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王已逝,新王万岁401~402

第四百零一章

在继续我们的故事以前,读者诸君请允许我略微花些笔墨,对路西斯王和老阿尔菲诺的关系做一点必要的注疏。

在我们的主人公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民族国家的概念尚在艰难的酝酿中,封建君主制仍旧是伊奥斯的主要政体形式,在这样的境况下,几乎所有帝王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难题,那就是随着国家力量的壮大和中央权力的扩张,国家落后的财政手段逐渐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当一位国王试图制定长期策略的时候,这种困境势必将绊住他的手脚。

从历史沿革上来看,东大陆上大多数地区所实行的采邑制,是这种财政困境的主要成因之一。

在旧索尔海姆灭亡的时代,蛮族诸侯国王们逐渐摆脱了帝国的附庸身份,那时,尽管东大陆上的人类在魔大战之后幸存了下来,但是由于星之病的第一次流行,这一时期的人口较之旧帝国繁盛时期锐减。在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下,为了抵御死骇,也为了防御匪徒的掠夺,人们多半摩肩接踵地聚集在定居点内,对安全的关注使人们彼此靠拢,而村镇、城市之间又被渺无人烟的荒地隔离开来。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政府,旧索尔海姆帝国是当初唯一一个关注公共工程,并且有能力将其付诸实施的政权,随着帝国的崩溃,那些贯通大陆的旧道也由于缺乏维护而渐趋荒废,桥梁也因为得不到修缮而毁弃,许多渡口既没有桥梁,也找不到船。糟糕的交通状况更加剧了地区间的隔离和分裂,人口分布严重不均,这些困境共同导致了任何一个国家政权都难以在其辽阔的领土上实施行之有效的整体策略,这就意味着,唯一有效的权威就是地方政权。

并且,旅行上的艰困所造成的麻烦还不仅限于此。在那个时候,旧索尔海姆文明虽然早已日薄西山,化为了地平线上的一抹余晖,然而,作为帝国的正统继承国,东索尔海姆的发达程度仍旧叫蛮族诸国难以企及。当时,由于东大陆上大部分商道的圮毁,贸易被限制在有限的几条线路之中,并且较之于帝国繁盛时期,其规模也大幅度萎缩。更加不幸的是,因为通往东帝国的几条陆路和水路是当时硕果仅存的贸易路线,于是,蛮族诸国和东帝国之间的贸易不可避免地长期呈现逆差,路西斯作为帝国的旁系继承国,其所遭受的影响尽管不像蛮族王国一样严重,但是,状况也不容乐观。那时,魔大战的余韵尚未完全消退,东伊奥斯的西境被迷雾重重笼罩,除了里德北部的路西斯湾未受严重波及以外,无论是在奥拉若海、希吉拉海,还是斯提里恩海,以往大宗货物贸易赖以生存的海运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旧帝国崩溃之后近两百年间,联系卡埃姆和西雷尔提以及路西斯湾沿岸港口的大水路长期被糟糕的气候所阻断,玫汰河与维纳斯河的船运几乎成了大宗货物流通的唯一途径。商人们从东帝国运回大量的精巧工艺品和奢侈品,这些商品的溢价是如此之高,以至于他们甘愿不计运输成本,铤而走险。享用奢侈品的只有社会最上层阶级,而他们能够输出的货物,几乎只有牲畜和农牧产品。尽管少数商人从奢侈品交易当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然而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长期的贸易逆差最终导致了白银和黄金的枯竭。同时,闭塞的交通导致的地方权力扩张,则使通货短缺愈发恶化。

那时,无论是村镇的集市,还是城堡周围领地的大市,都共同面临着通货短缺的困境,在极端情况下,以往以货币作为交易手段的商业不得不回归到了以物易物的自然经济状态,然而,和完全的自然经济不同的是,商品依旧以货币单位逐件定价,实行等价交换。在这样的境况下,铸造地方性货币便成为了一种必要手段,当时所生产的唯一钱币是一种名为基尔的含银铜币,其成色相当低,并且质量也不可靠,在同一地区,几乎每次发行的基尔,其成色都有所不同。于是,比起依赖价值不稳定的地方性货币,人们反而更加倾向于以实物或者劳役作为交换手段。

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下,即使是社会最上层的权贵们,也不可避免地选择了货币以外的形式来积蓄财富。贵族和国王囤积绸缎、金银器皿和宝石,而僧侣们则指望着依靠银质或金质祭器来应付财政困难。根据那时的记录,曾经有一位修道院长被匪徒劫持,为了支付赎金,他写信吩咐手下的修士们将银制六芒星杖送到铸币厂熔化,随后用新铸造的银币赎买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例子在当时不胜备载,就连战败的国王,也会典押王冠以支付赔款。虽然现如今人们通常把那些具有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王室珠宝视作国王炫耀权威的手段之一,但是在几百年前,这些东西不过是用来应付意外的财产储蓄而已,只要其持有者遭遇财政方面的短缺,这些精美的宝物就会被典当或者送到铸币厂。

不难理解,由于货币流通的薄弱和铸币的无政府状态,早年旧索尔海姆帝国所实行的薪俸制度遭遇了毁灭性打击。薪俸制要求雇佣者手中掌握充足的可支配资金,并且也要求其具备可预期的财政状况,但是通货短缺却使薪俸在社会中的作用日渐式微。为了购买附庸们的忠诚,也为了换取其在军事方面的服务,领主们只有两种选择:其一,将附庸们聚集在自己的城堡中,供其衣食;其二,将土地分封给附庸,令其自给自足。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旧索尔海姆帝国所实行的行省制逐渐向地方政府各行其是的封建制转化。

早在封建制度诞生以前,地方政权业已存在,只不过在那个时候,基于旧帝国行省制的地方政权和封建制语境之下的地方权威,在其意义上,存在巨大的差别。在地方政权向采邑转化之前,各地的权威是基于其职务存在的,也就是说,旧索尔海姆时期,地方贵族只是接受皇帝的任命,代其管理领地,而土地的所有权严格来讲仍旧属于帝国皇室,除了军事役务以外,诸侯对中央政府仍须尽经济义务,东伊奥斯各诸侯领向帝国定期输送的税款和贡金就是这种经济义务的具体体现。

至今,东索尔海姆帝国仍旧维持着这种体制,虽然统御维斯佩尔北部地区的乌尔比诺公爵被称为边境公,但是其领地仅仅是因其职务而被授权暂时代管的职位采邑。在索尔海姆语中,这种依附于卫戍役务而被临时转让于领主及其家族使用的领地被称作“荣誉地”,虽然从实际操作上来讲,边境公的职务往往由子承父业,但是这种职务的继承并非源于血统赋予乌尔比诺后嗣的天然权利,而是出自实际考虑——相较于某位陌生新贵的不可靠的忠诚,皇帝更加青睐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一以贯之的效忠。每一代的乌尔比诺家族族长都需要重新由皇帝授予职务,理论上,荣誉地不具备世袭性质,一旦乌尔比诺无法继续履行军事役务,依照法律,皇帝随时有权力收回其领地,或者,即便乌尔比诺家族本身并无过错,职务的调动也随时可能发生。在东帝国的领土中,只有伯恩斯塔齐奥家族的自治领较为特别,这是一块名副其实的政治飞地,正因如此,它才成为了帝国皇帝长久以来的心腹大患。

相较于东帝国的行省制,从管理层面而言,伊奥斯大陆上其他国家的所实行的封建制则赋予了地方政权更高程度的自主性。封建制度下的采邑在其诞生之初,并没有严格地与索尔海姆帝国的荣誉地区分开来,从本质上来讲,采邑并不是指一块地,而是指某种被转让的财产,它是一个经济概念,专门用以代替薪俸,换取某个人做某件事的义务。采邑和农奴的佃领地早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分,在从领主手中获得佃领地时,农奴需要承担劳役和交付实物地租,而领主的采邑则更多地涉及到一种非常明确的职业要素,那就是军事役务。

在这种制度下,国王的直接封臣们从君主那里获得采邑,土地上的农民以及出产的所有物资归领主支配,除了非常规性的财政支援之外,封臣对国王基本很少再负有经济义务,与其相对的,国王也不再以薪俸酬谢其服务。根据规定,封臣的主要义务是军役,当国王发出总征召令时,封臣需要跨上战马、披坚执锐为其效劳,为了完成军事役务,封臣也必须豢养附庸,他们被要求掌握一定数量的武装力量。在薪俸制变得微不足道的社会现状下,这些依附于地方领主的军事附庸同样被其各自的领主赐予了采邑,这便形成了次一级的贵族阶层,也就是陪臣。陪臣们的次级领地使其在经济上得以自给自足,以军务为代价,他们同样不需要向领主缴纳人头税、灶台税一类的直接税。

与荣誉地相同,最早的采邑在法律上并不具备世袭性。但是,和东索尔海姆的皇帝一样,与其不停地更换封臣,东大陆诸国国王也宁可与一个长期为其尽忠效劳的家族打交道,并且,更重要的是,采邑是军事役务的交换物,如果一名附庸的后代愿意对君主行臣服礼,继承父亲的职务和财产,那么,拒绝这一要求,对于君主而言,将是极其危险的——剥夺附庸后代的权利将使所有为君主效劳的人感到绝望,这种情绪无疑将使君主本人置于危险的境地。

在这个背景之下,采邑的世袭性质日渐清晰。自此,采邑继承的不固定成为了一种反常现象,以往的采邑授予仪式逐渐失去了实质上的意义,而沦为了某种纯粹的风俗上的形式。在前一代附庸去世后,他所选定的继承人须要象征性地向领主献上采邑,并宣誓效忠,在接受继承人的臣服之后,领主须要将采邑交还给他。除此之外,在再次接受采邑之前,继承人须要向领主奉献一份礼物以示感激,这份献礼被称为慰问费或者赎买费,在封建社会早期,这笔赎买费通常是新月角兽或者铠甲一类的战具,有时则是宝石或者金银器皿,而在封建社会中期以后,通货短缺的状况不复旧貌,于是,这笔费用便重新开始以货币形式进行结算,在阿尔斯特和特伦斯,慰问费或赎买费的定价以货币为单位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对于领主而言,这样的定价方法看似稳固,实际上却难免受到货币渐次贬值的影响;而在路西斯和迦迪纳,赎买费的定价通常等同于采邑一整年的收入,这种定价基准不易受通货波动的影响。这项古老的习俗被保留至今,成为了我们所熟悉的遗产税的前身。

在封建社会中,国王是最上级的领主,在他之下则是被称为直接封臣的附庸,陪臣以及陪臣的侍从们则依附于直接封臣所管辖的地方权力。领主能够指望从附庸那里获得的经济援助十分有限,除了封臣的后裔继承领地时需缴纳的赎买费之外,当附庸因故临时无法履行军事役务时,其所缴纳的役务金也成为了领主的经济来源之一。至于一般性的财政收入,习惯法对于可以征收税款的情况也做出了十分明确的限制,以路西斯王国来讲,附庸们被要求负担三种标准税:领主被俘时的赎金;领主长子的成年礼金;领主长女出嫁时的礼金。这些税收往往借由领地人头税的形式被转嫁给平民,直至我们的主人公所生活的时代,税收仍然被视作某种经济惩罚手段或者偶发性的献礼,是一种需要征得同意的紧急措施。

即便身为国王,路西斯王仍然面临财政捉襟见肘的状况,他能够指望的只有王室直辖领地上的市场税、渡口税、磨坊税,以及其他的一些不定期收入。在这样的境况下,即便是艾汀·路西斯·切拉姆这样精明的统治者也难以制定任何有效的长期计划,于是,在竭尽其他的资金来源之后,他把主意打到了金融服务上。

————————

*此段涉及的历史沿革参考自《法国农村史》、《贵族:历史与传承》、《现代欧洲史》、《图说中世纪生活史》、《封建社会》、《欧洲贵族1400-1800》.

第四百零二章

这个时候,货币的流通和贸易的规模早已恢复到旧索尔海姆帝国繁盛时期的水平,在几十年的和平时期内,采邑作为一种可利用的财产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占有采邑的封臣所提供的的役务的价值,——许多领主宁要役务金,而不要封臣的军事服务,大部分领主可以用这笔役务金去购买更加专业的雇佣军来为其效力——,但是,关于税收制度的法律仍旧维持着几百年前的旧貌。随着中央权力的扩张,日渐增长国家财政需求和落后的税收制度之间的矛盾渐趋明显。

然而,触动地方权威的利益尚且为时过早,为了聚敛财富,数年前还是王太子的艾汀在征得了父亲的同意之后,将国库中三分之一的资金投入了扎加利派火神教徒所经营的巨大的国际金融网。

当时,在路西斯以外的地方,火神教徒被禁止参与任何手工业劳动,而他们耕种出来的粮食和他们捕捞上来的鱼也难以找到买家,在这样的境况下,留给他们用以维持生计的方法并不太多。在那个时候,商人尽管占据着财富的制高点,但是他们的行业特性却始终与六神教会清贫克己的原则相抵触,在那些头脑冬烘的狂热分子眼中,谋求财富就是罪恶。如果一名商人在交易中获得的利润超出了其维持生活的最低需求,那么他就犯了贪婪之罪,而以较低价格购入货物,再以较高的零售价售出的倒卖行为则被认为是违反道德的,既然横竖都要遭受鄙夷,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便将商业视作了一条变通之路。在这个族群当中,商人的比例远高于其他民族,靠着遍布整个东大陆的联络网,也靠着同宗族间强烈的凝聚力和相互帮扶,扎加利派的火神教徒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盈余的利润则被用于投资和有息借贷。六神教禁止教徒以高于10%的利息去以钱生钱,然而火神教徒却不受此限,当六神教徒无法满足借贷者的需求时,他们便自然而然地转向了火神教徒。这些借贷者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商人,有农民,有手工业者,甚至还有许多贵族。在急需资金的时候,他们甘愿以自身能够承受的任何利息进行借贷。

路西斯王所倚重的,正是扎加利派火神教徒那精明的投资眼光,五年以前,他将国库中三分之一的资金交由阿尔菲诺经营。根据契约书,这项投资将以三年为期进行清算,如果投资的净利润年增长率达到25%以上,老阿尔菲诺以及他的业务合伙人可以占有这笔财产所产生的利润中10%的份额,如果业绩未达到目标,老商人应赔付相当于这项投资本金的3%的金额给路西斯王室。除去奖励给阿尔菲诺和他的合伙人们的资金外,其余的利息及本金全部属于王室份额,路西斯王可随时根据需要支取。

老商人接受了这项契约,虽然这笔买卖存在一定风险,但是其利润的诱惑也同样巨大。在阿尔斯特和特伦斯境内,平民,甚至贵族时常以贷款作为手段度过暂时的难关,火神教徒并不害怕因为这些债务人们赖账而损失本金,如果一名平民拒绝偿还借款,作为债权人,火神教徒可以以稍低于原借贷合同利率的价格将债权转卖给这名平民的领主,而贵族们向平民讨债,则比火神教徒向六神教徒讨债容易得多;同样,如果赖账的债务人是领主,放贷人则可以将债权转卖给与债务人同阶级,甚至更高阶层的贵族。

而在路西斯,情况则较为特别,艾汀在订立契约之初,便明令禁止这笔资金被用于以高于3%的利息向平民阶层放贷,他知道,由于六神教徒经营的银行对债务人的资产要求较为严苛,贫困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早已习惯于向火神教徒借贷,他们用这笔临时周转金购买生产资料,或者用其度过因病而无法工作的困难时期,如果利息过高,因此带来的债务将长期存在,并进一步加剧他们的贫困。至于贵族,则不受此限,但是他们贷款的利息也不应高于15%,这并非是为了维护其财产,而是为了防止过高的利息导致领主对领民们的盘剥。

除了有息贷款以外,扎加利派火神教徒也参与海上保险业务,这项投资同样能带来丰厚的收益。

实际上,在制定这项投资计划时,路西斯王所图谋的不止有其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也有其在政治方面所造成的间接影响。自从几年以前,艾汀和他的父亲便一直致力于削弱地方权威,加强王室的影响,通过火神教徒的效劳,路西斯王成功地将封臣们贷款的债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当时机成熟的时候,这些欠款将成为他对付地方权威的强力筹码。

而在另一方面,那些流向国境之外的资金则更像一颗祸乱的种子。

尽管两千年前,艾汀·路西斯·切拉姆所生活的时代被视作一个黑暗的大破坏的世纪,然而,就像任何灾难缠身的时代一样,灾害从不会降临在所有地方的所有人身上,无论在何处,都能找到未受影响的地区或未受影响的个人,使这些幸运儿们得以在疫病和战乱之中保身的,除了命运这种偶然性的恩赐之外,还有财产和权力这类实际的保障。

就像在任何风雨飘摇的时代一样,大部分王公贵族所受到的影响十分有限,也许有的贵族们会抱怨自己因为躲避星之病而不得不蛰居乡间,从而失去了往日在宫廷中和城市里享受舞会、社交和庆典的快乐,然而,在他们一事不做地望着辽阔的原野,哀叹他们百无聊赖的生活的时候,在一些城市和乡村中,人们却正在瘟疫的折磨下哀嚎着死去;当某些城堡中乐声盈耳、灯火通明,贵族们正沉浸在舞会的欢乐中时,在另一些他们看不到的地方,焚烧尸体的烟云正笼罩着夜空。

在瘟疫中失去的劳动力是无可替代的,然而,贵族们穷奢极侈的生活却不会因陋就简。他们在讲排场、比阔气的方面并不较星之病流行之前有所收敛,由于人口下降和经济萎缩,贵族们能够从各自领地上获得的常规性收入已经不足以支持他们的开销,为了维持舒适的生活,以及为了维持附庸们对自身的忠诚,领主不得不向借贷者寻求资金援助。在星之病再次爆发之后的这段不幸的岁月中,某位阿尔斯特贵族的账目显示,他和他的家庭某一年的非日常必需花费有:新月角兽8匹、狩猎用饕餮15头、猎鹰4只、弯月独角兽20匹,来自路西斯东部的乳香木两箱,来自路西斯北部的腌鲟鱼子和特伦斯的鲸鱼肉共计500磅,此外,他还为他的长子购买了一套卡托布雷帕斯骨骼雕刻而成的象棋,为他的长女添置了一架双角犀的角制成的里拉琴,几名小儿子也得到了马鞍或鞍褥一类的礼物,小女儿获得了精美的时祷书,他的妻子和宠姬则得到了富丽堂皇的镶金衣柜和缀着珍珠和宝石的鼬皮外套。除了这些家庭成员的开销之外,这位贵族还豢养了一名小丑和一支乐队,并且还举办了一场豪华的马上比武大会,用来赏赐陪臣的花费更加难以计数。这样不合时宜的巨额开销令人咋舌,考虑到当时伊奥斯大陆上普遍的悲惨状况,这位贵族骄奢淫逸的生活几乎叫人感到作呕,然而,他却并非特例,或者不如说,在权贵阶层中,这样的挥霍无度反倒平习易见。

尽管东大陆的一些地区已然陷入了人口凋敝的窘境,但是,高昂的税金和援助费依然如故,当那些贵族们向火神教徒借贷以填补亏空的时候,毫无疑问,他们期待着这笔欠款的本金和利息能够由次年的人头税补足。自然而然的,沉重的负担落在了农民、商人和手工业者们的头上,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拼命挤出来的金钱在贵族们的享乐中被挥霍一空,然而,对于他们的苦难,统治阶层却视而不见。那时,一位对底层人民怀着深刻的同情的教士写道:“当一名农民出生时,痛苦便随着他一起诞生了,直至他清白的灵魂升入天国以前,他将永远也体会不到休息的滋味。他挨饿的孩子们伸手向他要吃的,他的妻子在星之病的折磨下奄奄一息,而他所有的财产落入了领主穷奢极侈的金盘子中,却还不够对方啃上半口。”这种同情的论调在当时的上流社会中尤其罕见,在大多数贵族眼中,农民与牲畜无异,他们粗鲁不文、肮脏恶臭却又诡计多端,当时一种广为流传的谚语是“折磨一名农民,他会祝福你,而祝福一名农民,他却会折磨你。①”在某种程度上,这个观点与事实相去不远,但是很难说统治者们对这样的现实究竟负有多大责任。

对于占人口总数20%的最贫穷的底层人民来讲,领主早已不再是保护者,而是剥削者,是他们痛苦的根源。路西斯王的借贷计划在为异国贵族制造方便,为本国王室聚敛财富的同时,也间接加速了异国平民及贵族阶层的破产。在两年以前,这项计划已经初见成效,一名特伦斯南部的大贵族下令取消了领地内的禁婚令和永久管业令,和路西斯不同,阿尔斯特和特伦斯的农民之中几乎有一大半人是农奴身份,尽管这两项政令的取消意味着这些农奴恢复了自由人的身份,但是其目的却并不像领主的公文中所宣称的“基于人道终止对人民的奴役”,而是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聚敛钱财,在前述的文章中,我们已经谈到过,农奴在继承佃领地时只需一次性向领主奉献一笔实物谢礼,而在此后,他将以劳役和为数极少的实物地租为代价,换取在领主的土地上生活的权利,与农奴不同的是,自由农则须要为自己的房屋和耕地向领主长期支付高昂的租金和捐税,除此之外,还有躲不开的人头税,毫无疑问,在解放的农奴身上,统治者更加有利可图。

一些稍富裕一些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苦于盘剥,逃到了路西斯的领土上,而更多的人则只能待在自己的出生地,忍受着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痛苦。随着贫富差距日渐加剧,平民们渐渐感受到一种不公平,他们被劳作压得喘不过气来,但却不知道该如何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路西斯王知道,当平民阶层对悲惨的生活忍无可忍的时候,这种不满情绪将演变为一种反叛精神,而在那个时刻,异国世俗权力的崩溃将使天选之王的权威到达顶峰。换言之,他在异国的境内,悄无声息地滋养出了一支可与当地王权相颉颃的军队。

——————

①援引自中世纪民间流传的一则谚语。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