丝带扎成了一条辫子,又整整齐齐地绑了个花结。尽管艾汀对自己的仪表一向不怎么关心,但是他却喜欢把弟弟拾掇得光鲜漂亮,这习惯和做父母的倒是一般无二。

艾汀弯着腰,对着梳洗一新的弟弟左右端详,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他在索莫纳斯的两边脸颊上分别落下一吻,说道:“索莫纳斯,也许你现在还不明白,这个世界上,爱有很多种,有情侣间的爱、家族间的爱、朋友间的爱和对世间万物的广博的爱,这些爱彼此之间互不冲突。从来没有哪种道理,会要求个人因为对某件事物的爱而把他其他的爱情牺牲掉的。诚然,在应付现实事务的时候,人在行动上会有缓急或取舍,但是一个信念坚定的人,至少应当把人当做其本身来对待,而不应该被身份、地位、利益、立场而迷昏了眼。处在世事的漩涡中,也许有些时候,我难免身不由己,在行动上无法照顾你的意愿,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对你的爱减少了。你能明白吗?”

索莫纳斯重重地点了点头。

他从椅子上跳下来,站在兄长对面,仅沉默了片刻,就毅然决然地说道:“哥哥,我知道我任性、霸道,不明事理,这些我都会改的!我答应你,这是我最后一次蛮不讲理地和你作难。”

孩子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十分激动,表情里显露出由羞惭而引起的强烈痛苦,艾汀不由得愣住了。

“好了,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艾汀摸了摸孩子的脑袋,用诚恳而温和的语气回答道,“你对自己的责备有些言过其实,大多数时候,你太过于沉默,也太过于乖巧了,所有的事情,你都瞒着不说,非要到那些情绪把你压垮的时候,才会显露出一点端倪。实际上,我一点儿也不讨厌你和我闹脾气,因为只有这种时候,我们才能有机会推心置腹地谈一谈。我知道你害怕惹我不愉快,也害怕给我添麻烦,但是你我之间完全用不着有这样的顾虑,我希望你今后能够多依赖我一些。”

说完这些话,艾汀牵起了索莫纳斯的手,他们面对面站着,手握着手,沉默不语,直到仆役们再次进来,把几套领花、手套一类的衣饰和刷得干干净净的外套摆在银托盘上,邀请王太弟挑选,这才打破了兄弟间的静默。正当路西斯王越俎代庖,站在一整排零七八碎的繁复物件前面,为弟弟拣选衣饰的时候,索莫纳斯却在用一种难以捉摸的深沉目光,凝神望着兄长的背影。

虽然他没有出声,也没有说出半句反驳的话,但是对于艾汀的那一大套关于“爱”的理论,索莫纳斯心里却颇不以为然。在孩子的眼里,这世上压根儿就不存在那些五花八门的爱,爱只有一种,或者说他认为一个人的心中,那口积蓄着爱情的泉眼并非永无涸竭,爱是会被耗干的,向这边分一点,再向那边分一点,剩下的感情就寥落无几了。他的爱从没有两种方式,在他这个童稚的年纪上,他也无法辨清爱情的形式,他只知道,他是用自己的整个身心去爱他的兄长的。他的心灵竖起了一座堡垒,对其余的、干扰他对艾汀的忠诚的感情深闭固拒,他可以为了兄长牺牲他自身,乃至于身外的一切。如果硬要他在艾汀和这世间的芸芸众生之间做抉择的话,他宁可叫伊奥斯大陆坠入地狱,也会不假思索地选择他的兄长。索莫纳斯隐约地察觉到,他的爱兄长和兄长的爱他,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孩子寝馈于静思默想之中,直到兄长第三次唤他,他才打了个寒噤,抬起头来。

艾汀笑着,指了指仆役们手中的衣饰,说道:“我为你选了一套华丽但是耐脏的衣服。我昨天答应过你,今天一整个白天的时间,我要和你一起度过。本来我还想叫你再睡一会——因为从你那迷迷糊糊的神气看来,你睡得还远远不够,但是今天我有一个地方不得不去,行程是早已定好的,等用过早饭,还请王太弟殿下屈尊同往。”

第三百六十六章

从五年前神巫晏世之时,直至路西斯王以神之苗裔的身份回归之日,死神始终在伊奥斯东大陆的上空肆无忌惮地飘荡,它收割了无数的性命,无论是奴隶、庶民、权贵或教士,皆尽生活在对星之病的恐惧中。有时候一个家庭中有人病倒了,却连做终傅礼的神甫或祭司都请不到一个,固然有一些圣职者贪生怕死,早早地躲进了与世隔绝的修道院中,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因为圣职者也自身难保,早早地被六神召走了;还有些时候,一整个家族中的人陆续亡故,终于,最后一名幸存者也病倒了,可怜人很快就死在了家中,这一切都无人过问,直要到死者化作死骇,夜夜在村庄中游荡肆虐,人们才会察觉到邻居家中发生的悲剧。

星之病在伊奥斯大陆上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死亡。根据六神教廷中保留下来的记录来看,神巫升天后的五年间,除东索尔海姆帝国之外的伊奥斯各国总体死亡人数为2500万人以上,不过这个数字仅仅是推测。在那个时代,人们对数据往往不是十分敏感,尽管各国宗主教法庭下属的“身后裁判所”中保存着完整的丧葬记录,但是其中所涉及的也仅限于大地主或骑士以上的阶级,至于一般平民方面,除了印索穆尼亚或拉霸狄奥这样存留着详尽市民档案的城市之外,仅有零星几座有商业特许令的自治城镇保留着局部死亡数据,人们对于乡村和一些偏远封地的死亡人口数量,则根本没有任何准确可靠的信息。阿尔斯特堡的一位商人宣称,在王国的都城,一共有三分之一的居民死于瘟疫,而一位来自卡埃姆地区的教士则在日记中写道,在他的教区中,每天要举行差不多五百场葬礼。但是这些数字不过是来源于感性的描述,而不能被称作真实可信的数据。

在现代,这些模糊的数字令研究路西斯古代历史的学者们争论不休,然而,相较于那些来源于修道院或者编年史作家的缠杂不清、互相矛盾的描述,里德地区的死亡率则显得格外清晰。人们最常引用的数字来源于两千年前的路西斯王室记录,那是由国王主导修订的一部财产汇编。在这部宏大的记录中,王国全境的人口数量、炉灶数量,以及各个城市及村庄土地产出以及粮食消耗数量,悉数被收录在案。

实际上,修订这部财产汇编,便是路西斯王在夺回权杖之后立即着手操办的事务之一,为了能够制定有效的策略,他必须准确地知道瘟疫和战乱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王国的劳动人口数量以及经济、军事实力。

编写这样的财产汇编并非艾汀的首创之举,这个传统甚至能够追溯到旧索尔海姆帝国时期,对于帝国这样一个庞大的集权制政治实体,人口以及财产的数量是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只不过,统计灶台数量和粮食消耗量却较为罕见,这样的数据也仅在五年前,艾汀刚刚回到路西斯时统计过一次,对此,那时身为王太子的艾汀是这样解释的:“以往的统计只着眼于由领主自行上报的数据,而他们的做法也只是向户主问一问家族人口数量便了事。而平民大多对贵族或官吏存着戒心,即便我们声明这些数字不会被用作征税的依据,然而他们也难能说实话。弱者对权力的戒惧只是人之常情罢了,没什么值得诧怪的,若是没有这点应付统治者的滑头手段,他们也很难撑过那些由暴君统治的艰难年景。但是,这却给我们制定策略制造了麻烦。为了节省一些人头税,不要说贫穷的农户,就连一些手头阔绰的地主家庭,也通常习惯将无法被算作劳力的老人、妇女和儿童隐瞒不报,但是无论这些人在账面上藏得多隐蔽,他们也总要吃饭,这样,通过统计灶台和粮食消耗的数量,我们就能得到一个相对可靠的人口数据。”

尽管人口流动和死亡都能影响灶台数,但是由于有价值的资料实在少得出奇,这些按户统计的灶台数量,可大致作为判断人口或者有人居住的房屋数量的依据。从神巫归天到艾汀再次重回王位的这将近六年之间,整个里德北部地区的灶台数从120万左右骤降至了90万左右,也就是说,死亡人口将近占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死亡率如此之高,星之病固然难辞其咎,但是,战争、饥荒,和其他的疾病也负有一定责任。东大陆各国的状况大致相同,由此可以推算出,在这段时期内,除缺乏资料记载的东索尔海姆帝国之外,伊奥斯死亡人口数量大约应为总人口数的25%左右。

艾汀·路西斯·切拉姆所面临的,就是这样混乱而艰难的局面,在新婚之后的第二天,他并没有按照一般王室婚礼的惯例举办马上比武大会或者游乐会,而是将这些盛大的庆祝活动推延,带着他的王太弟,去了位于安菲特里忒城郊的星之病收容所。

实际上,路西斯王此行是酝酿已久的,早在海神节过后的第二天,艾汀便向迦迪纳大公透露了意愿,罗森克勒尽管满口答应,并且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频频向艾汀道谢,然而他却一直在搪塞拖延行程。对于大公的顾虑,艾汀完全理解,那时候,各国的君主们自顾不暇,他们纵然在教廷的要求下修建了收容所,并且承诺对病人予以庇护,但是星之病收容所却往往办得很不成样子。在四处流浪的几个月之间,艾汀接连走访了位于伊奥斯各地的几十处收容所,在那里,他见识到了人间地狱。

病人们缺衣少食,每天每个人只能得到一罐肮脏浑浊、掺着大量沙子的井水,以及三分之一磅面包,面饼都是黑麦和燕麦制成的,更不要提有些上面还生着霉斑;在星之病收容所中,即便飨以重金,也很难招募到称职的看护,那些负责照顾病人的,要么就是不怕死的亡命徒,要么就是被领主强行安排去做工的苦役犯,他们免不得要借机向那些家境富裕的病人勒掯财物,各种敲诈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一罐麦酒要卖到一枚金币,白面包则要花费三枚银币,擦拭身体的肮脏活计他们从来不做,那些卧床不起的病人不得不睡在自己的粪尿里,有些时候,为了攫取钱财,就连拷问的手段也使得,很难说这些看护们恶劣的行径在多大程度上加速了患者的死亡。到最后,索性连看护们也染上了疾病,一命呜呼。当然,大多数的收容所里,就连这些人的身影也看不到,于是病人们只能强撑着虚弱的躯体,自行照料。星之病收容所往往被安排在人迹罕至的荒僻地方,有的时候是废弃的修道院,有的时候则是一座与世隔绝的荒村,收容所的附近由圣标法术包围起来,身患星之病的人无法翻越封锁线,如果发生什么意外,比如火灾或者死骇的袭击,那么这些可怜人只能自生自灭。来自世俗权力的救助几乎指望不上,说得直白一点,这些病人干脆就是被丢在那里哀嚎着等死的。

根据以往的经验,艾汀不难推想到,迦迪纳大公之所以再三推延他的行程,无非是因为有大量的粉饰工作丞待完成。这里毕竟不是路西斯,尽管艾汀心急如焚,但是出于对公国统治者权威的尊重,他不得不服从罗森克勒的建议。

路西斯王坐在角兽车上,身旁是他的兄弟,阿斯卡涅则坐在他的对面。六头健壮的新月角兽拉着马车一路飞驰,驶出城堡的吊桥。艾汀此行虽然不讲究什么排场,但是也并非保密,城中的士绅庶众早已风闻天选之王出行的消息。若要去往星之病收容所,必须经过安菲特里忒南部的城关,从城堡到税卡,只有一条大道可走,于是,在狂热的宗教情绪的驱使下,这一天,晨祷的钟声刚刚敲响,数以万计的人们便聚集在了这条大路的两旁。他们一直等到快要正午的时候,才看到打前阵的骑士们擎着路西斯王室的旗帆,从城堡的方向开来。

拥挤的道路使车队前进的速度慢了下来,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艾汀不得不打开窗板,卷起车厢的皮幔,微笑着向两侧的民众们示意。作为平民,道路两旁的这些人们并没有太多机会能够瞻仰路西斯王的容颜,他们目不转睛地望着这位传奇人物,甚至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毫不夸张地说,路西斯王具备一位完美的贵人应当具备的所有天赋,他身材高挑,体态健美,而修长的手脚又中和了由远超常人的身高容易造成的笨重的印象,正午的阳光照射在艾汀的卷发上,将他那张浅褐色的面庞映得更加容光焕发。这一天,路西斯王仍旧穿着那套纯白色的,样式介乎于僧俗之间的礼服,他对民众们露出庄严而温和的微笑,金棕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柔和的光芒,然而,只有那些和艾汀真正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这双眼睛尽管此刻像春日和煦的太阳一般无限温柔,然而,有的时候,它们却比地狱的岩浆还要令人毛骨悚然。

车队平稳地驶过街道,在欣赏完这位英俊、迷人的年轻君王之后,人们将眼睛投向了跟随在路西斯王身后的车队,大街的中央驶过一辆接一辆的四轮角兽车,在那些刻着精美雕饰的车厢门上,金漆勾勒出了一个个举世闻名的家族的纹章,描划着狮鹫和郁金香纹样的车驾上坐着迦迪纳大公、弗朗齐斯,和查理·罗森克勒——此时这个孩子正因为不能和加拉德亲王同乘而闷闷不乐;刻着两只双足飞龙盾徽的角兽车上则坐着多洛尔亲王以及两位特伦斯宫廷中举足轻重的谋臣;阿尔斯特王的亲随克雷维尔伯爵按照祖国的一贯传统,骑在一匹神骏的新月角兽上,昂首挺胸、披坚执锐,他望了一眼那些坐在角兽车上的贵人,发出了一声冷笑,在这些阿尔斯特人眼里,角兽车是给女人用的,乘坐角兽车不符合骑士的身份;除了阿尔斯特人之外,路西斯的乌枚尔侯爵和梅里欧斯伯爵也同样乘在新月角兽背上,这些忠于王室正统的路西斯贵族们大多来自王国南部,那里是一片纷扰不断的地区,在阿历克塞执政生涯的早年,他们本人或者其父辈大多曾经与国王并肩抵御外族的入侵,比起舒适的角兽车,这些尚武的贵族反倒更习惯与性情暴烈的战马打交道。除了上述的几位贵人之外,这一天的队伍中,还有将近一百名来自各国的贵族,对于这些无关宏旨人物,我们便省些笔墨,略去不谈了。

在过去的半个月中,这些异国贵族们多多少少已经摸清了艾汀的脾性,治愈星之病的能力便是路西斯王最特殊,也是最强有力的筹码,他们毫不怀疑,这名狡猾的红发青年绝不会把这张王牌白白奉送,使节们以及其各自的君主已经做好了与艾汀谈条件的准备,但是在此之前,出于谨慎,他们总要先亲眼见识一下路西斯王即将向他们兜售的宝货。

对于异国贵族心里的盘算,艾汀自然一清二楚,于是,这次精心安排的出行,便成了展示神迹的绝佳机会。

旧王已逝,新王万岁363~364

第三百六十三章

索莫纳斯久久地凝望着艾汀在侍臣和王后的陪伴下远去,直到那抹熟悉的背影逐渐被走廊尽头的阴影吞噬。他打了个寒噤,拽紧了搭在肩膀上的披风,只觉得这一天安菲特里忒城堡的拱券之下格外空旷,夜晚阴冷的气息逐渐渗入了他的骨髓。

这一天,索莫纳斯独自躺在床榻上,几乎彻夜难眠。他责难着自己的霸道,责难着自己的任性和自私,他告诉自己,他没有权力霸占兄长的感情,他将这一切猜忌、使性儿、求全责备,都归因于孩子气的偏狭,在内心里对自己作了一番严厉的批判。

然而,这番真心实意的自省并没有叫索莫纳斯感到宽解,他早已不像先前那样悲愤填膺,兄长安慰叫他平静了下来,虽然那些话仍旧震颤着他的心灵,激发着他的一腔温情,但是他却有一种隐隐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想要的远不止于此。

艾汀说过“与其说你是我的弟弟,不如说你是我的第一个孩子”,这句话足以叫一般渴慕亲情的孩子感动不已,然而,兄长的话始终像墓石一般重重地压在索莫纳斯的心口上,叫他觉得很不是味儿——他不希望艾汀把他当做孩子。

“那么,我想成为兄长的什么人呢?”索莫纳斯禁不住暗忖道。但是,对于此时此刻的他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尚且笼罩在一层黑暗的罩纱里。

没错,他永远是艾汀的弟弟,这层关系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但是,兄弟又是什么呢?在这个世界上,兄弟之间的关系是形形色色的,既有波吕丢刻斯和卡斯托尔①这样的兄弟,又有阿历克塞与曼努埃尔这样的手足,要知道,在王室家族中,后者这样的昆季甚至还说得上兄友弟恭的榜样,毕竟曼努埃尔一直忍到年过半百才对自己的兄长初次露出了獠牙。

索莫纳斯说不清他究竟想要成为艾汀的什么,他只知道兄长对他的一切好处。

他知道在他很小的时候,他曾经一个人在黑夜里踟蹰蹀躞,为了给重病的母亲找来一些帮助而惶惶无计,就在所有人都对他的求救不理不睬的时候,艾汀,这位高高在上的王储,却没有对他的哭喊听而不闻,他把这个奴隶的孩子从苦难中打捞了上来,用生命去庇护了他。

他也知道就在叛军兵临城下的时候,艾汀强忍着病痛,在所有人面前显露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把他蒙骗了过去,哄他喝下了那杯掺了麻醉剂的饮料,在厄运覆顶之际,他将他送上了逃亡的旅途,独自留下来,面对僭逆者的千军万马。在洛德布罗克向他解释真相之前,他从不知道兄长的病,对于一名生活在阿卡迪亚宫高墙之内的年幼王子而言,星之病太过遥远。在阿斯卡涅的主持下,印索穆尼亚城对流行病做了十足充分的防范,在那段时期,王都就像是整片大陆中的一座浮岛,只有这里不曾遭受瘟疫和死骇的蹂躏。索莫纳斯只在书本上读到过一些关于星之病的只言片语,他知道这种病是极为痛苦的,患者忍受着难以想象的煎熬,随着黑斑的蔓延,感染者的皮肤逐渐溃烂,筋腱萎缩,骨节水肿,干咳、呕血,大发寒热,最终失去理智。据说那种折磨人的剧痛简直就像被绑在拉肢架上,时时刻刻遭受着磔刑一般,足以令人发疯。就连那些最为坚强的患者也忍不住在发病的时候连连哀嚎,他们不是在哀求上天苏解他们的疼痛,而是在乞求死神尽快收割他们的生命。索莫纳斯无法想象,在那段时日里,兄长的笑脸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痛苦,他在朝臣面前谈笑自若,不叫任何人在他身上看到疾病的端倪,私下里,他总是把索莫纳斯抱在膝盖上,给他念书,拿哄孩子的玩笑话逗他开心,那种锥心砭骨的疼痛偶尔在他的眉宇间引起一阵痉挛,每当索莫纳斯忧心忡忡地问起来,他却推说自己是因为在宴会上玩得太晚而有些疲惫,临到后来,索莫纳斯也逐渐对兄长的疲态不以为奇了。他就这样天真地相信着艾汀的谎言,一无所知地活着,他回忆起兄长疏远他之后的那些日日夜夜,他总是扎在艾汀的前厅,倚靠着卧室的大门,听洛德布罗克说,那时的王太子已然病入膏肓,仅有阿斯卡涅、科尔纳以及王之剑骑士团里最受信任的几名队官轮流照看着他,几乎每天早晨,他们都要从王太子的床铺上撤换下来一条被撕破的,染着黑色血迹的床单,这些忠诚的朋友和仆人们强忍着眼泪,一面为艾汀祈祷,一面默默地烧掉这些患病的证据。这件事情深深地刺痛了索莫纳斯,他知道,因为他固执地守在卧室门前,故而他的兄长只能将所有的痛苦吞入肚腹,不敢泄露出一丝呻吟和哀鸣,唯恐叫弟弟听见。自从得知真相以来,索莫纳斯始终害怕去想象,在那一个个被病魔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夜晚,艾汀究竟咽下了多少惨嚎。那些被扯破的床单和靠枕,不就是兄长忍受着巨大的苦痛的明证吗?

而至于新近发生的事情,那就更不必说了,他用他愚蠢的疏失,将自己的生命一度置于险境,复而迫使他的兄长跌进了肮脏低贱的泥潭。那些表面上亲密和睦的家人,嘴里口口声声地说着爱,可是临到要做什么牺牲的时候,他们却能够对兄弟的苦难视而不见,然而,艾汀却从来没有做过一星半点不忠诚的事,他照顾了索莫纳斯五年,对他来说,爱护这名得来不易的家人已然成了一种本能,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他从不提自己做出过什么样的牺牲,况且他也不觉得自己损失了什么。不久以前,谈及此事,艾汀曾经对索莫纳斯说过:“我并没有为你牺牲掉什么,对我来讲,这只是我该做的事,如果不这么做,我会觉得痛苦。在那时候,我只是在心底作了一番权衡,最终的结论就是,比起我的脸面,你的性命显然更加重要。再说,难道一个人被侮辱了,他就从此失去了尊严吗?这只是狭隘的偏见,无论弗朗齐斯如何对待我,我都不会损失什么,我既没有变成残废,也没有因此发疯,但是你的性命却得以保全,这么看来,这笔买卖简直十足上算。”尽管艾汀如此说着,然而,每当索莫纳斯想到那天他在小圣堂中的所见所闻,他就感到恐惧,他死命地抱紧了双臂,牙齿咯咯打颤,头脑中几度闪过从窗口跳下去的念头,但是,想起兄长那一天搂着他哭泣时颤抖的肩膀,他最终强行压制住了自戕的冲动。

他不想永远被艾汀保护,更不想永远做个孩子。每当兄长离开他视线的时候,他总是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惧,他怕艾汀在哪里遇到了危险,更怕艾汀就此不再回来,他只想时时刻刻地和兄长挨在一处,也想要像阿斯卡涅那样,完全平等地和艾汀站在一起,成为和他彼此分享生命,共同抵抗艰险的伴侣。

不,实际上,这么说也不完全准确。他虽然羡慕阿斯卡涅和艾汀互相奉献的那种伙伴一样的关系,但是他并不想变成阿斯卡涅。因为新娘的信仰和迦迪纳的习俗,路西斯国王的婚礼完全遵照六神教的方式举行,艾汀的婚礼由他童年的好友主持,阿斯卡涅将新郎和新娘的手交叠着,用法袍上的圣带轻轻地将那两只手裹扎在一起,当他把自己白皙的手掌覆在新人的双手上,并且为他们降下祝福的时候,索莫纳斯在阿斯卡涅的脸上只看到了由衷的喜悦。路西斯的宗主教在婚宴上提前退席了,一方面,他推说有自己这样一名循规蹈矩的教士戳在这里,会败坏各位贵卿的酒兴;另一方面,他还要为新婚之夜的立证做些安排。在离开之前,阿斯卡涅拍着路西斯王的肩膀,微笑着祝他玩得尽兴。

“当初在神影岛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为你主持婚礼。”阿斯卡涅说道。

听到这句话,艾汀发出了一阵大笑:“我还记得,那时候我说过,咱们再见面可能就轮到你来给我主持临终的忏罪弥撒了。”

“没错,你总是信口胡诌,”阿斯卡涅伸出一根手指,半是威胁,半是玩笑地在路西斯王眼前挥了挥,“你那时还说你要当个吟游诗人或者江洋大盗。”

“六神作证,我可从来不曾食言而肥。这前一个梦想已然达成了,后一个还丞待努力。”

说完这句话,两个朋友一同笑了起来,然而笑过了之后,他们却不约而同地陷入了沉默,他们彼此望着,头一次真正地意识到,他们的少年时代已然成为了遥远的陈迹。

阿斯卡涅在想什么呢?索莫纳斯尽管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但是对于兄长和他的挚友心中的隐秘回忆,他究竟还是一无所知。

在那一刻,阿斯卡涅想到了他正式发愿献身宗教的那一天,前任神巫在卡提斯为他举办了隆重的典礼,那时只有十七岁的金发少年懵懵懂懂,正在竭尽全力地试图习惯这个云诡波谲的新环境和自己新的身份,他因为远离艾汀而感到不知所措,典礼上令人目不暇接的一切华丽陈设只增添了他的惶怖。十七岁的他尚且无法看清,这庄严的誓言为他的灵魂套上的枷锁究竟有多长,而现在,无论是他,还是路西斯王,都早已明白,直到他们咽下最后一口气为止,他们的责任都将如同影子一般,漫无尽期地缀在各自身上。

阿斯卡涅离席的时候,路西斯王一口面包都没吃,却已经被灌饱了葡萄酒,尽管他仍旧保持着彬彬有礼的风度,但是他灵魂上的羁绁却难免有些松脱了。他骤然靠近他的朋友,紧紧地攥住了阿斯卡涅的手臂,他一手举着酒杯,就像少年时期那样无拘无束地把下巴颏支在了金发青年的肩膀上,他的呼吸潮乎乎的,带着葡萄酒的味道,温暖的气息拂过阿斯卡涅的头发,打在他的脖子边上。艾汀伏在朋友耳边,用含笑的声音说道:“阿斯卡涅,我亲爱的阿斯卡涅,我不止一次饱含追念地想起我们在神影岛的岁月。你还记得吗?有一回,我们在半夜攀上了高耸的巉岩,眺望着美丽的海面,我们坐在一块岩石上,观赏日出,朝阳洒下万丈霞光,四周的一切都散发出一种清新的、充满希望的光辉,我们沉醉在一种欢欣而又带着淡淡惆怅的情绪中,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天真,多么幸福!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干的荒唐事吗?我们和执事修士作难,把他用来打人的荆条锯断;将备修生屋子里的跳蚤和簸箕虫塞进寄读生的被子里去。还有,在我初到的那一天,尽管我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要说我心里没有一点忐忑,却是不可能的。我站在院长身边,那时候,你们正要开饭,所有人都用冷漠的眼神望着我,只有你在微笑。在昏暗沉闷的大厅中,你就像一颗钻石一样,在砂砾里绽放着光芒,你对着我笑,从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喜欢你;在你离开神影岛之前,你还偷偷溜进了我们的小屋,我们在离别之际拥抱亲吻,就像……”

即在此时,阿斯卡涅打断了艾汀的话,他拍了拍朋友的手,将自己的手臂挣脱出来,他把艾汀拥抱了一下,继而毫无留恋地将他童年的保尔②蓦地推向了身后欢闹的人群。阿斯卡涅微笑着说道:“艾汀,祝你幸福。”

索莫纳斯当然没有听到艾汀在朋友耳边所说的那些悄声细语,但是他却听到了阿斯卡涅的回答。他远远望着老师离去的背影,摇了摇头,不,他一点也不想成为阿斯卡涅,这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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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波吕丢刻斯和卡斯托尔:希腊神话中一对情谊深笃的兄弟,双子星传说的由来。

②保尔:出自《保尔与维吉妮》,后世一般用此二人喻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初恋关系。

第三百六十四章

在新婚之际,路西斯王为迦迪纳宫廷提供了无数可以称之为嚼舌材料的谈资。按照惯例,新婚之夜本应由大公夫妇与几名圣职者见证,然而,不凑巧的是,迦迪纳大公尽管没有像他的妻子那样一病不起,但是海神节那天接二连三的遽变仍然对他造成了深重的打击,我们很有理由认为,令法比安·罗森克勒真正感到痛心的,并不是亲情遭遇背叛,而是丧失了全部可堪一用的政治工具。

当艾汀携着他的妻子走进被布置一新的菲雅的卧室时,他的岳父已然在那里等候多时了。

罗森克勒站起身来,在所有侍从的面前拥抱了新郎和新娘,说了几句场面话,随即,便带着一副疲态离去了。他将弗朗齐斯留下来,让他的姻亲担任他的代理人。他这样做并非是为了顾忌刚刚嫁作人妇的处女“娇嫩的脸皮”,而是他的健康状况实在无法支持他去完成自己作为父亲的职责——尽管他接连饮下了三副清醒药,然而,这些药物作用在他衰朽的躯体上,其唯一的功用就是令他头疼欲裂,提神的效果倒是分毫也没有。

侍从们为这对新人宽衣解带,除下繁复而华丽的外袍,只留下了一层薄纱一般的睡衣,十二名男性侍从和女侍躬身行礼,继而静悄悄地退了出去,掩上了门。于是,能够有幸见证这个值得纪念的夜晚的,便只剩下了两位宗主教。

对于新郎新娘如何上床就寝这一问题,实在不值得多费笔墨,这类牵扯到重大利益的男女关系向来是政治生活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要知道,在那个时代,贵族这个行当几乎没有隐私可言,即便是一位公主也不例外,从这方面来讲,一名卑微的牧羊女反倒拥有比金枝玉叶更多的自由,前者至少能够在新婚之际享受到不被打扰的幸福。既然联姻的成果有来自官方的记载为证,那么,我们权且将这些记录引述一下。

迦迪纳大公尽管年高抱病,不得不耽在自己的寝宫,然而他却十分担心婚礼的过程,在钟敲午夜的时候,早已入睡的大公被寝宫侍从唤醒,后者呈上了来自弗朗齐斯的一份传话的字条,上面只写了一行小字:“一切顺利。”

在得到报告之前,法比安·罗森克勒一直睡得不大安稳,一些光怪陆离的恶梦不断地搅扰着他的安宁,一忽儿他梦见在婚礼当晚,女儿便遭到了丈夫的遗弃;一忽儿他又梦见和菲雅结婚的不是路西斯王,而是热安,他焦急地想要阻止这桩近亲乱伦的丑事,但是他的舌头却发不出声音来。见到这张纸条,迦迪纳大公终于心满意足地睡下了,尽管弗朗齐斯对热安的偏爱叫他疑心暗生,但是在见证婚礼方面,他仍旧无比信赖这位姻亲,对于与路西斯王室结亲一事,弗朗齐斯的态度始终格外积极,甚至比身为女方父亲的迦迪纳大公还犹有过之。

翌日清晨,一份关于公主新婚之夜的完整报告被侍从呈交上来,弗朗齐斯在信函里面写道:“路西斯王先是当着见证人的面完成了一次,在那之后,侍从们进来,降下了床帏,之后他又完成了七次。”

读着这份报告,就连法比安·罗森克勒这位伪君子都禁不住露出了微笑,纵使事情的开端不尽人意,但是路西斯与迦迪纳的血脉仍旧在事实上结合了起来。他带着难以掩饰的好心情,将这份报告仔仔细细地收进了书桌。

他微笑着自言自语道:“这条小狐狸,比他的父亲还出色。即使做过雄婊子,也不碍着他在娘儿们身上逞雄。”

可见,迦迪纳大公平日里说出口的话尽管十足的斯文,但是这位殿下在和自己交谈的时候往往是不大讲究礼数的。对于路西斯王能够克绍先父之裘,大公似乎感到十分满意,与此同时,他的心里却藏着一丝隐隐的不安,阿历克塞在新婚之夜尽管据说展现出了超凡的能耐,但是在婚姻开头的五年之内,前任神巫却没能结出任何果实。

为了一窥究竟,我们恐怕只能冒昧地揭开路西斯王室神圣的床幔,谈一谈先王和王后之间的一些隐秘。

路西斯先王旺盛的精力一向在各国宫廷间被传为美谈,宫闱实录上明明白白地记载着,在他和神巫的新婚之夜,阿历克塞总共完成了五次。而实际上的情形却是这样的:由于克拉丽丝不希望过早地被束缚在教养子女的责任中,于是,路西斯王不得不犯下了俄南之罪①。婚礼过后的第二天,王后在日记上写道:“顺利完婚,然,尚无成为母亲的可能。”就这样,这对徒有其表的夫妻各自奔忙,无论是阿历克塞的御弟,还是弗勒雷家族的旁支,对于路西斯王夫妇膝下无儿的状况都出奇地欢迎。一直拖到婚姻的第五年上,他们才真正完成了第一次以生育为目的的交合,在这对夫妻之间,男欢女爱不过是政治考量的结果,长子的出生重新树立了王室的权威,使王位的正常继承得以延续。

至于艾汀这方面,他所面临的麻烦远甚于他的父亲。克拉丽丝只是不想过早生儿育女,而菲雅嫁给他则充其量不过是逢场作戏。

在新婚之夜,侍从们甫一离开,迦迪纳公主就抛下了所有与新嫁娘身份相匹配的娇羞与矜持,她用掺了各种香料的盐水漱了漱口,随即,粗鲁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这副大兵一样野蛮的做派把弗朗齐斯吓得够呛,一向讲究整洁的教士立时往旁边跳了几步,并且像个娇小姐行屈膝礼那样小心翼翼地拎着法袍,唯恐洁白的下摆沾到公主殿下香喷喷的漱口水。

在那之后,早已被典礼上的各种繁文缛节耗竭了精力的新任王后直挺挺地往婚床上一倒,很快便发出了雷鸣般的鼾声。

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两位宗主教,阿斯卡涅和弗朗齐斯之间尽管不相熟,互相也没什么好感,然而在这一刻,他们禁不住面面相觑,用眼神向对方发出无声的询问:“他们在搞什么鬼?”,“不知道,您呢?”,“六神在上,我怎么知道?”

当迦迪纳公主现身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往往展现出一种过火的谨慎与虔诚,那些因为她的地位而向她大献殷勤的纨绔子们尽管在一切场合竭尽全力讨好她,然而私底下,他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位公主干脆就是一根空有贤德之名的木橛子。跟她聊天,就连天冷天热,时季变幻一类泛泛的老生常谈都聊不下去,只有讲到宗教,才能打破她那又愚蠢浇筑而成的缄默。然而她发表的都是些什么高见啊!就连写出《婚姻之鉴》这篇酸腐檄文的德尚②,都会对迦迪纳公主的刻板因循感到惊讶不置。

久而久之,所有人都以为这位木呆呆的姑娘和她那位戒尺一样的母亲就像是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一样,做母亲的至少还有一副傲慢严厉的气势充门面,轮到女儿身上,就只剩下了唯唯诺诺的循规蹈矩。他们全部被菲雅·罗森克勒骗了过去,就连自诩精明的弗朗齐斯也不例外。

然而,艾汀早已惯于和公主殿下的真面目打交道,望着瞠目结舌的两位宗主教,他不慌不忙地斟了一杯加香葡萄酒和一杯柠檬水,分别递给弗朗齐斯与阿斯卡涅。说实话,让这场名义上的婚姻化为事实婚姻虽然有益于路西斯王室,但是事情的结果显然并不取决于艾汀的意志。

他摆着一副息事宁人的微笑,耸耸肩膀,指着鼾声大作的公主,一脸苦相地向两位见证人低声说道:“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对我不感兴趣,作为一名绅士,我总得保持自己的体面,总不作兴强迫一个姑娘和我行房吧?更何况,公主殿下力气大得赛似巨角牦牛,又精于格斗技击,说来惭愧,即便她捆上一只手,我也没把握赢过她。”

“可是,陛下,我们的约定……”弗朗齐斯仍旧没放弃将自己的骨血塞进路西斯王室的美梦。

“我的好舅父,您又在翻旧账了。”说着,艾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这当儿,菲雅翻了个身,发出了几句梦呓,明显睡得不大安稳,路西斯王悄声道,“相信我,别吵醒王后陛下,要不然您就得面对一头暴怒的贝希摩斯了。至于您的要求,我只能说,来日方长,总有机会。”

这时候,就好像是为了回答丈夫的话,王后发出了一记响亮的鼾声,那响动,两位宗主教从来没有领教过,比起新娘熟睡时的鼻息,就连军队里用来传令的号角,恐怕都要相形见绌了。

这洪亮的动静让弗朗齐斯打了个哆嗦,却让阿斯卡涅忍不住笑仰了过去,金发青年用饱含歉意的目光望了望艾汀,苦笑道:“我的朋友,先前那句关于幸福的祝词,我好像说得太早了。”

童年好友那种暗含揶揄的眼神丝毫也没有叫艾汀慌张,在崇尚武力的时代,人们往往将男子气概看得很重,一些在婚房里出丑露乖,当不了丈夫的贵族,经常也被认为不适合治理一方,于是,在私密生活中令人失望的丈夫,时常要在其他方面固执地强调自己的权威。然而路西斯王不属于此列,这位国王的特点,总体说来,就是讲求实际,并且性情格外旷达。一条路走不通,他便另辟蹊径,他早就相中了王后的一名侍从女伴,并在对方的心中播撒了爱情的媚药。尽管他和这位贵妇之间连半句话也没讲过,但是对于彼此的需要,他们都心知肚明。事实就是,在熬过了新婚的头一个礼拜之后,路西斯王就迫不及待地把情妇勾引进了卧房。这位原是一名兰戈维塔贵族的寡妇,二十多岁,金黄头发,身材高挑,作风向来轻佻大胆,在第一任丈夫作古之后,丧期一满,她便改嫁给了路西斯北部的一位贵族,再醮的对象和梅里欧斯伯爵沾亲带故,正是因为这层关系,这位贵妇才在王后的侍从女伴之中捞到了一席之地。路西斯王之所以选择这位女士,一方面是因为后者很谨慎,也很机灵——她惯爱卖弄风情,但却从不传出任何确凿的丑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位贵妇的体貌特征与不安于室的王后相似,命她戴上面纱,偶尔充任菲雅的替身,想必不会轻易露出破绽,和国王之间的肉体关系更加有助于让她保守秘密,况且成熟精明的已婚女人不同于忠贞不二的纯洁姑娘,她们少些幻想,多些务实,并且明白这种关系的本质即在于互惠互利,于是,路西斯王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情妇哭哭啼啼地要求那顶金镶玉裹、华而不实的后冠。

唯一对目前的状况感到懊恼的就是弗朗齐斯,午夜将近,这对新婚夫妇却连最基本的接触都没有完成。看着面露难色的迦迪纳宗主教,路西斯王好心为他指点了一条通途,他半躺着,靠在长椅上,一面把一颗颗坚果信手抛进嘴里,一面说道:“关于婚礼的报告,您只要随便写写即可。为了让大公殿下安心,我建议您别把我写得比我父亲更差劲。”

因为这句“明智”的建议,翌日,路西斯王在新婚之夜的出色表现便引起了热议,消息不胫而走,逐渐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国王的生育能力并不是隐私,而是一件关乎法统延续的高度政治性的事件。婚房中传出的“捷报”令一众路西斯贵族放下了心,在那个时代,非法僭占了继承权的奸宄多少都会采取一些措施,确保合法继承人无法生育后代,谁也不知道曼努埃尔是否对他的侄子做了什么,本来,路西斯人难免对此担着忧心,但是现在,事实证明他们的顾虑实属多余。贵族们对国王频频道喜,后者却半眯着眼睛,呵欠连天。见识了婚房里的真实状况,我们很有理由相信,在新婚之后的几天里,路西斯王眼眶底下的青黑和他走路时摇摇晃晃的疲惫步态,恐怕不是由于被王后的花容月貌激发了热情,从而过分沉迷于新婚之乐,真正把路西斯王闹得夜不能寐的,大概是对于他的身材而言过分窄小的躺椅,以及王后惊雷般的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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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俄南之罪:典出旧约,指体外射精。俄南娶其嫂,在行房时,他在遗精前便将生殖器抽出,射在地上,后因此被耶和华惩罚。(旧约尺度真的相当大……)

②德尚:十四世纪诗人,早年崇尚享乐,晚年却转为保守。其晚年作品《婚姻之鉴》就是一部女德宝典(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