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王已逝,新王万岁209~210

第两百零九章

在和那位可敬的赶车人告别之后,艾汀站在僻静的街道上,四下环顾,分辨了一番方向。

第一时辰的钟早已敲过了,朝阳驱散了清晨弥漫在海滨的薄雾,灰沉沉的云朵遮罩着寥廓的天际,就像维纳老爹之前说的那样,沉滞的空气中飘荡着些风雨欲来的味道。

这是一条荒凉而空旷的街道,路旁长着些没精打采的夹竹桃和灯芯草,街面上没有铺石板或者砂石,角兽车在坚硬的泥土上压出了深深的痕迹。很难想象,这样黯淡无光的景致同样也是属于热闹繁华的安菲特里忒城的一隅。四野一片寂静,然而,仔细分辨的话,还是能够依稀听到角兽车车轮滚动的声音,艾汀远眺着矗立在他东北方的钟楼,发现这里离圣殿广场只隔着几条街的距离。

这个时候,离马上比大会结束,已然过去了十一天,艾汀的伤势才刚刚开始复原,尽管事先服用了一些阵痛祛热的药物,精通医道的路西斯王也清楚,自己并没有多余的体力可供挥霍,于是,他决定首先到圣殿广场去露个面,再到去拜访莫尔韦老板,他和索莫纳斯相约午后在金草蜢的酒馆汇合,并且,他的行李还留在旅舍中。

到达金草蜢酒店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正午,阴沉沉的天空上,开始落下了雨点,艾汀紧贴着房檐,躲避着骤雨,踩着阳沟里的污泥,急匆匆地冲进了酒馆的厅堂。

“莫尔韦老板,好久不见,这儿的一切还顺当吧?”艾汀一面掸着肩膀上的几滴雨水,一面笑着向柜台后面招呼道。

旅舍底层的酒馆只有一扇临街的窗子用以取光,穹隆上笼罩着灰沉沉的薄雾,厅堂里也就显得愈发晦暗。晌午之前,金草蜢旅馆照例是没什么酒客的,这一天,由于暴雨,酒馆里就更加门可罗雀了。几个昨夜狂欢了一整晚的醉鬼尚且没有从巴克斯的魔力当中挣脱出来,他们要么趴在酒桌上,要么瘫在椅子下面,带汗充血的面孔松弛下来,大张着的嘴里发出响亮的鼾声。隔夜的酒菜和没有洗刷过的碗盏的味道,和潮湿的空气殽杂在一起,吸在鼻子里潮腻腻的,叫人作呕。

出于节省的考虑,尽管这天的晌午阴暗得赛似黑夜,厅堂里仍然只点了一支火把充作照明。艾汀喊了三、四声之后,莫尔韦老板才端着一只盘子,一边拿油腻腻的抹布擦拭着,一边从厨房冒出头来。

旅店老板眯起眼睛,借着昏暗的灯火看了好一忽儿,发出了一声惊奇的叫喊。盘子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他的手里只剩下了那块手巾。

“六神在上!”莫尔韦喃喃地念叨着,在自己的胸前划了好几个六芒星。他仿佛已然忘了手中的抹布原本的职责,用那块脏兮兮的擦碗巾抹着沁满冷汗的额头,说道,“现在我相信世上真的有鬼了……”

听到这句颇有新意的欢迎词,看着店东滑稽的举止,艾汀禁不住笑仰了过去,他摆着一张快活的脸,向前走了几步,一直走到莫尔韦老板的面前,说:“见鬼!莫尔韦老板,您这是开起黑店了吗?现在这世道可不作兴这么随随便便地处决掉您的房客了。”

“这么说,你没死?”莫尔韦愣了一忽儿,嘎着嗓子喊道。

“和您一样,活得好好的。”

艾汀说着,抓起柜台上的一面小镜子——那是老板娘平时用来端详自己的,我们得承认,即便一个女人上了年纪,身材走形成了酒桶的模样,也不会失去爱俏的天性,——红发青年拿起这面锈迹斑斑的镜子,整理了一下被汗水和雨水弄得乱七八糟的头发,随后,在镜面上呵了一口气。

他把镜子翻过来,递给店东,玻璃上朦胧的水雾证明了他并不是什么阴曹地府的来客。

“你真是于贝尔伙计?”莫尔韦迟疑着向艾汀伸出拳头,轻轻地在后者厚实的胸口上锤了一下,温暖的触感告诉他,眼前的人物显然不是幽灵鬼蜮一样的东西。

艾汀胸膛上的箭伤离痊愈还早得很,刚才一路上,角兽车的颠抖让他的创口又开始淌血了。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冷汗,他呻吟了一声,弯下腰,抱怨着:“虽然那支把我扎了个对穿的箭没能把我送下地府,但您要是再来一下子的话,我可就毫无疑问地要断送在您手里了。”

然而,莫尔韦差不多完全没有听见这几句埋怨话,他早就慌忙万状地跑进了旅店的厨房,大嚷大叫道:“弗洛西亚娘们儿,于贝尔兄弟回来了!”

俄顷之后,肥胖的老板娘从厨房的毡布帘子后面钻了出来,歪戴着睡帽,手里拿着一只裹满洋葱汤的木勺,她打着哈欠,满脸倦容,红润的面颊上还带着枕头压出来的、大理石一般的花纹,俨然一副刚刚醒来不久的迟钝模样。

眼前的访客瞬间将她从惺忪的状态中唤醒了过来,她朝着天空举起双手,惊讶地叫道:“六神在上!难道我是在做梦吗?”

于是,艾汀不得不挂着一脸无奈的笑容,把那套用来证明自己不是个幽灵的戏码再次重复了一遍。

他编出了一套说辞,谎称自己在马上比武大会的演出中大出风头,被一位妒火中烧的贵族夫人的丈夫袭击,从而掉进护城河,又被一名蒙着面纱、隐姓埋名的好心夫人搭救,直至在城外的渔村避过风头,才敢再次踏进安菲特里忒。

“可是,好几个人告诉我,你胸口挨了一箭,从那个位置看来,他们说你大概是没救了!”老板娘抓了抓耳朵,疑惑不解地说。

“这些都是千真万确的。可是我的运气很好!”艾汀一边说,一边拉开了衬衫的衣襟,露出胸膛,一小片血迹殷湿了洁白的棉纱,那红点还在不断地扩大,“瞧!那支箭就射在这儿,离心脏不过半寸,只要再偏一点,我就完蛋了。可见,我还没有失去提喀的宠眷!”

面对着血淋淋的伤口,弗洛西亚咂了一下舌头,别过了头去,同时,她用辛辣的语气教训道:“我看,放了血,你喜欢勾搭有夫之妇的毛病算是治好了吧?”

莫尔韦老板在一旁,一边为艾汀端上早饭,一边留意聆听着他们的谈话。他隐隐约约记得那位带着气势汹汹的士兵前来围捕红发青年的军官的模样,在那场乱子发生的几天以前,他见过那名袭击者的样貌,他似乎随同着一名裹着大氅的男人来拜访过他的房客。

此时,红发青年一边和老板娘打趣,一边吹着热气腾腾的洋葱浓汤,他那副泰然自若的模样又使莫尔韦老板怀疑起了自己的记忆力。和那些明智的小人物一样,金草蜢的店东不愿意知道任何他不该去探听的事情,他耸了耸肩膀,彻底打消了心头的疑惑。

“你那些孩子们呢?在你出事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们。”老板娘关切地问道。

“别担心。”艾汀咽下了一口滚热的洋葱汤,嚼着硬面包,口齿不清地说,“我给他们找了个好前程,他们再也不用跟着我风餐露宿了。”

“难不成你把他们卖了?”弗洛西亚拍着桌子叫道,她想起了那几名经常对那些清秀的少年图谋不轨的富商们。那群顽皮的孩子们虽然总喜欢做一些诸如在墙上挖洞眼,或者乱写乱画一类的恶作剧,但是心地善良的老板娘亲生的孩子接连夭折,一个也没能养大,于是便对这群天真的小家伙们起了一种母亲一般的柔情。

“怎么可能?”红发青年笑着说,“他们的歌喉被一位好心肠的高级教士看中,他准备让他们进圣歌队,于是便把他们带到卡提斯去进修了。我教这群孩子们说索尔海姆语就是为了给他们谋个前程。修道院里的清规戒律虽苦,但也好过和我在一起过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况且,我惹下了那么多风流债,搞不好会有哪个卑鄙无耻的债主报复在那群孩子的身上,有位哲人说得好——‘孩子,就是向灾难交付的人质。’由此可见,我不娶妻,也不生孩子,是极其明智的。”

随后,他话锋一转,对莫尔韦老板问道:“我有一口大箱子,还留在房间里。您没有因为您的房客可能再也回不来了,而擅自把它变卖了吧?”

“你箱子里那堆破烂货能值几个钱?还不够抵你们一天的房租。”老板娘笑骂道,“放心吧,它好好地放在原先的对方。顺便一提,你出事以后,你住的那间套房至今也没能租出去。人家说它沾了晦气,谁也不愿意住,所以它现在还是你的。算下来,你拖欠了我至少半个月的房租。”

弗洛西亚说得活灵活现的,那一副市侩的神态仿佛是在存心敲竹杠讨便宜,然而,实际上,在这十几天里,接连有两位旅客想要租下艾汀留下的房子,店东夫妇却拒绝了这门好生意。他们总是存着一点渺茫的希望,觉得他们的“于贝尔伙计”还会再回来,更何况,红发青年在莫尔韦老板那里留下的赌资,足够抵消这点微不足道的损失了。

“多谢、多谢!”精明的路西斯王自然看透了店东夫妇的心思,他诚挚地道过谢,站起身来,抚着被热汤温得暖呼呼的肚腹,毫不文雅地打了一串饱嗝。他一面慢吞吞地走上楼梯,一面说道,“我去打个盹儿,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让访客直接上来。歇了这么久,我也该开始做生意了,希望‘吟游诗人于贝尔·勒拉克’的这块招牌还能顶用。”

在这一天的午后,金草蜢的店东夫妇,和几名刚刚从醉乡中苏醒过来的酒客,看到那位名噪一时的戏子离开了,和他在一起的,是一位留着墨蓝色长发的男孩和一名骑士模样的男人。

两名陌生人的派头很足,他们为红发青年结清了拖欠的房租,在莫尔韦老板摆着一张谦卑的笑脸,说着那些巴结讨好的话的时候,那名男孩冷淡地还了礼。这是那种贵族式的干巴巴的保护性的礼,那意思是让喋喋不休的店东明白,他不希望再把谈话继续下去,也不希望对方继续过问艾汀的事情。旅店老板悄悄向他的妻子使了个眼风,他们和其余几名眼力好的常客认出,在艾汀失踪的那段时期,这一大一小的两名访客时常来探听他的行踪。

最终,在坐上角兽车之前,红发青年笑着,朝对他照顾有加的莫尔韦夫妇挥了挥手,嚷道:“瞧!我就说提喀是眷顾着我的,我荣幸地被亲王殿下雇去当他的御用琴师了。”

第两百一十章

加拉德亲王雇了个流浪艺人来做琴师的消息,在安菲特里忒城的贵族社会之间不胫而走,人们议论纷纷,对那名突然交了好运的戏子充满了好奇。

“听说那是一名英俊的年轻人,希望在下一次的宫廷舞会上能够见到他。”在某位夫人举办的宴会上,一名年轻的姑娘拿扇子遮住半张脸,对她的男伴曼德维尔伯爵先生说道。

“您不记得了吗?在先前的马上比武大会上,这名戏子和他的整个剧团曾经贡献过一场表演。”那个被她挽住胳膊的男人带着惊奇的神色望着自己的女伴,回答道。

“哦,可见您对我全是一片虚情假意。”姑娘笑着用手指头威吓伯爵先生,“您忘了吗?直到半个月以前,我还和我的母亲一同待在玛克兰,那里差不多就是一片穷乡僻壤。等到安菲特里忒城中的新鲜事终于越过了连绵的群山,传到玛克兰的时候,早就带上了一股陈腐的霉烂味儿。到底怎么样?我是说那个戏子?”

曼德维尔撇了撇嘴,回答:“演出还算得上差强人意,但是我得承认,那名戏子的索尔海姆语说得挺溜。实际上,我曾经见过他两回。在两个月以前,德·圣博尔夫人的晚宴上,这个年轻人和他手底下的那群野孩子们被叫去唱过歌。”

“那么,这个人真的像传闻中一样,具有贵族一般的气派吗?”

听到这句话,男人发出了一阵有些不自然的大笑,他做个了轻蔑的手势,用傲慢的语气说:“这个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手段攀上了那位路西斯王子,但是依我看,他差不离就是贱民的穷窝棚里窜出来的一只叫声嘹亮的大公鸡。”

“而加拉德亲王却想把他当做一位重要人物一般,介绍给上流社会。”第三个人加入了这场谈话。

这时候,一位消息灵通人士端着酒杯凑了上来,他在向几位旧识躬身行礼后,得意洋洋地分享了自己的见闻。

“这个贱民居然胆敢长得和路西斯的先王有几分相似。我想,这大概就是加拉德亲王看重他的理由。”

先前的那位好奇心旺盛的女士接过了话头:“这么说,您见过他?”

这位万事通先生欠了欠身,回答道:“上一次,德·圣博尔夫人的晚宴,我也收到了邀请。那次晚宴的排场很阔气,就连我们的宗主教大人也拨冗前来露了个面。那时候,这位演员先生难得没有敷脂抹粉。您知道,我曾经出使过路西斯王国,并且十分荣幸地谒见过那时候身为王太子的先王。我得说……”

“那个戏子长得真的那么像那位英年早逝的陛下吗?”几位好奇的听众急切地追问。

被问到的人装腔作势地清了清嗓子,说:“要不是路西斯王陛下比那个戏子白皙几分,高上几寸,以及年轻几岁,我差不多要以为他们是同一个人了。”——对此,艾汀实在应该感谢当初他为了掩盖星之病的黑斑而扑上的香粉,以及那几年,他为了站在异常高大的父亲身边而不至于显得形如侏儒,才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偷偷穿上的厚底靴。

紧接着,曾经担任过迦迪纳公使的那位消息灵通人士压低了嗓子,故弄玄虚地说道:“除此之外,我还听过一个传闻,但是这件事情并不适合当着年轻姑娘的面谈论。”

“哦,您就别卖关子了。要知道,您在我母亲的客厅里,可是向来无所顾忌、无话不谈的。”姑娘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催促着。

“好吧,那我就说了。”他停顿了片刻,装出一副严肃的神情,“这只——请允许我忝窃曼德维尔伯爵先生的话(这个时候,被点到名字的那位男士躬身一礼,对说话人的抬举聊表逊谢)——这只挥动着五彩斑斓的翅膀,从贫民窟里窜出来的漂亮的大公鸡,早就在码头区的污坭坑里打过滚了。这位前途远大的吟游诗人、大才子,曾经靠女人养活,城里的那些小有名气的歌女、舞娘,或多或少差不多都是他的情人。而他,在那些女戏子的身上赚足了赀财之后,又把一只脚跨进了加迪纳宫廷的门槛。这是个老手,所有规行矩步的宫廷命妇们都应当对他心存戒备。”

听到这几句话,那位年轻女士白皙的脸庞上泛起一道红晕,诚然,公使先生的描述让她对加拉德亲王的琴师更加好奇了,但是,作为一位名门闺秀,她也知道应当对这样的谈话做出恰如其分的反应。她佯作恼怒地摇着扇子,捂着起伏的胸口,用不胜轻蔑的口吻喟叹道:“六神在上!这个可笑的小丑居然就这么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了,要知道,早先,这等散发着舞台的油彩臭味儿的人物,只配在小客厅里给人逗乐,在正经的社交场上?呸,休想!大公殿下难道能容忍这个戏子大摇大摆地来玷污庄严的宫廷?”

“仁慈的大公殿下体恤加拉德亲王失去至亲的痛苦,故而对这位王子的荒唐行为视而不见,甚至还拨了一笔特别津贴,以供那位流落异乡的王子豢养自己的乐伶。毫无疑问,在路西斯小王子的纵容下,安菲特里忒很快就要被那位大名鼎鼎的‘快乐先生’变成第二个摩蛾拉了。”曼德维尔伯爵先生高声说。

“或者说,是第二个阿卡迪亚宫吧?”在说出这句自以为风趣的俏皮话的时候,那位女士显得很得意。

“您说的很对。至今,人们仍然对路西斯的‘懒王’布林加斯陛下记忆犹新,而一年前去世的先王艾汀·路西斯·切拉姆虽然年纪尚轻,但是,从他那些风流情史来看,这位陛下却已然有了克绍祖父之美名的势头。我甚至还听说,在加拉德亲王身为奴隶的时期,他的亲生哥哥曾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容姿端丽的幼弟拐进过自己的卧房。在荒淫方面,恐怕只有传说中的希律王,才能够和切拉姆家族一较高下。”

随着公使先生的这几句真假殽杂的传言,一片惊呼哄然而起。

这场对话发生在艾汀被索莫纳斯从码头区带走的一个月之后,实际上,这些言三语四,和当初路西斯的贵族社会中,对索莫纳斯的那些中伤诋毁几乎如出一辙,只不过,由于被议论的双方地位的调换,那些伤人的词锋换了一个更容易被打击的靶子而已。

对于这些恶语中伤,处于谣言的漩涡中心的切拉姆兄弟几乎一无所知。

为了让索莫纳斯在异国他乡不致于感到不自在,法比安·罗森克勒特意在安菲特里忒的城堡中划分出雅致而又静谧的一隅,供路西斯的王太弟全权支配。这座建筑伫立于景致优美的庭园中,和城堡主塔之间,仅靠一条游廊相连接。这座可爱的小楼是在两百年前修建的,那时候的迦迪纳大公经常选择这儿作为宫廷聚会的场所。小楼分三层,由迦迪纳地区独有的白色花岗岩修建而成,一座精雕细琢的塔楼耸立其上,常春藤的枝蔓沿着外墙生长孳息,蜿蜒着覆满了墙体。在质朴庄严的安菲特里忒城堡的环抱中,这座宜人的建筑显得独具诗意。

索莫纳斯将他的兄长安置在毗邻自己卧房的一个小套间中,论起气派和豪华,艾汀的新住处固然要比他当年在阿卡迪亚宫里的旧居差很多。但是索莫纳斯尽量把这间原本用作储物仓的侍从卧房布置得舒适雅致。前厅的墙壁上挂满了描绘神话的挂毯,以掩盖后面褪色的壁画,老旧的帷幔换成了时新的样式,卧室里原本就有一面桃心木书橱,索莫纳斯精挑细选了许多他的兄长可能会感兴趣的书籍,将空旷的架子堆得满满当当的。

在这一个多个月之间,一方面,由于艾汀的伤势尚未痊愈,另一方面,阿尔斯特王子阿方索·基尔加斯尚且赖在迦迪纳宫廷中,继续着他对菲雅死缠烂打的追求,为了避免迎面撞上这位老相识,引发任何不愉快的麻烦,艾汀宁可像那些隐修士一样,恪守着“Fuge,Tace(遁世、缄默)”的原则,深居简出。

在住进城堡的当天,艾汀就得意洋洋地向他的弟弟献出了那一箱子他四处搜集来的玩具。

他吩咐洛德布罗克把那个大得出奇的皮箱放在地上,随即,故意卖了个关子,装模作样地把两手背在身后,在箱子前面踱来踱去,拉闲扯杂。即便经历了一年前的那场劫难,这位陛下身上的那股根深蒂固的孩子气却依旧如故。

索莫纳斯对兄长的脾气很熟悉,他知道,这个箱子里的东西都是送给他的。艾汀着急想要向他炫耀这些小玩意儿,但是却要他主动去要求。于是,孩子有心装作对那些礼物满不在乎,顺着艾汀的话,陪他闲扯。

直等到做兄长的耗尽了耐心,败下阵来,这对兄弟才放弃了装相,他们互相瞧望着,露出了一个只有彼此才知道意思的微笑。

艾汀拿出钥匙,打开了这只皮箱。里边装着琳琅满目的玩具,红发青年像变戏法似的,从箱子里取出了帆船、战马、做得惟妙惟肖的山峦、木头拼装的宫殿、锡制的大兵、国王、王后,对于任何十岁孩子来讲,这些都是足够他们摆弄一年的宝贝。索莫纳斯望着这些玩具,眼睛里闪现着光彩,他发出了一声无拘无束的惊叹,向这个宝箱奔去,和他的兄长一起,从里面掏出取之不尽的宝藏。

不一忽儿,那些玩具就摆满了地板。

“这些都是我一路上搜集来的,你喜欢吗?”艾汀恶作剧似的,在孩子的鼻尖上轻轻刮了一下,问道。

索莫纳斯没有回答,而是径直扑到了兄长的怀里,搂着艾汀的脖子,点了点头。他的动作看上去冒失莽撞,实际上却很轻柔,他知道兄长受了伤,故而小心翼翼地,完全没有弄痛他。

“我能把它们带回自己的卧室吗?”

“当然,这些都是给你的。此外,我还做了一首曲子,以你的名字命名,改天我弹给你听。”

听到这句话,孩子抬起头来,在兄长的脸颊上重重地吻了一下。

这一天,他们像两个孩子似的,无拘无束地玩着,艾汀给索莫纳斯讲了好些逗趣的话,给他唱了一些自己编的、莫名其妙的歌,而孩子讲起自己这一年的事情来,也时常颠三倒四,不得要领,有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甚至重复了好几遍,但是他们却全然不觉得沉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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