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王已逝,新王万岁196~200

第一百九十六章

“哈!您居然没上当!据我所知,对于差不多所有男人而言,骄傲几乎都是一个顽固的,纠缠不休的敌人。看来您倒是没这个毛病。”迦迪纳公主大笑着,摩挲着下巴,说道,“说实话,我对您很满意。暌违多年,您既没有变得过于自命不凡,头脑也没有变得冬烘,我很高兴。”

“暌违多年……,”艾汀重复着对方的话,现出了一副疑惑不解的神色,“难道我们曾经见过面吗?”根据他的记忆,他在偷听到阿历克塞硬给他安排的良缘之后,当夜就溜之大吉了,至于这位未婚妻,他简直是连个影子也没见着。

迦迪纳公主笑了笑,说道:“您该换药了,趁着这个工夫,我可以给您讲一个故事来排遣一下无聊。”

讲完这句话,女人向布吕吉特做了个手势,机灵的侍女早已收拾好棉纱和药膏,站在一旁等候了。

“您要讲的故事是个爱情故事吗?”在布吕吉特为他换药的当口,艾汀忝着脸,颇有些沾沾自喜地问道。

“爱情?简直差十万八千里,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和这个故事半点关系也没有,那恐怕就是爱情了。”迦迪纳公主一边随手摆弄着一支装药水的精巧水晶瓶,一边回答道。

“可是发生在您身上的?”

“也许是发生在我的一个朋友身上的,谁说得准呢?”女人耸了耸肩膀。

“那么,我洗耳恭听。”艾汀微微俯身一礼。精明如路西斯王,当然知道那些以“我的一个朋友”作为开场白的故事中,那位所谓的朋友多半只是个为了叙述的方便而编造出来的幌子。

沉吟了片刻之后,迦迪纳公主好像在讲一件无关紧要的故事一样,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说道:“这位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女性,为了她的名誉着想,请恕我无法透露她的姓名。我们就姑且用‘宁芙’来称呼她吧。您觉得呢?”

“考虑到她是威力无边的‘菲雅’的朋友,那么,‘宁芙’这个称呼倒是恰如其分。①”艾汀微笑着答道。从刚刚偷听到的门外的争执中,他已经知道了迦迪纳公主叫做“菲雅”——神话中林中女仙的名字。联想到这位殿下像大兵一样粗鲁的言行举止,艾汀禁不住哑然失笑,如果林中女仙有知,一定会为了这件事,让负责为公主行命名礼的那位教士大倒其霉的。

“菲雅”点了点头,继续说了下去。故事已经开了场,并且逐渐进入了正题,无论是听故事的人,还是讲故事的人,都打起了精神。

“我们的这位宁芙出身于阀阅世家,她家族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旧索尔海姆帝国时代。宁芙自幼在母亲的照管下接受着教育。她的父亲是一位老谋深算的大贵族,而她的母亲则是个虔诚的六神教徒。就像我们身边的其他贵族家庭一样,宁芙的父亲绝不允许女人干预政事,他把自己的妻子排除在咨议厅之外,却给了她另一种补偿。自打一出生,父亲就把宁芙全权交给了她的母亲管辖,以换取孩子的母亲绝不插手领地上的政治事务的承诺。宁芙有两个哥哥,父亲将家族的未来全然寄托在了儿子们的身上,他和母亲都认为,他们的女儿只需要穿着华丽的服饰,按照那些繁缛的礼仪,由庄严的乐曲引导着,在宴会和仪式上扮演一个昂贵得体的摆设就够了。在母亲的指导下,宁芙学习礼仪,学习女红,学习音乐,她的母亲认为她只需要一本书,那就是六神教的《教理问答》,如果一个姑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就是对她的性别和本分的僭越。就这样,在严厉的母亲的看管下,宁芙逐渐长大,姑娘看似温顺、怯懦、优柔寡断,然而她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自从记事以来,宁芙就发现自己和其他的小女孩有些不一样,她不喜欢精美的首饰,不喜欢华贵的衣裙,对那些母亲硬塞给她的知识毫无兴趣,学起礼仪来笨手笨脚,刺绣更是一塌糊涂,与此相对的,她在战斗方面却颇有天赋。

这个发现恐怕还要从儿童时期的一件往事说起。宁芙的第二个兄长比她年长三岁,但却发育迟缓,直到七、八岁上,看起来还是只有五、六岁的样子,这个天生体弱多病的柔弱孩子自然而然地得到了母亲的娇宠。不同于酷似父亲,性情严苛的长子,次子长着一条渍了蜜一般的油滑舌头,由于被母亲娇纵坏了,更是喜欢四处惹是生非。次子和宁芙长得既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硬要说的话,这两个孩子的相貌简直像是和他们的舅父从一个模子里翻刻出来的。兄妹的长相惊人地相似,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哥哥白得不见一点血色,而妹妹则天生皮肤黝黑,并且,由于年长的孩子身材羸弱,硬要说的话,宁芙看起来反倒更像是兄长,而次子则全然如同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

孩子们的父亲对儿子们很严格,即便是体质虚弱的次子,也必须遵照命令,每礼拜参加三次技击训练,这正是这位娇气的男孩避之唯恐不及的。于是,兄长强迫他的妹妹和他达成了一项协议,每礼拜,由宁芙代替他去参加剑术和骑术的课程,而在这个时间里,兄长则扮成宁芙的样子,去念日课经和学习礼仪。这个协议看起来对妹妹不大公平,做兄长的只想着自己躲闲偷懒,却没有考虑他的妹妹可能会在训练中受伤,然而,能够躲开那些枯燥乏味的玩意儿,宁芙简直求之不得。

就是在这个时期内,宁芙发现了自己在技击方面的天分。在训练场上,女孩全然不同于在女红和礼仪课上的笨拙模样,她反应敏锐,手脚灵活,更加惊人的是,她甚至有一身不逊于男孩子的力气,而在战术和战史课上,她更加能够闻一知十。

如果宁芙是男孩子的话,她无疑会成为一名满载战功的将军,两相比较之下,她的兄长反而更像个养在深闺里的姑娘。

那时候,只有宁芙自己才知道,那副看似平凡无奇的贵族小姐的皮囊之下蕴藏着什么样的珍宝,但是,起初她并没有觉得这种必须藏拙守愚的境况有什么不对劲。毕竟,自幼,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能够在男人的世界里,和人一争短长的女性,她的母亲,乃至于她身边所有的名门贵妇们,过的都是这样规行矩步的生活。

直到她九岁的时候,父亲为她和邻国的一位大贵族家的继承人订了婚。这场婚约引发了她的母亲强烈的不满,那个时候,宁芙才知道,她的母亲对自己的远房表姐,也就是那位未婚夫的母亲抱有根深蒂固的憎恨和成见。从母亲的描述中,宁芙勾勒出了一位离经叛道的女性的形象,她不止枉顾家族的意见,擅自做主选择了自己的丈夫,甚至还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桎梏,摆脱了傀儡的地位,亲自执政。

宁芙的母亲是一位严厉而古板的女修院长一般的人物,她讲这些往事,本意是教自己的女儿引以为戒,然而,这位幼小的听众却从中窥看到了一种崭新的,前所未闻的生活方式。

在跟随父亲前往邻国的途中,宁芙表面上一派平静,内心却骚动不宁,未婚夫的家庭勾起了她强烈的好奇心,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那位曾经被她的母亲暗地中唾骂过无数次的‘魔女’。”

“于是,她见到了吗?那位做出逆天悖理的行径的‘魔女’?”艾汀明知故问道。说实话,听到伊莎贝拉·罗森克勒对前任神巫如此恶毒的诋毁,他全然没有感到半分意外,在听到这个称呼的时候,路西斯王甚至憋不住性子,轻声笑了出来。

迦迪纳公主意味深长地瞥了这位逃婚的国王一眼,耸了耸肩膀,说道:“很遗憾,当他们抵达邻国的时候,才知道那位大贵族的妻子正在异国巡礼,并且,虽然名义上,那名所谓的‘未婚夫’是由于发了水痘而无法出席订婚仪式,宁芙却从侍女们的议论中得知,这个狗才居然在订婚前夕离家出走了。”

讲到这里,迦迪纳公主停顿了片刻,艾汀则红着一张老脸,挠了挠鼻子,房间中弥漫着一股尴尬的沉默。

路西斯王不由得开始暗自埋怨起来自己的的父亲。瞧瞧!阿历克塞那颗塞满了战争艺术的脑袋找得是个多么高明的借口!出水痘!他逃婚的时候已经十二岁了,这个年纪还能害这种病吗?

最终,艾汀只得干巴巴地笑了两声,磕磕绊绊地道了几声辩解。

幸好菲雅宽宏大量,并没有在这件往事上多做纠缠。

她继续讲道:“对于这桩没有感情的婚约,宁芙丝毫不曾在意,她只不过有些惋惜自己没能见到那位富于传奇色彩的女性。她和父亲的访问持续了三个礼拜,在那段时间里,她得知,在半个月之后,城里即将举行一场盛大的宗教游行。宁芙借口想要到城外的女修院避静,幸而她素来戴着那张热衷于宗教的面具,她的父亲才能允许她隐姓埋名,和奶妈、陪媪以及侍女一起逗留在了未婚夫的领地中。

教宁芙感到宽慰的是,这段日子的耽留好歹值回了利钱,到了宗教游行的日子,宁芙终于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魔女’,以及她的儿子。”

对于迦迪纳公主所谈到的那场宗教游行,艾汀依稀有些印象,但他却丝毫不记得自己和这位姑娘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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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宁芙:传说中的水仙女。

第一百九十七章

路西斯王冥思苦索了一番,最终,不得不沮丧地承认,也许他的记性并没有他以往所吹嘘的那么了不起。艾汀举起双手,摆出一副投降的姿态,说道:“殿下,我知道,如果一名男子向一位淑女承认自己并不记得和她的第一次觌面,实在是失礼之尤。然而,作为一位本领高超的看护士,您也许能够体谅一名伤患的健旺。也许那位逃婚的未婚夫,此刻和我一样身负重伤,失血过多,以至于很多事情都记不大清楚了。要不然,他绝对不会对宁芙这样的狩猎女神一般的美丽少女毫无印象的。”

“得了吧,得了吧!”迦迪纳公主不胜厌烦地摆了摆手,“省省您的恭维吧。那位未婚夫不记得宁芙是很自然的,只因为那个时候,她还不是现在这个模样。”

“那么,小姐,请您为我解惑吧。”艾汀躬身一礼。在说着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中多少有些局促不安,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接下来的话会不会让他陷入尴尬的境地中。

迦迪纳公主继续讲道:“九年前,圣容节的当天,在城中的大圣堂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弥撒,那位未婚夫的母亲久违地回到了丈夫的领地,圣礼由她亲自主持,而她的儿子则作为助祭,和她一同登上了圣坛。当时,宁芙身着一身男装,扮作少年的模样混在人群中。这是她每当想逃脱母亲或者陪媪的看管时,弄惯了的把戏。那一天,阳光把屋顶烤得炙热,天空万里无云,城里的市民都从屋子里钻了出来,麇集在大街上,发出震天价的笑语喧哗。人潮相互推挤着,身着节日礼服的人们如同一道五彩斑斓的江河,流淌着,涌向了大圣堂。那位传说中的‘魔女’站在祭坛上,容姿美丽,仪态非凡,那苗条的腰身看起来丝毫不像正怀着自己的第二个孩子的。她走路的步态,威严得令人肃然起敬。盯着这位‘魔女’,宁芙不由得看得入了迷。”

接下来,菲雅花了不下一刻钟的时间来大肆赞美前任神巫的美貌和气派,然而,迦迪纳公主的修辞学造诣显然有些稍嫌谫陋,直到那些颂词翻来覆去地唱了三四遍,快要把路西斯王尊贵的耳朵磨出茧子的时候,艾汀才枉顾社交场上对一位贵妇该有的尊重,出言打断了对方的话。

“那位未婚夫呢?宁芙也看到他了吧?他怎么样?”艾汀颇有些洋洋自得地微笑着问。我们都知道,路西斯的这位年轻的陛下对于自己的仪容气度一向颇为自傲,不消说,他的这个问题是在钓恭维。

谁知道,迦迪纳公主却像个粗俗的大兵似的,从嗓子眼里酿出了一口浓痰,啐在地上,说道:“说实话,对于那位未婚夫,宁芙压根儿没怎么注意。但是既然陛下您问到了,咱们也得照实说,那个男孩个子倒是不矮,身板也生得健壮,想来应该是不丑的。可惜的是,那张脸,就像在那些娇生惯养的少爷之间所时兴的那样,敷着厚厚的香粉。这副涂脂抹粉的丑怪模样,实在是让人败兴。更糟的是,在整场圣礼之中,这位盛名在外的未婚夫,始终昏昏欲睡,显得呆头笨脑、目滞神昏。除了自己那位油头粉面的二哥之外,宁芙实在不曾见到过如此面目可厌的男孩。”

听到这番放肆的批评,艾汀楞了一下,随即,禁不住笑得仰了过去。他终于想起来,在那次的圣礼上,他本来是不想露面的,但是王太子无故失踪一个多月,为了稳定人心起见,阿历克塞和克拉丽丝决定,至少应该给蠢蠢欲动的贵族们和忧心忡忡的平民们一个交代。艾汀在回到阿卡迪亚宫之后,挨了父亲狠狠一顿收拾,直到那个时候,他脸上的淤青还没有褪净。他找了各式各样的情由,想要躲开枯燥冗长的弥撒,王太子尽管巧舌如簧,然而,他的那些花言巧语在先王的铁拳之下却从来没有奏效过。在几次开小差未遂之后,十二岁的艾汀眼眶子底下又新添了几块御赐的乌青。于是,他不得不抹着一脸厚重的脂粉,去参加了那场圣礼。而至于说他在弥撒中的呆钝模样嘛,艾汀觉得自己实在无可厚非,那些哼哼唧唧,叫人听了发困的经文,但凡直率的人,大多坦承自己领教不了。

笑过之后,艾汀仍然少不得要为了自己的名誉辩驳几句:“啊,殿下,尽管这位未婚夫对圣礼也许不像贵国的那些善男信女一样恭敬,但是要就此把他当成个蠢蛋脓包一流的伧俗货色,恐怕也有些冤枉他了。”

“我当然知道。”菲雅从鼻子里发出了一声表示轻蔑的冷哼,“别着慌,这个故事还有下文。”

“请讲吧。我洗耳恭听。”

迦迪纳公主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事情还要从弥撒结束的时候讲起。那时候,宁芙被陪媪和修女们看管得很严,当天,只因为这场盛大的法会,那些清规戒律的看门狗们才放松了盯梢。既然已经溜了出来,宁芙便决定,干脆在城中逛逛再回去。对于一直过着闭目塞听的生活的少女来讲,这片陌生的领地中的一切都很新鲜。尤其是当地妇女们的服饰,那些放浪大胆的装束,若是迦迪纳的信女们见了,少不了要念几句驱魔的咒文,在胸口大画一通六芒星。宁芙买了几条绸布腰带,想要拿回去送给协助她隐瞒行踪,迫于淫威成了她的同谋的奶妈和心腹侍女。正当她在市集里溜达的时候,一名少年叫住了她。”

“哦,这里出现了一位少年!两小无猜时的交情最是令人念念不忘,而您却坚称这个故事和爱情没有关系。”艾汀大笑着揶揄她。

菲雅皱起了眉头,这个路西斯人脾气太过于浮躁轻佻了,这给她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谁告诉您来:一名少男和一名少女凑到一块,就必定会发生那些叽叽歪歪的私情的?”说着,菲雅冷冰冰地瞥了艾汀一眼,那挑衅的神气就像是一名暴躁的剑客在决斗场上用眼风警告他的敌手做好准备一样。

她又说:“请您耐心听下去,我保证这个故事和男欢女爱没有半点干系。

这名少年叫住了宁芙,径直朝她走过来,拿手触了触帽檐,说道:‘日安!看您腰间的佩剑和您走路的气派,您大概是一名世家子弟?您的剑法想必不弱?’

在这里,我需要插一句,在那个时候,宁芙的身高已经比得上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了,并且她皮肤黝黑,更加之自幼接受技击训练的缘故,走起路来带着一股军旅中特有的风度。当不需要刻意装出那副娇小姐的造作模样的时候,她看上去俨然就是一名英气凛然的见习骑士。无怪乎这名陌生的孩子会把她认错。

宁芙冷淡地打量了一下搭话的人,触了触帽檐还礼。从对方的言谈举止当中,她依稀辨认出了一丝独属于社会最上层的支配者的气度,尽管来人看上去彬彬有礼,宁芙仍然警惕地按紧了剑柄。

‘先生,您不需要这么戒备。’少年躬身一礼,说,‘我贸然和您搭话,无非是有一件麻烦事需要劳烦您出面帮忙排解。同为六神的子民,我想,您大概不会对一位处在困境中的兄弟置之不理?’

宁芙回答道:‘那要看这位所谓的‘兄弟’想要我干什么。别兜圈子了,直接说明来意吧。’

‘事情是这样的。’陌生的少年说道,‘我有一位患难与共的好朋友,刚刚被一名世家子弟找了麻烦,这场争执最终要用决斗来解决,虽然我不大赞同这种野蛮的行径,但是出于对友谊的忠诚,也不得不跟着去凑个热闹。因为彼此都处于长辈以及教师们的监管之下,这场决斗必须严守秘密。对方有三个人,而我们只有两个人,您知道,只有当双方人数相同的时候,决斗才能够成立。这名侮辱人的世家子弟并非本地人士,明天一早就要随家族动身返回自己的封地。所以,我无论如何都得在日落以前找到一个副手,于是,我就决定拉一个路过的贵族子弟入伙。您刚好在这里,我向您求助。’”

“等等,”艾汀一手捂住额头,有些发窘地打断了对方的话,“等等,您说的那名少年长什么样子?”

“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四肢俱全。”

“不,我不是问他的零件有没有装配齐全,能劳烦您介绍一下他的外貌吗?”艾汀心烦意乱地问道。

“好吧。你们这些路西斯人听故事真麻烦!”迦迪纳公主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说,“这名少年长着一头红发,也许有些蓬乱了点,可是又长、又密、又亮,像拿火钳子烫过一样打着卷,那头到处乱翘的头发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任凭化妆师怎么用刷子刷,也休想让它变顺直的自来卷。他身材匀称,以他那个年龄来讲,长得挺高大,皮色说不上白皙,和铜色差不多,脸上带着几块淤痕,大概是不久前刚刚挨过揍。金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总是带着笑,左眼底下生着一颗黑痣。嘴唇不薄不厚,笑起来曲线挺好看。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他穿着贵族少年的那种繁复的服饰,但是总体看上去,却有种狡狯、犷悍的无赖气质。”

听了菲雅的描绘,艾汀再也不怀疑了,那名说话咬文嚼字,矫揉造作的少年就是十二岁的他自己。现在,他终于把当时的荒唐事全记了起来。

第一百九十八章

艾汀记得,那是9年以前,八月十六日的下午,他在圣礼结束之后,趁着神巫和父亲在咨议厅接受拜谒的当口溜出了城。艾汀轻装简从,和他同行的只有当时还是见习骑士的洛德布罗克。那个时候,在后世享誉盛名的“王之剑骑士团”尚且还只是一群野孩子凑在一起组成的帮口。但是这群曾经和王太子一起四处流浪过的男孩们,却比艾汀的父母为他挑选的那些娇生惯养的贵族侍从们更配他的胃口。

前文中提到过,起初,王之剑骑士团的这群孩子兵在宫廷卫队中并不受尊重,寻常人只把他们当做王太子一时起兴捡回来的弄臣,和贵族府上那些用以取乐的猴子、狗、鹦鹉一类的玩意儿没有太大区别。

那一日,他带着洛德布罗克在市集里闲逛够了,便寻了一家酒馆饮冰歇脚。那是一家名叫银狮旅店的驿站,开在从王宫伸往城门的大道上。和其他的旅馆一样,银狮旅店的名字也是从它的招牌来的,门口的木质匾额上画着一只张牙舞爪的狮鹫,这幅漂亮的招牌出自一位当红画匠的手笔,鲜丽的色彩能够在百步之外吸引行人的眼球。银狮旅店位于印索穆尼亚城最热闹的一条大街上,模仿着那些贵族宅邸的模样,开了几扇尖形柳叶窗,窗上装饰着粗糙的雕刻,室内利用一些绸布和珐琅珠子简单装饰了一番,倒也显得有几分气派。在当时,银狮旅店的厅堂用作餐厅和酒馆,二楼和三楼则辟出了几个房间,专门接待过往的旅客。一些前往王宫谒见的本国士绅们时常在这里落脚。

当时,艾汀和洛德布罗克走进银狮旅店的时候,厅堂里全是人。听了这些人乡气的口音,再看看他们的装束,便能明白,这里住满了来自兰戈维塔地区以及奇卡特里克地区的士绅以及他们的仆人。

艾汀一向不爱摆什么架子,印索穆尼亚闹市区里,大部分的百姓都和他相熟,虽然王太子殿下时不常地惹一些乱子出来,但是他那些层出不穷的恶作剧着实也给人们增添了不少笑料。

艾汀走进旅店,体态颟顸的老板从柜台后面挤出来,像往常一样对他笑脸相迎。店东拿搭在脖子上的领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带着些忧虑的神色向厅堂里瞥了瞥。艾汀四下扫视了一眼,当即明白了店主人的为难——酒馆里所有的桌子都坐满了。

艾汀摆了摆手,谢绝了店东让人给他腾张桌子出来的美意,他不打算久留,于是,便要了一瓶葡萄酒和一杯刚刚冰好的覆盆子汁,同洛德布罗克一起,坐在墙角的长凳上,小口啜饮起来。照例,这个位置是留给跟班或者马夫的,长凳上铺了一层驴皮垫子,可是照旧硬得像铁砧。

对于这两个穿着文雅的少年,厅堂里的人瞥了一眼,便把他们忘到一边了。作为跟班来说,艾汀那绣着金丝花纹的蓝色天鹅绒外套和样式时新的绸布领花虽然过于华贵了一些,但是在印索穆尼亚,不只是商人阶层喜欢模仿贵族们的衣着和举止,就连那些大贵族们的男仆们,都穿扮得比外来的世家子更加光鲜富丽,在王都耽了几个礼拜之后,这些外乡士绅们早就对此习以为常了。

在一张铺着白餐布的橡木桌子前面,坐着几名穿着考究的少年,年纪大多在十二到十八岁之间,一望可知,他们应当是随着父兄来印索穆尼亚参观圣礼的贵族子弟。在王都这样的地方,他们既没有住进附近的几座修道院,又没有在亲族家借宿,而是选择在银狮旅店落脚,这便表明这些孩子的长辈们大约不会是什么家世赫赫的显宦。

在这些孩子们中间,有一名又高又胖,皮色白嫩,年纪大约在十五岁上下的少年,他正在用带着浓郁的兰戈维塔口音的官话,大肆揄扬着自己在阿卡迪亚宫中的所见所闻。圣容节的前一天,阿卡迪亚宫中刚刚举办了一场盛筵,这名少年和他的父亲,借着一位在宫廷中当差的远房亲戚的门路,获得了参加宴会的荣幸。

少年将王宫吹嘘得美轮美奂:五光十色的帷幔、富丽堂皇的墙饰、闪闪发光的大理石板,厚厚的长绒羊毛地毯踏上去像踩在云朵上一般,随处可见威风凛凛的卫士,谈吐风雅的廷臣、风华绝代的宫廷命妇聚成的小圈子东一伙、西一丛地散布在游廊和宫殿间。

这还不算什么,据这名少年说来,城中的墙上、地面上、天花板的壁画上,到处镶贴满了金箔;盛在盘子里端上桌的一条条雀鳝被剖开,从腹中滚落的不是鱼子,而是大得像葡萄一般的珍珠;喷泉里流淌的不是泉水,而是美酒;神巫、路西斯王和王太子则大口大口地啖着卡托布雷帕斯的肉,饮用着熔化的金子;王宫里到处徘徊的,不是一般人见惯的飞禽走兽,而是羽蛇、狮鹫、祖鸟一类的传说中的巨兽。

这番荒唐透顶的描述听得王太子殿下哑然失笑,他把他自幼住惯了的宫殿仔细回忆了起来,禁不住满脸通红,一直红到了耳朵根。因为,艾汀发现那座石头城虽则气势雄浑,但是和这位少年口中的人间仙境比起来,却未免有些配不起它那过甚其实的名字(阿卡迪亚一词经常被用于指称人间仙境)。

在阿卡迪亚宫里,既没有到处贴着金箔,葡萄酒也不曾像泉水一般流淌,庭院里压根儿没有什么狮鹫、羽蛇,大大小小的鸡蛇兽倒是管够——那都是被幼时的艾汀一只一只捡来,又随手扔在庭园里散养着的。不知是不是艾汀对于那只由于咬伤了他而被父亲丢弃的魔蛇雏鸟介介于怀的缘故,他在那次之后非但丝毫没有学会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地弄了更多鸡蛇兽回来,这些幼时憨态可掬,成年后面目骇人的凶猛玩意儿在宫中滋生繁衍起来,几乎泛滥成灾,差不多每年,路西斯王都会接到几份侍从仆役被鸡蛇兽袭击的报告;并且,至于熔化的金水这种东西,恐怕只有炎神的喉咙才能消受得起吧?这名大吹大擂的男孩难道是把路西斯王一家都当做了什么神道或者怪物不成?

从一刻钟以前,坐在艾汀身旁的洛德布罗克就已经在竭尽全力地憋着笑了,虽然那名曾经和他一起在里德戈壁上掏过象鸟窝的红发少年素来不拘礼节,但是,洛德布罗克很聪明,他是个兼具费加罗式的机灵和罗兰式的忠勇的人物,对于那些人情世故,他领会得远比一般耿直的少年快得多,即使刚刚来到阿卡迪亚宫三个礼拜,他也知道,面对一个笑话,既然王太子殿下没有笑,那么其他人也不应当有权利觉得好笑。

艾汀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用胳膊肘捅了捅自己的同伴,他带着些困惑的神色转过脸来,问道:“洛德布罗克,说实话,我是不是过得特别寒伧?和他口中的仙宫一比,切拉姆家世代引以为傲的阿卡迪亚宫简直就是个漱隘不堪的穷窝棚。”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洛德布罗克虽然比着艾汀年长几岁,但他毕竟仍然是个刚满十五岁的少年。听到这句问话,洛德布罗克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他大笑了起来。对于未来的副骑士团长放肆的举止,王太子自然能够担待,然而,陌生男孩的纵声大笑却被误解为讥嘲,惹怒了那名正在大吹法螺的少年。

“那边那个臭小子!你笑什么!”又高又胖的少年叫嚷道。他身边的一众伙伴们则跟着应声附和。

双方起了口角,最终,话题七拐八绕,竟被引到了王太子身边新晋的心腹私兵——王之剑骑士团的身上。这其实还要怪洛德布罗克不慎说溜了嘴。

那群世家子弟们将王之剑骑士团斥为由野种们组成的马戏班子,他们的话虽然难听至极,但其实也不算信口雌黄。骑士团里的几个年纪稍长的头面人物,几乎都是被贵族家庭驱逐出来的私生子。

少年带着点耀武扬威的神色说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们就是一群母狗生出来的贱杂种。王太子殿下把你们放在身边也不过图一时新鲜罢了。”

听到这句话,洛德布罗克的脸色终于阴沉了下来,他两眼咄咄逼人,捏着拳头,站了起来。那名贵族少年见了,一时间大惊失色,禁不住向后退去。

即在此时,艾汀及时地拽住了洛德布罗克的袖子,把怒不可遏的同伴拉了回来。他向想要通知警卫队的店东使了个眼色,暗示对方自己这一次是微服出行,不愿意引来卫兵们的关注。

艾汀觉得那名爱说大话的少年怪有意思的,若想持续不断地拿他寻开心,就得细水长流地来,更何况,对方侮辱了他的同伴,他也想让他栽个跟头,尝尝教训。

随后,红发少年不慌不忙地搁下冷饮杯子,装出既钦羡,又容易上当受骗的那副天真神气,问道:“啊!您知道得真清楚!那么,您一定和王太子殿下颇有交情吧?这位爵爷,您可真幸福!”

第一百九十九章

无论是这个称呼,还是红头发男孩的那副巴结谄媚的神气,都叫那名外乡贵族少年的虚荣心感到格外舒坦。王都的市民心气高傲,对于那些新来乍到的外乡贵族,他们尽管面子上谦恭有礼,心底里却一概是拿他们当做乡巴佬看待的。自从来到印索穆尼亚之后,这名兰戈维塔地区的男爵少爷久已没有享受过别人的趋奉了。看到红发少年的模样,贵族少年相信对方一准儿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一时之间,洛德布罗克的挑衅所引起的那点儿恼怒,早就烟消云散了。

少年挺起肥厚的胸膛,骄傲地回答道:“当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您常常见到殿下吗?”艾汀追问,作为王太子殿下本人,他仔仔细细地在记忆中寻觅了一番,却实在想不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一位膀大腰圆的好朋友。

“就像我现在看见你一样,每回我到印索穆尼亚来的时候,我们差不多天天都能见到面。”

“那真是太好了!”艾汀继续装着傻说道,“我对殿下仰慕已久,很高兴碰到了一位如此了解这位大人物的爵爷,如果您能告诉我殿下的为人怎么样,我一定对您感激不尽!”

“没错,说说吧!奥斯卡,我们也想知道。”正在少年踌躇不决的时候,他周围的一群孩子们七嘴八舌地嚷道。

牛皮既然已经吹了起来,那么便再也不好戳破,这位名叫奥斯卡的少年只得硬着头皮编了下去。

虽则阿历克塞·路西斯·切拉姆一向不在乎那些街谈巷议,但是一般来讲,毁谤王族仍算得上是一桩不小的罪过。于是,在这名少年尽量只捡好听的话说,在他的描述中,王太子生着一双海水般湛蓝的眼睛,玫瑰一般妍丽柔嫩的双唇,鼻梁挺拔得像高耸的山峦,皮肤白皙得像鸽子的羽毛,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由于刚刚生过水痘,脸上留下了一些星星点点的疤痕,轻微破了相,此外,王太子身长六尺,孔武有力,可以单手举起康丝坦斯大圣堂里的巨神像。

“单是他的一只手臂,就足足有我的腰身这么粗壮。”那名少年拍着自己肥胖的肚子,信誓旦旦地说道。

艾汀瞥了一眼对方那足足三尺有余的圆滚滚的腰,不由得泛起了一阵恶寒,照那名少年所说的,路西斯王太子长着一张冰神希瓦一样美艳的脸孔,却有着泰坦巨神一般的身姿,这简直就像是给奶牛披马鞍——毫不相称。

在那名少年大吹法螺的时候,艾汀有些难为情地挠着脸颊,悄声向洛德布罗克说道:“原本我认为自己好歹还算是个俊俏少年。”

“那现在呢?”

“我觉得自己这幅寒碜的容貌简直对不起人家的殷切期待。”说着,艾汀叹了口气。

未来的副骑士团长再一次忍俊不禁,不过这回他吸取了之前的教训,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憋住了笑意。

“多谢!多谢!”在少年结束了那一套夸大其词的吹捧之后,艾汀点头哈腰,摆着一副趋奉巴结的姿态,说道,“王太子殿下果然如同我所想象的一般俊美魁伟,我打算去给他塑一尊小像,供奉在神龛里,每日膜拜。请容许我确认一下,殿下的身高是?”

“六尺。我不是说过吗!”少年不耐烦地答道。

“实在抱歉,”艾汀点头哈腰地陪着不是,“我小时候摔伤了脑袋,难免有些健忘,智力更是比白痴好不了多少。”

说着,他随手抓过一张招贴画,在背面装模作样地拿酒馆记账用的炭笔打起了小抄,他一边一字不漏地记录着那些胡编乱造的荒唐话,按照胖少年的描述写写画画,一边喃喃地嘟囔着“身长六尺”,云云。

随后,他再次问道:“殿下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来着?”

“海水一般的湛蓝,和神巫陛下一样。”

“感谢您的赐教!”艾汀躬身一礼,“我毫不怀疑您的描述完全正确,并且词藻格外优美,想必它和事实毫厘不差吧?”

“当然,我可以拿任何东西发誓!”少年拍着胸脯保证道。他情知自己的大话说得有些过火了,于是打定主意,不管三七二十一,无论如何也要打消人们的疑心。

少年话音刚落,艾汀就把那张招贴画翻了过来,摆在了众人眼前,纸张的背面画着一张潦草的速写。画里的人全身肌肉虬结,然而,一副五大三粗的壮硕躯体上面,却又生着一颗舞台上的阉伶一般阴柔的头。这幅诡异的模样,再配合上艾汀那令人难以恭维的画技,更加显得画中人十足像个怪物。

“照您说的,王太子大概就长这幅模样吧?”红发少年用揶揄的语气调笑道。

四周爆发出一阵哄然大笑,就在那名吹牛皮的少年被气得发抖的时候,艾汀向洛德布罗克递了个眼风,后者当即会意,玩笑开够了,现在是戳破虚荣的气球的时候了。那名贵族男孩在得意忘形之间大肆吹嘘,居然忘记了眼前这个刚刚和他起过争执的少年便是王之剑的成员,身为王太子的心腹精兵,他自然应当见过殿下。

“在印索穆尼亚有句俗话,”洛德布罗克站起身来,冷笑了一声说道,“拿任何东西发誓,等于不发誓。”

“什么意思?”少年拍着桌子,窜了起来。

“我倒不像您似的,敢拿任何东西发誓,当然,我更不敢自称是王太子的座上宾。俗话说,‘大人物的友谊是天神的恩惠’,虽然我不敢忝窃这种荣幸,但是,您所谈论的那位殿下,我倒是经常能够见到。”

“那你倒来说说看,殿下到底是什么样子。”少年的声调中明显已经失去了底气,但是,为了那点微不足道的颜面,他仍然在硬撑着。

“硬要说的话,王太子长得和他差不多吧。”洛德布罗克说着,指了指正坐在长凳上,专心致志地吮着树莓汁的艾汀。

“你居然敢污蔑王太子殿下长得像那个痴騃的小杂种?”少年涨红着脸,怒气冲冲地嚷道,显而易见,他把艾汀也当成了王之剑骑士团的一员。

诟辱话说到了王太子的头上,旅店里几名知晓艾汀身份的本地人当即放下了手头的活计,屏气凝神,生怕惹出事端。

一时之间,鸦雀无声,四下里的岑寂闹得那名贵族少年心里发虚。

艾汀慢条斯理地放下冷饮杯子,微笑着说道:“唉、唉,我难道长得有这么不堪入目吗?说王太子和我肖似,也不见得是对他的毁谤吧?”

那名叫奥斯卡的贵族少年轻蔑地回嘴道:“你竟敢这样相比?要说王太子殿下长得像你这么个下流的贱种……”

这句侮辱性的话刚刚从他的嘴里吐出来,洛德布罗克手里的酒瓶子就飞了出去,正中对方的面门。

这一次,眼见着双方就要上演全武行,银狮旅店的老板不得不差伙计去通知卫队了。酒馆里的那些乡绅和随从们有的坐在原处,冷笑着,等着看好戏,另一些则站了起来,拔出了剑。

那名又高又胖的少年跌坐在地上,他被砸懵了。

“洛德布罗克,你干什么用酒瓶子砸他?我觉得他还挺有趣的。”艾汀皱着眉头问道。

见习骑士谦恭地俯身一礼。

“为了给您保留这点儿乐趣,我特地把酒瓶子倒空了才扔出去的,应当不致于造成什么重伤。”

“多谢!”艾汀站起身来,掸了掸裤子上的尘土,弯下身子,仔细查看了一番,发现他的同伴说得不错,那名贵族少年的脸上连点皮都不曾擦破,随后,红发少年说道:“这人尽管是极端的无礼,但是他那些不着边际的大话倒也挺有意思。伤了那颗想入非非的脑袋未免可惜。幸亏蠢货的头盖骨,往往比酒馆粗陋的酒瓶子结实得多,并且里边的实在货更加少得可怜。”

“您这话可就不怎么公平了,”银狮旅店里老板的儿子——一名喜欢逗趣打诨的修院学生嚷道,“我们家的葡萄酒里好歹只掺了三成水,至于那位先生嘛,可就不好说了。”

几句一唱一和的刻薄的笑话几乎逗笑了酒馆里所有看热闹的人。

那位被砸了脑袋的男孩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甩了甩脑袋,强迫自己清醒。他的伙伴和随从们团团围住了那两名滋事的少年,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双方的争执愈演愈烈。最终,在王都卫队到达之前,洛德布罗克只得和那位贵族少年做了一个仓促的约定:这场口角将在日落以前,以三对三的决斗解决。

不消说,这种半大孩子之间的决斗约定是有些可笑的,但是,在那个时代,用流血来替代理性裁决是一种时髦的风尚,任何公共的或者私人的争执都可能会用个人战斗来解决。当时的人们普遍迷信,他们深信神明会庇护无辜的人,故而,过错一定在于落败的那一方。原本,决斗只是成年人的游戏,然而,几十年以前,一位十四岁的少年在决斗场上用长剑维护了他的某位女性亲属的名誉,这桩往事被传为美谈,继而,决斗在孩子之间逐渐开始流行了起来。

“小心!你们两个小杂种,我今天一定要杀死你们雪耻!”双方定下决斗的约定之后,那名贵族少年拿湿手帕捂着肿胀的额头,恶狠狠地威胁道。

伴随着叫骂声和吵嚷声,艾汀在和银狮旅店的老板低声交谈几句之后,便拽着洛德布罗克快步离开了。在他们的背后响起一阵呼噪的喧哗,卫兵们终于越过比肩叠迹的人潮,走进了酒馆。然而此时,那两个惹是生非的少年早已逃之夭夭,遁入了看热闹的人群中。

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艾汀望着天空出了会儿神,他喃喃地问道:“洛德布罗克先生,他说两个小杂种,其中恐怕也包括我吧?我也要参加这场决斗吗?难道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他了?”

“殿下,您的态度尽管彬彬有礼,但是您嘴里的话不见得就不刺人。”见习骑士毕恭毕敬地答道。

“决斗真是件麻烦事。”红发少年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说道,“吹牛皮、寻开心罢了,犯不上让人把性命搭进去。我们只有两个人,要不干脆认输吧。”

“我们可以去找奥比雅克或者古拉罗尔,他们会愿意掺一脚的。”

艾汀反驳:“今天正赶上他们两个当勤,要找他们,那就意味着我们要回王宫,你知道,最近我母亲盯我盯得死紧,一旦回去了,我多半就再也溜不出来啦。帮手归我去找,你先去弄几匹脚力强健的新月角兽来,我可不想徒步走着出城。好孩童街的那个放印子钱的老头能够帮上这个忙,他要是跟你耍滑头谈条件,你就把你的佩剑给他看,证明你是我的亲信。我有几百个皮阿斯特放在他那里生利,拿这点赀财做抵押,找他出借三匹战马应当不成问题。为了做那些爱摆排场的贫穷骑士们的生意,他那里总是备着全套的铠甲和战马,你们腰上的铁剑,还是我找他物色来的呢,都是被手头拮据的贵族们当掉的传家宝,每一把都是一等一的好货色。一个钟头以后,我们在老城墙监狱南门的桥上见。”

“我听您的。”洛德布罗克躬身一礼,随后,便和他的主人暂时分道扬镳了。

就在这个当口,艾汀瞥见了一名皮色黝黑的陌生贵族少年神气十足地挎着佩剑走过闹市区,他露出了一个微笑,心里有了主张。

凡事都有个前因后果,接下来,便发生了迦迪纳公主所讲述的那一幕。

第两百章

当艾汀带着那名新结识的少年到达老城墙监狱的南门大桥的时候,洛德布罗克已经牵着三匹新月角兽在那里恭候多时了。

三名少年互相介绍了一番,那时候的洛德布罗克只是个小人物,丝毫没有隐姓埋名的需要。艾汀胡诌了一个不起眼的贵族姓氏,照例使用自己的本名,新结识的朋友听到他那被用到烂俗的名字,只是挑了挑眉毛:这个红头发的男孩,像差不多所有这个年纪的路西斯少年一样,名叫艾汀。

轮到新伙伴的时候,少年说道:“我叫费利佩·罗克。目前是迦迪纳公国的一位骑士的持盾者,至于我的主人的名字,暂时不便说出。”

费利佩的索尔海姆语尚且算得上纯正,然而仔细分辨的话,仍然能够听出一些里德南部地区的口音。他的谈吐称不上文雅,甚至还带着点大兵似的粗鲁气息,这正是骑士阶层所特有的。对于他的这番说辞,艾汀和洛德布罗克几乎毫无怀疑地接纳了。

在前往城门的一路上,三名少年并骑而行,艾汀趁这个功夫,向他的新伙伴讲述了双方争执的始末。而那名皮肤黝黑的少年则只是耸了耸肩,他说道:“老实说,我不太在乎你们为什么打架,但是只要有架可打,我总是乐意奉陪。现在只剩下了一个问题,先生们,毕竟受辱蔑的是你们,这赋予了你们决定什么样的惩罚才恰如其分的权利。容我冒昧地问一句,我到底应不应该把对手往死里打?”

听到这句话,艾汀和洛德布罗克面面相觑,接着,两个人爆发出了一阵大笑。

“千万别!”红发少年一边笑,一边说道,“只是几句无足轻重的口角,若不是对方纠缠个不休,这点小事大可以一笑了之。让他们受点教训也就足够了。”

费利佩点了点头。然而,和他脸上所表示的认同截然相反的是,少年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眉宇间泄露出些许不以为然的神色,显然,这个孩子深受黩武主义的熏陶,在他看来,只有流血才能挽回名誉,证明个人的高尚和英勇。

他斜睨了艾汀一眼,嘟囔了一句诸如“脓包”一类的埋怨的话,他有点后悔自己掺和进了这么一桩索然无味的战斗,可是此时再想翻悔却有些来不及了。

陌生少年好勇斗狠的脾气同样逗笑了洛德布罗克,他把这位新同伴打量了一番,用不易察觉的揶揄口吻问道:“听您的语气,阁下大概身经百战?”

这句恭维让费利佩的自尊心很是得意,他昂着下巴,骄傲地回答道:“身经百战不敢说,但是自我开始接受技击训练,到现在也有四、五年了。决斗对于我来讲还是头一次,我刚好想要试试自己的本事。”

“请允许我冒昧地问一下,您的年龄?”

费利佩沉默了片刻,回答道:“十五岁。”

洛德布罗克和他的主人对视了一眼,这名新结识的朋友虽然身材高挑,但他那单薄的身板,和那副明显还没有进入变声期的嗓音,无论如何也不像个成年人,他至多只有十二、三岁,毋庸置疑,这个孩子在说谎。

艾汀拉住了陌生少年手中的缰绳,他难得一本正经地说道:“请记住这句忠告,决斗不同于训练场上的玩闹,第一重要的就是冷静。”他看了看悬在少年腰间的细长的剑,又补充道,“您的剑很长,对于您这样的年龄而言,它也许太长了。在对战中,请务必和敌手拉开距离,不要莽撞地一味往前冲,在必要的情况下要后退,这不是胆怯,而是战术的灵活性。”

“若想对我说教的话,就请阁下先证明你腰上的那把剑不是娘们儿的绣花针吧,艾汀·怕见血·和平主义先生。”少年冷笑着回嘴道。

说完这句话,费利佩用马刺狠狠地在新月角兽的肚子上来了一下,驱着马,和路西斯王子拉开了不小的一段距离。

对于这几句挑衅的话,艾汀尽管极富机智,一时之间,却哭笑不得地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一旁的洛德布罗克听到这几句讥刺,不由得忍俊不禁。他打着马,凑到艾汀近前,悄声问道:“殿下,您到底是打哪儿找来了这么一位宝货?”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艾汀压低了嗓门,回答,“不过咱们少了他可凑不成这局。这家伙口气不小,至于他到底是块什么料,待会儿自见分晓。”

暮色降临的时候,他们终于抵达了约定的地方,那是一座荒僻的修道院,也是印索穆尼亚城里惯爱滋事的雅士们经常约定决斗的地方。

修道院建在印索穆尼亚城外的一座山坳里,只有一条狭窄的步道以供进出。修道院的拱门已然残缺不全,沿着外墙修建的宽阔的壕沟,也早已被泥土填平,四方形的阔大院子里杂草蔓生,几乎没有任何装饰,只有几株适合在阴暗处生长的树没精打采地伫立在墙边,树叶差不多掉光了,枝头又大又秃。修道院看起来已然废弃多时,屋顶差不多早已坍塌了,圮毁的砖石、生锈的铁栏,这一处、那一处地落着,常青藤便在上面扎下了根。

艾汀和他的两位伙伴骑着新月角兽,穿过大门的拱顶,走进了园子。他跳下马背,一边走路,一边顺道拔开脚下一尺高的枯草,清理出一条路来。

这个时候,他们的对手早已在庭院里等得不耐烦了。

出乎意料的是,那几个外乡的贵族少年将这场胡闹一般的决斗安排得煞有其事,异乎寻常地一本正经:在荒芜的草场上,六把罩着黑纱的座椅整整齐齐地摆放着,黑纱底下露出的椅子腿上,描金已然老旧不堪,变成了橙黄的颜色,一望可知,那是银狮旅店出借的货色;一位六神教会的教士站在双方的座椅之间,预备宣读训诫,以证明此次战斗的正当性和神圣性,虽然中央教廷那些高级教士们一向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残忍的暴力活动,然而,一直不乏一些出身于贵族阶级的教士们不惮于违反禁令,在明面上或者暗地里为决斗者提供支持,看来这次被邀请来的便是这些尚武的贵族教士中的一位;贵族少年们的马车停驻在修道院外,两名外科医生早已在马车中待命,做好了救护伤者的准备;长剑、短剑、圆盾,一应俱全。少年贵族们请来了一位证人,那是一名陌生的男人,长着一张苍白的脸和一头黑色的头发,他那倨傲的神情和矜持的、硬邦邦的礼节足以表明,这是一位外乡贵族。艾汀记得,在几个小时以前,他们和这名男子曾经在银狮旅店的厅堂中打过照面。

按照惯例,决斗双方应各自邀请己方的证人,艾汀这一方的证人早已赶在两个惹是生非的少年之前到场了。在那场吵嘴的末了,红发少年附在旅店老板耳朵边上说了几句话,为的就是托店东差人去将证人请来,毕竟,尽管这场决斗迹近儿戏,证人总归还是要有的。那是一位相貌平凡的皓首老人,他的衣着简洁而又不失体面,一头白发闪闪发光,好似银丝一般,宽阔的额角颇有刚毅的味道,深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睿智、精明,而又冷峻的光芒。老人很瘦,干枯的皮肉紧贴着骨头,时不时地弯下身子,咳嗽一阵,浑身上下印满了衰迈的钤记。

一切准备业已就绪。双方坐在椅子上,在教士的主持下宣誓自己没有借助于任何巫术、魔法或者咒语,随后是一场简短的决斗前弥撒,在测量了决斗者的武器之后,教士宣布:“战士们来了!请证人们恪守职责,不得做任何打扰决斗者的事,或者与决斗者交换事先约定好的暗号或建议。①”

“先生们,”艾汀站起身来,脱下帽子,以路西斯宫廷中教养出来的最为优雅而彬彬有礼的风度,向对手们俯身一礼,说道,“现在时候已经不早了,请让我们抓紧些,尽量在日落以前打发掉这件小事吧。”

“别忙,”对手之中为首的,也就是先前向洛德布罗克挑衅的那名又高又胖的,名叫奥斯卡的少年说,“在开始之前,我想要和你们做一个约定。”

王太子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外乡少年继续说:“我们之所以约定这场决斗,只不过是因为有人卑鄙地污蔑我为说谎者。为此,我要求,如果你们任何一人在决斗中活下来,你们都应当在目睹那场争执的所有人面前承认自己说了谎,并且向我下跪道歉;当然,如果你们身亡,敌人的鲜血自然会证明我的清白。”

这套装模作样的虚张声势再次成为了艾汀取笑的对象,他大笑了一阵,并且不忘毫不留情地加以嘲弄。王太子殿下一面拿手帕抹着眼角笑出来的泪水,一面说道:“姑且不论我们是否会落败——当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鲜血只是鲜血,从来就不能代表别的什么。然而,虚荣心总是会强行赋予它一些大而不当的意义。现在您所要求的只是一场荒谬可笑的残暴游戏,为了恢复名誉反而使自己的痛苦加剧,这种愚行无论怎么看,都不大上算。给您个实用的建议,如果您厌倦了自己的生命,大可以找个不碍事的地方把自己吊死,虽然,想要觅得一根能够禁得住您那庞大躯体的树枝,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着,艾汀就像突然间恍然大悟的人一样,猛地击了一下手掌,叫道,“难道说,您就是因为寻不到那么一根合用的树枝,才到处寻衅,以求在决斗中送掉性命吗?”

红发少年的刻薄话几乎令被他嘲笑的对象暴跳如雷,奥斯卡拔出剑来,怒气冲冲地大喊道:“如果你还没决定好和谁比剑,那么我就来当你的对手!”

“承蒙您的抬举,我一定从命。”艾汀微笑着,再次躬身行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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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段决斗之前的套话引用自《决斗史》,稍作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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