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沉默俄顷之后,瑞安向前跨了几步,走到艾汀的面前,用透着些孩子气的姿势转了个身,停了下来,他凝视着比他高出一头半的红发青年,狡狯地笑着说道:“我刚才是开玩笑的。事实上,以一个疯子来讲,你算是极为温驯的了。即使是在梦游的时候,你也只是在墙壁上翻来覆去地敲打、摸索,除非向你搭话,否则你始终不吭一声,不得不说,你的静默可比你的聒噪惹人喜欢得多。通常来讲,当你围着屋子绕上几圈之后,就会躺下来,重新入睡。所以,放心吧,对所有人而言,你都是个纯良无害的疯子。”
艾汀怔愣了片刻,在他最为担忧的问题上,瑞安的话让他多少有些释怀了,他握住少年的手臂,激动地把那具瘦弱的身躯紧紧搂进了怀里,诚恳地说道:“谢谢你!你不知道这句话对我来讲有多重要!”
东索尔海姆皇子脸红了一下,随即,一把推开了他。
少年清了清嗓子,冷笑着,刻意拿出一副愤世嫉俗者的无情语调,戏谑地说道:“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你尽可以放心去找你的索莫纳斯,但是,请你回想一下,你的父亲又是被谁谋害的呢?他的亲生弟弟。而在东索尔海姆皇室里,我的母亲和她的兄长之间更是毫无亲情可言。请问我是被谁残害成如今这幅不男不女的猥贱模样的?我的亲生舅父。陛下,越是深入社会的上层,高尚的心灵就越是鲜见,在王室之中,同室操戈、兄弟阋墙的历史俯拾皆是。现如今,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兄弟姐妹,而至于陛下您,就请您好自为之吧。要么就让你的弟弟一辈子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不问世事;要么就趁他还没有长大成人,尽快弄死他,永绝后患。既然昨天您惠赐给我的忠告有如恒河沙数,不知凡几,那么,我也愿意与您礼尚往来——请记住这句话:灵魂升得越高,就越是污浊,一旦你让你的弟弟具备了杰出的本领,再经由那些居心叵测的廷臣吹吹风,野心就要跟着苏醒了。请你仔细自己身边的人吧,不要用心窝的热度捂暖了一条毒蛇!”
听着这番少年老成的恶毒话,艾汀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随即,他笑了。
他一面弯下腰去,大笑不止,一面抬起一只手,揉乱了瑞安用发油捯饬得整整齐齐的头发。
“瑞安,尽管你的金玉良言对我可能不大适用,然而我还是要谢谢你!虽然你一上来就摆出了一副怪声怪气的样子,句句跟我作难,可是,实际上,你是在担心我,对不对?”
“滚开!别碰我!”少年恼羞成怒地拂开了艾汀的手,他挂着一副讥诮的神情,冷冰冰地说道,“哦,伟大的路西斯王陛下,请您别自作多情了!难道您以为世界是围着您打转儿的吗?我会担心一个切拉姆家的人?我!实话告诉你吧,我说这些话就是为了刺你的心窝,你越是消沉,我就越是开心!”
艾汀低下眼帘,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瑞安的脸,明若观火的目光压下了少年虚张声势的气焰,直把对方看得红了脸,扭开了头,他温温和和地说道:“瑞安,你没有你所说的那样恶毒不堪,相反,你内心的善良并未泯灭殆尽。”
“别忘了当初是谁害你沦落为雷贝列塔公爵的玩物的。”瑞安露出了一个不自然的笑容,反唇相讥。
“你阴差阳错地救了我的性命,若不是你的诡计,我可能根本不会活下来。”
瑞安咬了咬嘴唇,用尖声细气的嗓音,嘲弄道:“那么,我对你的戕害呢?在公爵殿下那些寻欢作乐的活动中,我可尽了不少力呢!”
“至少你的那些小花样从来没有造成过实质性的伤害,不是吗?你说的那几次,我都记得,它们大多发生在我惹怒那头畜生之后的几天,我猜,马格努斯原本的打算还要更加残忍,对不对?”
少年被他问得哑口无言,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路西斯王明亮的眼神中带着几分促狭,那目光赛似一面镜子,照出了瑞安的心灵。
艾汀一面帮瑞安整理乱糟糟的头发,一面继续说道:“更何况,我事后回想下来,除了起初你尚且怨我怨得厉害时的几次以外,你的所谓告密,大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琐细之事,真正会害人性命的那些,你向来缄口不言。就拿埃德加暴露自己的伤处的那次来说吧,直到我向马格努斯挑明,他才知道了这回事。”
“哼!我恨的是你,哪里顾得上一个卑微的侍童?再说,揭发他对我又没有什么好处。”
少年甩了甩头发,嘴上仍然在逞强。
“那么,我逃跑的计划呢?”艾汀反问道,他微笑着,用恳切的语气继续说,“尽管你挂上了一副奸恶蠢笨的平庸脸相,然而,事实上,能够隐瞒着身份,在马格努斯的身边苟延残喘至今,这足以证明你很聪明。你不可能猜不出我和蒂爱纳上下其手的事实,可是,你却装作一无所知,才使我们的密谋得以成行。瑞安,虽然你力图把你的心灵埋藏在一片灰烬之下,但因深文周纳,反而欲盖弥彰。想要骗过我,你还太嫩了点儿。不要再用刻薄的言辞来给你的善意戴上面具,你是个好孩子,在很多事情上,我都应该对你道一声谢。”
瑞安知道路西斯王明心见性,自己的灵魂在他洞察秋毫的眼睛中早已无所遁形,他昂起头,因为骄傲而假装毫不在意,冷淡地言道:“随你怎么说吧。但我还是要讲,你看人的本事简直太差了。至少有两件事情,你彻底说错了:其一,关于你的弟弟的那些忠告,我并不是说着玩儿的;其二,我确实是来和你找不愉快的,你昨天晚上擅自揭破了我的身世,事前毫不与我预闻,别以为我会轻描淡写地原谅你。”
“请问皇子殿下,鄙人应该怎么赔礼,您才肯原宥这个过错呢?”刚刚那场争辩闹得艾汀舌敝唇焦,他舔了舔嘴唇,有些好笑地望着眼前的少年。
“按照昨晚商定的计划,我们即将分道扬镳。今天开始,我就要归那位宗主教阁下看管了,而至于你,你所谋划的那些事情很危险,不啻于投身于用以自焚的薪柴,如果你运气不好的话,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尽管瑞安故作镇定,但是他的声音却在发抖。
“所以殿下有何吩咐?”艾汀躬身一礼,若无其事地问道。
“很简单,弯下腰来,让我在你的脸上揍一拳。”少年勾了勾手指,摩拳擦掌。
听到这个请求,路西斯王愣住了。
“明天我还要登台,姿色可是流浪艺人赚钱的饭碗啊。再怎么说,我们也算是朝夕相处了一年,能不能讲个交情?”艾汀挠着头发,涎皮涎脸地试图套近乎。虽然他摆出了一副为难的样子,然而,讲句公道话,凭着路西斯王那铁打的脸皮,这一拳砸上去,受伤的是谁还未可知。
“哼!如果说容貌算是你唯一的家当的话,那么很不幸,你那点寥落的赀财就快要破产了。”瑞安冷着脸,寸步不让。
犹豫再三之后,艾汀终于不情不愿地矮下身子,磨磨蹭蹭地把自己的半张脸颊伸给对方。
“拜托你,千万轻一点!我怕疼。”在做出哀求的时候,路西斯王早已把他新近拾回来的所谓“切拉姆的尊严”抛到了九霄云外,他龇牙咧嘴地闭上了眼,咬紧牙关,等待着即将落下的拳头。
片刻之后,少年扑了过来,艾汀感觉到,两排整齐的牙齿狠狠地嵌在了他的嘴角上。
在结束了这个不知道应该称之为撕咬,还是亲吻的奇怪举动之后,瑞安红着脸,退开了两步,他粗鲁地往地上啐了一口,吐出了一连串的冷嘲:“呸!你有几天没洗脸了?泛着一股哈喇味儿!还有你的胡子,看着又老又脏,挨上去还蜇人!我倒真庆幸自己再也长不出这种东西来。”
艾汀显然还没有从方才的震惊当中省过神来,一时之间,呆若木雕,混乱的头脑只能顾及到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他摩弄着自己的胡茬,喃喃地分辩道:“它丑吗?可是我觉得它挺气派的……”
这幅呆瞪瞪的模样惹得瑞安捧腹大笑,少年跳着,跑了开去,他一边向艾汀挥手作别,一边嚷道:“哈!瞧你那副蠢相!没想到你也有上当受骗的一天!自作自受,活该!如果你侥幸没死的话,再见面的时候,说不定我们就是敌人了。好心奉劝你一句,不要对我掉以轻心,否则,你一定会后悔曾经饶过了我的这条小命。”
艾汀呆望着东索尔海姆皇子越跑越远,直到消失在了旅馆的大门后面。他摸着自己嘴角的牙印,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苦笑,他想起这是他头一遭见到瑞安真正的笑容。往日里,这位饱经苦难的少年即便是笑,多半也是诡笑、狞笑、冷笑,然而,片刻以前,他却沐浴着朝晖,笑得开怀畅快,那是独属于一名十几岁的孩子的,天真、纯净、毫无阴霾的笑容。
第一百五十一章
马上比武大会的日子终于到了,夏至当天,从大清早开始,安菲特里忒城中钟声齐鸣,形形色色的观众们蜂拥而出,有的从昨天的凌晨时分,便已经到了比武场的周围,熬了一夜,想要抢先挤进会场,占据一个较好的观赛位置。
这一天,海洋宁静异常,一面灰沉沉的云雾织成的薄纱罩在天空之上,大气中没有一丝风,溽暑蒸人,平日里总是高声欢唱的鸟雀寂静无声,信天翁低低地掠过海面,草木凝止不动,阴惨惨的天气透着一股萎靡不振的气息,暴风雨正在空气中酝酿。
尽管天空看上去气色黯淡,然而这并不能搅扰人们的兴致,比武大会的日期早已拟定,相关准备也已经完成,比起这兴师动众,筹备了一年之久的盛会,天气的状况则显得无关紧要,或者说,即便天气再坏,大会也将照样举行。打从黎明开始,大批的人群就陆陆续续地出了城,来到了安菲特里忒西郊的一片林场。
马上比武大会将在这里举办。
这片林场紧邻通往布耶纳山谷的大路,在迦迪纳海岸被炽热的骄阳炙烤着的沙丘之上,这是一片难得的天然绿洲。林场位于断崖的下面,页岩山脉像古剧场的看台一般环绕在这片盆地的四周,高耸的巉岩遮蔽了烈日,荫庇着山林和田野,使得雨水得以在这里郁积,树木得以发荣滋长,形成了在干旱的里德地区罕见的风貌。
自古以来,这片林场便被划定为罗森克勒家族专属的“御用猎场”,根据当时的森林法规定,猎场中的草木和鸟兽归于领主所有,然而,一些平民仍旧无视严苛的法令,时常在夜间循着人迹罕至的荒僻小径,躲过守林人的目光,悄无声息地潜进猎场,打些鹧鸪或者野兔一类的小型猎物,来充实餐桌或者拿到市场上售卖。这种偷盗行为屡禁不止,最终,向以仁善面目示人的法比安·罗森克勒也只能宽宏大量地一笑置之了,毕竟,倘若认真追究起来,恐怕安菲特里忒城周边的农户有一半都要被关进苦役监。
初夏时节,滚滚而来的暑气将草木蒸腾出一片馥郁的气息,广阔、柔软的草场展布开去,如同为大地披上了一层天鹅绒垫子,虽则田野风光气象万千,然而,较之东大陆上壮丽的雷尔提海岸、奇诡的特尔帕峡谷,甚至比起广袤无垠的达斯卡湿地,这片景致都显得柔美有余,却欠缺了几分雄浑的气势。单单就其风物而言,罗森克勒的猎场似乎不足记取,但是从它的历史沿革来看,便又是另一码事儿了。
这个地区富于传奇色彩,它是索尔海姆先民的殖民地,以罗森克勒家族为首领的蛮族原住民曾经在这里大肆劫掠,随后,正是在这片血流漂橹的屠杀场上,切拉姆家族的祖先罗慕路斯为罗森克勒的第一代公爵施行了洗礼,签订了著名的《布耶纳条约》。在那蔚然深秀的树林中,至今还残留着几条荒凉的小道,树木被砍得错落不齐,苔藓、荆棘、菟丝紧紧地盘绕着东倒西歪的枯木,新的生命在死亡的废墟上焕发出来,这些小道还是当年蛮族的队伍在进军的时候开辟出来的。
朝阳掩藏在重重云层的后面,逐渐升起的气温驱散了弥漫在草坪上的白色薄雾,看台上聚集起了越来越多的王公贵族。
四道牢固的木栏圈出了一片矩形的草地,比武场约莫有五百码长,三百码宽。
三排临时看台沿着木栏的外围搭建了起来,南北两面的看台上方支着遮阳的纱幔,华丽的织毯张从看台的栏杆外面垂挂下来,上面绣着来自东大陆各地的阀阅世家的族徽,从侯爵、伯爵,直至最低等级的骑士和准男爵,五花八门的纹章标志着每一位贵族的座次,看台的地板上铺了地毯,放上了丝绒软垫,供贵族老爷和他们的亲眷们使用。
而在整个比武场的正中央,也就是正对着战斗双方交锋位置的西面,耸立着一排富丽堂皇的看台,它比其他的两面看台高出许多,装潢也更加气派。它的顶部设有丝绒织成的华盖,缀着金线织纹的紫色帷幔垂挂下来,边缘镶有精美的锦带和流苏,遮住了东面照来的阳光,也使看台上的人得以与外界隔绝。
西看台被廊柱分隔成五个窗口,最中央的窗口外面垂下一面白缎挂毯,其上勾勒着罗森克勒家族的纹章;紧挨着它的,是一面绣着切拉姆族徽的深蓝色锦旗;再往北,人们可以看见,一面饰以魂之花和六芒星图案的银色挂毯张挂在窗口外面;在最中央的窗口南边,则是一面双龙十字旗和一面狮鹫盾徽,即使是不怎么熟悉爵徽学的平民百姓也可以认出,它们是特伦斯和阿尔斯特这两个王国的旗帜。
这些绣作精美的织毯边上装饰着纱幔和花结,它们标明了,这座尊贵的看台是为迦迪纳大公、加拉德亲王、教廷的贵客、受邀的各国公使,以及这些王公贵族们的随员们所设置的。在这奢华的场所周围,骑士和卫兵们早已严阵以待,他们在看台的下面来回巡视,手持战斧或长槊,驱赶弹压胆敢凑上来的贱民,身着华丽号衣的侍从们趾高气昂地驱使着仆役,为看台的地板铺上花瓣,橙花香水、玫瑰香水、百合香水从精雕细镂的银瓶子里汩汩流出,仿佛不要钱的井水一般抛洒到了地毯上。看台中,每隔两个座位,便悬挂着一只卡提斯式的香炉,乳香和檀木的烟气被熏蒸出来,徐徐袅袅地在空气中萦回缭绕,而此时,看台里面的座位,却几乎还是空的。
在南北两面贵族们的看台和比武场的木栏之间,是一片狭长的空地,供前来观赛的富裕市民以及比百姓们略高一级的士绅们使用,想要进入这片区域,须得向负责看守比武场的士兵支付一大笔贿赂,付不起钱的穷人只能远远地蜷缩在草场周围的斜坡上,这里距离比赛场较远,只能勉勉强强望见晃动的人影。
随着太阳的上升,人群越来越密,这时候,开场前的圣迹剧已经演过了,场地上只剩下了一些吞剑的、喷火的、翻筋斗的,这些常驻在圣殿广场上的杂耍艺人仍然在卖力地表演着拿手的工夫,然而,对于这些早已司空见惯的把戏,安菲特里忒的居民们显然不愿惠赐一顾,观众席里喝彩声寥寥无几。
贵族们的看台逐渐坐满了,看台下面的空场上挤着上千张形形色色的面孔,士绅庶众纷纷穿上了他们最华丽的礼服,金银珠宝的璀璨和丝绸锦缎的绚烂簇拥在一起,形成了一片斑斓陆离的色彩。
平民阶级的观众中,有些人从一大早就开始等待开场,清晨凛冽的空气让妇女们围上了披肩,使男人们披上了大氅。此时,金乌高悬,暑气逐渐从大地上升腾起来,贵族们解开了披风,只穿着紧身的布里奥①,而看台下面的平民则大多扔下了羊毛外套,只留下了一套贴身的贯头衣。妇女们,出于体统的考虑,就没有多少选择了,她们穿着长衫,套着胸衣,外面还罩着长及脚面的束腰长裙和白围裙,有些朝晚做祷告的规矩女人还在心口笼上了一层薄纱,生怕她们胸脯前那两片神圣的皮肉给人瞅了去,败坏了她们为了灵魂的得救而苦心积攒的修行。妇女之中陆陆续续有人因为捱不住暑热而晕倒,如此“圣洁庄重”的礼服,层层叠叠地包裹着一众来自贵族社会以及布尔乔亚阶级的太太小姐们。这也是迦迪纳公国和路西斯王国风气迥异的地方,同样地处于气候炎热的里德地区,路西斯的妇女则素来毫不吝于袒露她们娇嫩的肌肤和优美的身段,她们那些放浪大胆的装束,总能让公国的小姐太太们瞥上一眼就羞红了脸,继而低下头去开始呶呶不休地念起拯救灵魂的经文。
人潮如同汛期的维纳斯河水一般,每时每刻都在上涨,平民观众席越挤越满,入场的打点费从清早的两枚银币涨到了两枚金皮阿斯特,即便如此,卫兵仍然在不断地把人塞进来,毋庸置疑,大把的贿赂一定流入了这群贪婪的掌门官口袋里,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幸好圣彼得并未尊奉此种金犊哲学②来看守天堂的大门,否则宁静的永福世界定然比地狱的热锅更加人满为患。
嘈杂的人群挤靠在一起,相互之间拉拉扯扯、比肩叠迹,有的人袖子被扯坏了,有人的帽子不翼而飞,有人被踩掉了木头套鞋、有人遗失了钱袋,比武迟迟不开场,观众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加之天气闷热,人们手臂上的汗液粘腻成一片,女性们头发上的鲜花早已凋萎,掉了不少在地上,一大早用发粉做得好好的发髻子塌下来,挂在耳朵边上,看上去滑稽好笑,头发根上的汗珠子被熏蒸出一层水汽,氤氲在脑袋顶上。席间,汗水、体臭、熏衣香、扑发粉、麝香胰子,种种五花八门的味道掺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难以形容的气味。
长久的等待、难捱的酷暑、呼噪的人声、刺鼻的异味,所有的这些都让人感到浑身不自在,烦躁的情绪开始在人群中蔓延。老百姓们不敢抱怨姗姗来迟的王亲国戚,于是只能把怒火消磨在彼此身上,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冒犯,譬如,某某被别人撞了一下,亦或者,某某被人碰掉了帽子,都会令人暴跳如雷,继而大动干戈。观众席间不时地爆发出争吵和谩骂,迦迪纳大公的近卫军团负责维持秩序,他们骑着高头大马在会场上巡逻,时不时地用战斧威吓一番,迫使吵嚷不休的平民保持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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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布里奥:欧洲中世纪早期所盛行的一种长袍。
②金犊哲学:现喻指拜金主义,金犊之典故出自圣经旧约。
*关于马上比武大会的场地及以下章节中的比武规则描述等内容,史料参考自《图说骑士世界》,以及《中世纪生活史》等。
第一百五十二章
在一片雀喧鸠聚的吵闹声之中,突然爆发出了一阵怒吼,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身穿锦缎罩衫,披着一件镶毛边的皮袍子,领口和袖口秀珍精美的花纹,头顶歪戴着一顶时下流行的宽边软帽,帽子边上装饰着一丛丛的白鹳羽毛,打眼望上去,好似头等出殡队的马头①一般。男人衣着华贵,却不曾佩戴任何金饰,这说明了他出身于富裕的市民阶级。在当时,穿金戴银是贵族老爷的特权,即使是再没落的世家子弟,也至少会保有一两件金饰,或者扎上一条镀金的腰带,来彰显自己高贵的血统,至于平民,纵使他们富可敌国,也无法享受在自己的外套上,哪怕镶上一颗金珠子的尊荣。于是,巨商富贾们为了展示其在社会的金字塔上爬到了哪一层位置,便只能变本加厉地在穿戴的叠床架屋上下苦工,这幅穿扮,显然阔气到家了,但却丝毫谈不上雅致得体。
“你这狗崽子!妓女和魔鬼野合生出来的种!像头臭烘烘的格尔拉一样到处乱挤,竟然撞到了一位体面太太的身上!是谁允许你们这些肮脏下贱的玩意儿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出来的!”
男人这番谩骂针对的是一个幼小的男孩,孩子本来抱着一包坚果,在人群中钻来挤去,想要凑近比武场,却不料脚下一滑,撞到了一位太太臃肿的肚皮上。现在坚果撒了满地,男孩被吓愣了,正呆瞪瞪地站在原地。这个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神恩圣迹剧团的小演员埃德加,演出刚刚结束不久,他脸上的油彩还没有完全洗去。
男人为自己的妻子受到冒犯而大动肝火,他冲过去,想要抓住那个男孩。
这个时候,人群之中伸出一只手来,一把捞起埃德加,把孩子抱在了怀里。
本来,在圣迹剧演过之后,大部分的小演员都被蒂爱纳带了回去,他们明天晚上就要和艾汀分道扬镳了,旅馆里还有不少行礼需要收拾,但是,孩子中最小的两个还没有见识过如此盛大的庆典,埃德加和兰斯被比武场豪奢的气派慑住了,哭闹着,非要跟着艾汀,红发青年对儿童一向心软,他拗不过孩子们的哀求,只得把他们带在了身旁。在半刻钟以前,艾汀给两个孩子各买了一包坚果,正在他和卖水果的小贩讨价还价的时候,埃德加却趁他一晃神的当口跑远了。
艾汀抱着兰斯,背着鲁特琴,怀里揣着几个橙子,在人群里跌跌冲冲,到处寻找孩子的踪迹,直至他听到那阵怒骂,才瞥见了埃德加的身影。他艰难地拨开人群,终于在千钧一发之际,拽住孩子,抱在了怀里。
男人气势汹汹地冲出去,本想揪住那个惹人厌的野孩儿,教训一番,然而中途发生了这场变故,导致他手下失了准头,脚底一时没刹住,五体投地地摔在了地上,闹了个洋相。他气急败坏地爬起来,看到一名红发青年正气喘吁吁地抱着两个男孩,从那张涂着斑斑驳驳的化妆油彩的面孔上,男人认出了对方正是在刚刚的那场圣迹剧表演当中,致开场白的戏子。
这一下,男人的愤怒就像被点着了引线的火药桶一般,肆无忌惮地爆发了出来,他的嘴里吐出了一连串的怒骂。两个孩子被吓坏了,紧紧挽着艾汀的胳膊,把脑袋扎在红发青年宽阔的胸口上,在他们的眼中,这位大朋友就像天上的神道,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总能给他们万全的庇护。
如果是平日,以艾汀那辛辣的性子,一定会丢出几句刻薄的俏皮话,让男人当场闹个没脸、下不来台;即便对方诉诸暴力,以路西斯王那半吊子的武艺,应付几个平民和士兵还是绰绰有余的。但是此时,他不愿意在比武大会开场以前横生枝节,惹来卫兵的注意,虽然他们也是正正当当地付了钱,才得以进入观众席的,但是如果这场争吵闹得不可开交的话,毫无疑问,在富裕的安菲特里忒市民和几个流浪戏子之间,卫兵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把这几名来路不明的江湖艺人扔出比武场。
于是,向来高高在上的路西斯王只能保持沉默,甚至陪上笑脸、连声道歉,听凭别人对他的肆意侮辱,以求息事宁人。然而,他的委曲求全和隐忍退让非但没有平息对方的激愤,反而更加激起了男人嚣张的气焰。他喋喋不休地叫骂着,甚至于,连旁边一些不相干的观众们,也加入了宣泄怒火的行列。
这里,不妨说明一下,在两千年前的那个时代,除了奴隶阶级以外,再没有哪个群体会像流浪艺人这样,遭受着一般民众们持续不断的鄙夷和歧视。诚然,人们欢迎他们的造访,但是这种欢迎大体上可以等同于欢迎一只会做怪相的猴子到他们的城镇中来给人逗乐,贵族们有时候也会把戏子请到他们的客厅里来表演,他们用脚尖踹踹低贱的艺人,傲慢地说道:“来吧!戏子们,说几句俏皮话让我们笑笑!”,但是笑过了之后,这些穷困潦倒的贱民最好麻利地缩回自己阴暗的窝里,别再让人瞅见。一群戏子登堂入室,甚至毫无自知之明地妄图在正经人的席位上占据一块立锥之地,那岂不是大逆不道、颠倒伦常吗?更何况这群戏子还要再青天白日之下惹是生非,甚至和勤劳规矩的市民一争短长,那更加是岂有此理!
以普遍的人性来讲,一般人总要在某些地方感觉到自己的优越性,王族高于贵族,贵族高于平民,而低贱到泥泞里的奴隶们又是王族的专属物品,一般民众无缘得见,于是,平民便只得踩压那些随处可见的流浪艺人。这个道理即使是放到现在,也并不过时,区别不过是,在以前,出身和血统造就了社会地位的差异,而现在,金钱取代了爵衔,成了最高信条,拜金主义造就了新的宪章,谁缺乏金钱或权力,他就要被人唾弃,不幸者只好孤独地躲藏起来,免得出来丢人现眼、扰人视听。
总而言之,在那时,个人如果胆敢越雷池一步,那么,他所撞到的,无疑会是社会阶级的无形墙壁。辱骂、奚落、殴打,冰冷的眼神、坚硬的人心,人们就是这样来报答那些给他们取乐的流浪者的。
平民们遭够了贵族的冷眼,于是,他们也学会了用同样粗暴的方式来对待那些比他们不幸的人。在比武场的观众席上,人们看到那名红发青年抱着两个瑟瑟发抖的孩子,不声不响地忍受着羞辱,一味退让,这非但没有引起丝毫同情心,反而让他们吵得更凶了。
“滚出去!这里没有给你们的地方!”一个年轻人喊道。
“这群魔鬼的信徒!我听说他们在月圆的夜晚举行邪恶的祭典,烧死六神教徒的孩子!”这一位戴着裹头巾,扎着绑腿,显然是来自乡下,并且听信了一些捕风捉影的愚昧传言。
“更别提他们之中曾经还有一个邪术师!”
“据说那个人能治好星之病?”一个有些书呆子气的青年打了个岔。
“呸!只有六神的圣女才能医好星之病,那一定是个假先知!”一名壮汉一边往地上啐了一口,一边怒吼。
“这些戏子都是假先知的仆人,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和死骇为伍!”另一个人附和道。
“啊!这群淫盗鬼!他们成天在圣殿广场卖唱,圣迹剧也就罢了,偏生他们还演一些不堪入目的通俗笑剧,尽说些‘洞’啊、‘杵’啊,一类的混话,来坏人德行!照我说,应该把他们绑在耻辱柱上,渴死、饿死!”一位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看上去格外规矩的太太嚷道。她花信年华的女儿给那名气度不凡的红发青年迷得移不开眼,神恩剧团的表演,几乎场场不漏,十七岁的女孩子整日介去那污秽下流的场合,甚至比去望弥撒还要去得勤。这一下可惹怒了她规行矩步的母亲。毋庸置疑,这个虔婆久已怨恨这群戏子,甚至到了咬牙切齿的境地,此时,她终于找到了申冤报仇的机会。
“把他们扔出去!”人们七嘴八舌地喊道。
各式各样的咒骂,如同拉霸狄奥火山喷发时炸出的石块,铺天盖地地倾盆而下。天气的炎热,比武的延宕,早已在民众的心中点燃了一炉怒火,观赛席上本来已经足够拥挤了,偏偏这三个贱民还要来撩是生非,于是,各种无理取闹、荒唐可笑的指控都成为了骚乱的借端,人们争先恐后地,以最大限度的憎恶来刁难这些流浪艺人,发泄自己的不满。
在一片谩骂声中,红发青年的嘴边始终挂着一抹嘲弄的微笑。固然,在曾经的修道院中,他品尝过自视甚高的王公贵族对人的轻蔑,但是,即令是基尔加斯的狂躁暴戾,多少也讲究个章程;而人世间的这番奇景,是他原先坐在阿卡迪亚宫至高无上的王座上的时候,从来未曾有缘得见的,目睹着眼前的景象,他先是感到讽刺,然而,只要一想到掩盖在这些凶横蛮强的审判者皮肉底下的,名为道德、名为偏见、名为蒙昧、名为贫乏、名为人性的隐秘驱动力,他又感到了一股悲凉的怜悯。
这算是什么呢?这场狂欢不过是人世的缩影,并且是洗去了一切礼仪的粉饰,从而袒露出的更坦率、更真切的面目。
一队卫兵已经注意到了角落里的骚乱,艾汀抱着抽抽噎噎的两个孩子,转过身去,作势要走,企图躲开公众的咒骂,然而,几个强壮有力的家仆却在他的面前围成了一堵人墙,挡住了去路。
“这位演员先生,我想我必须通知你,你的在场已经弄得所有人都浑身不自在,你和这两个野孩子,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这种体面的场合中。我相信你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一定肯为了公众的利益牺牲自己观赛的权利。现在,我们在这里礼貌地劝告你,然而,如果你执迷不悟的话,我们就只能使用暴力让你退场了。”一名看起来比那些气势汹汹的平民更加体面的青年说道。
年轻人穿着修院学生的外袍,也许是绅士家庭中被寄予了厚望,送到修道院中学习七艺的子弟。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说出这番话时,他使用的是索尔海姆语,年轻人客客气气的声调之中暗含着轻蔑,看他那副沾沾自喜的腔派,似乎是在为自己较之这群只知道用里德土话狂叫的市民高出一等而感到志得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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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头等出殡队的马头:旧时欧洲传统,殡葬馆办理丧事,仪式分几等规格,头等出殡队伍要在马头上插很多羽毛来炫耀排场。
第一百五十三章
在羞辱完了面前的戏子之后,年轻人好整以暇地插着手,等待着红发青年露出一副不明所以的蠢相,来向他请教,这无疑会是对他的虚荣心的又一次抚慰。
绅士这个阶层夹在贵族和平民之间,他们就像是寓言中的那只蝙蝠一样,市民认为他们是贵族,而贵族们则认为他们是平民。通常来讲,绅士是不愿意去掺和市民的争斗的,为了解释这个年轻人为何会对艾汀做出如此露骨的刁难,也许我们还要先花些篇幅,简单地表表他的来历:
刚刚说话的这位年轻人出身于安菲特里忒城一户殷实的绅士家庭,因着其母族的关系,能够得到一个贵族家庭的接待。他所代表的家族虽然够不上贵族的标准,但是在本地也算得上是头一等的名门望族,他们与贵族素有来往,以前出过好几任穿袍法官,或是包税人一类的人物,历史上,这家的女儿时常嫁给贵族做填房或者侧室。在安菲特里忒城,再没有哪一个绅士家族比他们更加接近贵族的了。
适才,那部圣迹剧开演的时候,这个年轻人正坐在贵族的看台上,陪着自己的远房表妹,亦即一位准男爵的幺女说话。他还有几个月就要结束寄读生的生涯,从修院学校毕业了,其父母预先为他买下了一个预审法院推事的职位,光明的前途和用之不竭的财富使得年轻人自认高人一等,他现在唯一的愿望便是娶一个贵族出身的妻子,来为家族的门楣添上一面盾徽。并且,这个想望也很快就要付诸实现了。
在当时,一位贵族为了维持排场,每个月都需要花费不少金钱,拉拉杂杂合计下来便是一笔可观的开销。贵族们不事生产,有些人甚至将经商视作低贱的行当,而那些不幸只拥有一块贫瘠的采邑的下级贵族们,为了保持体面,便开始大举借贷。那时,一位骑士可能穿金戴银,拥有二十几名仆人、几套战铠、十几匹良种马,然而兜里却穷得一文不名。实际上,那位和这个年轻人沾亲带故的准男爵也处于差不多的困境之下,这个贵族家庭表面上风光无限,而他们的财政却早已捉襟见肘,幸而在他们把自己的祖产吃光之前,一位富绅远亲代自己的独养儿子向他们的幺女提了亲,才让准男爵大人抽屉里躺着的那几沓即将到期却无力偿付的票据有了着落。
未来的法庭推事和准男爵小姐之间的婚约早已十拿九稳,在这一天,他得到了在岳家的看台上观看比武的殊荣,纵然他的未婚妻其貌不扬,但是,在那时候,一位贵族少女尽管也许有卖鱼婆的嗓门、大兵的粗手巨足,或是胖成了佃农老婆的模样,这些缺陷也仍然无法贬损其血统的高贵。再说了,结婚五年之后,哪个男人还会管他的太太面颊生不生麻子,下巴有没有赘肉?青春易逝,美貌是暂时的,而丑陋却禁得起岁月的考验。即使是一百个千娇百媚的平民少女,也无法给未婚夫的家纹添上一面盾徽。这么一想,法庭推事立马觉得自己的未婚妻简直百里挑一,就连那被太阳晒得鲜红的皮色也显得愈发娇艳了起来。
就在年轻人盯着远房表妹面颊上像桃子皮一样的细细的绒毛心醉神往的时候,他听到自己的未婚妻说道:“六神在上!他的索尔海姆语可说得真地道!这个年轻人生得多么英俊!看,那双有模有样的手和那双漂亮的脚,我敢打赌,他一定是一位隐姓埋名的落难贵族!”
年轻人循着未婚妻的视线望过去,这才看见了正在念开场白的红发青年。
即使脸上抹了厚厚的油彩,然而从那轮廓分明的五官、优美挺拔的钩鼻子、熠熠生辉的棕色眼睛、潇洒的举止、颀长的四肢、高挑健壮的身材上,仍然能够看出来,这一定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男人。红发青年身上所有的特征,归结为一句俗话,就是“贵族自有贵族样”。这些标志放在人的身上,就像某些身体结构特点放在马的身上一样,都是良种的证明。也许现代人已经很难理解了,在过去,贵族阶级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很少屈尊降贵和平民通婚,几百代的封闭式家族树所造就的血统的纯洁,使得一些固有特征得以在他们身上保留了下来,在某些极端境况下,甚至发展为了遗传病,对于那些诸如血友病、卟啉病、扇风耳、兜齿之类的缺陷,贵族们不以为然,反而视作血统纯净、高贵的象征,这一切在今人看来也许滑稽可笑,但是在两千年前,却是自然而然的。
未来的法庭推事咬了咬嘴唇,死死地盯着舞台,在开场白结束之后,小演员们粉墨登场了。
在这场圣迹剧表演中,由于贵族观众的到场,无论是开场白,还是戏文,使用的都是地地道道的上等人的语言,亦即索尔海姆语。准确来讲,这群戏子们不止是在运用这门古奥艰涩的语言,他们甚至将那些言词、韵脚、典故和譬喻摆弄得很漂亮。戏文凝练而妙趣横生,情节紧凑而起伏跌宕,尽管小演员们念起台词来还透着一股初学乍练的生涩,但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那位红发青年将开场白的寥寥几句话讲得生动、深刻而富于艺术趣味。优美的词句如同江河一般,裹挟着纷繁的思想、绝妙的玩笑、精辟的见解倾泻而下。这种风雅、机敏的言谈,即令在贵族社会中最上等的宴会里,也算是难能得见的罕物。在那些盛大的饮宴中,宾客熙来攘往,犹如过江之鲫,能有几个出得风头!每个人都想赢得众人的关注,来博得王亲国戚们的好感,结果就是,人人都在海阔天空的大吹大擂、喋喋不休,实际上,他们却如同那只披上孔雀毛的松鸡,说的俱是一些剽窃来的佳词妙句,或是刷了层时髦油彩的老生常谈。实际上,无论在任何地方,真知灼见总是少有的,它们就像是河底的金沙,只有仔细地发掘,才能从浊水一般言之无物的俏皮话里,把它们打捞上来。
“哼!就连猴子偶尔也会学个人样,我看他就像那只模仿老鹰的乌鸦①。”在演出的间隙,年轻人对他的未婚妻说道。
“不见得吧?你看他的语言那么纯正。”准男爵小姐反驳道。
“记诵文章又有何难?那些每个礼拜都去望弥撒的善男信女里,有多少人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却仍然能够依样画葫芦,把经文念得不差毫厘。依我看,这整篇戏文一定是人家写好了,逐字逐句地教给他们念的。”
年轻人不以为然地发表着他的长篇大论,但是他的未婚妻却显然没有耐心听下去了。
“好了、好了,您吵着我看戏了!”
女友的埋怨让未来的法庭推事闭上了嘴,然而,这个年轻人是个怀恨记仇的人,在他的心中,报复的热情虽然掩盖在平静的表象之下,却永远不会熄灭。在他的未婚妻身边,他时常能够感觉到潜藏在贵族腔派之下的鄙夷,他知道他的两个妻舅在背地里戏称他为“金元男爵”,每当他站在这些高傲的亲族面前,他总能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市民出身和渺小地位。
然而,一个戏子,一个比奴隶高贵不了多少的玩意儿,居然得到了贵族小姐的垂青,不止他的未婚妻,在演出谢幕的时候,他观察到,不下十个宫廷命妇,避开陪媪的目光,将金币或者宝石戒指一类的东西包在香帕里,朝那个红发青年丢了过去,并且,那些贵族老爷们也因为赏识这个戏子的才学,恩赐了不少银钱。
小演员们满场奔跑,拾起了大部分的赏钱。
红发青年则不疾不徐地捡起了来自那些贵妇们的赠品,他用饱含笑意的眼神扫过看台,在曾经的路西斯宫廷宴会上,这样意味深长的一瞥,每每总能讨得爱神的赏识,教一班贵妇心荡神驰,继而,他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宝物递到嘴唇边,微笑着,落下亲吻,随后鞠躬还礼。红发青年行礼时的那股优雅的气度谁也及不上,这副可与弗洛拉斯②媲美的潇洒模样是他在西岱岛神殿③中制胜的法宝,并且,在那堪称完美的礼仪之中,却丝毫没有平民见到贵族时惯有的那种巴结奉承的姿态,反而多了一些不拘于世俗的洒脱,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那是独属于宫廷社会的风雅味道。
瞅见这一幕,有几位贵妇人脸上泛起了激动不安的红潮,笼在薄纱里的雪白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她们抚着胸口,纷纷做出一副酷热难捱的样子,装模作样地摇起扇子来。至于说引起这群妇女的集体症状的,究竟是溽暑,还是红发青年的调情,旁人就不甚了了了。
“看他行礼行得多漂亮!父亲,我跟您说,他一定是个落难贵族!”这个时候,准男爵小姐已经懒得去搭理那位醋性大发的未婚夫,她转过头,对自己的父亲大肆赞叹道。
对于这一切,未来的法院推事看在眼里,憎恨的妒火添上了一把薪柴,眼见着越烧越旺了。
就在妒忌噬咬着他的心灵的当口,平民观众席里爆发出了一阵喧哗,他看到了报仇雪恨的时机。
一个戏子怎么会拥有这样的学识气度呢?毋庸置疑,那口纯正的索尔海姆语定然是鹦鹉学舌。在这位新近出产的奥赛罗的眼里,红发青年那些耀眼的才具都不过是剽窃而来的雕虫小技,他要拆穿这个下等人的真面目。
于是,年轻人借故离开了看台,带着几名健壮的家丁,阻住了红发青年的去路。
模仿是一座危桥,蟊贼难校江洋盗④,偷来的才智总是禁不起考教,难免一戳就破。未来的法院推事说出了那几句让人难堪的话,随后,他挂着一幅炫耀的神色,洋洋得意地等待着红发青年露出马脚。他要把这个戏子大出其丑的蠢相拿到贵族们的客厅里去,作为谈资,让人取笑。
岂料,在沉默了片刻之后,红发青年却笑了出来,随后,他仗着自己五尺七寸的身高——这种远超当世人的高度时常在剑拔弩张的场合中赋予他优势,使他能够傲视对手——他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年轻绅士,问道:“先生,恕我冒昧,您在哪里学的修辞?”
红发青年不像其他的演员那样,拥有泰坦巨神般的音量,他的声音是压低了的男中音,沙哑而又醇厚,轻声慢气的语调中透着一股轻佻,十分动听。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用的仍然是纯粹的索尔海姆语。
法院推事似乎是被那副目下无尘的气派震慑住了,继而,不自觉地答复了对手的问题。
在听到回答之后,红发青年露出了一个嘲弄的冷笑,用揶揄的腔调说道:“您的索尔海姆语已经勉强及格了,接下来,请您去学习一下礼仪吧,这无疑会帮助您成为一位像样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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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模仿老鹰的乌鸦:典故出自《拉封丹寓言》,一只乌鸦模仿老鹰去捉羊,不自量力,自食恶果。
②弗洛拉斯:指英国小说家理查逊的小说《克拉丽莎·哈洛》中的一名花花公子。
③西岱岛神殿:传说西岱岛为阿芙洛狄特居住的岛屿,指代爱情和享乐的温柔乡。
④引用自《拉封丹寓言》,有改动。
第一百五十四章
艾汀的奚落彻底激怒了那名年轻绅士。路西斯王看见对手气得浑身发抖,面孔上显出明显的恼火神色,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尽管那名出言不逊的挑衅者如此愤怒和失态,但是,在一番搜肠刮肚之下,他却找不出合适的词句来反驳眼前的戏子。艾汀见到这幕场景,禁不住感到极为好笑,并且他也毫不客气地笑了出来。
年轻人装腔作势的侮辱和嘲弄并没产生他所预期的效果,反倒让自己闹了个没脸,于是,在盛怒之下嗫嚅了片刻以后,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詈骂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
在怒火的冲击之下,他不再讲究遣词造句,而是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所有污言秽语加诸于面前的三个贱民的身上,由于不需要顾及对方的身份,其言辞之粗俗简直骇人听闻。
见到这番阵势,周围的市民们相继躲了开去,这场激烈的争执已然引来了士兵的注意,他们出于明哲保身,便认为自己最好不要掺和,以免在比武大会开场以前,就落得个被扔出去的结果。
“你必须向我下跪道歉!”在一大通发泄之后,年轻人怒不可遏地嚷道,“不然的话,我发誓,只要你胆敢恬不知耻地继续留在这座城市里,我就会不择手段的进行报复!”
艾汀后退了一步,挂着一脸嘲弄的冷笑,用镇定的语气说道:“噢!先生,用卑鄙的谋害来恫吓人,这可不是一位绅士该有的作为!我踏遍了半个东大陆,虽然不敢夸口说自己经多见广,但是我至少敢打包票,像阁下这样‘高尚的’礼节气度,鄙人确实还是头一回得见。在几百年之前,豪族之间私斗横行,在那个时候,好勇斗狠的凶横习气或许还有市场,而现如今,野蛮的风气早已得到了约束,您这个调门在当今的上层社会中,可不怎么吃香了。给您个好心的忠告,阁下这种横蛮的态度可不利于您结交女人。”
“你这个目中无人的杂种!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打哪儿冒出来的,但是不管你是谁,你都要为刚才的这些话受到教训!”怒火中烧的世家子弟用凶狠的目光咄咄逼视着红发青年,从齿缝里挤出了这几句话,“用不着士兵的帮忙,我现在就能把你们扔出去!你们施行巫术是确凿无疑的!我要向教会和官衙举发你们,让人把你们关进苦役监!现在开始,请你向神明祈祷吧,只有奇迹才能拯救你们的小命!”
“先生,在我听来,您刚刚的这番话实在是有些刺耳,因此我不得不请您收回那些威胁,并且向这三位被您侮辱了的先生道歉。”
就在那几名健壮的家仆围上来,并且想要抓住红发青年的肩膀的时候,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在这个被势不两立的双方搅得剑拔弩张的舞台上。他从观众席的后面挤进来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和耳朵都被一触即发的暴力冲突吸引住了,以至于这么一位本该格外引人注目的不速之客,却几乎没有被人看见。陌生人一把揪住那几名高大的跟班,像丢开一根羽毛那样,轻而易举地接连把他们扔出了观众席。平民们纷纷矮下身子,害怕这些人形梭镖落在自己脑袋上,几个粗壮的仆人一边嚎叫着,一边从观众的头顶上飞掠过去,直直地落在了二十几尺以外的草地上。这些男人满地翻滚,哀嚎不休,也许是跌断了几根骨头。
来客很高大,身长差不多有六尺,穿着一身漆黑的战铠,脸上覆着铅灰色的面甲,两绺银色的长发垂下来,落在胸前,显然,他是一名前来参加马上比武大会的骑士。
在当时,“骑士”这一头衔代表着其持有人是“君主的武装效力者”,贵族不一定都是骑士,只有希望在军事领域有所建树,并且拥有足够的财力以备齐武器、防具、马匹等必要装备,并且足以承担其军事责任的人才能够享有这个荣誉称号。除非王族亲自破例授予其头衔,否则,在那时候,想要成为一名骑士,受封人就必须证明其族谱中出过骑士,或者其四代亲属之内曾经得到过骑士封地,故而,从家族渊源上来讲,无论是大贵族,还是小贵族,骑士至少应当是贵族的一份子。
尽管单就这个封号而言,骑士阶层只在贵族社会的高塔中占据末位,但是血统早已在他们和平民之间划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这位骑士的战铠上刻着他的纹章——就像当时大部分的贵族家纹一样,徽章采用了盾形,上面有三道斜向的条纹,远望上去,犹如野兽的爪痕,上面有些犬牙交错的尖角,红白相间。对于这面盾徽,纵使是对爵徽学了如指掌,可将哥达年鉴倒背如流的路西斯王,也不敢夸下海口说他认识。
陌生的骑士继续说道:“虽说我是个异乡人,不大懂得迦迪纳公国的风俗,但是,就像这位被侮辱了的先生所说的,您这样盛气凌人的态度显然不适合被用于对待一位自由民。既然您说‘只有奇迹才能够拯救他们’,那么,从现在开始,我的名字就叫做‘奇迹’了,作为一名由于发过愿,而不得不隐姓埋名的人而言,您倒是给我解决了一个麻烦的问题,喂,警卫督查先生,”他转向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一名身穿近卫军队官服色的男人说道,“麻烦您转告典礼官,请他把我的名号登记为‘奇迹缔造者’,这样行得通吧?”
警卫督查躬身一礼,表示骑士的安排完全符合规定。在那个时代,由于骑士精神的盛行,很多游侠们或者是出于宗教方面的誓愿,或者是出于与某位贵妇人的约定,或者是出于家族的传统,亦或者只是出于自己的一些匪夷所思的奇想,这类人在功成名就之前,是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这种情况并不鲜见,于是,在类似于马上比武大会这样的竞赛活动中,只要那些隐姓埋名者能够提供由贵族领主开具的关于其地位的合法证明,那么对于他们的真面目,人们虽然会做出种种猜测,但是也并不会强行寻根究底。
骑士,亦即,一位贵族,显然是一名需要被谨慎对待的对象,于是,不可一世的年轻人收起了跋扈的态度,忍住怒火,恭敬地说道:“大人,我们只是想要把这几个低贱的流民赶出去,您看,他已经闹得我们所有人都不自在了。”说着,他张开了手臂,向四周指了指。
然而,这个时候,那些见风使舵的市民们早已决心从争吵中及时脱身,他们不露声色地装作向别处观望,眼睛紧盯着空无一人的比武场,就好像是在那木栏之中的空旷草地上,真的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一样。甚至就连最开始挑起争端的那名商人,也慌忙装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躲进了人群里。但是,尽管所有人的脸上挂着漠不关心的神色,实际上,此时,这片观众席上的平民,无论是在打毛线活儿的妇女,还是在聊天的男人,都不由自主地停下了各自的活动,他们屏息凝神,调用全部的神经关注着这场争吵,看别人出丑最能满足人们的嗜欲。
危机过去之后,红发青年爱嘲弄人的性情再次占了上风,他举目四顾,随后,耸了耸肩,冷笑着说:“所有人吗?可是就我所见,因为我们的到场而感到不愉快的只有您而已。您看其他的诸位先生们,我们的到场甚至不能烦劳他们转动一下眼球,在这方面,我不得不说,作为公国的首府,安菲特里忒的市民确实展现了只有那些通都大邑的人民才能练就的风范,他们很明智,不愿意浪费时间在不值得瞩目的小人物上。要知道,在那些小城镇里,流浪艺人常常被当作什么珍禽异兽一样围着看,这种过于热情的欢迎常常会吓坏我这几个可爱的孩子,对于各位冷静的先生女士们,鄙人聊表谢忱!”说着,他用一种浮夸而不失风雅的姿势,向那些冷眼旁观的布尔乔亚们鞠了一躬,接住,他转向挑衅者,继续说道,“而至于您,这位口出狂言的先生,要知道,只有旧索尔海姆帝国的皇帝才敢吹嘘说自己能够代表万民的意志。没想到一名安菲特里忒城的本地绅士居然如此雄心勃勃,敢于僭替君主,替所有人拿主意。”
“口无遮拦的臭杂种!你这个……”年轻人反击道,由于恼羞成怒,再加上对那名多管闲事的骑士有所忌惮,他一时之间支支吾吾地,直到憋得满脸通红,浑身打颤,也没能找到得体的词句。
“我知道您要说什么,无非就是那些老一套的污言秽语,什么狗、贱种、猪猡,说实话,这些毫无新意的玩意儿您已经翻来覆去地讲了四、五遍,早就折磨得我耳朵生茧了。”艾汀截住了话头,他撇了撇嘴,带着三分傲慢,七分促狭,这个小动作是他自幼的习惯,路西斯王的这一表情在宫廷之中很出名,所有人都知道,每当艾汀·路西斯·切拉姆撇嘴的时候,就定然有某些倒霉蛋要遭到无情的奚落了。果不其然,他继续说道,“您随便骂吧,您尽可以叫嚷一天,至于我嘛,很遗憾,我要就此失陪了,毕竟,对于那些狺狺狂吠的猘犬,并不是任何人都有耐心俯听,恐怕只有博物学家,才舍得花费这个闲工夫去研究畜生的语言。”
红发青年的这一通冷嘲热讽引来了平民们的一阵哄笑,他们早就对那名飞扬跋扈的世家子弟感到不满,虽然这几名戏子也同样惹人讨厌,但是两相比较之下,多亏了那位年轻绅士的衬托,此时,观众们反而觉得这个能言善辩的流民倒显得更加可堪忍受一点。
听着周围轰鸣的嘈杂声,憎恨的狂涛怒浪击垮了理性的防波堤,年轻绅士咆哮了一声,不顾一切地向艾汀冲来,然而,红发青年却没有坐以待毙的打算,他一闪身,拖着两个孩子,躲到了那位陌生骑士的身后。
这只是一瞬间发生的事,即使是背着笨重的鲁特琴,拉着两个碍手碍脚的孩子,路西斯王逃命的时候所展示出来的机灵和敏捷,仍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年轻人使尽全力的一击砸在骑士坚硬的面甲上,遭受袭击的人挺立着,冈峦一般的身躯岿然不动,而进攻者却仰面栽倒在了地上,他满手鲜血,一边哀嚎,一边在地上翻滚。
即在此时,那位莫名其妙地被当作挡箭牌的骑士先生才骤然发现自己被利用了。他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面甲,一面掸去灰尘,一面皱着眉,转向躲在他身后探头探脑地觑着对手的红发青年,疑惑地问道:“你干什么要躲?难道你不会武艺吗?”
听到这句问话,艾汀抬起头来,他看着陌生骑士的面孔,木在那里不动了。因为他发现,这名热心肠的贵族不是别人,正是两个月以前,他在被解送到雷贝列塔领的途中,于通往库提斯堡的大路上所见过的那位骑士!艾汀记得他解救过两名路西斯平民,马格努斯在生前的最后一晚似乎在床上提到过他的名字,说实话,路西斯王早就把这个人忘到九霄云外了,此时,他冥思苦索,才终于想起了对方的姓名——卢修斯·德·拉维尔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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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节中关于骑士制度的介绍参考自《图说骑士世界》。
第一百五十五章
艾汀定了定神,尽管惊愕的余波尚且没有散去,他仍然挂上了那副玩世不恭的微笑,这张笑脸是他的招牌,也是他的面具,除非观察者具备像摩伊拉一样的鉴察人心的本事,否则谁也别想猜透路西斯王脑袋里到底在转着哪些歪主意。
“怎么?”艾汀耸了耸肩膀,佯装出一副一无所知的天真神色,反问道,“难道我应该会武艺吗?”
骑士清了清嗓子,不慌不忙地解释道:“抱歉!我讲得太性急了,我只是觉得你的语言很纯正,这幅体格也不像是从未修习过武艺的样子,所以我猜想,你的出身或许并不像表面上这样低微。而对于世家子弟,技击训练自然是一门基本课程。”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嗓音显得有些不自然。在和对方说话的时候,他不自觉地抛弃了那些繁缛的礼节,进而“你你我我”地称呼了起来,这种讲话方式在他来讲,是一种亲近的表示。
“那您可真是太抬举我了!”红发青年笑道,“我只是一介微不足道的流浪艺人,那些上等人的语言是和家乡的一位神甫学的,老人家心地仁善,见我记性好,进步又神速,就多教了一些。承您谬赞,愧不敢当,这份殊荣应当属于我的老师,所有的不得体之处则归咎于我。而至于所谓的武艺嘛,骑士老爷,您是个见闻广博的人,想必您也许见过一些人,体态像海格力斯一般魁梧,肌体像青铜铸造的雕像一样结实,但是他们却有着一颗纤细易感,厌恶争斗的心,可见,外貌也不总是能够代替灵魂说话的。”
“好吧,我就当你的话是真的吧。”骑士目不转睛地盯着红发青年,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随后,慢条斯理地再次把面甲戴了回去。
虽则艾汀的脸上挂着一副巴结讨好的神色,然而,那番夹杂着奉承的胡吣却没能驱散骑士心头的疑云。
听到这句回答,路西斯王并没有急于分辨,“他到底在怀疑什么呢?”艾汀暗忖道,他试着抬头望了一眼骑士,微微一笑,将这笑容作为对那句模棱两可的话的答复。同时,他的头脑飞速分析了起来,想要弄清楚自己遇上了什么样的对手。
两个月以前,他们在里德地区北部的官道上偶遇的时候,戈壁滩上艳阳高照,而角兽车的铸铁车厢里却是黑魆魆的,艾汀几乎可以确定,这名骑士什么也没瞅见,况且,那时候,他甚至没有直接和对方说过话,按照道理,他几乎完全不可能认出自己。那么,难道他是在什么地方露出了破绽吗?
艾汀确信,除了那一次以外,他和“拉维尔西”再没有碰过面。尽管他作为路西斯王太子时的画像早已流传到了各国宫廷中,但是以时下的绘画技法,他的肖像无不显得目光呆滞、面容诡异,艾汀向来认为那些严重失真的画像是对他英俊容貌的无耻诋毁,故而,他认为,即使对方见过王太子的肖像,也绝不可能在那张如同脑瘫患儿一样的脸和现在的路西斯王本人之间,找到一丝一毫的相似。
艾汀煞费苦心地把自己的记忆踏勘了一遍,他唯一能够想到的是,在他出逃的那天夜里,一位不速之客曾经造访过库提斯堡城主卧房的阳台。如果那名藏头露尾的客人正是眼前的这位骑士的话,那么,一切就可以解释了。路西斯王不无尴尬地想到,大概切拉姆家族中不大光彩的一幕早已被对方尽收眼底,然而,比起艾汀的脸面更加要紧的是,这个男人究竟知道多少?还有,这个东索尔海姆人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想到这里,艾汀迅速挂上了一副若无其事的神情,打算继续与对方周旋一阵子。
两个人扔下了那名不可一世的年轻绅士,任由其兀自在地上呻吟哀嚎,艾汀拽着惊魂未定的孩子们的小手,和骑士之间互相进行着试探性的对话,缓缓地向观众席边缘走去。
在闹明白“拉维尔西”的目的以前,艾汀决定盯紧这名骑士,但是现在,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为了他接下来的安排,他必须留在比武场上。现在观众席里的人越塞越满,一旦他离开这里半步,毋庸置疑,士兵就会枉顾他付过大笔贿金的事实,继而取消他观赛的权利。到那时,想要再进来,就不这么容易了。然而,与此同时,他也必须继续监视这名神秘的东索尔海姆军官,后者走在他的前面,在孔武有力的骑士面前,熙熙攘攘的人潮如同碰触到礁石的河水一般分成两汊,他们的前进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也许读者诸君们还记得,为了去迦迪纳的马上比武大会凑热闹,剑圣把自己的名号借给了他的乳兄弟卢修斯·德·拉维尔西,至于这位领主阁下,则顶着血色风暴骑士团重骑兵队长的名字开了小差。实际上,这名被艾汀认为是拉维尔西的骑士,正是在库提斯堡失去了踪影的剑圣,他带着红发青年,径直向比武场的南面走去,出了观众席,不远处就是属于骑士们的营地了。
在这个时候,营地上已经扎满了五彩缤纷的帐篷,每座帐篷的前面都飘着一面旗帜,上面绣着属于其所有者的家纹。艾汀的眼睛在这些大纛之间搜寻,他认出了几面路西斯贵族的旗帜,在这片营区里,也零星分布着一些属于阿尔斯特王国、特伦斯王国,以及迦迪纳公国的贵族们的营帐。最终,他的视线停留在了一座黑色的帐篷上,那座帐篷伫立在营区的南侧边缘,位于一片高地上,前面飘着一面黑色的三角旗,旗帜上的盾徽和“拉维尔西”战铠上的图案一模一样,帐篷的毛毡和绳索也是黑色的。在其他骑士们的营帐前,持盾者和男侍们正在擦拭盾牌,为即将开始的竞赛厉兵秣马。然而,那座黑色的帐篷前面却是一派门庭冷落的景象,看到这里,艾汀的嘴角边上露出了一抹微笑,一个念头浮现在了他的脑际。
“骑士先生,”艾汀叫住了剑圣,“适才光顾着东聊西扯,以至于我似乎忘了感谢您的襄助,刚刚多亏了您帮我解围。”他一面说着,一面郑重其事地弯下腰去,行了一礼。
“哦!您感谢我?这真是太好了!因为我刚好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插手这件事。”东索尔海姆人说道。
“怎么会呢?如果没有您,我真不知道今天的事情要如何收场。”
“可是,在我看来,即便没有我,您也能应付得挺好。”
魁梧健硕的东索尔海姆军官甚至比艾汀还要高出半头左右,他眯起眼睛,带着打量的神色睥睨着红发青年,锐利的眼神似乎穿透了后者的皮囊,搜索着对方的肺腑。
艾汀经受住了这道审视的目光,他抬起头,摆出一脸无懈可击的笑容,回答道:“就像我刚才说的,您太抬举我了。我只是一名漂泊不定的流浪戏子,而对方却是安菲特里忒城的世家子弟,我怎么敢去和这种有权有势的大人物硬碰硬呢?如果不是您的帮助,我不只要被赶出比武场,说不定还要吃官司。而所谓的审判,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这么说吧,您差不多是救了我的命。”
“您真是太客气了!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骑士大笑着,用潇洒的姿势摆了摆手。
“对您而言,也许是的,但是对我而言,您之于我,有救命之恩。”红发青年再次鞠了一躬,“故而,我冥思苦索之下,终于想到了为您效劳的办法。”
“虽然我并不贪图您的报答,但是却不妨听一听这个办法。”东索尔海姆人兴致盎然地盯着对方,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请问,那座挂着黑色旗帜的帐篷,大概就是您的营帐了吧?”艾汀指着营地的南侧,说道。
“没错。”
“恕我冒昧,我注意到了,那座帐篷的前面只有一面孤零零的盾牌,您也许是把您的扈从们丢在半路上了?”
那时,扈从是骑士们装点门面的工具之一,持盾者和男侍往往同样出身于名门望族,这些少年在儿童时期便被送到了有名望的骑士身边,接受循序渐进的训练和考验,年满14岁之后,他们便可以作为持盾者,伴随上级骑士远征,鞍前马后地为主人效力了。在当时,一位骑士只身前来参加马上比武大会,是一件相当不体面的事情。要么就是这位骑士本事拙劣,以至于无人问津;要么就是他道德败坏,令人不得不退避三舍。一言以蔽之,扈从的缺席往往会惹人诟病,有些无名小卒即令是花费大笔银钱,也要给自己雇上几名假男侍充充门面。
故而,艾汀的这句话,实则是给“拉维尔西”留了个台阶。他知道,这位东索尔海姆人武艺高明,心地仁慈,他没有带侍从,想必不过是为了保密起见。
“你猜对了,我的持盾者和跟班们在旅途中发了疟疾,所以我不得不把他们留在了路西斯的乡下。”骑士回答道,他们彼此都是聪明人,自然能够嗅出对方话里的底蕴。
“我为您的侍从错过了这场盛会而感到难过,愿六神保佑他们!”艾汀挂着一脸装出来的虔诚相,在自己的胸前划了个六芒星,他又说,“然而,正是他们的急病,给了我报恩的机会。我斗胆猜测,也许您正在为找不到可靠的跟班而为难吧?”
“我承认是这么回事儿。直到刚才,我都在为找不到人帮忙而苦恼。”
“那么,您不用发愁了,现在站在您面前的,就是您的跟班。如果您愿意的话,在马上比武大会结束以前,这两天之内,您可以随意使唤我。您看如何?”
“我非常乐意地接受!”骑士拍了拍艾汀的肩膀,他笑着,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这番别有用心的报恩。
“愿为您略效微劳!”路西斯王毕恭毕敬地躬身一礼,“那么,让我们来相互认识一下吧,我是于贝尔·勒拉克,一名四海为家的流浪艺人,现在有幸担任您的持盾者一职;”他揉着身边的两个孩子的头发,继续说道,“这是埃德加和兰斯,在这两天之内,他们是您的侍童。”
在艾汀说话的当口,两个孩子向拉维尔西见了礼,他们把腰板挺得笔直,俨然一副威风凛凛的骑士做派。
在和孩子们打完招呼之后,东索尔海姆军官站起身来,就在这个时候,赛场的主看台响起了一阵嘹亮的号角声,众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姗姗来迟的迦迪纳大公以及一众国宾们终于到场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伴随着侍从长官宣布迦迪纳大公驾到的传令声,踢踏的马蹄和辚辚的车轮在沙地上碾过,这条砂石路是在马上比武大会的盛事被公诸于世之后,才临时由工兵们清理、建造出来的,专供贵族们的车驾通行。
在一众鲜衣华服的达官显贵们的簇拥下,迦迪纳大公步入了人们的视线,关于这位人物的肖像,我们在前文之中已经有过一段简略的涉及,我想,现在正是时候,将这名重新在舞台上登场,并且即将在接下来的几幕喜剧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男角儿进行一番更为详尽的描述。对于学习伊奥斯古代历史的人而言,法比安·罗森克勒一直都是一位很有趣的研究对象,他的一生不同阶段的肖像现在已经少有存留,新历784年,一艘渔轮意外从奥若拉海的深处打捞上来一尊石像,根据石像下方的铭文,研究者最终确定,这尊雕像正是在迦迪纳大公晚年时期,由某位不知名的艺术家为其雕刻的。虽然石像遭到了海水的侵蚀,一些珊瑚和贝类也早已在上面筑了巢,但是从那惟妙惟肖的轮廓当中,仍然可以看出一些属于罗森克勒家族的一贯特征。
在我们的故事发生的那个时候,迦迪纳大公约莫五十岁上下,他的腰杆挺拔,身材瘦削颀长,脸色苍白,有一副鹰隼般的侧面轮廓,他的鼻子很高,几乎把整张面孔泾渭分明地分割为了左右两半。
照宫廷中的那些业余面相学家的看法,这只鼻子显然更具切拉姆式的特点,而不像是出自罗森克勒一家的那种低矮小巧的形状,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现任迦迪纳大公的母系血统来看,他很可能隔代继承了路西斯王室的一些特点。由于公国和路西斯的决裂,这点显赫的切拉姆血脉的特征非但未能给法比安·罗森克勒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他在年幼时期便遭到了父亲的厌弃。他是老公爵的第三个儿子,却是唯一一名嫡子,在他出生的时候,路西斯和迦迪纳之间的鏖战已然平息了七年,然而,仇隙却仍然流淌在迦迪纳人的血液里。他自幼便被送离了安菲特里忒,被迫与母亲分离,在位于玛克兰的夏宫度过了湮没无闻而又险象环生的童年,直至继位以前,黑暗都如影随形地追逐着曾经的小亲王。
阴暗的童年时光对法比安的影响极大,他多疑、内敛、深谋远虑,而在表面上,却又擅长做戏,这些特点在他的面貌上多少有所体现。在那只饱受诟病的驼峰鼻下面的阴影中,藏着两片罗森克勒式的颜色苍白的薄唇,当他把嘴唇抿紧了的时候,时常会变成一条细线,这使他显得冷漠而又严苛。
公爵殿下保养得很好,一口洁白的牙齿整整齐齐,还没有哪颗提前开了小差,黑发中新近掺杂进了几绺银丝,但是依然很浓密,他的头发绑成一束垂在背后,而不是像时下所流行的那样烫着卷。罗森克勒在人前总是维持着平静的面容,然而,在那对修剪得整整齐齐的黑色眉毛的下面,一双深灰色的眼睛里偶尔迸射出锐利的目光,深沉的神色如同在乌云之间掠过的闪电一般倏忽即逝,随后再次恢复成一派悲天悯人的宁静虔诚。如果拉瓦特①生活在那个时代,并且有幸对这位人物进行过分析的话,也许他将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表面上笃信宗教的人,皮囊底下一定住着个野心勃勃的灵魂,他待人接物虽然彬彬有礼,但是他的脉管里流淌的血液却比格洛布斯溪谷的寒风还要冰冷。
总体来讲,法比安·罗森克勒仪表堂堂,虽然他已然渐趋老态,但是仍然可以看得出来,他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位丰标不凡的美男子。
与迦迪纳大公一同入场的,还有一位穿着修士服的人士,从他的服装和气派上,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位大有来头的人物,他穿着一身银灰色的法袍,那是属于六神教会中宗主教的服色。对于这种礼服,尽管艾汀已经在阿斯卡涅的身上看过很多次了,但是他还是头一遭见到有人能够把这身简洁素雅的法衣捯饬得如此铺张扬厉。银灰色的丝绸袍子被大量的白鼬皮镶边和缀着宝石的刺绣装点得富丽堂皇,极尽奢华之能事,几乎超过了标榜安贫乐道的教会所能容许的限度,人们只有仔细地挖凿,才能从那金镶银裹的堆砌之下发掘出那身修士服的本来面貌。
这位教士长相俊秀,红润的嘴唇上挂着一副优美的笑容,湛蓝色的眼睛熠熠生辉,阳光一样的金色长发拿火钳子烫得恰到好处,披散在肩膀上。虽然他的嘴角和眼睛周围已然长出了几道皱裥,但是这却丝毫没有破坏这张英俊的面孔,反倒为它凭添了几分在其主人身上并不存在的庄重。这是一副典型的弗勒雷式的脸相,至此,这位风流教士的身份也就不言自明了,他便是迦迪纳大公妃的哥哥,亦即法比安·罗森克勒的妻舅,位列宗主教神品的弗朗齐斯·诺克斯·弗勒雷。如今他已经年过五十了,但是看上去却顶多只有三十五上下,在人前,他也只承认自己四十五岁,身材修长纤瘦的人往往有这种优势,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体态轻盈,就不会显老。更何况,弗朗齐斯保养得很精细,他白皙的双颊就像用什么神仙的秘药擦过一样,看起来洁白饱满,焕发着青春的光泽,以至于他至今仍然可以在年龄上采取无害的瞒骗伎俩,而不需要担心被人识破。
弗朗齐斯和迦迪纳大公一面谈笑着,一面走上了西面的主看台,南北两侧贵族看台上的一众显宦纷纷站起身来,肃立致意,台下的平民们发出了一阵欢呼,掌声雷动。虽然罗森克勒的庄重与弗朗齐斯的华贵确实足以当得起这阵喝彩,但是观众们的激动可不只是因为这班王公们的驾临,更是由于炎炎酷暑之下的漫长延宕终于快要迎来尽头了。
在这两位贵人和他们的亲随的身后,紧随着两个幽灵一般的人影,两位贵妇包裹在密不透风的衣裙里登上了看台,无论从任何标准来看,这两位女士的着装都不大得宜,时值盛典,她们却穿着一身素淡的黑色袍子,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虽然那衣裙用料考究,做工细致,绣作精美,款式也说得上素雅华贵,但是在其他妇女的鲜妍衣饰的映衬下,就显得相形见绌了。那阴沉沉的颜色让这两位贵妇看起来如同走在出殡队伍里的吊客一般,和这片草场中弥漫着的欢腾气氛方枘圆凿,格格不入。两位贵妇中身材较高的一位看上去年近五十,棕色的头发规规矩矩地在头顶盘着髻子,用发油梳理得一丝不苟,仿佛对于这位贵妇而言,一根头发的失控都是一场重大的忤逆一般。她面容消瘦,神色冷峻,前额易蹙多皱,脸上透着青灰,嘴角不是上翘,而是下撇,唇边刻着两道深深的褶裥,这是叹息和祈祷留下的痕迹,说明她多半胸有积郁,因为很显然,快活的人——比如说艾汀——大都是惦记不到神明的。妇人站得直板板的,用冷漠的目光扫视着台下,那是独属于恨世者的阴郁眼神。虽然这位年近半百的贵妇长着一张女修院长一般的脸相,表情中严厉的神色又让她看上去就像个喜剧中典型的陪媪,然而,实际上,她却是货真价实的大公妃,亦即,旧姓弗勒雷的伊莎贝拉·罗森克勒。在伊莎贝拉的身后,站着另一个穿着黑色衣裙的身影,只不过身材更加纤细,举止也没有那么冷硬,反倒透着一股胆怯和温和,一副厚厚的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在那时候,一些教养格外严格的家庭中,未出嫁的姑娘在陌生男人面前是不被允许露出脸庞的,从这一点上判断,她大概还是个少女。这名神秘的少女衣着朴素,若非她颈子上还佩戴了一条蓝莹莹的宝石项链,人们很难不把她误认为一名侍女。她安安静静地跟随着伊莎贝拉,在自己的席位上落座,既不左顾,也不右盼,行止端庄谨慎。
路西斯王猜出了她的身份,这一位恐怕就是他素未谋面的未婚妻,在婚约订立的时候,艾汀尚且是一位轻狂少年,彼时的王太子耽于那些荒唐的恶作剧,关于儿女情长,他丝毫不懂,更加提不起半分兴趣。对于这个少女,艾汀从未给予过任何关注,阿历克塞硬塞给他的肖像画,他也不知道随手扔到哪个角落去了,就连未婚妻的名字,他甚至也早已忘到脑后了。
艾汀盯着这列人物走过,他挠着头发,对于自己曾经对这名未婚妻的忽视,路西斯王感到大为懊悔,他现在只希望大公殿下的女儿千万不要长得像她的母亲才好,要不然这岂不是要他和一根戒尺谈情说爱吗?
“见鬼!这种死神一样的人物,实在不应该在今天这样的日子出来闲晃荡。罗森克勒上哪找了这么两块料!简直就像是铜版翻刻出来的一样,你看那个修道院长一样的贵妇,这块旧木料刨成的戒尺居然也算个人?我敢打赌,那个姑娘面纱底下一定也是这么一张干巴巴、令人生畏的脸。”
剑圣搭着路西斯王的肩膀发出了这样的感叹,这一大通刻薄的评骘恰好击中了后者的要害,道出了他此时最为恐惧的事,考虑到未来的“艳福”,艾汀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随后,罗森克勒的几名子嗣鱼贯而入,最小的一个甚至还被乳母抱在怀里,一群勋贵簇拥着他们,这些王公贵族和他们的随员带着一副得意洋洋的神色,大声谈笑着,炫耀着他们的华服美饰。
然而,对于这群招摇过市的人,艾汀丝毫未加留意,队伍末尾的一个幼小的身影攫去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四匹模样神骏的白色弯月独角兽拉着一辆华贵的车,车子吱嘎一声,在沙地上停下了,一个孩子被人搀扶着,从脚踏板上缓缓走了下来。高大英俊的骑士为他开路,艾汀认出了他,那是洛德布罗克,路西斯王阔别已久的王之剑骑士团长副官。孩子的小手不情不愿地搭在了一名身材纤细的教士手中,尽管那位教士被大氅的帽兜遮去了面孔,但是艾汀仍然可以分辨出那是他的至交好友阿斯卡涅,而那个孩子,则是他心爱的弟弟——索莫纳斯·路西斯·切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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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拉瓦特:欧洲十八世纪学者,面相学的创始人。
第一百五十七章
比起他们分别的时候,索莫纳斯似乎长高了一些,蓝黑色的头发也长长了许多,整整齐齐地在脑后绑成一束,然而,往昔油亮的发丝早已失去了旧日的光泽,变得宛若像凋萎的草秸;原先在兄长的照管之下悉心调养出来的红润气色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病态的苍白,在那瓷器一般的肌肤上,蓝色的脉管清晰地凸现了出来,即使是在溽暑的熏蒸之下,也见不到半分血色。索莫纳斯脸颊消瘦,颧骨高耸,下巴颏儿上的骨头仿佛要穿过薄薄的一层皮肉刺出来,过去被艾汀拿各种细点佳肴喂养起来的婴儿肥早已无影无踪。孩子的两腮凹陷下去,眼底泛着淡淡的青黑,一双无神的大眼睛笼罩在浓密的睫毛下面,只是偶尔机械地眨动几下,他的眼睛就像死了一般,周围震天动地的喝彩和欢呼无法引起他丝毫的注意,四下令人眼花缭乱的奢靡装潢也不能赢得他半分的顾睐。
望着索莫纳斯憔悴的面貌,尤其是看到那阴郁的双目,艾汀只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利刃狠狠戳了一下,他还记得,这双眼睛曾经是如何用水汪汪的清澈目光望着自己的,那时,索莫纳斯熠熠生辉的深蓝色瞳孔之中,仿佛映现着星辰的光芒,而现在,它们却变成了黑沉沉的一潭死水。
索莫纳斯在阿斯卡涅小心翼翼的搀扶下,缓慢地挪着步,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咳嗽一阵,阿斯卡涅也就很有耐心地陪着他,轻抚着他的背脊,为他缓解痛苦。孩子孱弱纤细的躯体包裹在华贵的礼服下面,即使到了六月,他仍然裹着裘皮大氅,穿着一身厚重的丝绒罩袍,当他咳嗽的时候,索莫纳斯的整个身体都随着胸腔里的震动而颠抖了起来,模样宛如狂风中的一片枯叶。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个孩子的身上正在进行着一场生与死的决斗,如果他不是生活在条件优渥的宫廷中,或者不是有一些执着的念头在维系着他的生命的话,他也许早就夭折了。
疾病与悲剧的命运并驾齐驱地在这块贫瘠的战场上征伐,噬啮着这个娇弱的生灵。艾汀遥望着索莫纳斯,看着那张仿佛随时都会被死亡啃噬殆尽的枯瘦的脸,他感觉到忧心如焚,他的心脏就像被高加索山上的恶鹰啄食着一般,每时每刻都被撕去鲜血淋漓的一块。
痛苦使艾汀的神经迟钝了,从角兽车到看台的路并不远,索莫纳斯只走了几分钟,而他的兄长却仿佛已经站在那里痴望了几小时一样。艾汀凝注地望着孩子缓步走上看台,中途踉跄了一下,又挣开了阿斯卡涅的扶助,顽强地爬了起来,执拗的眼神中透着尊严,也泄露出一抹奇异的、凶顽的火光;他看着那些王公贵族向索莫纳斯问候,孩子则按照每个人的地位逐次还礼,无懈可击的仪态全然遵循兄长曾经的教诲,分毫不差。艾汀还记得,索莫纳斯性情羞怯,在应付人情世故方面出奇地笨拙,每每遇到这种人声鼎沸、笙歌喧天的场合,弟弟总是缩着脖子,捂起耳朵,死死地拽着他的衣角,小心翼翼地躲在艾汀的身后,把那些脸上糊着那么厚重的白粉,身上着附着那么刺鼻的熏香的陌生人,交给兄长去对付。在过去,社交场上的这些寒暄酬酢,索莫纳斯是无论怎样都做不好的;艾汀看着孩子落座,他静静地待在自己的席位上,低垂着眼睑,对台下的一切欢腾漠不关心。在旧日的时光中,艾汀曾经在枕边给索莫纳斯讲过许多骑士游侠的传说,每每涉及诸如马上比武大会的部分,这个孩子总是格外兴奋,抱着兄长的手臂,问东问西,非要艾汀佯装恼怒地板起脸来,再三训斥,才肯乖乖地去睡觉。而现在,那个曾经令索莫纳斯心驰神往的骑士世界再也无法勾起他半点的兴趣,他犹如一株死去的植物一般,寂静而又凄凉地置身于一片喧豗之中,胸膛的每一次起伏仿佛都是一声叹息,诉说着深沉的哀恸。
看着索莫纳斯,艾汀不由自主地按紧了胸口,他紧盯着那主看台最为冷清的一隅,瞳孔发亮,那眼神如同是火刑架上的圣徒听到了天国的歌唱,既像是经受着折磨,又像是被抚慰、被吸引;他的嘴唇轻轻颤抖着,仿佛在和谁进行着无声的交谈。
他出神地望着孩子,他在想,他在回忆,他在勾勒着往昔时光的轮廓。
艾汀想起了他初见索莫纳斯的那一晚,孩子单薄的躯体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一双澄澈的眼睛映着宵辉,他抓着他的衣角,焦急地大喊大叫、泣不成声;他还记得他把这个陌生的小家伙裹在斗篷里,他们骑着新月角兽,在阿卡迪亚宫外庭广阔的堡场上飞驰,孩子邋里邋遢的,脏得像个野人,可是出乎意外的,他却毫不介怀。
小家伙刚刚和他一起生活的时候,起初,索莫纳斯尚且很拘谨,无论艾汀给他什么新奇玩具,孩子都抿着嘴,摇摇头,无论如何也不肯要。
那个时候,索莫纳斯瘦小羸弱,洁白的脸颊带着点营养不良的萎黄,一双细腿在裤子里直晃,由于钙质不足,小腿还有点弯,肋骨上的窝儿更是让人看着可怜,孩子总是躲在房间的角落,尽量缩着身体,少占地方,以免惹人讨厌,没有人叫他说话,他就像一尊雕像一般,不声不响,他看向艾汀的依赖的眼神中总是羼杂着不安、惶惑、卑微和恐惧。
直到有一天清晨,艾汀被一阵啜泣声吵醒,他发现自己睡在一片温热的水泊里,索莫纳斯坐在床上,绝望地看看他,又看看那滩冒着热气的水渍,撇了撇嘴,大颗的眼泪不停地落下来,哭得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尿床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而言,本来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艾汀还记得他在索莫纳斯这么大的时候,偶尔睡迷糊了,甚至会因为懒得爬下床解溲,于是干脆在床上释放完了,挪挪屁股,换个地方继续闷头大睡,反正王太子殿下的床榻很宽敞,睡四、五个大男人都绰绰有余。然而此时,索莫纳斯哭得却仿佛是遭逢了什么灭顶之灾似的。一瞬间,艾汀想起了这个孩子每每到了晚上就不再喝水,甚至捱着干渴,直至嘴唇干裂,也坚决滴水不沾,他慢慢明白了索莫纳斯的恐惧与顾虑,原来孩子一直担着忧心,凡事谨小慎微,生怕被亲人所抛弃。
于是,艾汀思考了片刻,索性大笑了出来,他趴在那滩尿渍上闻了闻,然后拍着孩子的脑袋,自豪地嚷道:“不愧是我的弟弟!尿起床来也有我往日的雄风!干得漂亮,索莫纳斯,干得漂亮!”
孩子本来拿稳了自己一定会被冷眼相待,甚至可能会彻底沦为弃儿,然而,这番夸赞却骤然弄懵了他,孩子感到莫名其妙,他胆怯地抬起头,透过被泪水蒙住的眼睛,看到艾汀带着点狡狯的神气,朝他眨了眨眼。
他浑身颤抖着,用小手抓着艾汀的衣角,抽噎了半天,才从喉咙中找回了声音,他支支吾吾地问:“……你不生气吗?”
“生气?我为什么要生气?”艾汀耸了耸肩膀。
“可是,我那么脏!又没礼貌!又给你添了麻烦!我再也不敢尿床了!我会好好地学着跟人说话!学着像你一样文雅地吃饭!再也不弄洒汤、不打翻水杯、不把酱汁沾到衣襟上、不让餐刀发出声音!求求你,哥哥,求求你,这些我都会好好学!求你别扔了我!”索莫纳斯语无伦次地责备着自己,越发觉得自己卑贱渺小、一无是处、不可救药,说到后来,越来越伤心,哭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索莫纳斯,”艾汀抱起孩子,搂在了怀里,他弯下身,吻了吻弟弟的脑袋顶,轻抚着他的背脊,温柔地说道,“索莫纳斯,实际上,我很乐意你给我添麻烦,这样,我就有了照顾你的机会。再说,尿床算什么?难道我没有尿过床吗?我小时候尿床的次数多到连我自己也数不清;再说到把餐点弄得一片狼藉,我小时候还在床上打翻过早饭;我惹的麻烦也不比你少,甚至于有一次,我离家出走一个多月,回来的时候,身上带了几只虱子,结果它们在我的床上繁衍了起来,那一阵子,整个阿卡迪亚宫都被这些小个头的刺客们闹得不得安宁;此外,我在你的这个年纪上,还曾经偷偷把一只魔蛇雏鸟塞进被窝里,那家伙还在我的身上屙过屎呢!所以,索莫纳斯,不要总向我道歉,我愿意你多给我惹些乱子,不如说,你太乖巧、太谨慎的话,反而会让我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这才真的叫我伤心呢!”
陷在兄长煦暖的怀抱里,听着那些用低沉柔和的声音讲出的喁喁私语,索莫纳斯的恐惧慢慢苏解了,取而代之的,是漂浮在轻柔的水波上一般的恬然感觉。孩子委身于这种令人目眩神迷的幸福心境,他在艾汀的臂膀上蹭了蹭脸,想到这个看起来那么慧黠、那么威风的兄长小时候干出的荒唐事,他终于破涕为笑了。
“它可真脏!我是说那只魔蛇雏鸟。”索莫纳斯撇了撇嘴,一边因为片刻以前的抽泣而打着嗝,一边说。
“是啊。不止脏,还咬人呢。我一直以为毛茸茸的鸡仔的那部分是脑袋,谁知道,尾巴上的蛇才是主角。”
“它咬你了吗?”孩子抬起头,忧心忡忡地追问。
艾汀卷起袖子,把胳膊伸到索莫纳斯面前,裂开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做了一个仿佛要咬人的怪相,回答道:“就像这样,狠狠地咬了一口,你看,伤疤到现在还看得见呢。”
“是不是很疼?”索莫纳斯抚摸着那片伤痕,轻轻地往上边呵着气。
“早就不疼了。”
孩子攥了攥拳头,用坚定的眼神望着艾汀,信誓旦旦地说道:“哥哥,将来我一定把那只魔蛇雏鸟做成奶汁烤鸡,给你报仇!你等着,等我练好了剑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
听到这句孩子气的誓言,艾汀忍俊不禁,笑了起来,他乐得前仰后合,喘息着说道:“看来我得到了一位可靠的骑士团长呢!你居然连菜谱都琢磨好了!”
这时候,孩子肚子里发出了响亮的一声,作为对这句揶揄的注疏,索莫纳斯楞了一下,随即红着脸,羞怯而又懊恼地绞着衣角,垂下了头去。
艾汀止住了笑声,他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脸相,模仿着君王在骑士的臣从仪式上的作为,用手指头在孩子的两边肩膀上轻轻碰了碰,温柔地说:“索莫纳斯·路西斯·切拉姆,从今天开始,我任命你为我最忠诚的守护者。”继而,他将弟弟一把抱了起来,扛在肩膀上,跳下了床,大声笑着说道,“作为你的主君,我给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好好地陪我吃顿早饭。”
“不知道现在吩咐厨房弄只奶汁烤鸡是不是还来得及……”走出卧房的时候,艾汀如此嘀咕道。
自那之后,索莫纳斯才真正对艾汀敞开了他的灵魂,接纳了新的生活。
第一百五十八章
这些往事,桩桩件件,仍然历历在目,眼前的索莫纳斯熟悉而又陌生,旧时光的幽灵在那副憔悴的轮廓上活了过来。艾汀寝馈于静思默想里,向着孩子的方向伸出手去,在幻想中轻抚着那令他日夜思念的形象,他站在人群之中,睁着眼睛,做着白日梦,他梦见他把索莫纳斯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他,翻翻覆覆地告诉他:“你没失去什么,你的兄长还活着,从今往后,我们又能一起生活了!我每天和你在同一个钟点醒来,教你念书,陪你打猎、练剑,看着你在庭院中玩耍,偶尔也会参与那些孩子气的胡闹,对于你的要求,我再也不会延宕敷衍,我们会永远生活在一起,再也没有隐瞒和欺骗,瞧,这多好!”。
可是眼下,这却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痴想,激荡的情感必须向现实的需要做出让步,艾汀必须眼睁睁地看着,任由他的至亲承受哀恸的凌迟,他爱着这个孩子,但是他却必须暂时抛弃他,从现在起,索莫纳斯每分每秒遭受的折磨之中,也有其兄长的一份,在艾汀看来,这不啻于一种背叛,是他听凭这个孩子在一无所知的绝壁上一路下滑。
他本以为一年的时光足以慰平索莫纳斯失去至亲的遗憾和创伤,让被死亡的羽翼所遮蔽的东西在他的心里变得暗淡,终至于遗忘,但是,此时,他发现他犯了个严重的错误,索莫纳斯早已不是不省世事的幼童,在他的母亲逝去的时候,他尚且无法理解死亡,然而现在,在这个幼小的心灵中已经有了一些人生经验,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命运的突变把令人不堪忍受的苦刑加诸于索莫纳斯孱弱的灵魂上,艾汀几乎不敢去想象,在这一年之中,这个孩子经受着什么样的痛苦。
即在此时,站在艾汀身旁的那位骑士说了些什么,打断了他的萦想。
“不好意思,您说什么?我刚才跑神儿了。”艾汀转向剑圣,尽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微笑,问道。
然而,剑圣却盯着红发青年的脸,怔住了,他本来以为,对于像这么一个站在刀尖上都能继续和刽子手开玩笑的乐天派,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冲破他坚不可摧的铠甲,对他的心灵造成打击。可是此刻,他却看到在那副近乎无懈可击的笑容面具上,流露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伤感的神色。艾汀脸上的化妆油彩还没有卸去,剑圣看不出他五官的本相,但是,只有那双金棕色的眼睛好像两块火炭一般,闪烁着明亮的光芒,他的眼睛紧盯着剑圣的面庞,他们近在咫尺,可是在那双瞳孔中飞掠而过的千千万万的思绪却仿佛只停驻在遥不可及的远方。他看到,在那双饱含着笑意的眼睛里,晶莹的水光开始郁积,一点一点地凝在眼眶上,那凄惨的目光和他脸上玩世不恭的笑容势成水火,透过这张充满矛盾的面孔,他仿佛听到了锐利的斧头斫伐在那颗心灵上的时候,所发出的令人胆寒的声响。
剑圣一言不发地摘下了自己的面甲,把它罩在了红发青年的脸上。
在眼前霎时间变得昏暗的一刻,艾汀尚且不明就里,直到那些泪水奔涌而出,顺着脸颊淌下的时候,眼泪沾湿精铁面甲的湿冷的触感,才将他从这种紊乱的情绪中唤醒了过来。
“抱歉,也许是阳光太强烈了。”艾汀笑了笑,找了一个蹩脚的情由。
剑圣和他默然相对,半晌之后,他说道:“你是路西斯人,而且出身不低。”
这不是一个问句,而是对事实的陈述。
“您为什么这么想?”
气氛很尴尬,艾汀佯作若无其事地摘下了面甲,将它递还给剑圣,他扭过头去,胡乱抹了抹脸,把一张满布油彩的面孔涂得斑斑驳驳的,继而,又借着袖子,大肆地擤了擤鼻涕,发出一声洪亮的动静,用这种粗野的举止来掩饰自己的慌张。本来,艾汀可以为了达成各种目的,而在任何人的面前捶胸顿足、嚎啕陨泣,挤出足以把特尔帕峡谷变成一片泽国的眼泪来,但是,这些悲痛和他的微笑一样,都是一副面具,根据需要,轮番上阵,可收可放;实际上,在路西斯王的一生中,几乎只有一、两个极为亲近的人,才见过那些从他的心灵之中迸出的真正的泪水。一方面,艾汀为自己的失态而感到汗颜无地,幸亏骑士适时地帮他掩去了这张脸,对于这番饶有风度的效劳,他心怀感激;另一方面,他又担心对方瞧出了什么玄机。
“这很好猜,”剑圣一边重新戴回面甲,一边解释道,他从那几滴沾在铁甲内侧的泪水上,尝到了苦涩的回味,“你刚才一直在盯着那个小男孩,我想,那就是传闻中流亡迦迪纳的路西斯王子吧?在这一年之中,路西斯遭受了不少劫难,在死去的国王的遗骸上,燃起了战争的烽燹。贵族们认为新王的地位是篡窃所得,并不合法,王国南部的领地兴起了叛变,时局动荡,叛军时进时退,广大的混乱导致很多忠于旧主的贵族和士绅失去领地,被迫流亡。这些忠诚的臣民发下神圣的誓言,要用复仇的鲜血涂染他们的额头,使被玷污的权杖回到它真正的继承者手中,他们对先王和王太弟怀有深厚的感情,当他们看到那位王室正统的象征的时候,很难想象在那些心灵之中不会激起一丝的震动。”
听到这番很微妙地猜中了一部分事实,但是又在关键的地方谬以千里的推测,艾汀暗自松了一口气。
“也许吧,您太好奇了。不过,处在您的地位上,想要闹明白一个来历不明的戏子的身份,也是可以理解的,对此,我能告诉您的只有下面这句话——我可以用贵族的名誉发誓,无论我来自哪里,至少对您而言,我暂时是无害的。”路西斯王微微欠身行礼,说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他装作无意间泄露了自己的贵族身份,企图以这句谎言来喂饱对方的好奇心。
“啊、啊!您承认您是贵族。”骑士用审视的眼神端详着艾汀说道。
尽管显而易见的,红发青年并不想在自己的身世问题上多做纠缠,但是剑圣却不打算这么放过他。
“我说过,您太好奇了,而通常来讲,好奇心不总是明智的,更加不总是于人有益。”这一次,红发青年眈眈注视这剑圣,压低了嗓门,在语气之中掺进了一些发号施令的成分。
“好吧,我不问了,每个人多少都藏着一点密不告人的事,这很公平。管你是谁呢?就算你是个魔鬼好了,反正你也没碍着我什么。”骑士笑着举起双手,做了个认输的姿势,对方的目光和声调之中含有一些难以形容的威严气魄,成功地抑制住了他的好奇心,使他不得不暂时满足于那句似是而非的说辞。
与此同时,剑圣暗自赌咒道:“见鬼!就连在科拉提努斯那个老朽的身上,我都没有感受到过这种令我汗毛倒竖的森然气势,赌上伯恩斯塔齐奥家族的名号,总有一天,我要弄明白这个人的身份,要不然,就让死骇把我抓了去吧!”
随后,他耸了耸肩膀,话锋一转,又说:“既然你想要在自己的事情上保持神秘感,那也由得你,但是,在另一件事情上,能否麻烦你满足我的好奇心呢?”
“您问吧,如果我能说,我一定据实以告。”
这个时候,迦迪纳大公结束了他的致辞,已经升座,在他之后,弗朗齐斯·诺克斯·弗勒雷又站了起来,为参加盛会的骑士们献上了六神的祝福,至于这一大套假托艰困的时局,将对暴力的热忱神化为圣战热情的冗词赘句,由于其无关宏旨,我们也就略去不谈了。
趁着弗朗齐斯发表长篇大论的当口,剑圣凑到艾汀的耳朵边上,低声问道:“现在正在说话的那一位,就是那位传闻中的弗勒雷宗主教吗?”
“哪一位弗勒雷宗主教?要知道,卡提斯的高等圣职者中,姓弗勒雷的大概能占到一成,按照比例来算的话,这可比路西斯的人口中,取名叫‘艾汀’的男孩子的数量还多着些。”路西斯王满不在乎地拿自己被用到烂俗的名字调侃道。
“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位,那个发明了圣标法术的弗勒雷。我记得他是叫阿加尼亚还是什么来着?”
“阿斯卡涅·诺克斯·弗勒雷。”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名字!”剑圣拍着脑门,大声叫嚷。
骑士粗声大气的嗓门换来了周围人的几个白眼。
“请您不要讲话了!”几个观众讲道,足见在一般民众之中,弗朗齐斯这番煽动宗教狂热的花言巧语也并非全然没有销路。
但是这点微弱而礼貌的抗议显然不能搅扰这个东索尔海姆人的谈兴,他伸出一只手,勾着艾汀的脖子,继续说:“他入城的那天,我在城外渔村的妓馆里睡死了,错过了那场宗教游行,听说他是个绝色美人?现在看起来,这个人虽然年纪不轻了,但也不全违背一般人关于英俊的标准,然而,说句实话,他充其量也只能算得上是个二流的美男子罢了,他的脸很漂亮,可是那些金银珠宝未免挂得太多了些。”
“尘世浮华的辉煌遮没了圣洁的灵光,要是他能少戴点金饰,我们就更能看清他那头耀眼的金发了。”艾汀摩挲着下巴上的胡茬,用一副挑剔的口吻评骘道。
“没错,我也这么觉得!我早就知道,我和你一定合得来!”剑圣猛击了一下手掌,愉快地笑着说,“要是他把这一身金箔揭下来,大概会好看得多,那个时候,他就能跻身于为第一流的美男子之列了。人们把这位宗主教的容姿描绘得神乎其神,在我看来,却是言过其实了,果然传言大半是靠不住的。”
“等等,骑士先生,先别忙着下结论。要知道,我们的这些褒贬,全然与阿斯卡涅·诺克斯·弗勒雷大人无涉。”
“怎么回事儿?”
“因为,这位阁下名叫弗朗齐斯,虽然他也姓弗勒雷,但是却和您谈论的那位教士半点关系也没有。”艾汀指着主看台上,属于路西斯王太弟席位的方向,笑着说道,“您想看的那位弗勒雷,正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呢。喏,就是加拉德亲王殿下旁边的那个人。”
第一百五十九章
骑士用手挡着刺目的阳光,定睛看了一阵,随后懊恼地说道:“唉,那块该死的华盖把他遮住了。”
“即使没有那块布,您也看不到他的尊容。刚才他入场的时候,整个人都裹在一身斗篷里。”艾汀拍了拍剑圣的肩膀,笑着宽慰道。
在这里,我们不可避免地需要插入一点题外话,以解释清楚阿斯卡涅这种奇怪的举动。他为什么装扮得如此低调?他又为什么推却了迦迪纳大公再三的邀约,放弃为盛会致辞,而把出风头的大好机会拱手让给弗朗齐斯呢?这一切都与骑士制度的沿革息息相关。
在四百多年以前,骑兵逐渐成为了战场上的主力,在那个时代,只有王宫中才驻守着少量的常备军,城防和大规模作战所需要的战斗力主要由民间15岁至45岁的青壮年男子组成,当时的军务制度规定,战士的装备由其个人财产的多寡,亦即,其所属社会阶级的高低而定,由于兵役算作直接税的一部分,故而,从铠甲、服装、马匹,到武器都由个人负担①。这项法律是旧索尔海姆帝国的遗产,这个古老的文明虽然早已被人遗忘,但是它却塑造了我们今天的世界,军务法中的这项条款一直沿袭到了新历114年。由于这条法律的影响,作战军团之中的阶级划分逐渐浊泾清渭,财力雄厚的富农或者豪族组成的少而精的重骑兵团开始在战场上活跃,形成了最早的“骑士”。
在几百年之间,王国之间征伐不断,贵族们彼此私斗频起,乘着战争的狂飙,在采邑制和扈从军制度的推助之下,“骑士”逐渐从单纯的军事概念演化为了贵族社会的一部分。
而至于教会,起初,他们对于这一武装集团的看法极为消极,宣扬并笃信着和平与驯顺的教义,令他们不可避免地将这群烧杀抢掠、草菅人命的骑士视为单纯的暴徒。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蓄养私兵已然成为了不可遏制的普遍现象,骑士逐渐发展为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在教廷奔走游说的期间,转变早已不可挽回地完成了,这些事实牵扯到了太多人的利益,根本不可能被推翻。于是,三百多年前的一位神巫及时调整了教会的策略,开始用道德与义务感化、控制这群桀骜不驯的武装集团,以让其为教会的利益服务。而继这位神巫之后,她的后代则创立了圣座骑士团,任命这个半修道、半世俗的团体为教义的捍卫者和六神的战士。事实上,也正是这些道德约束,塑造了今时今日大行其道的骑士精神。
近一百年之间,东大陆逐渐步入了一段相对和平的时期,不再有大规模的圣战,沙场上的热血冷却,骑士们失去了大展拳脚的机会,于是,模拟战争,暨马上比武大会成为了他们新的舞台。在这种暴力的游戏中,死伤总是难以避免,而六神教会的教义中则明确地写道——“凡是神所创造的,皆为神所爱”,六神教徒之间无谓的厮杀向来被教廷视为大忌,故而,可想而知,卡提斯对于马上比武大会并不持欢迎或者鼓励的态度。实际上,在83年前、52年前,以及31年前的几次宗教大会上,教廷曾经三番五次地明确下令禁止举办这种野蛮的集会,甚至对与会的骑士以“绝罚令”相要挟,可是,很无奈的,那些在和平时期闲得发慌的战士们却充耳不闻,最终,关于马上比武大会的禁令只能不了了之。
时至今日,卡提斯对于这类活动仍然持一种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有的教士认为,马上比武大会有助于精进骑士们的实力,能够为将来可能爆发的讨伐异教徒的战争打下基础;而另一些教士则对此嗤之以鼻,即使他们不得不出现在马上比武大会的现场,他们也会兜头罩脸,蒙上黑色的大氅,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以宣示置身事外的消极立场,以及对于死伤者的哀悼。
现在,借着这点历史方面的铺陈,我们便不难理解阿斯卡涅的举动,以及罗森克勒家族中那两位严守清规戒律的女性身着丧服一般的衣裙参加盛典的理由。
对于这些门道,剑圣自然有所耳闻,故而,他叹了口气,发出了以下的感喟:“看来我是无缘得见弗勒雷宗主教的尊容了,在如此炎热的天气里,那身着装可真够受的!这些刻板守旧的教士真是自讨苦吃。”
而在他们讲话的当口,典礼官已经开始宣布规则了。
说实话,对于马上比武大会的规则,我本想略去不谈,我知道大多数听故事的人关心的只是几位主角的命运,而我们已经在历史的话题上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去做注疏了。但是考虑到我们的故事发生在一个早已远去的时代,无论是骑士、国王、还是那时的城堡雉堞,都业已化为尘土,大多数的普通读者对此无从了解,或者只是在闲逛博物馆时,才从那些历史的陈迹之中捕捉过往昔的一些吉光片羽。然而,透过那些有迹可循的历史资料,我们还是能够将先民的生活编织进一个相对清晰的画面之中,将那些为这个时代所独有的事件用这杆秃笔加以刻画,以求勉强拼凑出一幅完整的时代风俗画卷。这些描述说不上完全准确,也许,一些服饰、习俗或者建筑风格提前或者推后了几百年出现在这篇微不足道的拙作之中,如果读者诸君发现了此类谬误,就请您一笑而过吧,毕竟这是一部难登大雅之堂的谫陋闲书。
故而,请容许我花费一些笔墨,对这类战争游戏的规则进行一段简述。
在当时,一场盛大的马上比武大会一般会持续一周到两周的时间,起初的比赛往往乏善可陈,开幕的当天用于确定预选赛的分组,接下来就是漫长的长枪比武,其间点缀着连续不断的盛筵和聚会,在角逐出最为出色的四十几名选手之后,才将迎来这场盛事的决赛。
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正是马上比武大会的决赛。在这时,这场铺张靡费的游戏终于到达了最为令人激动的巅峰。
一般来讲,决赛大致可被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赛和团体赛。
个人赛通常被安排在第一天,有的时候,个人赛以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擂台赛的形式进行,由君王指定几位武艺高强、久负盛名的骑士担任守卫者,而其他人可以向他们发起挑战,挑战者只有接连战胜全部的守卫者,才能算赢得比赛;在另外一些时候,参赛的骑士们被分为不同的组别,两两对决,采取淘汰制,直到战胜最后一名对手,方可赢得胜利。
在我们的故事中,这场盛会的个人赛所采取的是第一种形式。
在这种模式之下,守卫者不能拒绝挑战者的比武要求,否则将会名誉扫地,更有甚者,可能将会被剥夺“骑士”的头衔,终身不能踏上战场,建立武勋。
马上比武大会是一场模拟战争,在个人赛中,失败者虽然不至于像不战而降者一般,闹得身败名裂,但也要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的新月角兽、武器和防具被没收,归胜利者所有,甚至于,在名义上,他们会沦为对手的俘虏,必须要支付大笔的金币,才能赎回财产、买回自由。
我们再来谈谈团体赛。
团体赛通常被安排在个人赛的翌日。无论是否通过了预选赛,列席的、想要夺取荣誉的骑士皆可参加,他们被分为数量相当的两组,像真正的战争一样,在场上掀起一场厮杀,各展所能,浴血拼杀。参赛者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对手落马,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即使失去了新月角兽,比赛往往也不能算真正结束,下马作战的技艺也是考较一位骑士能耐的标准,被击落马背的参赛者通常会丢开长枪,拔出宝剑,继续顽强地和敌手缠斗。骑士们将在攻击和防御中展示他们高超的武艺和驾驭新月角兽的技术,以及指挥或者协调作战的能力,直到君主宣布比赛结束,这场厮杀才算终止。在这之后,君主将根据参赛者们的表现,指定团体赛中表现最为出色的骑士为第二天的胜利者。
实际上,马上比武大会的规则远远不止这些,但是那些细则若是一一记叙下来,未免就过于冗长了,至于这些细枝末节,就留待涉及到相关事件的时候,再行记取吧,而至于无足轻重的那些,便不再付诸笔墨了。
号角吹响了,在雄壮昂扬的礼乐中,典礼官宣布比赛开始。
众多权贵和骑士们向场外的典礼官、吟游诗人、杂耍艺人以及观众们飨以大量的赏钱,金币和银币像磅礴的雨水一般铺天盖地地落下,平民们,以及那些艺人们蜂拥而至,一面大声欢呼,一面趴在地上,兴高采烈地捡着钱币。这是当时的习俗,在贵族的诸多美德之中,“慷慨”算得上是比较重要的一项,这种挥霍无度在今时今日看来似乎有些过于铺张,以至于时常令现代人感到惊讶,“慷慨”之所以能够跻身于忠诚、勇猛、礼仪、仁爱等诸多德行之中,主要是由于贵族们的荣名是依靠吟游诗人以及流浪艺人来传颂的。“慷慨”,说白了,就是行赏时出手阔绰,而那些囊中羞涩或者为人悭吝的贵族们,饶是其在战场上洒下再多的热血,他们的名字往往最终也落得湮没无闻的下场。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各位读者只要想一想近代时期,政商界和文艺界对于报界的逢迎,就会明白个大概,古往今来,上演的实则都是同一套把戏,只不过舞台换了,演员也不是原先那群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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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条法令参考自古罗马第六代国王塞尔维乌斯制定的兵役制度中的一部分。
*骑士制度方面参考史料为《战史》、《图解世界战争战法》、《世界中世纪史》等。
*马上比武大赛的场地布置、流程、规则,以及一部分细节方面参考《远方之镜》、《图说骑士世界》、《艾凡赫》、《金雀花王朝》,以下章节同。