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路西斯王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声调和手势都流露着一种真挚的温情,他的言辞和举动毫无做作的痕迹,只有站在尘世最高峰顶上的人,才能真正无所畏惧地宣言他将把毫无偏私的爱赐予每一个生灵,这既是仁慈,也是无可置疑的强大。天选之王俯首下望,在他的目光面前,即使是最高傲的人,也不由得垂下了头颅,人们产生了一种感觉,觉得眼前这位红发的半神既像是高傲的雄鹰,啸傲长空,凌驾于尘世之上,又宛如温柔的白鸽,衔来橄榄枝,用温柔的呢喃抚慰着人世的创痛,他是他们的向导,也是他们的主人。
朝圣者们静默无声,刚刚的这番话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激起了回响,尤其是天选之王的誓言,——艾汀若无其事地吐露出的这些话,难道不是意味着新的神明的降临吗?这番承诺带有电流一样的力量,将人们的头脑彻底麻痹了,他们从讨伐异教徒的狂热转向了另一种狂热,就连最顽固的人也陶醉于这爱与信念的壮美愿景之中,在希望的海洋中载浮载沉。
蓦地,一名妇人走上前来,跪倒在地。
她哭泣着,用忏悔的嗓音说道:“这都是真的!我向你们起誓,这都是真的!我来自普尔蒙城,那座城市离圣城只有五十几里。两年半以前,六神的儿子曾经到访过我的家乡,但是我们没有认出他。他乘着流浪艺人的大篷车来,让我们将星之病人带到他那里,我们却不信他。人们哄笑着,嚷着‘滚出去!’、‘这里用不着妖术师,我们早就烧死了所有被诅咒的星之病人!’,孩子们向他丢石块,女人们向他吐口水,男人们用草叉驱赶他,最终,广场上的骚乱引来了城防部队的注意,卫兵将他关进了不见天日的地牢。
“宗教裁判所认定他为妖术师,宣布将对他处以火刑。然而,柴堆还没来得及搭建起来,城中就爆发了星之病。人们恐慌、绝望,一些游方修士来到普尔蒙,他们将瘟疫的原因归咎于流浪艺人,声称正是因为我们没有立即烧死这名所谓的‘邪术师’,神明才对普尔蒙城降下了惩罚。当市民们押着他,将他送上火刑架的时候,特丽丝·查沃斯,——普尔蒙城里一名军官的妻子,冲了出来,她抱着一个濒死的孩子,那孩子浑身上下布满黑斑,那是特丽丝刚刚出生六个月的女儿,那孩子过于幼小,星之病来势汹汹,在婴儿的身上发展得尤为迅猛,她知道人们是怎么对待重病患者的,因此,她把女儿藏在了家里。所有人都惊恐地尖叫起来,吓得躲开了,押解犯人的卫兵也跑得无影无踪,那名背负了莫须有罪名的流浪艺人本可以逃之夭夭,但是,他却留了下来。
“特丽丝将婴儿递给他,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在他进城的那一天,正是特丽丝朝他丢出了第一块石头,也是特丽丝向卫队检举了他,但是,在她的孩子遭逢瘟疫的折磨,奄奄一息的时候,她又在绝望之下,将所有的希冀寄托在了那名所谓的‘邪术师’身上,只要能够拯救自己的婴儿,无论那是神迹,还是妖术,做母亲的都不在乎。特丽丝·查沃斯本以为自己会遭到奚落,她孤注一掷,决定不管那名流浪艺人如何刁难她,哪怕要她付出性命也罢,她也要求他拯救自己的女儿。然而,流浪艺人什么都没说,他沉默着接过那个孩子,随后,奇迹发生了!金色的芒熛自那人的双手之间绽放出来,神圣的光晕拂过婴儿的皮肤,不祥的黑斑在那光芒之下逐渐消退。孩子活了,再次对着她的母亲微笑了!流浪艺人将婴儿还给特丽丝,柔声对她嘱咐了一些照顾孩子的事情,关于特丽丝对他的迫害,他只字未提。
“到这个时候,人们早已忘记了火刑的事,普尔蒙的市民被眼前的神迹惊呆了,他们欢呼了起来,继而簇拥着那名流浪艺人,冲进城郊的星之病收容所。他毫不犹豫地治愈了所有的病患,不计前衍,也绝口不谈报酬的事。这件事情之后,市民们一度将这名流浪艺人尊为圣徒,然而,一个礼拜之后,热情逐渐消退,普尔蒙的人们又开始犯起了嘀咕,他们畏惧这种来路不明的强大力量,有一些人则声称他们见过这名流浪艺人在深夜和魔鬼交谈。他们开始害怕了,恐慌以和瘟疫同样剧烈的传染性,迅速蔓延了全城。在他的面前,人们尽管毕恭毕敬,然而私底下,却已经有人在谋划着给所谓‘魔鬼的使徒’来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
“那名流浪艺人敏锐地察觉到了人们的变化,当治愈了所有星之病患者之后,他在一个阴沉沉的夜晚,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普尔蒙。在他出城的时候,特丽丝利用丈夫的职务之便,为他打开了城墙的偏门。临别之时,特丽丝为同胞忘恩负义的举动感到痛苦和愧疚,她问他:‘您会记恨我们吗?’,而他只是笑了笑,答道:‘我不偏私,不评判,只施以救济。’
“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模模糊糊地有一种感觉——神降临到地上了。再一年之后,海神节上的消息传来,我终于意识到,那是他,那一定是他!除了他之外,再没有这样的强大和慈悲!”
女人讲完了她的故事,她气喘吁吁,再也说不下去了。随后,她用膝盖向前行了几步,对着天选之王毫不含糊地一躬到地,行了个全礼。
“您的孩子还好吗?”
女人听到一个暌违已久的声音问道,那嗓音带着笑意,亲切而熟悉。
她抬起头来,看见天选之王正微笑着凝视着她,雨后的阳光洒在他的额头上,那些落在他头发上的水珠像是被光线点燃了,闪烁不定、晶莹照眼,散发出宝石一样的光芒。
“她现在已经三岁了,是个健康的小女孩。”女人双手合十,答道,“她是您救回来的,为了纪念您,我们给她取名为于蓓拉。”——于蓓拉是于贝尔的女名形式,而于贝尔·勒拉克,正是艾汀在扮成流浪艺人时期所使用过的化名。
“那么,现在你们可以给她一个中间名了,我把我的名字借给她,于蓓拉·艾迪娜·查沃斯,听起来像是个高贵又可爱的小姑娘。”
说着,艾汀将那个女人,——特丽丝·查沃斯,搀扶了起来。
“我们真是太渺小了!”女人哽咽着说道,“我们恶毒、愚昧,缺点太多,配不上您的爱……”
天选之王笑了笑,他对特丽丝,同时也是对在场的所有人,笃定地回答道:“是的。但是,只要你们有耐心、有头脑,又有良知,就会变得伟大。而我的工作,正是让人们变得更理智、更善良、更亲密、更幸福。”
哪怕其代价是让我自己成为魔鬼,——艾汀暗忖道。他深知,这世界上只会有善良的人,而不会有至善的政治制度,更不会有至善的君主。
一霎时,人们的心中燃起了火一样的希望,再也没有比这更庄重、更神妙的时刻了,信徒们济济一堂,在热情的驱使下,因内心的感动而潸然泪下,他们的心因狂喜而膨胀开了,——他们意识到,天选之王并不只是路西斯的君主,也不只是六神教徒的救主,他们终于迎来了一个可以让人人都崇拜,人人都信仰的,无可争议的偶像,没有一个人会被他抛下。许多人涌上前去,热泪盈眶、匍匐在地,争先恐后地亲吻着天选之王走过的地面。
而至于艾汀,早在信徒们的热情迸发之前,朝他们挥了挥手,继续向新菲涅斯塔拉宫走去了。他带走了那名信仰火神教的少女,也带走了她刚刚病愈,仍旧昏睡不醒的妹妹,现在,已然没有人再关心她们是不是异教徒了。人们的心被天选之王那广博的爱激荡着,吟唱圣歌的双唇间含着敬畏,合十祈祷的双手间抱着希冀,在这一刻,所有的心灵都飞升到了那遥不可及的灵境。在这种偶尔会由讲道或宗教仪式引发的精神现象中,狂喜被视作神明的抚触,那种窒息理智的极度激情让人们心荡神驰,乃至于失魂落魄。
当艾汀踏入新菲涅斯塔拉宫的时候,欢呼的余音仍在远处的苍穹下回响。
“这是第二次了。看来你是真的很擅长这个,不是吗?”趁着艾汀和那些留守在宫殿中的圣职者一一寒暄之际,阿斯卡涅走到他背后,对他耳语道。
语毕,金发青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你了解那群狂热的信徒,一个人除非善于用脑子,不然理性和自由意志就会成为可厌的负担。”艾汀用同样的声调回答,“不是我,就是布道兄弟会,他们总得追随点什么。虽然我的动机也许不那么无私,但是我保证,我刚刚的一切承诺都是认真的。”
说着,他捏了捏好友的肩膀,用半开玩笑的口吻道:“阿斯卡涅,乐观点想,至少我不会教他们动不动就把人烧死。”
艾汀了解阿斯卡涅,尽管金发青年说得并不十分明确,但是他知道,他再次引起了好友对“天选之王狂热”的忧虑。
在他们说话的当口,艾汀注意到,一名身着白袍祭司礼服的老人正用戒备的眼神,若有所思地望着他。
尽管还没有正式介绍,他却能够断定,那位老人便是他在教廷中的主要反对者安提诺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